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顾问短期聘用合同(精选3篇)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公
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立基大厦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1、 甲 方:
2、 乙 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第二章
1、 除合约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之意义:
1.1“业主”指甲方所开发的立基大厦项目之全体业主。
1.2 “工作日”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正常工作之日 子。
1.3 “本合约” 指本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1.4 “管理处”指乙方为管理甲方开发的物业而设立在物业内的日常管理、办公机构。
2、 本合约内之标题乃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约的结构和含义。
注 释
第三章 物 业
由甲方开发的 项目物业,包括:物业所属之停车场、出入口处等所有公共场地和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附属设施。
第四章 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为使甲方物业管理达到一个高的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物业顾问服务,务求使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立日后物业的管理高水准。
第五章 服务期限
1、 服务期限
本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具体日期视甲方开发进度而行:大致为:开盘前后1个月,交房前3个月,交房后8各月)。
第六章 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对甲方提供前期物业介入咨询指导服务。
2、物业销售推广配合
为了更好地促进物业之推广、销售,乙方应在物业销售过程中全面配合市场销售的宣传与推广。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商标有关的相关标识。
乙方应参加产品说明会、对销售人员进行有关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以全面提升销售人员对物业的理解,对后期物业服务有全面、充分的认识,以便向客户更好地推介本项目。
3、员工上岗培训
乙方作为甲方物业顾问为配合物业交付使用前设备调试、验收及物业接收情况,乙方将负责安排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三个月为管理处员工进行上岗前系统培训。
上岗前对员工进行企业理念、职业精神和有关知识、技能、服务态度的培训,使员工在入职时能全面掌握应具备的理念、职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使全体人员在接管物业后能迅速适应环境和进入工作状态,接管前将组织甲方物业人员集中组织强化培训,具体如下:
第七章 管理监督及支援服务
在服务期内,乙方将协助甲方监管整个物业之前期物业介入工作,以保证后期物业管理的品质。
第八章 管理顾问形式
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物业顾问咨询服务。
第九章 管理顾问服务报酬
1、 顾问费用
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向甲方收取顾问酬金,标准为每月按贰万元整。顾问差旅费另计。
2、 顾问费用支付
①首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定金 ;以后具体顾问服务期间内按季度支付顾问服务费。以上费用须乙方开具国家正规发票给甲方。
②顾问差旅费标准:
乙方顾问人员赴现场提供顾问服务,则顾问之差旅费标准为:杭州往返合肥的车费、合肥市区的出租车费,或自备车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按实向甲方报销。住宿费、餐饮费按合肥本地水平按实向甲方报销。
第十章 物业推销
于合同签约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甲方的管理的物业在发售或出租时,可公布本顾问公司为甲方之物业管理顾问以协助宣传。
第十一章 终止合约
1、 本合约可在下列情况下由任何一方可给对方一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
1.1 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约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
1.2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2、在合约期内,有实证并经查实因甲乙双方严重违反本合约、履行合约职责不当、或引致重大的有责投诉,而对双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双方有权及时通知他方终止本合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十二章 其 他
1、赔偿与保障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酬金,乙方可于通知甲方一个月后停止顾问服务,并可要求甲方按所合同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也按同一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转让
本合约应约束合约双方当事人,其分别的承继人及承让人及确保他们的利益。任何一方合约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约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约之一切或部份权益或责任。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解除。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调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通知对方。
3、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第二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管理业务咨询;
2、负责公司经营业绩提升;
3、负责营销团队管理;
4、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5、负责公司营销方案策划;
6、负责公司人员培训;
7、参与公司重大会议及活动;
8、参与公司各项营销活动并进行现场指导。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关系
1、工作时间:
该岗位属于公司编外岗位不收公司考勤制度约束,工作期间到岗时在公司前台考勤处登记;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上班时间;
每月保证最少工作时间为天,不足天扣除底薪700元;
2、劳动报酬:底薪+提成
乙方基本保底工资为元/月;
提成:营业额45万以内按照公司营业额的1%总提,营业额按照公司营业额的1.5%总提。营业额万以上,按照公司营业额的1.5%总提。
每月公司正常发薪日核发上月工资。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奖赏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如违反工作职责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除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应当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
5、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敬业限制条款。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定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合同程序变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的工作纪律以及存在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情形时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要求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
第六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身份证:
年月日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为全面推行零缺陷管理模式,兹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质量管理咨询顾问;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质量管理顾问单位,为甲方提供方案型的质量管理咨询和培训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年签订一次,到期可续签或终止。
二、在签约期内,甲方享有 企业会员的所有待遇。
三、乙方提供质量管理顾问服务的程序是:
1 、甲方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 、制定整体辅导计划(其中针对关键过程实施改进的“专案咨询计划”另定服务协议);
3 、协商制定全年跟踪辅导议程;
4 、实施顾问服务。
四、乙方提供质量管理顾问服务的内容包括:
1 、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 、现场的培训与辅导;
3 、免费的公开培训名额若干;
4 、免费培养中国质量督导师;
5 、免费的 企业会员的待遇;
6 、享有乙方其他服务的优惠。
五、甲方如因故变更双方已确定之“全年跟踪辅导议程”,应提前 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要求得到乙方的书面形式的确认;乙方须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按时完成所确认的咨询辅导项目,并出具书面意见。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企业特点和咨询项目的需要安排合适的顾问团队开展相关工作,甲方应为顾问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协助乙方对其工作质量做出书面评估。
七、乙方信守一贯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同意,绝不向第三方评价甲方。
八、甲方为乙方开展各项咨询与培训活动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相关的信息资料,以便乙方为甲方提供量身定做的方案;甲方应安排专人加入到团队中,负责必要的沟通、联络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九、甲方尊重并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使用乙方的教材、书籍与软件中的任何内容,或用于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并愿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双方在签约期共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享,任何一方要用作商业用途,须取得对方的书面许可。
十、乙方保证派往甲方开展各项咨询、培训活动的顾问师均能遵守本协议,并愿意为此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顾问费用:人民币 元/年(大写: ),并承诺于签约后一周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十二、在签约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1 、不少于 个工作日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2 、在乙方或乙方的地区代理举办的公开培训课程中,甲方可享有 个免费名额(仅免学费、资料费);
3 、购买乙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书籍、教材、光盘、软件时可享有 优惠;
4 、在乙方每年举办的质量督导师(QSA)特训营培训中,甲方可享有 个免费名额(仅免学费、资料费);并可以优先参加注册质量经理、注册质量工程师的考试辅导,以及国际“质量MBA”的考试辅导,并可享有优惠。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或协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