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施工合同(10篇)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精选10篇)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工期共 天,自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遇到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影响工期,双方另行商定解决。在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途停建、缓建,乙方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费用

1、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分包工程中产生的工程量变化,乙方按实与甲方结算。

3、此合同总造价为不含税价格。

第四条、工程费用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工程设备款,元(大写:元整)。

2、工程进行到设备调试完毕,系统运行正常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的所有余款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

3、乙方负责本工程一年质量保修,一年内属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属人为破坏或由于水、火及其它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一年质量保修期后,双方可签订维保合同。

第五条、甲方工作

1、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提供施工材料存放场地;

2、 甲方负责按照建设方的进度安排乙方进行施工;

3、 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在施工中的用水、用电事宜。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维护保养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其他

1、 以上报价不包括PVC保护管、辅助性耗材,待施工完后另行计算。

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安徽省汉邦日化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徽省汉邦日化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工程地点: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

工程范围:

1、监控设备;

2、网络设备;

3、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

4、智能化外场管线

5、停车场及门禁管理系统;施工,包括各主要系统和子系统的安装、调试、移交和保修等

二、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民币:柒万元刺整(70000.00元)

本工程在所有系统工程采用一次性人工包干的形式;依据附件、图纸及设备清单,需要增加系统工程同时包括在内,双方不在另行协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现场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和协调;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和协调;

2、甲方工作:

2.1、对乙方设计的图纸及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和确认;

2.2、提供给乙方工程总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表;

2.3、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确认;

2.4、督促和协调总包方与乙方的施工配合,总包方和乙方共同做好对产品的保护;

2.5、负责提供所有的设备;

2.6、甲方有权根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对乙方的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或调整,乙方无异议;

3、乙方工作:

3.1、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设计图纸,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工程的施工用图纸,并负责此等施工图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之审批。

3.2、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蓝图,对照智能化的设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调整处理,任何修改均应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3.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及已竣工未移交的产品的保护工作,负责损坏产品的修复;

3.4、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因施工产生的安全人身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自觉接受总包方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规范用工制度,合理合法使用劳动力。

3.5、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施工记录及质量保证资料的填写、收集和整理,竣工验收前15天将装订成册的各类资料移交甲方。

3.6、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交易凭证,交甲方及监理公司备案;

3.7、负责本工程的方案申报(如有)、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3.8、根据甲方提供的总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申报甲方批准后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的变化,随时调整作业计划。满足工程总的进度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按本合同结算造价的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3.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须将工程清洁地移交给甲方,所有乙方之临时设施、原材料、设备、垃圾等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向甲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四、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摄像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3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90 天。( 20xx 年 11 月 25 日开工, 20xx 年2 月 24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凡由产品安装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从使用后三个月内保证金扣除。

2、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基本维护监控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签注验收结论。工程施工量达50%时甲方支付(¥20xx0.00元) ,验收合后付总金额的40%(¥ ),使用三个月后无安装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保修期及费用:

本工程的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自本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合格日起计。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缺陷(含安装、调试)引发的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如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应当作相应的赔偿。如属用户使用不当等人为造成损坏,乙方应及时给予修理,适当收取材料成本费。超过保修期的产品乙方实行终身有偿维修服务。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三、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方各执二份。

十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 日期: 电话: 电话: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为甲方倚林嘉园小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倚林嘉园小区监控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2、 项目地点:怀化市中方县倚林嘉园小区

3、 供货及安装时间:20xx年6月5日

4、 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根据乙方设计制作,双方认可的数字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进行管理与监督;

2、 应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工程协调及配合工作;

3、 须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4、 工程竣工时,可安排工程师或有关经验的工作人员参加系统使用培训;

5、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承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保证提供的产品均为全新品;且提供供货产品的合格证明及设备的详细信息备甲方验收。

2、 应在工程施工完毕时,为甲方免费培训系统操作人员;

3、 在对工程中及结束后甲方新提出的原方案之外的新加项目和更改项目,应在与甲方协商的基础上,对原实施方案进行调整,所需增加的工程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重新调整;

4、 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5、 应保守甲方的一切资料秘密,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及方案细节向第三方透漏。

四、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 合同价款:本工程为总价包干方式,工程包干价为:柒万陆仟元(¥:76000元),包干价含附表一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2、 结算方式:

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三天内制定工程进度表,并严格按进度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完毕,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三天内,甲方未作答复,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的结算金额等额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工程费用95%,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满壹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工程质保金。

五、 维护和保修

1、 乙方提供的设备自验收合格正式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免费换新;

2、 系统调试完毕日起18个月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上门免费维修,保修期后设备若需更换零部件,乙方则收取其对应部件的成本费用,若要换新设备,双方另行协商;

3、 产品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故障,正常工作时间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在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如在8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提供备用设备给甲方使用;

4、 如非产品质量问题,正常工作时间内,接到甲方保修后,乙方应在

24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检测出具体问题后,双方协商解决。

六、 协议生效

1、 本协议壹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买 方(盖章): 卖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安徽省汉邦日化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徽省汉邦日化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工程地点: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

工程范围:

1、监控设备;

2、网络设备;

3、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

4、智能化外场管线

5、停车场及门禁管理系统;施工,包括各主要系统和子系统的安装、调试、移交和保修等

二、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民币:柒万元刺整(70000.00元)

本工程在所有系统工程采用一次性人工包干的形式;依据附件、图纸及设备清单,需要增加系统工程同时包括在内,双方不在另行协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现场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和协调;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和协调;

2、甲方工作:

2.1、对乙方设计的图纸及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和确认;

2.2、提供给乙方工程总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表;

2.3、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确认;

2.4、督促和协调总包方与乙方的施工配合,总包方和乙方共同做好对产品的保护;

2.5、负责提供所有的设备;

2.6、甲方有权根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对乙方的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或调整,乙方无异议;

3、乙方工作:

3.1、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设计图纸,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工程的施工用图纸,并负责此等施工图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之审批。

3.2、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蓝图,对照智能化的设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调整处理,任何修改均应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3.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及已竣工未移交的产品的保护工作,负责损坏产品的修复;

3.4、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因施工产生的安全人身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自觉接受总包方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规范用工制度,合理合法使用劳动力。

3.5、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施工记录及质量保证资料的填写、收集和整理,竣工验收前15天将装订成册的各类资料移交甲方。

3.6、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交易凭证,交甲方及监理公司备案;

3.7、负责本工程的方案申报(如有)、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3.8、根据甲方提供的总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申报甲方批准后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的变化,随时调整作业计划。满足工程总的'进度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按本合同结算造价的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3.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须将工程清洁地移交给甲方,所有乙方之临时设施、原材料、设备、垃圾等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向甲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四、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摄像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3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90 天。(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凡由产品安装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从使用后三个月内保证金扣除。

2、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基本维护监控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签注验收结论。工程施工量达50%时甲方支付(¥20xx0.00元) ,验收合后付总金额的40%(¥ ),使用三个月后无安装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保修期及费用:

本工程的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自本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合格日起计。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缺陷(含安装、调试)引发的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如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应当作相应的赔偿。如属用户使用不当等人为造成损坏,乙方应及时给予修理,适当收取材料成本费。超过保修期的产品乙方实行终身有偿维修服务。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三、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方各执二份。

十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 日期: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现结合XX市 监控系统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范围:

1.2 项目内容:

(1)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功能提供视频监控系统软件平台和所有硬件设备供货,具体产品规格(见合同)与功能说明(详见附件)。

(2)对相关产品的安装和调试。

(3)提供相关产品操作使用手册。

(4)为乙方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第二条】 甲方权利及责任

2.1 将此次项目的基本情况告知乙方负责人。

2.2 跟进本项目工程实施情况,并最终进行竣工验收。

2.3 完成其它在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属于甲方范围内的协助工作。

【第三条】 乙方权利及责任

3.1 负责与甲方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 2 按照甲、乙双方认可后的品牌、规格功能与时间要求提供品供货, 包括相关硬件、软件、专线光纤设备的供货和安装调试工作。

3. 3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技术咨询和上门维护服务,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乙方将免费维修、更换(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 4 乙方负责免费将甲方现有的监控系统恢复(若需更换配件及材料等乙方将收取所更换材的成本费),乙方对恢复后的监控不提供质保,若有更换配件乙方对所更换的配件提供质保。

3. 5 施工过程中,乙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损坏本工程的其它设施和主体结构。线路施工规范、美观。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地清。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综合包干价格为 元(大写: 元整),此价格包含利润。施工验收过程中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

乙方设备到达甲方现场时,甲方将支付合同总额的50%工程款。当乙方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甲方验收合格后。当乙方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47%的工程款。余下合同总额 3%的工程款为质保金,质保金于该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期满后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甲方每支付一笔工程款,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发票。

公司户名: 公司账户:开户银行:

【第五条】 工程验收

5.1 设备到达甲方现场,甲方依据此合同对设备进行签收。并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功能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

5.2 甲方依据乙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向监督总站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监督总站在对甲方远程系统验收时乙方需在场配合验收工作,并保证乙方所实施工程达到市监督总站规范要求。

【第六条】 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 保修服务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保修期为二年(自该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对其产品产生的质量问题进行免费保修、更换服务(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因素不在保修范围之内)。若因甲方原因或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设备损坏或者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应甲方要求,乙方需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或者收取适当的成本费用对其进行维修服务。收费部分设备的保修时限为30天。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8.1 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无法满足技术要求的,乙方应及时更换相应的产品设备,以最终达到技术要求为止。

8.2 合同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事项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变更文件、备忘录及所有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9.3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保证 石城县幸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名下小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保修条款:

(注:石城县幸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小区名称见后附属页)

一、 乙方的职责:

1、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2、对甲方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3、 不论系统有无故障,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每月一次),突发故障乙方48小时内抵达现场(特殊情况除外)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同意更换后。

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5%。

7、在维护过程中对甲方的数据进行保密,禁止泄漏任何第三方。

二、 甲方的职责:

1、 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 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

3、 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三、 合同金额及收费标准:

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 人民币。

四、 付款方式:

1、 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50%,满6个月后5日内支付剩余维护费用的30%,满12个月后5日内支付20%余款;

2、 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10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五、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六、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期限为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友好、诚实、守信、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况:监控系统包括产品设备提供、安装、系统调试、维护等。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承担以下义务: ⑴、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⑵、按本协议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⑴、按时进入施工现场。

⑵、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⑶、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 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进场施工。

四、工程时间和进度

1、本工程工期 天,自合同签字之第二日计算,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对施工中有困难或需要修改原设计,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工程验收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的原装合格产品。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

3、工程验收标准。

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4、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七、系统保证及工程维护

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免费更换。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质保期后因系统发生故障,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并支付相关人工费用。

八、结算方式

1、根据合同附件设备清单、工程款、税率等。

2、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根据工程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核算。

3、总结算在工程验收结束后当天进行。

九、支付条款

所有工程款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支付。

十、交接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完工当日进行移交,移交时,乙方应保证该工程的所有设备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移交依据为本合同之附件清单及工程联系单。

十一、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建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工程(安防系统)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监控系统工程 。 (具体内容见附件)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速8酒店(沭阳)店内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 包工、包料的形式由乙方承建,乙方在施工结束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安防系统总造价为 人民币(不含税价格,具体价格服从合同) 。

2、整个系统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具体设备、配置详见附件 ,以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另议)。 如有增补工程,可按原报价清单所标价格另算。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在签定合同后, 付工程总价的 30% 。

2、主体线路施工结束后,再付工程总价之3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 35 %,余款等壹年质保期满后十日内结付。

三、工期:

2、在履约过程中,如因甲方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并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按双方所确定的配置清单吻合,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需要调换产品、增加工程或更改设计方案,则另行协商。。

五、维修保养:

1、本安防系统保修期为 壹 年,自工程完工/调试安装完毕,甲方接收使用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派技术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附:维护收费标准(表I)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可准备材料,待甲方通知进场之3日内进场施工,具体工期视甲方施工进度而定。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I中的价格向甲方适当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脚手架及施工用电。甲方必须提供详细的预留管道位置,并保证管道畅通。如管道不通,由甲方自行解决。

2、及时验收工程进度,并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 (职务: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已安装的线材、设备均由甲方负责看管,如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甲方负责。

5、及时组织对工程进度的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应在乙方提出验收请求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否则视为合格),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及时支付工程款(含税费)。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负责免费返修、更换。

4、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保护甲方施工场地、设施、设备,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3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总金额的 2 %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 2 %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4、本安防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 3 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仍需继续履行。

7、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视频监控系统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一期工程造价

1、本期工程不含税造价为人民币 元。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工程结束后,现金或是转帐方式结算。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一期工程乙方于20xx年8月1日进场,到 20xx年10月15 日止。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 一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人免费维修。若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将收取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4、甲方在日常使用时,应该经常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如果发现监控各类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没有及时通知乙方维修而导致设备不能使用或者造成其它人员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 3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5 %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 %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 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7、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监控系统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 15 天。

三.付款方式: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总造价为人民币万仟元整。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当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 %;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 %;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 一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48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四.维修保养: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盖章签字后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清单

八.合同争议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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