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协议书(精选24篇)
买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
2、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___。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其它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其它: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时均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等单位。
甲方: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货物明细:
________石材,单价4000元/M3,数量150M3。
________石材,单价4000元/M3,数量350M3。
二、合同总值
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70%即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__________日交货。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
五、纠纷解决方式:
1、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商品明细(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执行。
(2)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第五条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需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供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需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供方方支付违约金。
3、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供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4、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5、需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供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供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需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供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重新包装的,供方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需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赔偿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供方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2_日,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供方索赔。
5、供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需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供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供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供方提前交货的,需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货。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应在发货前与需方协商,需方仍需要货物的,供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需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供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供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供方发货。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合同文本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二手空调签定以下合同。
一、双方确认的空调,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1、设备清单:序号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合计
2、二手空调总价(不含税)__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二手空调进场。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内。
4、所有权转移: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调设备所有权为乙方
国际货物买卖协议书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金额110%投保____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 .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米,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1.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10.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合同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
2.原产国别:_________
生产厂:_________
3.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5.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装运港口: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
8.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1)采用信用证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_(电报:_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_________%。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地:传真:邮编: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传真: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生产商数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路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甲方: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售方:
购方:
鉴于售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_______,其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经双方确认,并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船:第一次装船应于接到信用证后30天至45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递增至终了,应在12个月内完成。
6.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售方提出凭证,购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优惠期限。
7.保险:由购方办理。
8.包装:用新牛皮纸袋装,每袋为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装,每箱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费包装。
9.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5天内购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全金额100%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允许分期装船的信用证,见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证件:
全套售方商业发票
全套清洁、不记名、背书提单
质量、重量检验证明。
10.装船通知:购方至少在装货船到达装货港的7天前,将装货船到达的时间用电传通知售方。
11.保证金:
通知银行收到购方开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时,售方必须开具信用证_____%金额的保证金。
合同货物装船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回给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规定的第12条除外,发生无法交货按数量比例将保证金作为违约予以没收支付给购方。
若由于购方违约或购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内,开具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必须按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付给售方。
开具的信用证必须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信用证所列条件应准确、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兑。通知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银行应给开证银行提供保证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购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暴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货或装船时间可能出现延迟,购方或售方应提出证明予以说明实情。
13.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其法规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进行的同时,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货币贬值:若美元货币发生法定贬值,售方保留按贬值比率对合同价格予以调整的核定权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签字后,在7天内购方不能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但购方仍然对第11条中第、项规定的内容负责,支付予以补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认真审阅并遵守其规定的全部条款,在见证人出席下经双方签字。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购货合同是经买卖双方洽妥条件,议定价格,突出货物品质、装运、索赔条件,其内容具体,无弹性解释。购货合同由买方书就,成为交易的依据。购货合同也称购货订单买卖双方多以电传方式成交,尔后签约。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具体技术细节见附件“a”
包装
保险和货物重量
港(airport)到岸价总金额: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船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货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办理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额为发票金额110%的一切险。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5)1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7天内,将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
(6)在cif条款下,1份正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以及2份复印件,按发票金额的110%保全险(all risks)。
(7)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8)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9)文件的数量和内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确的。如果由于卖方没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清关和提货,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买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打印在提单或空运单上,否则,卖方将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喀土穆和北京办公室。
11.装运
在cfr/cif条款下:
a.卖方负责将货物在装运期限内从装运港运到目的港。不允许转船。一旦发生转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全部由卖方承担。不允许仓面装载。装载货物的船只不允许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国旗。货船船龄不能超过15年。
b.如果货物用空运/包裹方式邮递,卖方将于条款5所列装船期前3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条款12(1)内容。卖方在发运货物以后当即按条款12(2)规定通知买方,以使买方安排保险和及时办理清关手续。
12.装船通知
(1)卖方为了以下目的(a、b、c)将于合同条款5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4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9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宽,3米高,卖方需要在装运前50天通知买方这些数据。如果有易燃和危险物品需要标明。
a.在条款9中的l/c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
b.为了使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时能安排好其国内运输,如果重量和尺寸超过此条款(1)中的规定时,买方将要求采取措施以适合买方进行内陆运输。
c.如果卖方没有履行上述规定,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2)卖方在完成货物装运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数量、箱数、发票价值、毛重、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海运时)或空运单、航班号以及估计到货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险品,应将其明细一起标明。由于卖方没及时通知造成买方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和清单事宜,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
13.技术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其产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进的技术制造、全新且没有使用过,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性能和规格要求,与技术手册相一致。质保期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算18个月,或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的验收合格证明有效后算12个月。
15.检验
(1)在交货以前,制造方将按条款10(4)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一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该商品与合同条款相符。这些证明将形成交给付款议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认为是最终结果。制造方试运行的结果和细节必须作为质量证明的附件出现。
(2)当商品到达现场以后,买方将申请苏丹商品检验局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作一个初步检验,并作出检验报告,如果商检局发现有规格和数量或者两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责任是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的,买方将在商品现场检验之后30天以内有权拒收商品或向卖方索赔。
(3)如果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条款14所列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买方将安排由商检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向卖方索赔。
16.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90天内,除非保险公司或船主负有责任,如果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有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买方将有权进行索赔,更换货物或索赔损失、所有的费用(如商检费、运还和运回替换货物、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对于质量,卖方将保证: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18个月内,如果由于该设备由内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买方将立即书面通知卖方。
检验证明将作为索赔的基础。卖方对于买方的索赔,有责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商品或根据损坏的程度降价)。如果有必要,将由卖方承担费用买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卖方在收到前述索赔一个月内不能回答买方,索赔将被认为已被卖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对于在生产过程或装船或转船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由双方认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误船期或不能交货,卖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卖方将迅速通知买方上述发生的一切,并在从那以后的14日之内空邮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运输货物。如果事故持续超过10周,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18.迟交货和罚款
如果卖方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买方在卖方同意付罚金(经付款行从货款中扣除)的条件下同意延迟交货,罚款总数不超过交货全部金额的10%,每延迟交货1天罚货款的1%。如果超过合同交货期10天后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卖方仍要不推迟地交纳前述罚款。
19.仲裁
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争端及其执行将通过谈判友好地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案例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公布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将在北京进行,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既不能诉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机构要求修改决定,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从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务
卖方要提供补口材料和售后服务。
22.特殊条款
兹证明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双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将被视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号:____
日?期:____
地?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的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_____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
a._____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_____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_____按发票金额110%的投保__的_____单。
(3)中国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_____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_____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_____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_____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
目的港后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的延长。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_____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可诉诸_____。
(2)_____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照其程序_____,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_____机构。
(3)_____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_____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_____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_____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卖方:____
签名:____?签名:____
卖 方:___ 地址:___邮码: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___
买方:___ 地址:___邮码:___ 电话: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__%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具备打印设备及耗材、电脑设备及耗材,以及其他办公用品的供货能力,且能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及时给乙方供货或者提供相关的服务帮助,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或者服务费作为甲方的报酬。
第二条: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商业电报、传真、电邮等)向甲方提出订货要求。双方用以通讯之传真号码和电邮地址需要经双方事先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将约定产品的价格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就约定产品的买卖,应在本协议书的一般条款基础上,签订具体的买卖合同(销售供货单据),买卖合同上应标注有产品价格、交付时间和地点及运费承担等。签订的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所供货物之后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偿还应付但未付货款能力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财产被法院查封或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就未到期的货款支付提供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若乙方未能提供前述有效担保,所有未付货款视为到期应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货款。
第六条:对交付约定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在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两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交付约定产品的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于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若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甲方交付约定产品符合本协议书和买卖合同约定。
第七条:若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约定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后予以退换有质量问题部分的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换货运输费用。甲方对约定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应以给乙方更换同等数量和型号的约定产品和承担相应换货运输费用,或者退回存在质量问题的约定产品相应的货款为限,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延长本协议书的有效期期限。
第九条:本协议书期满或终止时,即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款项视为到期,乙方必须立即偿还该等款项;
(2)本协议书的期满或终止并不妨碍甲方追究乙方违反本协议书项下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其他事宜: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均受本协议书条款的约束,即使该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届满之后。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署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补充或修订。
(4)与本协议书相关的争议或双方依本协议签约的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若双方不能以友好方式解决,双方同意接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辖。
甲方(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买方单位:
卖方单位: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 冷水机组数量 1套 。
第二条 单价和货款
1.双方约定的价格是:
2.本合同总货款为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 (¥84万元)。
第三条 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1.交货时间为45,按预付款到账之日时计算。
第四条 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1.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 买方指定地点 。
2.运输方式为:汽运,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1.商品的质量要求:见(合同附件1)
第六条 包装和费用:
1.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见合同附件2)
2.按出厂包装标准。
3.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损失风险:
1.商品在出乙方仓库前的一切质量、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其后的一切质量、费用及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商品所有权:
1.在甲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乙方拥有对出卖商品的所有权。
第九条 货款结算和支付:
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付70%货款。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对所出卖的商品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
同。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3.自提商品,乙方未能按期出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和多交货而造成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样品检测合格后,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在十五个工作日不能进入实际履行合同阶段,均属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6.乙方提供的商品如不符合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另注:
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付款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预付金未到乙方账户前不允许乙方进行商品备料、生产等前期准备工作,否则甲方不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3.本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给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计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在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保险单。
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金额为.
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在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款执行,以致买方未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下述全套英文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配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中规定的技术文件。
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贫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卖方。
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价格、完工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图纸执行,图纸中未标注公差尺寸的按中等级执行。
三、技术服务:自甲方验收合格起,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一年免费维修。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五、产品的交货方法、交货地点、交货日期、运输方式、运输费用、接货人等
1交货方法、交货地点:。2交货日期:3运输方式:4运输费用:
5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六、结算方法: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乙方开17%增值税发票。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可随时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需方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赔偿货款2倍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
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动产货物买卖协议书
订立协议书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协议,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 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元整,次级品每组元整,合计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日按千分之 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市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 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立协议书人
买方(甲方):
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乙方):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年月日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
2.品种:________
3.规格: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按照标准执行。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
4.保险:________。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总价:________。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________。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他:________。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方:_________电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电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_________规格: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_
2.原产国别:_________
生产厂:_________
3.包装(1)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5.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6.装运港口: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 8.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_(电报:_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买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
_________。
2.验收方法:
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标准:
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甲方:
乙方:
合同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
2.原产国别:_________
生产厂:_________
3.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5.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装运港口: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
8.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_(电报:_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_________%。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签章):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一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如上资料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附属件。二 、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合作伙伴关系。三 、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
2、甲方从乙方买断部分产品价格另议。
3、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将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4、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组织促销优惠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优惠促销活动基础上,给与甲方供货价格与本条第一项相似比例折让。四 、订货确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将订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当日与甲方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时调换,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已停产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销售该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订货金额双倍费用作为补偿。
5、若遇乙方某些型号产品____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尽量与其它代理商或销售商协调,24小时内为甲方配齐相应产品。若不能配齐,乙方承担订货金额200%处罚。五 、供货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供货地点(限北京地区)。
2、测量安装类:乙方在甲方通知时间进行测量,测量完成后____日内将测量结果及相应方案传真至甲方处,并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安装(详见工作流程图)。非测量类: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任一工作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未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合同货款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需每日按合同货款5‰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六 、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客户验收无误后,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有效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货到客户工地验收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按15天(半个月)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每月____日、____日前双方进行上个周期结算对账,乙方凭送货单及验收单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核对,每月____日、____日结清上月账目。
3、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只对甲方进行结算,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发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价格及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相关费用。开票金额不大于甲方从乙方处购物累计金额。
5、结算单据:甲方给乙方传真订货单、货到甲方或客户处验收单、变更单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单据。七 、退货规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在无损坏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如有退换,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可办理退货手续,货款自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八 、验收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由甲方最终客户进行验收,客户验收合格视为合格;
2、若外包装完好而产品发生破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乙方提供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标准。九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了解乙方产品相关知识,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
2、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乙方声誉言论或行为。十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供货产品质量符合其所承诺质量标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由质量引起相关问题,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所提供产品一切售后服务,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乙方须确保按约定日期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与客户间任何变更(仅限测量安装类产品)需于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对于甲方客户没有及时确定型号、款式、颜色等而可能影响到工期任何情况,乙方都需在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由此引起所有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务行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延期、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积极规____市场销售秩序,在乙方促销期期间,甲方应在促销价格基础上享受合同中规定优惠比例。(双方协商了另议)
6、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价格、及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文件资料。
7、乙方应就其产品特性及相关内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开展业务推广工作,必要时可派专人协助甲方作好业务推广工作。
9、乙方应保守合作事宜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现故意伤害甲方声誉言论或行为。1
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推荐客户所购买产品实行一切售后服务。1
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投诉和维修电话,不得迟于24小时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情况。十
一、解除条款:
1、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3、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协议。十
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因违约而给对方和第三方造成直接、间接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十
三、其他:
1、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进行非甲乙双方合同范围内私下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和乙方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结算金额。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结算价格为乙方提供给北京地区其它客户最低价或同等最低价,乙方若违反此条款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十倍补偿。甲方并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销售价格为市场最低销售价,若甲方客户在市场中购买到同样产品最低销售价比乙方供应给安X公司低,乙方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两倍补偿,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单品。甲方凭在乙方处购得产品发票或收据,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相关资料。
5、乙方现场测量收款,需在测量后____日内将测量结果、设计方案及报价传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送货及服务需以乙方相关部门规定相关单据为准,其他任何人员传真或电话均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十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十
五、对协议履行中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十
六、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十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十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号码:
签约日期: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
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
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租订。
14.2.在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
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合及安排货物的装运。
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
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
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
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并负担费用及风险。
15.&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
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
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
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
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
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
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
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
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条件:在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
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18..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方可接受。
18..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对于&/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
18..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
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