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施工简易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安装监控系统设备及施工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安装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 元(人民币)
第四条: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工程施工形式为乙方包工包料,系统工程所用设备、材料与招投标书数量一致。
第六条:付款时间
1、本工程总造价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首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开始施工,施工完毕正常使用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付给乙方50%_______元,剩余部分10%_______元,甲方应在________年的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付款时乙方出具有效票据)
3、本工程如有变更须按签发变更单及调整价格.
第七条:双方责任
甲方:
1、 真实合法的施工所需文件及相关手续,施工和使用中涉及国家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条款与之相冲突的事项,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2、 工程开工前将施工区域清理完毕;
3、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施及资源;
乙方:
1、 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本合同签订时认为甲方已通过方案审核;
2、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施工,确保质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
3、 施工中注意保护甲方有形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本合同中涉及甲方的设计方案、施工资料及相关文件。
第八条: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及施工方案,确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费用调整。
第九条:工程俊工及验收
工程完工时即进行验收,以合同附件器材表为依据对工程建设当中使用的设备的型号及数量进行验收,如按效果验收或按GA803标准验收或有关部门及规范验收签发有效合格证明.
第十条:保修条件及期限
1、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完毕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 ________年的维修保养,并负责终身维修工作。保修期内设备部件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保修期外由乙方进行维修工作,只收取甲方的零部件材料成本费。乙方安装的设备在使用期间出现意外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只收取甲方的零部件材料成本费。
2、甲方在监控系统的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内及时对甲方监控人员进行电话指导,如仍不能排除故障,乙方7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设备维修。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本合同遇下列情况解除:
1、履行完毕。
2、不可抗力或因一方违约至履行本合同已无必要。
3、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服务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其他条款:
甲方:(签章)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路西、南环路南。
工程内容:室外消防监控系统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按设计及消防验收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4月20日
竣工日期:20xx年5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
五、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735000.00)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适用法律和法规
(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我国现行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消防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均适用于本工程。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双方协商约定。
(2)承包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工程施工图纸,用于消防监控系统验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代表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1)本工程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工期延误,
(2)其他需要发包人行使的权力。
1. 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工程部长
姓名:
职务:安装工程师
2.发包人工作
2. 1发包人应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施工中的水、电费由承包方负担。
(4)提供工程地下管线资料
(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3.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2)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及费用承担: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
(4)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5)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6)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4.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材料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后2日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2日内批复。
4.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不可抗力外,工期顺延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方可计算顺延天数。
5、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执行,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若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负,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
9.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范围:
本合同采用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另行设计的监控系统图纸工作内容,实行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包定总价格约为人民币柒拾叁万伍仟元整。(¥735000.00元)
9.2工程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无预付款,施工完毕后甲方、监理等相关部门验后合格后付至工程造价的80%(其中500196元抵房款,余款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15%(,即11万元)质保金为工程造价的5%(,即3.675万元)保修期为两年,期满后30日内给予支付。
9.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⑴.本工程泵采用上海鸿龙品牌,监控自动报警系统采用北大青鸟,材料运到现场抽样检测,质量合格,证件齐全、材料与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相符。
⑵.管材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及甲方要求,严格执行报检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不得用于本工程且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与样品相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工程变更
若发包人有设计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十一、竣工验收
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5日内将完整的1套资料(不含竣工图纸)移交给甲方。
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12.1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工程量,发包人有权下达书面通知书要求承包人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施工,经两次书面通知(间隔时间不少于10天)仍未达到工程进度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因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且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价款向发包人支付0.3‰的误期赔偿金。
12.2争议的解决方式
(1)若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工程款全部付清之日失效。
十三、补充条款
13.1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有关人员变动,必须提前14天用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得变动;
13.2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服从发包人的协调,并主动配合;如有不服从,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或退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3.3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到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则由发包人视情况对承包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13.4严格施工安全,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应参加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中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13.5按时提供符合蓬莱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合格发票。
13.6本工程材料的检试验由承包人负责,指定在蓬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3.7若承包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停工或终止履行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发包人另行发包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13.8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逾期不付造成停电、停水,导致工期延长的后果由承包方承担责任或由发包方直接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3.9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的要求整理汇总工程资料,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竣工资料,逾期提交,每逾期一日,按照工程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五支付发包方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见附页)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与《监控工程报价单》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____________%为预付款,即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对该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设备的验收
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在______天内将工程设备及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第五条工程安装、调试
1、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______日内调试完毕。
3、如遇特殊情况如下雨、大风等不利于施工安全时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4、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技术支持及服务
施工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为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七条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设备保修
系统保修期为壹年,如保修期间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