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队承包合同范本(精选3篇)
发包方为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为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宅基地内建房工程交由乙方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沟通后,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内容:
在甲方宅基地内修建一院二层楼房,全部为现浇。
二、工程承包基本形式:
楼房主体全包(不含粉刷、装修)。
三、工程时限:
工期 天,如遇阴雨、秋收,可适当顺延,但总工期不超过 天。
四、工程费用:
按建成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南北按外皮计,东西按墙中计起),按照 元/平方米计算总造价。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预付 元定金;
2、施工人员进场,付款 元整,作为启动资金;
3、所有建筑物主体完工,付款至总造价的;
4、所有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所有剩余款项。
六、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负责工地所需灶房、工人住宿、堆放材料场地的一切外来干扰。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1、乙方负责进工地,拆除所有建筑物,清运所有建筑垃圾;
2、乙方一切按照图纸施工,工地所用料由监理指挥施工。
3、所有建筑物全部为现浇。
4、所需的一切用材按图纸施工。
六、安全事项:
1、乙方做好工地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工地的施工安全。
2、工地内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未尽事宜与纠纷解决方式: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在协议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八、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旧宅基地复垦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按本乡村庄规划及住宅建设要求,在新型农村社区小康示范点号楼号购住宅一套,保证将原宅自行拆除,将占用的亩土地自行复垦。
二、乙方向甲方每平方米交纳元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元,共计元大写。本保证金在协议签订两日内交清。
三、乙方须在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旧宅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复垦处的土地达到:_________________路通、渠通、土地疏松、无沙石、田埂结实不漏水,达到国家复垦规定标准。
四、乙方完成复垦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集体交地,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土地复垦保证金,若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由甲方用复垦保证金组织复垦,复垦费用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拆迁旧宅和土地复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国土资源局区分局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宁都县固村镇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建筑、装饰工程(除水电安装、门窗、成品构件及浮雕、栏杆、外墙砖、屋面瓦)等施
二、施工准备
1、发包方:
(1)工程开工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畅通;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委派 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检查,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2、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水、电、道路接入施工现场;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委派 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0xx年2月2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日历天 。 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发包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3、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方要求将所属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
4、经发包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5、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使得条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材料供应
1、该建筑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货单位及价格、数量须经发包方书面确认),承包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2、承包方采购材料,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安全施工: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施工中承包人应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施工期间应对工地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七、 合同价款与结算: 总合同价款约150万元。本工程结算:(1)套用江西省20xx年工程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计取定额直接费(含材料、人工费退补差),以此为取费基础综合取费,费率为11% ;(2)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执行赣建价[20xx]8号文件: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为47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为57元/工日;(3)本工程不要求承包方提供建筑业发票 。
八、 工程款的支付: 承包人完成主体工程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5%;承包人完成内、外墙等初装修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95%;余已完工程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无息付清。 九、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并在5天内不提修改意见,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工期顺延。 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十、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筑物结构及管线资料等资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4)及时参加验收
2、承包方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发包方管理规定,承包人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施工现场按发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设临时设施,不乱搭、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4)为其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发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5)承包人承担施工所需水电费。
(6)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7)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及设备的保护,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8)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及业主方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动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方有违约行为的除外。
2、承包人逾期超过60天的,发包人有权将剩余工程另行发包,所需费用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承包人另行承担。此外,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已完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
3、因承包人工程质量引起的安全责任及其他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4、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返工,返工后经再次验收不合格,发包方将按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赔偿责任。
5、本工程承包方不得转包,若发现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立即退场,并赔偿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宁都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执二份,承包方执二份,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