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买卖合同(精选3篇)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20__年4月20日起到20__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已出租的经贷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范本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 _____天。____月利息为借款总额的 ___%,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自合同签订日起开始计息,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利息。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利息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__天通知乙方,甲方同意利息按足月收取。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借款总额20%每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终止本借款合同,甲方抵押车辆所有权无条件归乙方所有,且甲方无条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 关于争议解决:如双方产生争议需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4.抵押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但需保证抵押车辆的安全。.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乙方需妥善保管好甲方所抵押的物品,并于甲方还清本息时一次性归还甲方。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____日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第七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____日内及时通知的。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
1.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见证人: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
绝于乙方向甲方借款,并以其合法所有的汽车抵押,现就乙方偿还借款和甲方债权实现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
1.1、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1.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借款按照每天为一个计算周期,每个借款周期内的利息为借款金额的%,每个借款周期内的综合管理费为借款金额的%,每个借款周期内的停车费为元。
1.3、借款期限内,乙方须在每个借款周期到期当日支付利息、综合管理费、停车费等款项,乙方逾期缴付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项总额的违约金。
1.4、借款到期后,乙方须在借款期限到期当日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综合管理费、停车费等费用,乙方逾期缴付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项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质押物:
2.1、乙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汽车(车主:,车牌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作为本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息和综合管理费提供质押担保。乙方交给甲方的资料物品有:①行驶证;②汽车钥匙把;③身份复印峻;
④其它:。
2.2、质押车辆行驶公里数:公里。
2.3、甲方会将质押车辆放置到专门的车库保管。质押期间,因车辆移库所需,在乙方还款提车时,乙方允许质押车辆的行驶公里数跟质押车辆时记录的行驶公里数有100公里以下的浮动。车辆质押期间,车辆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全部由车辆原购买的商业保险承担。
2.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各项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违约条款
3.1、合同期内,乙方逾期缴付利息、综合管理费和停车费等款项超过3天的,视为乙方违约。
3.2、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缴付借款本金、利息、综合管理费和停车费等款项超过3天的,视为乙方违约。
3.3、因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综合管理费和停车费,以及实现债权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等。
4、提前还款和展期
4.1、乙方可提前偿还借款,但已缴付的利息、综合管理费、停车费等不予退还。
4.2、乙方需要延期还款的,必须在合同期内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在本合同到期之日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5、其他事项
5.1、合同签订后需要变更的,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尽事项,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就合同条款作了相应说明和修改,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内容和法律责任已经全部知晓并同意签订。
5.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