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十篇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儋州市天湖花园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儋州天湖花园经济适用房。
2、工程地址:儋州市中兴大道。
3、工程范围:按设计图纸要求所有内容达到竣工验收,交房使用标准。除桩基础外的2栋楼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地上11+1层2栋,框剪结构,含电梯和公共部分装修,毛坯房和电梯标准(参照松涛花园5#、6#楼)含基础挖运土方,外运土方等全部内容;
4、总建筑面积约13864㎡(以施工图纸为准)。
5、给排水做到外墙1.5米,室内给水,到入户水表后安装一个阀门;
6、承包方式:一次性固定单价合同,包括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7、承包单价:1750元/每平方米,工程款预计:2426万(含税金);
8、强弱电工程;设计包括的强、弱电,配电箱、配电柜、入户进入端子箱等均由乙方负责。弱电部分只预埋不穿线。
9、防水、保温、楼梯、栏杆、铝合金等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标准施工;公共部分电梯间及楼梯间地面为防滑地砖、墙面为白色仿瓷涂料;入户门价格必须达到每樘1000元;品牌由甲方确定。
二、施工准备
1、甲方
(1)负责做好水通、电通和道路通;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委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部门事宜。
2、乙方
(1)负责红线内的临时设施、水、电接入及运料道路;
(2)现有板房使用,按原价折给乙方所有,从合同生效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3)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进场;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内业资料,确保达到交工验收标准;
(5)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部门事宜。
三、工程期限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300天(日历日)。(如台风、暴雨等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开工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时间为准,共计10个月时间,总工期300天。
四、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凡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保质保量,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认可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经整改并报甲方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起为一年。
五、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方全面负责,必须按《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海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且与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2、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管理条例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甲方工地负责人指挥,配合施工,碰到问题,随时商量解决。
六、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包干合同:承包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含税金)2426万元;承包人自行垫资完成11+1层2栋主体框架到第6层时(五层顶楼板),发包人按承包人总造价的的25%(2426×25%=606万),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且在次月5日前支付;承包人完成11+1层2栋到封顶时
发包方按承包人总造价的25%(2426×25%=606万),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且在次月5日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总工程量的25%(2426×25%=606万)工程款给承包人
且在次月5日前支付;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发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总造价的97%给承包人;剩余3%作为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三日内乙方交纳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壹仟万保证金到甲方(松涛管理局)指定账户后合同生效。退保证金的时间,按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每次退还25%。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XX企业展厅的建设施工,以实际图纸为准。(含、土建、地坪、埋件、钢构、门窗等全部)。工程钢结构为主,墙面填空气砖,内外粉刷,正面玻璃幕墙。
三、工程承包方式:在甲方监理的统一监理和协调下,乙方包工包料,保证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保证文明施工及保证资质合格(资料确保甲方能通过质量验收),不得分包,转包。
四、合同工期:
乙方承诺将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完成钢结构工程施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为:合格。
为此甲方要求乙方 所有建筑构建必须使用标准材,总体工程符合建筑国家标准。并应能通过相关质检部门验收。
六、合同价款
工程包含材料、人工、制作、运输、安装、装卸车费、发票及相应产生的各种不可预见费等有关费用(如无重大设计变更,总价不得调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总价5%以外可协商调整)本工程固定合同总价为 万元整(即:人民币 )
(1)以本工程设计图纸做为本合同附件。
(2)如有重大变更双方以签字为结算依据。
七、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土建完成一周内付工程预付款 万元(总造价的10%)。钢柱、钢梁进场后一周内付工程款 万元(总造价的30%)。墙面粉刷完成一周内付工程款 万元(总造价的20%)。 工程完工后一周内付工程款万 元(总造价的20%)。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工程款 万元(总造价的15%)剩余5 %做为质保金,即 万元,________年后未出现质量问题时付清余款。
八、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交工后________年内非因甲方人为造成的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________年内乙方对所建工程的防水维修(人力无法抗拒的因素除外)。工程交工后乙方负责工程的终生有偿维修及服务,只收取成本费并负责甲方工程的改造。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费用
十、乙方向甲方承诺,将全面履行合同的内容,如不能按期竣工,将自愿按2元每天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质量达不到要求,将自愿按50元每平方米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还承诺,上述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影响乙方因工程施工延误及质量问题等造成损失的其他赔偿要求。
十一、本工程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要求乙方必须购买工人工伤意外险。
十三、本合同解释权由甲方负责,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施工,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约2。
4、工程总造价: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以下单价均含税费)
1、承包方式按包工包料执行;地面铺设 2结算、砼12公分按40元 2结算、砼18公分按50元 2结算。
2、钢架棚按 2计算,按水平投影面积结算;材料规格:柱子;125
2.0厚,上下弦;50
1.8厚,行条;20
1.6厚,盖0.326彩钢瓦。
3、封边按
2计算;材料用32管和15管。
4、砌墙40元平方,(水泥砖、不包含批灰)。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本合同工程工期为连续的,自年日算起。
2、若遇不可抗力,停水停电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保修
1、工程保修期为个月(,保修期从验收之日起计算(延期验收则从初步验收或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2、保修期内若工程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进行维修。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材料进场3天内付工程总造价的30%,主体完工盖瓦前付工程总造价的50%,余款工程验收后以实际测量面积结算十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双方责任
1、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无偿提供水电给乙方。
2、乙方应全权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
工程地点:X
工程内容: X。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装修工程:X; 电气工程:X; 给排水工程:X;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年X月X日;
竣工日期:X年X月X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X 元人民币(¥ X 元)
第六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一,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
2、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
3、项目经理: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6、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7、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8、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9、预算造价: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0、签证:指签字证明。
11、结算: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2、决算: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3、直接承建:指乙方自行组织的施工队伍。
14、间接承建: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第七条 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实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第二条中所列施工内容,独立管理,自主经营并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 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
工程量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为依据。
第九条 工期延误与提前
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五天,没有完成所有报批文件和其他阻碍乙方正常施工的条件时;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不全或不正确时;
(3)、施工期内连续停电或停水达八小时时;
(4)、甲方工地代表拖延办理有关手续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时;
(6)、甲方原因造成甲供材料、设备未及时供应进场;
(7)、其他令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时;
2、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乙方组织抢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3、若因故乙方确实不能履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工期或甲方同意延期后的工期仍不能按时竣工,甲方每天罚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第十条 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验收规范。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场地,办理临时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并承担费用。
3、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4、开工前提供已完建筑物等技术资料给乙方。
5、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保修金给乙方。
6、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7、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本工程开工后十五天内取得装饰施工许可证。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价款的 70% 拨付进场费;
2、竣工验收后,甲方应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第十四条 暂停施工
1、因甲方未尽到责任和义务造成乙方停、窝工或不能正常施工时,甲方给予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按每天10000.00元人民币的补偿;同时顺延工期。
2、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应征得甲方同意。
3、停电、停水连续八小时以上也参照此条执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甲方代表),由其作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2、乙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乙方代表),由其作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
凡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后,必须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与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和施工。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重新按上述方法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进入后期,乙方应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当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并承担经济支出。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获得政府规定的建筑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竣工验收完成之日。
第十八条 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决算书。
2、本工程决算书的审核与付款:甲方收到乙方工程决算书后3日内会同乙方审核完毕,核准的工程决算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达乙方;如超过一个月未审核完毕,未审定部分以乙方决算为准。
第十九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定额文件、合同履行等发生争议,应谋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十条 违约
该工程开工后,甲、乙双方违背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均视为违约,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做到:
1、做好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努力杜绝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在工地进出口及现场内安排警卫看守,负责材料、设备、人员的安全。
3、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负责本施工现场的整洁,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时清除施工和生活垃圾,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4、乙方负责做好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工程地点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发生:
(1)、周围250公里以内发生的六级以上的地震。
(2)、八级以上持续一天以上的大风暴雨。
(3)、动乱、战争。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四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损情况。在事后三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呈送甲方和保险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本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通力合作,协商处理,以减少甲、乙双方损失,有关处理事宜形成文件,甲、乙双方签字存档。
第二十四条 总包和分包
1、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总包单位。
2、经甲方同意,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把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有专项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如是甲方直接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这些单位作为乙方的分包单位,乙方可以向分包单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数额由甲、乙双方与分包单位协商后确定。
3、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如在施工中各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矛盾,由乙方会同甲方负责处理。
4、乙方负责向各分包单位提供施工必需的水、电、住宿设施。分包单位承担
5、各分包单位协助乙方收集有关本工程的竣工资料。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1条:甲方将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建新村老砖厂院内,所建筑的厂房发包给乙方。承包范围:通辽市宏图包装厂厂房地面工程施工,包括窗台以下内外抹灰及厂房散水。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要求施工。乙方对安全及文明施工实行全面承担,包工包料,乙方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第2条: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第3条:合同价款甲方按乙方所做工程量施工量标准合计总价款55万元与乙方结算工程款,乙方承包单价一次包定。如有个别因素发生最终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
第4条:甲方开工前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的工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开工后有不具备材料其他工种所造成的停工甲方按工程总造价款2%每天作乙方赔偿。
第5条:乙方在开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
要求执行,而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6条: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和油料、机油等消耗品均由乙方提供。上述机械费、油料费用均已包括承包单价之内,甲方附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7条:工程款支付(两次性支付)
7.1第一次付款20xx年6月30日前,付给人工费20万元。
第二次付款20xx年12月31日前,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以收据为凭)
7.2若甲方到期未给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万元。
第8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公路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名称:体部位)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
2.竣工日期:年月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在施工中,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工期延误等,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在对甲方实施后,甲方对乙方实施。
5.如在施工中,乙方未按照甲方及建设方的有关施工进度组织安排施工,造成建设方对甲方工期延误进行罚款,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割,并按所罚费用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三、劳务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技术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
2.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和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管理。
3.全部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4.由于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不予验工,并有权责令其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标准,返工费用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建设单位对乙方承担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罚款,甲方将按所罚费用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令和安全管理,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在施工中,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由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及第三者责任事故,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防护
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或跨越交通要道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出使用计划,甲方负责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供应
1.本劳务承包所用主要材料(含钢材、水泥、水泥砼、沥青砼、炸药等)由甲方供应,其它材料由乙方自购、自行运输、保管,损坏丢失责任自负。
2.劳务承包如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满足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向甲方提交材料合格证(原件),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3.材料价款结算:乙方向甲方领用的定额消耗量内的劳务承包使用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单价计算材料费,从劳务进度款中扣回。
七、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施工中,设计图纸与现场地质不符,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施工。隐蔽工程检查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质检工程师,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否则重做,检查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劳务费拔付
1.本工程不实行预付款,首月施工费用由劳务方垫资。
2.验工计价与工程进度款拔付:
①验工计价:本劳务验工由双方有关负责人在现场对设计图纸范围内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合格者予以验收计量。每月月末由乙方提交工程数量,再由甲方工程质检部审核,合同部按审核资料和协议单价进行验工计价,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验工计价成立。
②工程进度款拔付:每月验工计价成立后,甲方从验工计价中扣回垫付的材料款及其他协议约定的费用,并滞留验工计价总额的20%作为工程质保金后,剩余款项即为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③若建设单位因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暂无法支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风险。
九、甲方责任(根据协商应承担的责任):
1.负责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和现场交付。
2.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部指挥和协调,负责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安全质量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并监督乙方实施。
3.负责定期实施复核测量,日常施工测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4.负责设计变更的数量计算和技术交底,所有设计变更一律以书面形式通知书乙方,作为增减工程数量和工程价款依据,任何口头形式的变更一律无效。
5.甲方加强现场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代办签证,处理应由甲方处理的施工事宜。
6.协助乙方进行事故抢险。
7.按时交纳工程营业税。
十、乙方责任(根据协商应承担的责任):
1.技术交底后15天内编制出实施性施工方案报甲方,正式开工前5天将开工报告送甲方审批,竣工后5天内将竣工报告送甲方,申请工程验收。
2.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生产、物资计划,每季度末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季度生产、物资计划。
3.如期上报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并将投入主要技术人员和机具填报给甲方。
4.制定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和工期保障措施。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正确施工,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符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处理。
5.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施工资料积累,正确填报各种表证。
6.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对建设单位的义务及承包风险。
7.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除营业税外的其他税金。
8.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配合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代办签证,处理应由乙方处理其他事宜。
9、乙方一定确保向农民工及时发放工资。如因工资问题引起不良后果,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给甲方造成声誉影响的,应积极挽回影响,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元的罚款。
11.乙方法定代表:
12.乙方驻工地全权代表:以上代表更换时需提前5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工地全权代表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得少于20天,如低于20天,按每一天罚款 元 计算。
13.乙方应管理好自己员工,经常进行民风民俗教育,不得与外界发生纠纷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否则后果自负。
14.乙方应做好劳务工管理工作,所有劳务工必须登记造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协助办理当地政府要求的各项证件,劳务工工资由乙方造表,甲方核实后据表代为发放;
15.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为保证顺利通过行业及业主对甲方信誉评价工作的布置的一切任务;
16.乙方不得将施工任务进行转包或分包,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责任自负。
17.无条件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和工作量的调整。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乙方完成了协议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并按规定标准交齐了应交的施工资料,现场清理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尽快组织人员进行工程初验,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进行修补,直至全部合格。
2.竣工结算:初验合格后,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报送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并扣回所有垫付款、设备料具租金及按验工计价总额的设备料具租金及按验收计价总额的20%提取质保金后为乙方应得的工程结算款,经甲方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结算成立。
十二、工程保修
1.本工程乙方执行国家工程质量终身制,必须承担工程质量保证制。
2.质量保修金金额原则上为本工程验工计价总额的10%(以建设单位收取质保金额为准)。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修理通知之日起5日内派人到现场进行修理,否则,甲方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由乙方交付。
十三、违约责任及奖罚
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乙方在达成本协议初步意向时需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金。
2.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①乙方如与甲方达成初步意向后,不与甲方签订合同,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 元人民币。
②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擅自退场或转包分包,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金。
③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甲方发出三次整改通知,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没收全部履约金。
④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若建设方责令其退场,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金。
3.履约金的返还:乙方在本工程全部完工退场后,甲方返还乙方全部履约金的50%;当交工验收完毕后,返还剩余的50%履约金。
4.建设单位或甲方上级命令本工程停工或另有安排,不能算违约,按实际完成有效工程数量进行验工结算。
5.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返工,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
在本合同出现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解决纠纷的机构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五、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并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补充条款
十七、合同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不完善之处,以双方协商增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之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双方在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下,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形式:
包工不包料
二、结构形式:
地下室现浇屋顶,一层底商,二层以上砖混。
三、建筑面积:
按建筑物外围计算。
四、承包范围:
按图纸上的要求及甲方技术交底。
五、工程工资:
地下室及一楼底商元/平方米,二层以上元/平方米。
六、付款方式:
每上一层板付总价%,每粉刷一层付元,工程施工结束后,双方进行实际测量,然后按实际所作的面积乘以造价为工程总造价,按工程总价2%留保质金,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保质金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质量要求: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符合建筑标准,节约原材料,如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原材料、破坏及浪费,应承担责任。
八、工期要求:
自开工之日起完工
九、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图纸一份及技术交底,及时保证水电路三通,保证建筑材料按时到位为乙方做好准备(建筑材料不能噪施工现场50米以外),甲方负责工人住宿、就餐、场地的安排。
2、乙方负责施工中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工具,包括铁钉、铁丝。
3、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设备小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其它事项:
1、因外界到工地闹事或其它纠纷累计超过8小时,由甲方按每人每天100元计算工资。
2、合同未尽事宜,补充规定应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不含内外墙涂料、一楼立面外墙瓷砖,保证粉刷质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面积:
四、承包方式:
五、工程造价:
六、工程期限: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年 注:如遇到雨天、地震、六级以上大风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作为定金,材料及人员进场经甲方确认符合合同要求付合同款的 %,完工经验收后付清全款。
七、甲、乙双方责权:
1.乙方应按钢结构标准及施工工艺施工。
2.钢构部分税收(地税)由乙方自理。
3.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复印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甲方应付对乙方施工质量及时验收。
4.工程质保期为________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不收取任何报酬,全力做好维修期内的服务工作。
5.钢结构税收由乙方负责。
6.进场材料如需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检测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
八、如因下列情况而发生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之列:
1.使用不善、人为破坏。
2.自然灾害:如冰雹、风暴、暴雨所造成的防水层损坏。
九、其他约定:
1.施工期内乙方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但乙方人员应自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施工中如甲方安全设施不妥,乙方没提出异议,施工造成的伤亡,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末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4.注:本合同施工范围只包括钢结构(钢柱、内外夹芯板墙及屋面工程)施工,不包括土建、不包括消防、不包括门窗、不包括吊顶等。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洽谈承揽装修业务;
2、甲方负责广告策划和发布,设计方案和制作工服;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甲方公司标志;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乙方应处理好物业及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监理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义私自承揽业务,如有业务应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承接;
7、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8、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9、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0、乙方自行办理所带队伍人员的公安检查等一切手续,出现问题甲方不负责;
11、乙方不得与现场监理人员及我公司其他人员私下交易,一经发现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三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水、电、暖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防水工程验收;
d、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壹万元作为质量保证押金,乙方承揽每个工程时,甲方从每个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后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每个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满两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押金待双方合作结束(合作结束时间为乙方最后接的工程竣工日)后满两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中期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待工程整体完工且业主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5%,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参照1条)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