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本合同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________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工程甲方向乙方租赁吊篮设备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
甲方预定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如下表,实际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以乙方送货单或验收单为准。
规格3m4m6m
额定载荷:630kg额定载荷:560kg额定载荷:420kg
台数台台台
二、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租期自 年 月 日起,即合同签订日起至吊篮送还之日止。
2.使用地点
甲方所租用吊篮设备的使用地点
三、租赁日期计算方法
1.租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至承租方送还吊篮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不满天按
天计算,天以上连续计算。
四、吊篮设备租金
1.租金元/台·天
2.进、出场费元/台
3.压金元/台(提货时给付)
五、有关资料或图纸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筑物的有关资料或图纸,乙方须按时提供质量完好且满足《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____)规格要求的吊篮。
六、吊篮设备的管理
租用期间吊篮设备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须指定专人对甲方租赁的吊篮设备妥善管理,并严格遵守安全协议、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安全交底(由乙方提供)正确使用。归还时应确保吊篮完好无损,并除净施工残留脏物。
七承租方、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保证现场租赁物安装及操作所需工作面,积极配合出租方的安装技术指导人员食宿问题;
2、派工人在出租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安装、拆卸和垂直运输;
3、负责对租赁物周围妨碍租赁物工作的电线、电缆防护工作;
4、提供租赁物须用的电源及屋面三级箱;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于承租方违章指挥,出租方有权予以拒绝;
6、由于出租方人员不能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租方有权随时要求出租方更换或增加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并不得给承租方造成损失。
7、在合同租赁其内对租赁物负有完全的保管责任,承担在此期间发生丢失、非正常损坏赔偿责任;
8、租赁物在首次安装验收后,若再次移动租赁物水平工作位置,承租方必须通知出租方检查。
9、承租方在施工中需要增加或调换其他规格租赁物,需提前三日通知出租方。
10、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之时,出租方拆除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及时到承租方工地指导承租方人员拆除租赁物,承租方人员必须及时拆除退租租赁物运至出租方指定位置。
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租赁物的机械性能和技术参数、资料并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提供《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使用规程》;
2、租赁物安装完毕后,承租方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租方提供各种资料交承租方备案,提供国家及北京市检查所需的各种资料;
3、出租方提供安装、拆卸技术指导服务,出租方配备的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均,应具备丰富的操作经验,满足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需要,责任心强,听从承租方的合理指挥、安排、现场协调;
4、在承租方起租时,出租方对承租方吊篮安装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承租方正常使用租赁物;
5、出租方必须保证驻现场人员遵纪守法,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种管理规定;
6、出租方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以及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窃、违章、违法等不良事件,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工程、财产、人身伤害(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出现安全事故,要按照规定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不得私自隐瞒,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要求处理;
7、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物应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配备的附件必须齐全有效;
8、承租方租用日期终止前48小时提前通知出租方,明确吊篮退场的具体时间,
9、出租方负责提供屋面配电箱以外的电线、电缆及配电箱。
八、运输及搬运
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的`运输,其进、出场费由甲方负担(支付标准见第四条吊篮设备租金)。甲方负责协调并按时提供吊篮进、出场时工地地面至屋顶的运载电梯或塔吊等必要的垂直运输工具、吊篮设备专用电源及相应的劳务人员。
九、架设及拆卸
1、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时的架设、拆卸,其费用已包含在进、出场费中,甲方负责按时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十、操作及移位
1、吊篮设备的操作及移位由甲方自行解决,移位期间按连续计费。
2、甲方在移位时遇到技术困难,乙方可提供技术指导。甲方租用吊篮设备超过10台,乙方可免费派遣技术人员一名常驻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具体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十一、施工现场清理
1、甲方应在吊篮设备进场前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吊篮设备顺利安装和安全运行。
2、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影响乙方安装交付进度的,吊篮设备租赁费自合同签订日起自动计费。
十二、维修、保养
租用期间,乙方负责正常情况下的吊篮设备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其费用。
1.吊篮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2.如因甲方人员无证、违规操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造成设备缺损及发生事故的,其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负担(吊篮零件缺损赔偿标准由乙方提供)。
3.吊篮投入使用满两个月后,乙方按《高处作业吊篮》(gbi9155—20xx)9.1.1条款规定内容对吊篮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吊篮投入使用满六个月后,乙方按《高处作业吊篮》(gbi9155—20xx)9.1.1条款规定内容对吊篮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5.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设备损坏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严禁事项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吊篮上曾减或更换任何部件,不得更改吊篮设备任何部件的结构(为防止事故发生,主、副钢丝绳严禁交换使用并严禁使用非乙方提供的主、副钢丝绳)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为确保吊篮设备的安全使用,吊篮设备进场安装后,未经甲乙双方在设备交付使用凭单上签字认可前,甲方严禁使用设备,否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责任。
3.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为财产抵押,也不得迁移至其他工地使用。
十四、风险责任
1、如因乙方设备自身故障引发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其责任由乙方担负。
2、如因甲方原因引发事故造成乙方设备、人员或第三者损失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五、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以:口支票口银行转帐口现金向乙方支付吊篮设备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2、甲方同意在吊篮设备租赁协议签定、设备进场之日支付设备押金元。
3、甲方同意在每月前结清上月租金及相关费用。
4、甲方同意在吊篮施工结束后的内结清剩余相关费用。
5、甲方同意如不能按时付清吊篮设备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的,超期付款须按日加收应支付款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甲方在所承诺的付款期仍未付款的,则乙方有权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追回所欠租金,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出租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
十八、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2、附件一“安全协议”、附件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附件三“吊篮零件缺损赔偿标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_月_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