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销售员劳动合同汇编三篇

化妆品销售员劳动合同(精选3篇)

化妆品销售员劳动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林州市,经营 品牌化妆品,店名:法代定代表人:

二、合作时间:年月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按照全国统一零售价的5折购货给乙方,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三、本次进货额度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五日内给甲方汇款,否则合同作废。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期满,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所处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开户行:

卡号:

年月日

化妆品销售员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聘用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月。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二、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1.工作岗位:

2.工作内容:

三、聘用期间的待遇:

1.基本工资:人民币元(包括工资元,交通费元,午餐补助元)

2.销售奖励提成:完成每一单项物业,依据公司销售部制订的《销售费用提取及销售人员奖励办法》中有关条款执行。

四、劳动纪律:

乙方应认真学习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及劳动纪律,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五、劳动时间及劳动保护: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节假日及公休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相关事宜:

乙方与甲方签定本协议时,应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合同,并结清一切相关事宜,乙方如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同甲方签署本协议,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1.签订本协议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在聘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其它: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化妆品销售员劳动合同 篇3

甲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品牌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三、代理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⒋、甲方将负责后督摧及监督化妆品有限公司做各省市性的广告投入;

⒌、甲方将负将责区域性的教育培训投入;

⒍、甲方将有义务独立承担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

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

附件1:《财务年度任务书》

附件3:《产品价格单》,

甲方(盖章):化妆品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签订时间:xx年x月x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签订时间:xx年x月x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