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如何写土地买卖合同【最新6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宗地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住宅与园田用地。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20xx年 月 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第三章 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永久,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当日,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一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剩余部分, 元(小写: 元)。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贰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千分之叁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3个月的,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第十四条 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3‰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3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五条 出让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将本出让土地使用权交给受让人,出让人在自有土地承包面积地内划拨大写 百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补偿给受让人,土地出让金按此合同约定款项支付,后续出让手续出让人必须协助受让人办理。
第六章 说明
第十五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十六条 受让人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第七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长春市净月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以及中介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___月___日签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出让人家属子女签字: 受让人家属子女签字:
住所: 住所:
(签字):(签字):
电话: 电话: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树木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折约 亩)。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
第二条、转让方式
甲方将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三条、转让价格
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土地出让金、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土地价款。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在出让过程中,甲方仅承担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土地出让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土地受让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出让公证人): 身份证号: 。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 _ ,宗地四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 出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约每亩,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 (一次或者分期)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该合同 生效后,甲方对该土地一切权利归属乙方。
第六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须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 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意当日将该土地一切权利转给乙方,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公证人执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定一致同意共十条,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日 年日 年日
甲方:乙方:
甲方买地方 乙方卖地方
乙方李训安现有土地一块卖给甲方郑先松,具体订立土地买卖合同如下:
一、土地界线:
两边从老张的地基界线到东边的沟渠干23.5米(西边到东边的界线),从南边郑先松的后墙到北边二吧的田界14.6米(西边从南到北的界线),从南边小郭的后墙到北边二吧的田界18.5米(东边从南到北的界线)。
二、土地价格:以上土地买卖价格为伍万元整。
三、合同条件:甲方从买土地即日起,乙方无权干涉甲方的使用权和变卖权,甲方所买的土地,永远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此土地改变主意,无论国家征收或甲方又卖给他人,乙方都无权干涉和敲诈他人,不管以后的土地价格升值或贬值双方都无权干涉。甲方所买的土地不管北边还是东边的路甲方都有使用权。(但乙方有权干涉甲方把土地卖给甲方邻居的郭定军)。
四、以上土地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卖方在位于祁阳县城祁山路有一宗进深 米x宽 米国有出让地有意出让,买受人自愿买受卖方该宗门面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真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宗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宗地概况
1、该宗地位于祁阳县城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祁山路。
2、宗地竖有出让使用权、综合用地类型,面积 平方米,进深 米,面宽 米,两壕门面形式,出卖方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为 ,国土证号祁国用 第 号,原国土使用权人为 ,祁国用 第 号。
第二条 交易形式、价款及付款方法
1、双方以土地现状成交,签约付款后,出卖方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买受方。宗地使用权归买受方,买受人暂不变更使用权让名称,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并在宗地上建设房屋。
2、宗地价款 万元,签约付 万元,余款 万元交付土地使用证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其它事项
1、按第二条交易原则,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在宗地上依法按规建房及合法的产权经营行为。
2、买受人建房工程款办理相关手续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3、出卖方必须及时配合买受人办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产权证及产权转移手续,并无偿提供办证时需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 商一致的原 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国用字第号),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的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原 土地出让年限为年,建设年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总金额(大写)
元(币种:)。
第六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 出让合同(合同号: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 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 市国土局和市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 %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