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汇总27篇)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通用27篇)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买址: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货物:

1.1乙方同意同甲方购买,且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货物)用于乙方项目。将由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货物外称的同时也请列出分项价格)。

1.2甲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各项工作,由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1.3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2.价格

2.1合同货物的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_________,价格清单详见

附件一。

3.装运

3.1装运时间:

3.2装运地:

3.3目的地:

3.4货运方式:

4.付款条款

合同第2.1条确定的合同总价由乙方向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4.1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款项,即人民币发票。

4.2交货款:在合同货物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款项,即人民币元。甲方同时提供乙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4.3验收款:在合同货物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款项,即人民币元。甲方同时提供乙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5.合同设备的交货

5.1所有合同货物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内,(此周应为最晚交货期),由甲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的导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5.2甲方应于交货日14日之前,通过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内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货物的名称、数量、估计总重量与总体积,以及预计交货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6.合同货物的检验

5.1合同货物的检验应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_________日内在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5.2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5.3如双方认可的合同货物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货物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5.4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

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乙方要求甲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甲方责任,甲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为乙方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尽快向乙方补充或替换设备。

7.不可抗力

7.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7.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8.保证与赔偿

8.1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8.3保修期内,甲方在收到乙方运于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买方负担)的有缺陷货物后,应尽快将更换货物自费运至乙方。

8.5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合同款额以每日0.5‰(万分之零点五)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

8.6如果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X条款

9.1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9.2_____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_____裁定。

9.3_____费用由败方承担。

9.4_____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_____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条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10.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

(1)一方进入_____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_____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11.其它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透露合同内容,除非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将合同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不需对方事先同意。

11.4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2.附件

12.1附件一:合同货物清单及价格(略)

12.2附件二:原厂商提供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甲方(卖方)(公章):_________乙方(买方)

(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2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_年 月 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2. 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行货物增值服务;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值服务后,将货物重新装柜并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出口的货物为合法货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证转口货物的包装为中性包装,不得在产品及/或任何包装上显示与中国有任何关联的标志、标识或任何其他唛头,否则由此引起所有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 乙方责任:

1.货物在中转过程中,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否则乙方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如因承运人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相关承运人索赔;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应当提供其代理在中转港拆箱时的理货报告或重新装箱、封箱状态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货物问题或包装问题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会协助甲方做好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货物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后,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单和其他清关文件;

5.乙方保证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真实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文件和操作失误原因引起的进口清关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仅用于清关用途,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或清关文件上的相关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方不得以该清关文件为依据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中转港相关第三方主张任何货款;

7、因乙方在中转港当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中转港为甲方提供提货、倒柜、包装、转运、清关等相关货物增值服务过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转口贸易纠纷,与承运人发生运输纠纷,或与海关、港口管理部门等发生进出口管制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因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货款结算

1.甲方自行负责与目的港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和其他相关事务,与乙方无关;

2.除非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的义务;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国目的港客户的货款经过乙方中转港的代理收取后转汇给甲方,乙方无条件地保证其中转港的代理能将货款转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货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货款后一周左右将款项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如果在一个月内甲方未能收到款项将视为汇款出现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建议甲方通过中转港工厂收取货款,甲方应通过海关清关文件上显示的出口方收取货款。中转港工厂在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后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由乙方委托其在中转港的代理作为该批货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坚持要将货款通过中转港的工厂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经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证货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担任何收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收汇风险和责任。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应在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出运时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费用确认单原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委托;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

2.甲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款项:

1) 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2) 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单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及货物;

3) 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

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3

合同号:____

日期:____

地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na____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4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货物运输代理中的权利义务,维护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双方的权益,规范货物运输代理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运输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武汉至全国的货物运输事项,乙方代理事项包括:

1、代为委托符合条件的司机承运货物。

2、代为安排司机提取运输的货物。

3、代为安排司机交付运输货物给收货人。

4、代为委托司机办理收货人签收运输单证并转交给甲方。

5、根据甲方要求代为购买运输货物的保险。

二、货物运输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货物运输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每一单运输前应将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转告司机。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的要求。

3、甲方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应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告知司机采取相应的运输方式。如需要特殊加固车厢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如甲方需运输的货物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国家限运物品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林业手续的货物,交运前,甲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明,并使运输的货物及其包装适合公路运输的要求。

5、甲方承担货物装上运输车辆前及卸下运输车辆后的全部责任。

6、甲方应按照运输货物的实际价值委托乙方购买运输货物的保险,如贵司申报货值与货物实际价值不符时,货物出险后的货值的差额部分将无法获得赔付,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将由贵司承担。

7、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保持通讯畅通,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准备接车收货。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运输货物在途情况。

8、甲方在乙方车辆出发后变更送货目的地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详细情况通知乙方及司机,并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9、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10、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条件运输的,不能有违禁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以及运输货物的实际情况,代为甲方委托符合运输条件的司机及车辆。

2、乙方应要求司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取运输的货物,并对运输的货物的外包装进行适当的检查。如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明显不适合运输时,应暂停提货并告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告知乙方及司机处理结果。在甲方确认对货物进行运输及该货物外包装适合进行运输时,司机应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承运该货物。

3、乙方应告知司机在装车时应与甲方人员核实所装货物的品名、件数及包装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司机办理装货事宜。装车完毕,甲方应将随货同行的有关票据,收货人姓名、电话及详细卸货地址等资料一并交与司机,以便运输途中备查和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交货、签收。

4、乙方应要求司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甲方的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5、司机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车辆本身机械故障等),不能正常行驶时,应对货物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车辆完全失去运输能力,乙方应另行代为委托车辆承运,将货物完整无损的送到收货地点,并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货物运输代理费用及结算

1、委托运输费用,另行商议;

2、保险:甲方自行购买保险或委托乙方代购保险,保险费率另议;

3、结算方式:每月5日前核对确认上个月的费用,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转账支票或现金支付运费。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乙方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由于司机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司机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

2、从货物装运上车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卸车交付完毕时止,司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损坏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进行索赔。

3、货物错运目的地,由司机无偿运到约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4、甲方错报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甲方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要求的,或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未提前告知乙方,因此造成货物灭失、损坏的,乙方及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给乙方、司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运费的,应承担迟延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5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a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称_________)。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经销权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营权

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

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

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一、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_________,并向_________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卖方的责任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

一、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二、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三、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_________的责任

一、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二、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

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_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________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一、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或_________

二、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三、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一、标准:卖方向________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________,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_________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卖方,卖方应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_________给予补偿,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_________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电)击、台风、飓风、旋风、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封闭工厂、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四、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作成书面,并以预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XX日后第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b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仲裁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作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b国商事仲裁协会所制订的《商事仲裁条例》在_________通过仲裁最后解决之。仲裁员的裁视为终局裁X,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正式文本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十、标题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十

一、全部协议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为证明起见,本协议作成一式两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卖方(签章):_________ 代理商(签章):_________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6

合同编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收货人:

发站:______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购方签字:______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7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8

协议编号:

托运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承运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经营的货物委托乙方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样本见附件)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订舱委托书中应注明所托运货物的正确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包装形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人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甲方对于货物储存、防护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舱委托书中注明,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若要求更改订舱委托书之内容或取消订舱要求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经办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同时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若是货物已进港或离港,甲方要求更改此货箱对应之订舱单条款,甲方应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五、甲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品名的真实性,并承担因伪报、瞒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损失(注:危险的货物必须在委托书上特别注明“危险品”字样,如隐瞒不报所造成的一切船、货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于集装箱运输货物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集装箱限重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必须承担因超重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必须按以下重量装货,超过重量产生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1、20’GP集装箱货物限重27.5t;

2、40’GP集装箱货物限重26.5t;

3、40’HQ集装箱货物限重26.5t。

七、甲方必须为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或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于甲方不投保货物险,又不委托乙方代为投保的,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则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货物装箱的,甲方必须提前两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或明确提货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应率先告知有关货物的基本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在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甲方必须保证在其使用集装箱期间箱体的完好,如在装箱前未向乙方反映箱体异常则在其返箱时箱体的状况必须和提箱时的EIP记录相同。如果有任何损坏或灭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如果任何一方因地震、台风、暴风雪、火灾、战争、罢工、政府命令或其他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事件,造成不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该方应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并提供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双方应进行协商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一、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海上运输费用为限。对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责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对确认属于货物灭失、部分损坏的索赔,索赔方应提供相关的法定证据。如当地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则向保险机构进行索赔。

十三、双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以书面形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运输费等行动。

十四、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海运费:甲方必须在委托书上确认运输费用和运输条款,如果委托书中未注明则按照乙方公布的运价支付;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十五、费用结算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2 _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用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运单或货物;

2、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费,并在当月15日前付清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十六、如果甲方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费用或报酬,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单证、货物或中止有关合同的履行。

十七、如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箱量未能达到60箱/月(单海港出口量),乙方有权取消月结协议。

十八、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海事法院审理。

十九、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9

卖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买X: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X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X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X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X可指定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X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X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X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X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X自理。

第八条买X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X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X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X告知理由。

第九条买X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X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X之要求,应向买X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X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

5.总值:(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X,以便买X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X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X安排交货。

3.买X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X承担一切费用,买X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买X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X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X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X。清单c:外轮停靠___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10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促进乙方为甲方更快拓展市场,同时确保乙方利益神圣不可侵犯。为明确双方责任,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的收款方式、议定证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合同期限;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专业人士(工程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洽谈业务,包括客户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供业务助理协助乙方开发、跟进、维护客户、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汇报给乙方等。

2、 甲方提供业务必备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彩页、样品等)给乙方开发和维护客户。

3、甲方愿意协同乙方和乙方开发的客户办理合同手续并签订合同;若乙方提供的客户要求签订合同的同时办理司法见证手续,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开发的客户各承担一半。

4、 甲方愿意陪同乙方到乙方开发的客户处实地考察,甲方也愿意陪同乙方接受乙方开发的客户代表到甲方工厂实地考察,两项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 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与乙方分成。

6、 甲方可以与乙方共同攻关客户,但所有应酬费由甲方支付。

7、甲方可以与乙方共同维护客户,应酬费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在乙方知情、许可、陪同下与乙方共同维护乙方开发的客户。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将乙方客户转让给同行业合作。

8、 甲方每月提供一份乙方客户确认的对帐单及提成(含差价)款项清单给乙方。

9、 甲方不得虚报、少报、漏报乙方开发的客户所下的所有订单,并及时、主动向乙方汇报相关进度。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引见或邀请客户专业人士(工程人员和外发负责人)与甲方专业人士(工程人员和技术人员)洽谈业务,说明客户产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验货标准,交货周期、付款方式等。

2、乙方提供客供图纸或客供样品给甲方报价、打样,并确保图纸或样品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乙方主要负责跟进、维护自己开发的客户,包括报价、送样、送货等,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 乙方可以以个人名义和甲方法人代表(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订本协议。

4、乙方开发的客户的所有报价单上的业务联系人必须包含乙方姓氏,报价单上的签名经甲方负责人审核后由乙方签名。业务助理必须将报价单备份给乙方,同乙方客户发送邮件时必须抄送一份给乙方。

5、 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与甲方分成。

6、 乙方可以请求甲方一起向乙方开发的客户催收货款。

7、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户所下的所有订单的每一笔货款后三天之内必须主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及时按约定分成给乙方。乙方可以随时随地监督甲方与乙方客户的业务关系往来。

8、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以甲方办事处的形式传真和回传报价单及接收和回传订单给自己开发的客户,甲方加盖公章后转送或传真给乙方,乙方再传真或回传给乙方开发的客户。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名义接单,但名片可以自行设计,公司电话及传真号码可以是乙方自己的。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协议,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 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天之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再商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

3、 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协议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

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4、 乙方为甲方开发客户,甲、乙双方共同评估客户,经过甲方审核过的客户,若客户因经济状况(含

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收回的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能拿回相应的分成款项,但乙方不承担乙方客户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补充内容(手写,需加盖公章);

第七条:其它;

1、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在

这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管辖区域服务于甲方注册地的法院,或办事处当地法院。

2、 附录一规定的有效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协议。合同期限

最短为两年,最长不限。

3、 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字确

认。

4、 本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手印)

法人代表: 代表:

附录一:收款方式、议定证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合同期限:

1、 收款方式: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发生的所有货款可以由双方协商由其中一方到客户财务处收取,但请款凭证甲、

乙双方应各执一份,货款金额甲方必须如实报给乙方。

2、议定证明:

乙方客户的认定及差价款项的议定由甲方代表出示相关书面证明给乙方代表,并加盖公章。

3、分成方法:乙方应得提成为总货款的 % (双方商定并由甲方代表签字)。

4、交付方式:甲方支付乙方分成时必须出示采购单、送货单、请款单(或对帐单)等给乙方;甲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的银行账户: 1010 03__X(中国工商银行)。

5、交付时间:甲方可代收乙方客户的所有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户的定金货款后的三天之内必须按附录一的分成方法按约定比例提成给乙方,可以以现付或转账的形式转账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并出示银行转账凭证给乙方;甲方在收到最后的余款和其他代加工款后的三天之内必须按附录一的分成方法将双方议定的提成款项现付给乙方或转账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并出示银行转账凭证给乙方。

6、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年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11

甲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代表。

乙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代表。

目录

第一条合同标的

第二条技术资料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设备质量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保证

第七条不可抗力

第八条仲裁

第九条通知

第十条语言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附件1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__(供方)与乙方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独联体东海岸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发货前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

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如这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

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有合同的效力。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年____在俄罗斯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_

购方:_____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12

买方:________电传:________卖方:________电传: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单位:________单价:________总价: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1

0、单据:小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________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条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____%溢短装。

4.原产地国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 [A:信用证L/C。B:即斯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托收。C:汇付、信汇M/F、电汇T/T。]方式结算。

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 日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的、跟单的、(不)保兑的、即期的、可转让的、循环的、对开的、(不)允许分期装运的]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货完毕后 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委托通告行开出 %信用证金额的保证金给开证行。合同货物装运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给卖方,若出于本同规定第13条外的任何原因,发生无法按时全部或部分交货,保证金将按本同第11条规定作为轻罚金支付给买方。

B: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 [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方式D/P、承兑跟单汇票、汇票期限为( )后( ),按即期付款交单(D/A日)方式经买方承兑后]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 。[换取货物、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C:买方到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0条规定提交的单证后_______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D:自货物至指定边境站点由卖方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即认为卖方已交货,货物的所有权及偶然性损失或品质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买方应 [同、后、前]期于卖方____天交货,并以记名提单为结算依据。

10.卖方应提交以下单证:

(1)全套清洁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 [已付、到付]的提货单________份;

(2)经签字的商业发票____份;

(3)原产地证明书____份;

(4)装箱单____份;

(5)质量、重量检验证明____份;

(6)CIF条件下的 [保险单、保险凭证]____份。

11.罚则:除由本合同第13条原因外,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误或无法交货、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额的____ %计算。但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金额的____%。若违约方已先期支付保证金,则保证金作为罚金按数量比例予以罚扣直到没收支付给对方。

12.索赔:自货物到达目的地起____天内,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和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和索赔。

13.不可抗力: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据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产生或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者调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调解及民间调解)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交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新疆贸促会联络处)、国家工商会、……。]按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合同的执行单位:本合同中方由 [收、发]为货人,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

16.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与前苏联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书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14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19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1.货物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

3.单位: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

4.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单价:_______________总值:__________

7.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卖方对运货船抵达后由于未能按期将货物运交装运港口而造成的误船或滞留装运应承担责任。

c.在货物装运之前,卖方应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与风险,而在货物装运之后,货物的全部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2)到岸价条款(不包括保险):

a. 卖方在装运时间内应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 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 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8.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 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 责。

9.装运文件:

(1)海运: 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 ________________公司。 空运: 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航空邮包: 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 方。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3)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 单。

(4)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5)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 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货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装运期限: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______天。

12.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 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13.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由卖方投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交货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索赔: 在货物到目的口岸 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 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验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任何责任。关于质量,卖方 保证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则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 依据,提出索偿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 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 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卖方应用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颁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说明出事地点,作为证据。然而,卖方仍应 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主有权取消合同。

17.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 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 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然而,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应按7天算。若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 内迟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18.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有关本 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 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中英文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 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方确认并同意经卖方确认并同意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

国旗作出要求。

若由买方租船至装运港装载合同货物或由卖方租船将合同货物送至目的港,但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方或卖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并且从装运港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再有售购合同的违约或延迟交货的罚款条款应具体明确。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15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A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称_________)。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营权

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

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一、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_________,并向_________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

一、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二、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三、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_________的责任

一、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二、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_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一、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或_________

二、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三、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一、标准:“卖方”向________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16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

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

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

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

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

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

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17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5.总价: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经____至____。

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18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19

卖方:

代理商: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称“代理商”)。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 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 专营权

1、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2、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

4、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 价格、条件

1、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第五条 “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

3、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4、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5、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 代理商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 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 “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_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 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保证

1、标准:“卖方”向________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________,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_________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卖方”,“卖方”应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_________给予补偿,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_________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 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电)击、台风、飓风、旋风、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封闭工厂、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2、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3、商业机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_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4、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做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_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5、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____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6、仲裁

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仲裁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做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____国商事仲裁协会所制订的《商事仲裁条例》在_________通过仲裁最后解决之。仲裁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7、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8、保留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9、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10、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11、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___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卖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20

卖方:

代理商: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称“代理商”)。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_____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_____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_____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_____”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_____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_____”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营权

1、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2、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

4、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1、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第五条?“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

3、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4、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5、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代理商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_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_____”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_____”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1、标准:“卖方”向________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_____,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________,使之不受损失。

第十二条?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2、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3、商业机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_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4、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_____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_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5、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6、_____

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_____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做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____国商事_____协会所制订的《商事_____条例》在_________通过_____最后解决之。_____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7、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8、保留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9、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10、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11、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___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卖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21

合同号码:

签约日期: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章名”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22

合同号: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买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卖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 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总值:

3、交货条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____%溢短装。

4、原产地国别:

5、包装:

6、装运期:

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

8、保险

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 [a:信用证l/c。b:即斯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托收。c:汇付、信汇m/f、电汇t/t。]方式结算。

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 日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的、跟单的、(不)保兑的、即期的、可转让的、循环的、对开的、(不)允许分期装运的]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货完毕后 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委托通告行开出 %信用证金额的保证金给开证行。合同货物装运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给卖方,若出于本同规定第13条外的任何原因,发生无法按时全部或部分交货,保证金将按本同第11条规定作为轻罚金支付给买方。

b: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 [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方式d/p、承兑跟单汇票、汇票期限为( )后( ),按即期付款交单(d/a日)方式经买方承兑后]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 。[换取货物、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c:买方到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0条规定提交的单证后_______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d:自货物至指定边境站点由卖方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即认为卖方已交货,货物的所有权及偶然性损失或品质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买方应 [同、后、前]期于卖方 天交货,并以记名提单为结算依据。

10、卖方应提交以下单证:

(1)全套清洁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 [已付、到付]的提货单________份;

(2)经签字的商业发票____份;

(3)原产地证明书____份;

(4)装箱单____份;

(5)质量、重量检验证明____份;

(6)cif条件下的 [保险单、保险凭证]____份。

11、罚则:除由本合同第13条原因外,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误或无法交货、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额的____ %计算。但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金额的____%。若违约方已先期支付保证金,则保证金作为罚金按数量比例予以罚扣直到没收支付给对方。

12、索赔:自货物到达目的地起____天内,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和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和索赔。

13、不可抗力: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据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产生或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者调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调解及民间调解)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合同的执行单位:本合同中方由 [收、发]为货人,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23

合同范本栏目    

*刊登招标广告

*资格预审(用于贵重货物、技术性要求高的货物)

*发行招标文件

*投标

*开标

*评标

*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1.1招标公告(范例)

招标公告日期

贷款号____

合同号____

1.(借方名称)已经从亚洲开发*行申请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支付的贷款,准备用××项目的建设中,贷款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符合合同条款下的货物采购。

2.(买方名称)现邀请亚洲开发*行成员国中合格的投标者就此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进行密封投标。

3.对此投标感兴趣的投标者请按下述地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交清款项后即可买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售款概不退还。(标书发放机构通讯地址……)

4.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时间,于×月××日上午×时前收到,其中必须包括占投标总价2%或标书中规定的比率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兹定于__年__月__日上午__时在(开标地址)公开开标。

5.(买方名称)对投标者在投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____________(招标者名称)

地址:电传:

电报挂号:电话:

1.2投标书(范例)

投标书

致(招标者名称、地址)

敬启者:

仔细研究了有关上述合同的招标文件后,我本投标书签署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提供和运送总价为金额的货物(货物名称)。本投标书的签署人被授权代表投标者(投标者名称、地址、邮编),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号)的规定,向你们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份。

①投标价格表

②资格预审材料

③设备清单、生产厂家名称及技术资料。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授标通知后的天内装运货物,并且按合同的规定在天内完成货物的运输。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24

卖方:

代理商: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称“代理商”)。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

在签订经销合同时,应当对商品的规格、质量以及销售区域、是否是独家代理经销等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双方在协议履行中产生争议。对上述情况约定不明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会伴随发生“经销商超范围销售”的情况,致使合同履行争议重重而最终夭折、亏损。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 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 专营权

1、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2、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

4、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 价格、条件

1、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第五条 “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

3、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4、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5、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 代理商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 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风险提示:

虽然,经销商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特定产品,但若该商品是仿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第三方主体的权益的,经销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有权直接要求经销商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未侵权条款的承诺可以为经销商向供货商索赔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在经销合同中至关重要。

第八条 “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_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风险提示:

知识产权与产品经销通常相伴而存。虽然供应商在其他国家注册或申请了自己的公司名称、商标、专利,但如果在中国没有注册或申请,那么在很多情况下都不会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因此在签订经销商合同时,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供应商的知识产权范围,并要求经销商承诺尊重这些知识产权,任何注册或企图注册这些知识产权的行为都构成对供应商的侵权。

第九条 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保证

1、标准:“卖方”向________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________,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_________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卖方”,“卖方”应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_________给予补偿,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_________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 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电)击、台风、飓风、旋风、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封闭工厂、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2、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3、商业机密

风险提示:

在经销合作中,经销商或多或少都会获悉供货商与产品相关的商业秘密,因此,对保密义务的约定必不可少。具体而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守密的范围、期限、赔偿范围以及违约责任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守密范围的约定即不可过分宽泛,亦不要过窄,范围过宽,可能导致条款无效,约定过窄或导致某些商业秘密无法得到保护。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_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4、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做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_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5、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____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6、仲裁

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仲裁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做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____国商事仲裁协会所制订的《商事仲裁条例》在_________通过仲裁最后解决之。仲裁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7、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8、保留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9、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10、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11、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___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卖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25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 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总值:

3、交货条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____%溢短装。

4、原产地国别:

5、包装:

6、装运期:

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

8、保险

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 [a:信用证l/c。b:即斯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托收。c:汇付、信汇m/f、电汇t/t。]方式结算。

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 日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的、跟单的、(不)保兑的、即期的、可转让的、循环的、对开的、(不)允许分期装运的]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货完毕后 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委托通告行开出 %信用证金额的保证金给开证行。合同货物装运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给卖方,若出于本同规定第13条外的任何原因,发生无法按时全部或部分交货,保证金将按本同第11条规定作为轻罚金支付给买方。

b: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 [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方式d/p、承兑跟单汇票、汇票期限为( )后( ),按即期付款交单(d/a日)方式经买方承兑后]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 。[换取货物、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c:买方到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0条规定提交的单证后_______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d:自货物至指定边境站点由卖方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即认为卖方已交货,货物的所有权及偶然性损失或品质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买方应 [同、后、前]期于卖方 天交货,并以记名提单为结算依据。

10、卖方应提交以下单证:

(1)全套清洁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 [已付、到付]的提货单________份;

(2)经签字的商业发票____份;

(3)原产地证明书____份;

(4)装箱单____份;

(5)质量、重量检验证明____份;

(6)cif条件下的 [保险单、保险凭证]____份。

11、罚则:除由本合同第13条原因外,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误或无法交货、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额的____ %计算。但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金额的____%。若违约方已先期支付保证金,则保证金作为罚金按数量比例予以罚扣直到没收支付给对方。

12、索赔:自货物到达目的地起____天内,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和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和索赔。

13、不可抗力: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据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产生或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者调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调解及民间调解)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交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新疆贸促会联络处)、国家工商会、……。]按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合同的执行单位:本合同中方由 [收、发]为货人,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

16、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与前苏联1990年3月13日《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书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附件:________________(略)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26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_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_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_____(币种)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_(币种),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_____(币种)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币种)及_________(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_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_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 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 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_____仲裁程序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际贸易独家经销协议 篇27

国际贸易合同书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协议书。

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发票一式四份;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4.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5.交货:

交货期为_________;

装运港_________。

6.装运条件:

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买方可指定_________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8.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

9.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0.适用规则和章程:

装运条款:见清单;

外轮在_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

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1.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12.卖方因自然的原因而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_主管当局出具的证书。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方国家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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