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与劳务分包消防协议(通用3篇)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作业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石家庄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配备专职安全员,有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现状和高压线路防护搭设安全技术交底。相关材料报总包单位。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保证机具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分包单位进场前应手续齐全,把承包合同复印件提供给总包单位。预交水电费用、配合费应按协议要求交予总包单位。所有进场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分包方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3、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
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参与危险部位的作业。超过60岁以上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5、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料从高处往下抛掷。现场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6、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过后应进行检查,现场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7、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拒不执行总包安全管理交底的分包单位,总包有权终止其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分包单位。
8、未经总包方同意许可,分包方员工不得随意私自动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或私自开升降机等,发现一次处500元罚款。
四、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总包方或总包方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3、劳务分包方提供的证件、资质证书必须保证符合国家规定,且真实有效;所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必须是由建设部监制的统一制式的建筑施工特种工资格操作证书,并且保证现场作业人员和证件持有人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须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办理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并向总包单位提供复印件。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总包方、分包方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分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综治管理,加强对宿舍的安全防范、防火、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项目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搞好工地安全防范工作,
依据《自治区、市县治安防范责任条例》、《自治区、市、县暂住人口管理办法》、《自治区、市、县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部制定了如下管理制度:
1、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成建制外省市施工队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疆许可证,经甲方单位验明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在得到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后必须上交综合治理保证金,总计人民币50,000元(大写:五万元整),待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在无综合治理纠纷、事故、案件的前提下,甲方将综合治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劳务乙方;若乙方在进场后违反了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则待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甲方将按规定在综合治理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款后将余款退还劳务乙方。
3、成建制队伍原则上都应使用自己的队伍,个别单位使用零星外来民工的,这些民工应持有身份证、就业证、劳务证、健康证和居住证.证件不齐全的禁止入场。
4、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外省市民 工由乙方登记造册,报甲方备案,证件必须齐全,证件不齐的人员禁止进场,人员变动及时通知甲方单位。
5、乙方人员在进场时,必须具备进入施工现场的有效证件,在项目进行登记注册,办好甲方规定的所有证件,才能安排住宿,没有办理好证件,一律不予安排,进入施工现场需具备的证件有: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以上证件必须是原件,如因个别人特殊原因,乙方单位要做担保。进场人员必须在进场的同时办理好胸卡,办理胸卡缴押金5元/张,工本费5元/张(包括照相)。
6、员工就餐,在甲方项目食堂用卡就餐,必须一人一卡,房间按办卡数量分配,每张卡交押金20元。
7、乙方必须至少配备壹名后勤专职人员,与甲方后勤主管协同办公,协助甲方作好人员、后勤管理和实名制的管理。如果未配备专职人员,甲方每月对乙方罚款6000元,直到人员到位为止。
8、乙方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果因乙方未对职工教育,造成的后果,将由劳务乙方负责。
9、由于现场的实际情况,现场房间紧张,生活区,乙方禁止女工住宿,现场也没有考虑夫妻房,乙方自行解决女工住宿问题,如因带家属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并且甲方将对乙方罚款500元/天,直至相关家属离开生活区为止。
10、按甲方规定安排宿舍人员,由于是上下铺,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必须一铺一人,乙方无任何理由上铺和下铺的人睡在一起,如因乙方不按项目规定执行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每发现一次,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1、乙方必须随时把进场、退场的人员,在当天上报甲方,如隐瞒不报,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罚款,造成的其它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
12、乙方人员在离开项目时,乙方后勤负责人要和甲方后勤主管办理移交手续,接受甲方对乙方房间的验收,确保该房间的设施完好。如发现损坏或者设施缺少,乙方将照价赔偿。
13、乙方进场时,必须在甲方登记后,按甲方指定的房间安排人员住宿,乙方无任何理由私自安排人员。如果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私自安排人员住宿,甲方将对乙方处以300-500元/次罚款。
14、要爱护项目的公共设施,如发现人为故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次罚款。
15、为了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生产的正顺利进行,宿舍内禁止做饭、男女混居、随地大小便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16、乙方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宿舍、沐浴间、厕所的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17、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办理政府部门的有关证件,不能有任何理由不配合,如因乙方不配合造成的后果、罚款等乙方自己负责,且甲方将对乙方处以罚款500元/次。
18、乙方生活区宿舍的卫生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剩菜剩饭等倒入指定的垃圾箱,生活垃圾外运由甲方负责。
19、乙方根据人员来源和居住区域,建立民事纠纷调解员,调解员负责宿舍内部的治安工作巡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0、外来人员不得在工地内赌博、斗殴、盗窃等,发生治安违法案件,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每发生一起,除对乙方罚款3000 ~10000元/次外,还将其闹事人员清出施工现场,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1、为保证宿舍安全和防火、防触电事故,严禁乙方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煤油炉、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水壶等物品,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并没收该类物品。
22、为保证食品卫生,工地食堂、小卖部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乙方私自在宿舍内做饭或另立食堂、小卖店等营业性场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3、对损坏房屋或房间内外的公共物品者,将责令其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赔偿。损坏墙壁,规格1200×2600每一张板损坏,价值800元;损坏锁每把50元;损坏窗每扇300元;损坏床每张200元;电器设施或其他按市场价格赔偿。除照价赔偿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的罚款。
24、所有人员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要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项目部不负保管责任。
25、严禁使用电炉、电烤炉取暖或烧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照明电线,不准睡在床上吸烟和乱丢烟头,违反者每项每次罚款500元/次。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类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学物品,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违者给予50~100元/次的处罚。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为保障人员的正常休息,宿舍区在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十一时以后严禁吵闹、行酒令、大声喧闹和有碍别人休息的音响。
28、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私拿工地建筑材料搭隔宿舍,严厉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反者每项每次罚款500元/次。
29、要自觉遵守“'七不'规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大、小便,室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扫,床上被褥、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具每天要清理整齐。
30、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不定期的对项目外来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1、乙方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队伍的管理,乙方未按协议执行造成的罚款,全部从乙方工程款及综合治理保证金中扣除。以上所有罚款,是甲方针对乙方的罚款,如果乙方将罚款分摊给工人,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甲方还将对乙方处以双倍的罚款。
为贯彻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________市消防条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制定本协议。
外施队应履行如下条款:
一、外施队应对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负全责、认真落实《________市消防条例》和《消防法》,保证实现无重大火险火灾责任事故。
二、接受总包单位对防火工作的监督,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消防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三、外施队须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四、确保本队全体队员及时参加项目工程组织的入场教育和其它培训活动,经常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安全技术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外施队应建立防火领导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领导和组织开展活动和训练。使每个队员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具有一定的灭火技能;会逃生自救:发生火灾事故,须及时抢救伤员、扑救火灾;妥善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六、严格遵守总包单位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
七、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八、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