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总行异地直贷项目委托代管协议书推荐3篇

中国银行总行异地直贷项目委托代管协议书(精选3篇)

中国银行总行异地直贷项目委托代管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两边在互利、自愿原则上,经会商签订本公约,互助信守。

第一条甲方当真技巧交换和谈判,签订有关技巧协讲和技巧附属文件。

第二条乙方任务。

乙方当真对外关联和商务会商以及签订公约和谈,必要时构造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甲方任务。

甲方当真在对外公约正式见效前办好以下承诺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配置分交表;

3.国度参加技改项目筹划的批件及海关承诺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联合归口审批项目标归口部分批件;

5.凡需办理允许证项目标入口允许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好而耽搁公约见效或践诺的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践诺地及结算。

4.1.乙方受甲方拜托办理舶来品品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海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或乙方拜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4.2.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拜托的机构的关照按时提取货品,禁止耽搁提货而造成经济吃亏,联运到货地点为________。

第五条公约所需外汇额度。

5.1.公约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_______%由乙方办理。

5.2.公约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_______%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公约签订前划拨至乙方账户。

第六条公约所需配套人民币。

6.1.公约所需配套人民币的________%由乙方帮忙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办理,贷款和谈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钱和还款任务。

6.2.公约所需配套人民币的________%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公约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公约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

第八条在对外商务公约签订后,甲方需在公约法则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公约货品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划入乙方银行账户做为开证包管金,待实际付款产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钱拨还甲方。

第九条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公约到岸代价向甲方托收________%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公约货品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联合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负担。根据国度有关法则,货品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过期将处以罚款直至充公货品。乙方须及时关照甲方公约货品估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关照在货品到岸前5天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账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管账户,不然甲方将负担因为不能及时纳税酿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酿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吃亏。

第十一条垫款处理

11.1.因为甲方预付货、税款不敷,而甲方又正式书面哀告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付出月息________%的垫款利钱,乙方对超出垫付款法则期2个月而还没有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11.2.乙方也可思虑以项目互助策划方法代垫资金,详细前提另议。

第十二条结算

本拜托公约第8条法则的公约货品配套人民币登科十条法则的人民币税款根据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付出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代价变动

在对外签约后,如产生下述环境,乙方应及时展望并关照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关照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结果不负担责任。

1.公约采取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敷。

2.因公约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利用而必须退回原承诺部分,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因为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品到岸价及税款响应增加。

第十四条公约的点窜或停止

本公约签订后,如一方要求点窜或停止公约,必须以书面发起,经甲乙两边赞成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公约,未经两边会商同等,停止公约方应负担对方的经济吃亏。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变乱

因为不可抗力的因为导致本公约不能践诺时,应由不能践诺公约一方发起公证部分表明文件,可免予负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16.1.两边应本着友爱互助精神,互助履行入口项目筹划。如在履行公约中两边产生同等,应经过议定友爱会商的方法办理。会商不可,提交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法则进行仲裁,仲裁判决为结局判决。

16.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国银行总行异地直贷项目委托代管协议书 篇2

甲方:(采购人)

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

2.############

3.##############

4.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

3.################

4.##############

5.###############

6.#############

7.#############

8.###################

9. 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组织评审工作;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 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 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 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

4. 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 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

8.

9. 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3.

4. 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 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

商意见。

6.

7.

8.

9. 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 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

2.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国银行总行异地直贷项目委托代管协议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业务:

一、执行甲方与借款单位所签订的上述贷款协议;

二、对甲方委托的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的代管权限和代管义务),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供应贷款资金;

二、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及有关资料;

三、借款合同变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委托代管协议项下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认真履行本协议,办好各项代管业务。

二、根据委托代管业务的需要,确定相应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委托代管工作。

三、根据甲方的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按时办理贷款的发放工作。

四、严格监督贷款的使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根据甲方的通知积极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有关问题,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问题解决的结果。对借款单位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要积极进行催收。

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突发事件。

六、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并及时上划资金。

七、负责委托代管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时编报委托代管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八、对借款单位存入乙方的其他资金情况、在乙方结算的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九、制定代理甲方贷款业务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发布执行。

第二章贷款的发放

第四条甲方签署借款合同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基本账户和台账。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借款合同副本、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和用款计划,甲方应及时填制有关单据,将贷款资金一次性或分批汇拨至乙方。

第五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辅助账户和台账,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

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的当日,应通知借款单位携带有关单据或文件到乙方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乙方应根据贷款协议规定的用途,负责审查借款单位提交的有关单据或文件;审核无误后方可向借款单位发放贷款并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工作。两个工作日内借款单位仍没有前来办妥有关手续的,乙方应立即以特种转账方式办妥有关手续,并自办理转账之日起计算贷款利息。上述用款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乙方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后,遇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有关贷款计划、指标和协议等资料不全的,应先行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

二、贷款资金汇拨凭证内容不详,无法确认借款单位的,应立即与甲方联系,报告。

第三章贷款的管理

第七条乙方须指定信贷人员专职负责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信贷人员如有调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办好书面交接手续。

第八条为便于甲方对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及时向甲方提供借款合同规定的文件、材料和年度贷款使用计划。

第九条乙方应按操作程序进行管理,按贷款使用计划加强对贷款支用的监督管理,并进行必要的审查。

一、有无计划外工程或自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筑标准;

二、借款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所购材料、设备是否工程所需,贷款和定金的支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工程承包的协议、合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金额与内容是否一致;

四、贷款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其他相关事项。

发现借款单位在贷款使用时有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和其他重大问题,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借款单位使用贷款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十条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采取停止贷款支用或其他应急措施:

一、借款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借款单位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如合并、分立、改组等;

三、借款单位对外投资或联营等;

四、借款单位财务状况恶化或资金大量体外循环。

第十一条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落实其他各项资金来源,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第十二条乙方在其代管的基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经济和财务报告。乙方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第四章贷款的回收

第十四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协议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委托贷款计结息工作。

第十五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于贷款到期书面向借款单位通知催收贷款,督促借款单位组织资金还款,在存款户留足资金。

第十六条在规定期限内,乙方应做好委托贷款本息回收的账务处理,将收到的本息在扣除代理费后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第二个工作日)上划甲方。

第十七条借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未能偿还甲方贷款本息,乙方有权直接从借款单位存款账户中扣收。如仍有应收未收本息,在征得甲方的意见后,转入有关科目核算。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真实、准确、及时地对甲方委托贷款进行会计核算,为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会计信息。

第十九条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贷款支用凭证、贷款利息和本金上划的电汇凭证的复印件或传真件。

第六章委托代管业务考核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将直贷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分别情况对经办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对乙方贷款发放、本息回收上划、贷款管理、会计核算、业务及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对乙方实施代管业务目标考核的结果,按等级发放代管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管事项,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二十五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或擅自超越代管权限致使贷款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承担有关经济损失、取消乙方的代管资格等制裁措施。

第八章协议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协议有关的借款合同终止后自动失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总行的有关规定解释或办理。

甲方:总行信贷业务部(公章)

有权签字人:

乙方:______分行(公章)

有权签字人:

__年__月__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