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汽车买卖合同(精选24篇)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________________,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kw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拾____万___仠_______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分____个月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________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__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____%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汽车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车交易引发纠纷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当事人因为未办理汽车登记过户手续而主张合同无效,有些因为未到汽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而主张无效。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受传统审判观念影响,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中,对同一类型的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些法院认定无效,有些法院则认定有效。因此,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应如何适用法律,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特征
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探讨,必须掌握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它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6、买卖合同是要因合同;7、买卖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
《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旧机动车交易,销车方须向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
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或有旧机动车经营权企业的交易凭证予以验证,车管部门凭此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据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到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汽车交易,因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有些法院则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与被告冯彬达成汽车口头买卖协议,由冯彬将其向王忠群处购买的琼C02034号小型拦板汽车出卖给李春桂,价款16500元。协议达成后,冯彬将该车及该车的有关证件交给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冯彬支付完购车款。双方对养路费的缴纳未进行约定,也未办理该车的转籍过户手续。尔后李春桂将该车开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规费征稽所以该车从20xx年2月至今拖欠养路费为由扣押,并作出罚款的处罚。李春桂交纳6000元罚款和40元停车费后将该车领回,并找冯彬协商退车未果,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李春桂以冯彬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将该车退回冯彬,冯彬退还购车款165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6050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冯彬辩称,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口头协议后,李春桂已支付购车款和接受车辆及该车证件,买卖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李春桂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琼C02034号拦板小货车,虽然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但是双方未按国家关于旧汽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纳税及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车的买卖是无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车退款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
八条第五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李春桂与被告冯彬的汽车买卖无效;二、原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将琼C02034号小型拦板货车退还给被告,同时被告也应退还原告购车款16500元;三、原告用车受罚6000元及停车费40元,由原告自负。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春桂与上诉人冯彬口头达成的汽车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车辆登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车从交付给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权已转移给李春桂。原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错误,应予撤销。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20xx)琼海民一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二、上诉人李春桂与冯彬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三、冯彬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6040元给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协商小货车的买卖事宜,由朱海林将其自己的一辆栏板跃进NJ1026D小型载货汽车,车辆行驶证号为琼D30594,出卖给潘世海。双方约定,车价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写下欠条一张,其欠条载明:“欠购车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时付可按车价款壹倍处罚。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写下欠条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车开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条时间向朱海林支付购车款8000元,朱海林也没有将该车的相关证件交付给潘世海,双方因此引起纠
纷。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并承担车旅费100元。潘世海辩称,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将4000元支付给朱海林,按双方的约定,朱海林应办理好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而朱海林没有办理,因此,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请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一审中,潘世海提出反诉,要求朱海林双倍返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为该车修理所付出的费用2420元。原审法院通知其缴交反诉费,但在法定期间内,潘世海未向原审法院缴交反诉费,原审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动撤回反诉处理。一审中,朱海林对证人的证言予以否认。二审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间购买该车,总价款为35200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该车使用年限为8年。按使用8年计算,该车每天折旧费为12.05元。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旧小货车,根据国务院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的规定,原告所卖的旧货车,必须要在经过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方可进行交易,否则应视为交易无效。因此,原告擅自将自己的旧小货车卖给被告,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故应视为买卖无效。对无效买卖所得的财产,应互相返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和车旅费1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原告的这一事实,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场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虽然原告否认,但根据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度,被告有证人出庭作证,因此,被告主张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认的可信度。对被告的这一主张,本院应予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参照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的旧车买卖无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
日内返还琼D30594号小货车给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4000元给被告潘世海;三、驳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达成口头买卖汽车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协议约定后,上诉人将车辆交付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未按约定支付车款,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上诉人将该车交付被上诉人,没有将该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被上诉人,致使被上诉人不能正常的进行营运,上诉人的行为也应视为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应视为与被上诉人的违约责任相等。本案中,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协议,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将该车退回,被上诉人表示同意,故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车款支付上诉人,也不及时将车退回上诉人,致使该车由被上诉人占用长达一年,因此,被上诉人应支付该车的折旧费给上诉人,其折旧费按每天12.05元计算,上诉人主张支付时间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计239天,计2880元。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用车款没有证据,不予认定。其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xx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原审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被上诉人主张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上诉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上诉人双倍退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补偿购买维修汽车配件费用2420元,由于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反诉费,一审已裁定按其自动撤回反诉处理,被上诉人现主张没有理由。原审判决根据国务院贸易部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双方的旧车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属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属于部门的规章,并不是行政法规。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旧机动车交易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故不能以此作为判决合同无效的依据,应予纠正。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已支付4000元购车款,并判决由上诉人返还,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依照《中华人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护照口永久居留证口
证件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出厂时间: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车上门口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售车方(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双方约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协助乙方过户,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六)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七)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将自有________ 汽车,车牌号码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 ,卖给乙方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 万________ 仟元整,具体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收购车款________ 万________ 仟元整,即该车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证件: ________________
三、该车从成交之日起,以前的一切法律上的责任和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完全承担,成交之日起以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上的责任和交通事故由乙方完全承担。
四、甲方保证该车不属抢劫、盗窃车辆,并承担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五、乙方购车以后,必须认购保险。
六、___________方过户。
七、双方违约金约定各为 ___________万元,如有纠纷在__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壹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见证方___________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认可,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将一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出售给乙方。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交价(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该车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大小交通责任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
甲方:地址:身份号:乙方:地址:身份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买卖车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恪守信誉,不得违约,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甲方自愿将车辆一辆给乙方,发动机号:,车架号:营运证号:。
二、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在买卖成交后双方即双方即时结算,不得拖延,此车售价为(大写)人民币:(:元),交款方式以收据为凭证,甲方收款后即时将车辆交付乙方,并将随车手续一起移交乙方(移交内容详见清单)。
三、车辆交付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自接车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不得推卸责任。
四、乙方在接收车辆之时应当对车辆的质量和必备品等等一次性验收过后,甲方将在其后不负责任何责任。
五、乙方购车辆后,甲方应无条件配俣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六、甲方的营运手续必须正规、真实,是出租车公司以及交管部门批准的正规手续,如发现套牌、套营运手续及假车手续等违纪违法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所有损失等经济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七、甲方自出售车辆后所产生任何有关燃油补贴等费用均由乙方领取。
八、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受法律保护,若任何一方违约付给对方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移效清单:备注: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______月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kw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拾____万___仠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个月支付,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毁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___元,剩余车款双方按照约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_____年_____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车款,其建筑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价格。
8、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库尔勒分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1.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 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购买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真皮 ;其他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制造商:
自排挡 或手排挡:
新车 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 元 ;
2、购置税 元 ;
3、保险费 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3、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4、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鉴于购车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注意事项:
1、购车人在购车前最好要先看到业务员的授权书或介绍信,以明确业务员的真实身份,而不仅仅是看名片。购车人在购车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销售商单位实地查看一下销售商的规模、实力、检查一下其营业执照的原件,以确认销售商的身份和资信状况。
2、如果销售方是公司,购车人应要求销售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则应该要求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
3、购车人在签署购车合同时需要确定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将导致责任主体不清,对购车人而言会不利。
4、汽车的发动机、音响、空调以及行使时的噪音声响等等质量问题很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车人只能在交接车时找比较懂车的内行人士或老驾驶员试开一下,如果发现问题在交接单上注明或当场拒收,免去日后取证上的麻烦。
5、对于进口车辆,购车人需要写明,不要只简单的写是进口原装,最好要明确制造地,因为现在跨国汽车公司都已实现全球采购制造,在泰国、马来西亚制造的与在日本、美国本土的质量、价格都会有很大的差别。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时,甲、乙双方在对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的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4、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5、其它交接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分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品牌名称
型号
颜色
数量
生产厂家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基本配置
单价
总价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___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余款计___元,大写:___,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4.2交车地点:_____。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____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___联系电话:___)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___%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___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出卖人: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
一、 汽车信息
汽车品牌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价格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牌, 车型,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 的汽车壹辆。
二、汽车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
1.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后续付款:余款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分 个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28日前交 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三、车辆的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险,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四、车辆营运手续
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 1
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GPS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 2
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纠纷、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各种手续及甲方应当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派员积极办理,如因甲方延迟代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除应及时补交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甲方因追索债务而支出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
1、本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电话: 手 机:
签订时间:二○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电话: 乙方(买方): 电话:
一、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为了明确旧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现甲方将一辆欧曼牌半挂平板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挂车车牌号 ,车架号 ,出售给乙方,售价 元(大写先预付车款余款
三、由甲方负责将该车户口落到乙方指定的(通旺达物流公司),过户办好后付清余款(3月31日前甲方负责办好过户),所有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拒付余款。
四、乙方自签字之日起,视其对该车的发动机及车身状况的认可、签字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甲乙双方不得违约或以任何理由将车赎回、退回,如一方违约,付另一方违约金车款总价的20%。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时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购 销 合 同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店面扩大经营,确保产品的质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购销合同:
一、合同内容:甲方购买产品材料的名称、单位、数量,总价具体内容见(产品材料价格表)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壹佰伍拾陆万伍仟元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款陆拾陆万伍仟元,剩余货款在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所有货款需打入工行账号。
三、产品材料质量: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材料货真价实,质量合格,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甲方所提供产品材料。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
邮编:
电话:
手机:
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
邮编:
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之规定,甲、乙主保证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保证将质量合同、手续齐全的车辆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乙方所购车辆品牌、规格、数量、总价如下表:
第三条付款方式
1、首期付款金额:乙方首次支付甲方款项总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不低于总车价的____%)。
2、分期付款金额合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3、规定在180天内付清剩余分期款20万元,如有违约扣违约金1万元。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三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_年_月_日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一、汽车金额:__________
二、交车方式: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方(签章):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
买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卖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买卖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买卖汽车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
生产厂名称:____
排气量:____
车牌号码:____
出厂日期:____
已行驶公里数:____
车辆类型:____
厂牌型号: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
颜色____
发动机号:____
车架号: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____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
有效期从____至____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买卖车辆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卖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走私车、拼装车或明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品。
三、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数量:____台
车辆总价: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运费:____元,由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元,由____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
1、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天。
3、如买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卖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卖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天内退还买方。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卖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履约保证金可抵作车价款。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余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日内支付,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买方支付卖方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抵作车价款。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丙方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数量及附件
1、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解放牌,车型,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底盘号为:_______________,合格证号为:_______________的汽车壹辆。
2、甲方为乙方安装一套汽车gps装置,作为该车辆的必备部分;同时为乙方统一配备专门的手机卡号(手机卡号为:_______________13),作为乙方与甲方联系之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拾万仠佰拾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南昌提货价,并不含车辆购罝费,申领牌照等费用。
2、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①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即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拾万仠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余款自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个_________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21日前交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4、全套gps装置20__元,以后每月使用费80元;手机卡号100元,以后使用费用按实际结算;以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车辆上牌
乙方所购之车,委托甲方办理申领牌照,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维修
1.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达到生产厂家执行的企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2、乙方提车时,应对所购车辆进行认真验收,对其功能,外观等各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直到认为符合质量要求方可提货。
3、乙方所购车辆的售后服务,按照一汽集团售后标准,由一汽集团各服务站负责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车款。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附件gps装置或手机卡号,负责乙方能正常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由甲方负责修理或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丙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夫妻关系证明、《身份证明》、《声明》、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方丙三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手续、车辆营运手续、车辆保险手续等后,乙方填写验车单,方可提车。
5、车辆上牌所有的移动,包括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丙方为其提供连带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丙方所有的财产为乙方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乙方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七、车辆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和其他有关税费后,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当将车辆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后,如gps装置和手机卡号完好无损,则由甲方按1000元的价格回收。
八、车辆的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九、车辆的转让
在分期付款期间内,由于特殊原因乙方需转让所购车辆,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十、车辆营运手续
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分期付款购车期间,由于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税费,汽车所有权属甲方。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如营运中骗货、偷货等);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gps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3、甲方有义务,特别是车辆遭抢、盗、骗时,利用gps提供服务。
4、gps装置安装后,甲方有义务派员对乙方进行gps使用进行培训。
5、甲方虽名为物流公司,但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
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车款及相关费用后,即获得汽车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拆除或改变、破坏gps装置、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此手机卡;gps装置或手机卡号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在48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汽车品牌、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拒收,甲方除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多付的费用。
(2)、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各种手续及甲方应当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派员积极办理,如因甲方延迟代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除应及时补交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甲方因追索债务而支出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乙方拖欠车款累计达二万元以上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办理。
十四、甲方权利的转让和车辆的抵押
甲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在不影响乙方使用车辆、不影响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前提下,有权将该车辆作抵押。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江西汽车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地址:
电话:
出卖人(签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声明:在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介绍了合同项下车辆的基本情况。买受人已对合同项下的车辆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性能等充分了解,并且对合同条款及其含义清楚。
二、标的物、数量及价款:
车辆品牌\车辆名称车辆型号单位单价(元) /台数量
本合同项下车辆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底盘参数采购方式及底盘采购号
底盘型号 车型代码
发动机 变速箱
驾驶室型号 驾驶室颜色
轴 距 车 桥
轮 胎 大梁宽度
其他标配
选装配置
专用部分参数
厢体内部尺寸长宽高mm厢体结构
厢体板厚要求mm附梁结构
油缸厂家直径 举升型式
后门样式 厢体颜色前立柱喷“柳州运力”字样。
其他配置
三、质量要求:本合同项下车辆质量执行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无企业标准的执行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四、产品三包服务规定:出卖人对车辆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照随车交付买受人的《产品保修卡》的规定执行。其中三包服务规定:1、底盘部份按底盘生产厂服务手册规定执行,并由底盘生产厂服务站负责。2、专用部份按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规定执行。
五.交付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省(自治区) 市 区 路(街)
3、交付方式:
①、□出卖人送车。
②、□底盘生产厂送车。
③、□自提。
4、送车费用:
5、接车单位(全称)
6、接车联系人及电话:
买受人应在交付时当场对车辆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于当日书面提出。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付手续;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六、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当日买受人应向出卖人预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出卖人交车后,保证金抵作车款。
七、结算方式:
a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
b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后提车。
C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后 7 日内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
d □甲方将监控车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后,自送达之日起90天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付款买断。
e、□按年度协议执行。
f □其他:以三个月或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车款的按同期银行利率加收贴息费用。
八、解除合同约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不得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解除合同,需在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三日内提出,经出卖人同意后可以解除《汽车买卖合同》,但买受人应当赔偿因解除《汽车买卖合同》给出卖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变更: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对《汽车买卖合同》中所订购的底盘配置和专用部分做局部变更时,需在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三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合同变更申请,经出卖人同意后可以进行合同变更。但对已下单排产的《汽车买卖合同》和经过特殊订单评审的《汽车买卖合同》不允许变更。对因买受人提出合同变更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于变更造成出卖人延期交货则出卖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十、客户信息反馈:为向终端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现销售后(即卖给最终客户后)2日内,向出卖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档案资料(包括:销售发票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需在行驶证发证之日起15日内提供。如逾期提供、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无效的客户档案资料的 ,出卖人将取消买受人所享受的相关价格返点政策。
十一、违约责任:
1、买受人所订购的车辆因底盘资源出现一度紧张(非出卖人所掌控)而造成出卖人出现延迟交货不长于15个工作日时,买受人表示理解,不追究出卖人的相关责任。如果再逾期超过15日,则买受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就未履行的部分解除合同。买受人对再次逾期期满后仍未履行部分提出解除合同时,出卖人应将买受人预先支付的保证金退还买受人且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已付保证金的利息用以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利息的计算方法为:自买受人因出卖人再次逾期期满而向出卖人提交解除合同书面申请次日起至合同正式解除之日止。(如买受人提交书面解除合同申请的次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则不在计算之日。)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货款基准利率为准计算。
2、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出卖人货款,逾期超过7日的则出卖人有权于逾期次日起向买受人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外,同时按照未付合同价款收取买受人0.5‰/日的违约金。
3、买受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通知买受人,不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的预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买受人承担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a、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货款的;b、车辆送达买受方指定地点后超过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期限15日不进行验收提车的;c、车辆入库后因买受人原因超过30天未提车的;d、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十二、所有权保留:在买受人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总价款之前,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十三、免责条款: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出卖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出卖人不负有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生效条款: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出卖人收到预付保证金之日起生。
十六、其它约定:对于采用柳汽底盘的整车,买受人应遵守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区域销售和专销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之规定,否则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盖章)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科迪亚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买受人(盖章)
地址柳州市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出卖人:
买受人:
一、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出卖人: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_____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从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汽车金额:____________
二、交车方式:__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____________(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五、争议解决:____________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____________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