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兰西瓜买卖合同实用三篇

小兰西瓜买卖合同(精选3篇)

小兰西瓜买卖合同 篇1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____________

品种名称: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

纯度:____________

净度:____________

发芽率:____________

水份: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选、加工、分级,用_______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_________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包装费用由方负担。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运输,运费由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年月日前以(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应在年月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

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卖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条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买方: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小兰西瓜买卖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需方施工需要,购买音乐制作设备。根据民法典规定,为维护双方的合同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物和价款

需方购买下列设备:

合计: 万

二、价款支付:

1、在合同签署后,需方应向支付元(大写: ),作为合同预付款。

2、余款在将本合同标的物运至如下所指交货地点交验收安装调试后一次性付清。

三、设备性能和技术参数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须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设备技术标准采用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四、技术资料

应提供以下随机资料:产品合格证,总装图,原理图,设备清单,操作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并且能满足合同设备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五、交货地点:

地址:

六、交货时间:

七、运杂费及风险承担:

运杂费由 供 方承担。从到交货地点的设备装运事项,均由负责,并不得无故延误。负责办理所有设备以及可交付使用附件的运输。设备运抵目的地后,由需方卸货。风险承担在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交付前由承担,交付后由需方承担。

八、设备验收:

1、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需方应及时按照设备清单,对合同设备的外观和数量等进行检验。

2、设备调试完成后 12 个月内,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导致设备不符合需方的使用要求,需方有权要求(约定具体时间,如几天或几个小时内)排除保障,迟延的承担200元天。并赔偿需方的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设备保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文中规定的产品“三包”执行。

十、知识产权

保证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应当保护需方免予承担因按本合同购买设备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 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传真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约定地址如下:

:以本合同落款所表明的地址和传真电话为准;

需方:以交货地点地址为准。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 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为传真,则为回传确认之时;

3、 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7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4、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火灾、水灾以及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影响而无法执行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以电传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内出具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当事人。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迟延履行而遭受不可抗力的除外。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30天,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不能交货的,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且需方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2、所交付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应由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修理或修理三次以上的、或者不能调换、或导致退货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提前交货应当经需方同意,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4、非因需方原因,逾期交货的,应当向需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天;如果逾期30天仍未交付设备,按不能交货处理。交付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5、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需方如错误指示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四、争议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尽管已诉诸法律,除非另有协议或有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

十五、其它

1、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2、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事先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签字并盖章。补充协议的内容如果与本合同内容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需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开户行: 帐号:

小兰西瓜买卖合同 篇3

甲方(收购企业):____________

乙方(农作物销售商或农户):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决定建立农作物种植基地,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农作物品种、地点和面积

甲方根据年度订单要求,指定农作物的品种种植生产,地点和面积由甲乙双方共同划定或由乙方负责落实具体种植地的地点、面积,经甲方同意后确定为原料生产基地,基地农作物的种植由乙方组织生产。

第二条种子的供应

根据双方确定种植农作物种类、品种,所需种子由甲方提供,种子的质量、数量、结算约定如下:

1、对上表所列各批次种子,双方应共同扦封样品,分别保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2、甲方提供的种子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约定标准。对种子质量、标准等提出异议要求检验和鉴定的,由双方共同指定检验、鉴定单位,费用由申请方垫付,鉴定检验后由责任方承担。

3、其他。

第三条播种

作物种植期间,乙方必须按甲方生产计划及作物种植、生长规律科学安排播种,以便于季节集中采收及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四条农药使用及结算方式

农药由甲方统一购买、统一发放或由甲方委托指定单位统一发放,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稀释倍数、安全期限”等农药使用规程和要求施用,在作物生产期间不得使用非甲方指定、发放的农药;农药费用由乙方支付的,在农作物收购结算时扣除。

第五条生产记录

农作物生产期间乙方必须分地点、分区域、分品种,详细填写《栽培记录表》内容,记录要求做到按时、真实和专人负责,并接受甲方指导。

第六条作物的采收

所有品种采收季节,甲方应提早天通知乙方按指定的规格进行采收,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拖延采收时间。

第七条收购价格及结算方式

生产基地种植的农作物收成后,全部由甲方收购。乙方承诺对甲方种植作物如符合要求的,实施以下价格保护。价款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农作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农作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双方实行凭收购凭证现金支付或当场结算方式,合同要求甲方付予付款或者要求乙方交付押金在农作物收购结算时扣除。

第八条收购时间、地点、运输和验收的方式及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纠正或补救,对违约不采取纠正或补救措施的,可采取拒收产品或拒付购款,要求对方承担赔偿、终止合同履行等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

①未按时提供种子、化肥、农药;

②或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减产30%以上或产品30%以上达不到生产要求的;

③对符合要求生产的产品不及时收购、不完全收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④不执行保护价收购的;

⑤未按约定予以技术指导造成农作物50%以上减收的。

乙方违约责任:

①未按甲方提供的种子播种,或播种安排不科学,甲方提出异议后拒不纠正;

②擅自使用非甲方提供的农药,或未按甲方要求使用农药;③未按合同要求做好生产记录,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④未按甲方要求种植和采收的;

⑤采收的农作物未交甲方收购的。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执行中双方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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