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文合集(精选33篇)
一、用人单位(甲方)确定招用劳动者(乙方)后,需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乙方口头同意录用而不愿签订本合同的,甲方应作不同意招用处理;乙方同意签订合同而甲方招用30日以上不签订本合同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三、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五、工时制度分为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种。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许多劳动者分不清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并且容易发生两种错误认识。
第一种认为,两者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单位支付报酬,因此,签什么合同都一样,双方都构成了劳动关系。另一种认为,只要合同上写的是劳务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基于第一种认识,很多劳动者在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去劳动仲裁,但对于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动者,往往被告知不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应按照合同法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基于第二种认识,劳动者虽然与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因为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所以在面临自己劳动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也只能自认倒霉,不愿意主动提起劳动仲裁。
事实上,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来进行区分。下面,先说说两种合同的区别:
首先,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其次,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第三,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
第四,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具体来说,劳务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有关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劳务报酬,而劳动合同还包括劳动者的保险、岗位等事项;
第五,争议处理方式不同,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而劳动合同必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情形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
从以上区别可见,混淆两种合同,甚至将劳务合同当成劳动合同来签,有可能使劳动者失去劳动法的保护,不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那么,是否签的合同上只要写的是劳务合同,导致的结果就一定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实践中,以下两种情况虽然劳动者签的.是劳务合同,但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
一种是合同名写的是劳务合同,但内容上却与劳动合同内容相同,则这类合同实际上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另一种是,合同名称和合同内容都明确属于劳务合同,但具体履行中,劳动者是作为用工单位中的一员,接受单位的管理和支配,根据单位提供的工具、生产资料或办公环境,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劳动,这也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至于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本身,可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归于无效。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劳动者仍然可要求用工单位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因此,对于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劳动者既要谨慎区分,同时也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仅以合同的表面形式简单判断。
我国《合同法》第12条列出了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也允许当事人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订立一个具体、明确、当事人都无疑义的合同是合同履行的关键和前提,也是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的直接证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应当约定的条款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其产生的原因可分为:一是当事人对某些合同条款未作意思表示而疏漏;二是当事人虽有约定但不明确;三是当事人约定某些条款在合同订立后另行约定;四是合同的某些条款因违法而被确认无效或为撤销。约定不明合同的存在,势必给当事人履行造成困难,但为了鼓励交易、节约交易成本,则应当尽量予以补充,并使合同具有可履行性。
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之规定,约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
(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
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合同法》第61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结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因为合同是一个整体,当事人就某一具体条款明确规定,但在其他条款中涉及这一问题时,就可以按照该条款加以确定。
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人们在同样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合同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无论在国内交易中,还是在国际交易中都已形成了许多交易习惯:这些交易习惯可以用来补充当事人合同的内容。
(三)法定补充原则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在适用当事人协商补充原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仍不能确定时,就应当适用法定补充原则。所谓法定补充原则,又称合同的补缺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主要条款欠缺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但并不影响其效力的合同,以弥补当事人所欠缺或未明确表示的意思,使合同内容合理、确定,便于履行的法律条款。
我国《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分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该条之规定,即为法定补允原则的法律根据、。法定补充原则是在长期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原则,也是对商业惯例和经济活动一般准则的确认。
现实生活中并不能用约定的形式将劳动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列举完,一般这种时候就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履行劳动合同。通过上文中介绍的三种履行原则,相信劳动者以后遇到类似情况都知道劳动合同该如何履行。
解除劳动合同能要赔偿金吗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签定劳动合同时注意事项
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定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为稳妥起见,笔者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劳动合同变更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_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__班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_____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_________。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_________(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_________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_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五)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_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_________。
f.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g.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_________。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_________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盖章(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劳动合同变更记录(略)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头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 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经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乙方: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海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与 (单位)于20xx年 X月X日签订的 X年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 X 日止),现因下列第 4 条原因: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决定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个人决定终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未满,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未满,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决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合同一方如果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服的,可在收到此证明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签章: 个人同意签字:
20xx年XX月 日 年 月 日
送达人: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此证明书一式七份,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工资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失业职工管理处、本人档案 各一份。
2、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档案交失业职工管理处。
劳动合同台账
劳动合同台账就是单位员工劳动合同详细资料的一个登记表,以方便管理本单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台账。
主要的`内容应包含:员工姓名、部门、岗位、入职日期、签订合同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合同到期日期、续签情况、合同变更事项、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等。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台账》。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一般应包括:
1. 员工登记表 (个人信息资料)
2. 劳动合同台帐 (劳动关系的变化)
3. 员工统计表 (组织结构的调整)
4. 专项协议台帐 (特殊情况管理)
5. 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 (保障员工权益)
6. 员工培训台帐 (保障企业效益)
7. 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台帐 (管理绩效)
8. 其他必要的台帐 (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终止后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条件下商议续签。
二、合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每周实施单双休交替带薪休假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二)其它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如五一,十一等),过年期间可享受公司给予的7天带薪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共同商议)。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形式执行。
1、基本工资 元/月+岗位工资 元/月+工龄工资 元/月+交通补助 元/月+餐补 元/月+全勤奖 元/月+提成+奖惩+社保补现 元/月。
2、每月技术提成根据当月所填《每日工作进度表》计算,业务提成根据当月参与业务情况以及项目结款情况而定;
3、每月奖惩根据当月实际发生计算;
4、每月社保补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计算。
(二)其他形式:
1、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甲方每月15日发放员工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1、经双方协商,甲方每月向乙方发放养老保险、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金 元,由乙方自行到相关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若因乙方未及时足额办理社会保险而造成损失的,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自担。
六、劳动合同中的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公司禁止任何人私自拷贝客户信息、资料、方案、打印资料带出公司,否则视为盗窃行为。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剩余的一切经济数目,视为自动放弃。由此给公司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公司名誉造成损坏,公司将用法律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三个月基本工资为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劳动合同的调解及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立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 个月。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时不在实行试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上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依其工作性质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确定:
1、实行标准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轮休、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前未工资发放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 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同岗位的80%.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效取酬。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4、甲方实行工资承包的岗位,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用人部门的承包协议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
3、劳动合同职业培训教育网司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在合同期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
6、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迟到、早退和有旷工行为的;
3、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失职,徇私 舞弊,或以岗位便利谋取私利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偷盗公司财物或涉毒、赌博被查处的;
6、行凶打架、或以暴力伤害他人的;
7、请人代工的;
8、在岗员工兼任第二职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为自己创收谋利的;
9、以弄虚作假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或不接受岗位调整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员,裁减人员自裁剪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条第(三)款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九)当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向公司人事部门申报审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女工孕、产期待遇以及接触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及因工或因病死亡应享受的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 由于当事人乙方的过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产的需要,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违反培训协议时,按培训协议条款执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关键技术的核心岗位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职业的工作,公司二年内以本地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保密费。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将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双方协商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重要文书和法律文书无法当面送达时,按地址 邮编 收信人 当面送达。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路 号 。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没,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60日仍未与甲方办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发放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第一、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第二、劳动合同必须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
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解释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仔细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
第三、法定条款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
第四、意定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即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须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
提醒广大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工商登记机关
社会保险单位代码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单位起始工作时间 合同期限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a,b,c选其中之一):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止.
甲,乙双方选择上述劳动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
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 .
(四),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以书面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 工时制(a,b,c选其中之一).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b,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事项及内容执行.c,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河南省《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行意见》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工资协议的内容
1.企业基本工资制度;
2.工资标准;
3.企业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
4.企业年工资总额达到______万元,年增长______肠;员工年平均工资达到______元,年增长______%;
5.企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______日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支付办法为______;
7.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等假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8.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为_________;
9.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______;
10.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和标准为______;
11.各项福利待遇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订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对员工考核情况,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
第四条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工会或协商代表应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员工应积极负责地按时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员工完成任务后,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第五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
1.国家法律、法规有重大变化,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3.本地区或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
4.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收人较大。
第六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1.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
2.协议双方发生重大对抗,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前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协商双方于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协议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员工公布。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各一份。
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______
员工首席代表(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期满终止 劳动合同证明书 协商解除
同志与 (单位)于20xx年 X月X日签订的 X年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自20
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 X 日止),现因下列第 4 条原因: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决定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个人决定终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未满,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未满,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决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合同一方如果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服的,可在收到此证明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签章: 个人同意签字:
20xx年XX月 日年 月 日
送达人: 送达日期: 年月日 注:1、此证明书一式七份,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工资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失业职工管理处、本人档案 各一份。
2、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档案交失业职工管理处。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限为 年(月)。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 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乙方应持证上岗。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 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每周星期 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 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 元。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我在杭州一家公司做业务员工作3个月了, 就发了我一个半月的工资,
还有一个多月的工资和奖金没发 他说试用一个月,签订合同。
但是一直拖到现在。现在我想辞职, 老板一直不发 我工资和提成。
请大家告诉我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匿名 回答:1 人气:1 解决时间:20xx-11-14 09:48
满意答案好评率:0% 劳动仲裁,有事实劳动行为,劳动法对此也有规定的,试用期期间也必须发工资。 你可以先跟公司协商,如果不行就去劳动仲裁,基本仲裁都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奖金提成更是没有兑现。请问,我该怎么办? 浏览次数:296次悬赏分:20 | 解决时间:20xx-3-28 08:05 | 提问者:小雨猫
本人在上海市一家公司做了一年以上的销售工作,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当初进公司时公司讲的奖金提成也没有准确的给予本人。现在我想要回我应得的奖金提成和三金。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或者应该去哪里,找谁解决?通过一些途径我能否拿到我应得的报酬或者最终我能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最佳答案 “三金”的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奖金、提成”,要是没有书面证明,恐怕举证很有难度;
另外,关于补偿,假设是你离职(离职理由写“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计算如下: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主张“因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补偿,补偿费为1年1个月工资(超出部分,未满半年算半个月工资;半个月以上算1个月工资);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然从劳动关系建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要多支付一倍工资。
甲方:_____ __
乙方: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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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
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7、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八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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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 ___ 乙方(签字)___ ___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 ‰,计人民币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乙方:
姓 名
编号: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说明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通用样本,提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协商增加相应条款。
2、本劳动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用人单位可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3、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本劳动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甲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 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该工作任务为: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点) (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除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 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遵循按劳动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约定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
分配办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
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检查、产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计划生育手术假、男方护理假等期间,甲方应视同乙方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双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温州市舒迪达服饰帽业有限公司:
经本人要求,于年 月 日被公司录用,公司依法再三要求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已阅读了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真实、合法,但本人因个人原因拒绝签订法定劳动合同。为此,我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的后果均由本人引起,与公司无关。今后,本人将不以此向公司主张任何法定的权利。
声明人签字(盖章):时间:
甲方:
乙方:
经双方(甲已)协商将第四管理区居民组家属区的垃圾点垃圾承包给已方,具体要求如下:
1、 各住户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雨天除外)运输到 指定地点堆放,达不到标准的经检查不合格扣罚10—— 100元。
2、 如用推土机推到垃圾点,费用由甲方负责,保证出勤 有事提前请假,旷工一天扣罚20元。
3、 不及时清理垃圾每堆罚款5元。
4、 冬季除垃圾外,必须把冰池子的冰,负责拉走如不及时拉走的每堆扣罚10元。
5、 管理区支付全年清理环境工资 元达到标准, 经单位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年底一次性付清。
6、 必要时由管理区出人清理的费用的由已方负责。
7、 劳动工具自备,保证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否则, 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的自负,单位一律不承担责任。
8、如清理垃圾不合格影响管理体区达标,每扣一分,罚已方100元,从已方工资中扣除。
9、已方负责厕所内外清扫,保持厕所内外干净、卫生、无杂物无粪便。
10、及时清除粪池内的`粪便为居民提供方便
11、夏季厕所周围的杂草分阶段铲除。
12、冬季厕所内的冰、垃圾、粪便、应按时清理刨除。
13、完成清扫厕所内周围杂草、卫生工作,经管理区主管领导验收合格后付给工资, 年底由管理区一次性付出。
14、此项工作,(厕所清洁)不及时和验收不合格的,管理区将给予罚款,以上各项从工资中扣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受聘者)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年龄:性别:x。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 市县(区) (镇)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试用期为个月,期间年为一度考核,考核成绩与工资挂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如质如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第四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甲方形象,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乙方对外代表学校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学校授权方可,未经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服从学校的奖励和处罚方案。
第七条 乙方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包括潜能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辅导工作,努力提高成效,严禁体罚学生。
第九条 乙方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全面落实教书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 乙方在教学工作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研究活动、教师培训活动和师生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接受各级主管的领导,不得任意推拒学校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不断进行教学研究,加强自身的学习,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研水平,以成为“学者型、科研型、创新型”名师为目标。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团结同事,发挥集体智慧,形成严谨,团结、合作、进取、创新的团队。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义务:
1、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
2、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教师行为规范;
3、爱岗敬业、务实求新、业务过硬、效果优良,实绩达到岗位目标的要求;
4、尽职尽责,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
5、遵守学校务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6、团结协作,与人为善,维护学校荣誉,维护学校团结统一;
7、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8、遵纪守法,开展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不赌博,不打牌,不违法乱纪。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
1、依法享有《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等所赋予的权利。
2、乙方依法享有休假、婚假、丧假,公休日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具体标准按上级指示执行。
3、经学校评定,被评为名、优师,享受名、优师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乙方实习期间工资为元/月,不享受津贴和奖励工资。 实习期满正式上岗后的工资为结构工资制,按月发放。分为基础年薪工资、学校(地方)绩效奖励工资、工作量津贴三部分。
1、基础年薪工资:
(1)月基本工资元。
2、工作量津贴:
(1)职务津贴:担任 职务,元/月。
(2)班主任津贴:元/月。
3、 奖 金: 元。
(1)全勤奖金: 元/月。
(2)竞赛奖金:个人在乡级竞赛中荣获前十名将该任课教师 元。 集体在乡级竞赛中荣获钱三名奖该班教师各 个人在县级竞赛中荣获前十名将该任课教师
(3)寒暑假生活补贴:寒假 元,暑假 元。
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调整乙方所任职务并按照甲方的工资标准相应调整乙方工资中第1项。
六、劳保福利和待遇:
第十七条 纯福利发放:教师节 元,中秋节、端午节各元,春节开门红包元。
第十八条 教师子女就读本校,在合同期间,只收取基本费用,在校住宿或就餐按半价收取。
第十九条 经校领导班子同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种会议,各种学术活动,期间的工资,培训费、差旅费的报销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县教育局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制度处理。实习期间享受同等福利和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和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学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给甲方或学生造成重大利益损害的;
5、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第二职业,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没有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致使本合同不应继续履行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不能胜任本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遇有本合同“乙方权利和义务”条款中所述各项权利甲方不能落实,且经乙方正式提出一个月后仍不能解决,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再与乙方续订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内,在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中,没有达到学校的要求和标准,被证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2、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2、3、4、5、6、7款情形的。
甲方
乙方
临近毕业,很多大四学生经过努力都落实了自己的工作或是与用人单位确定了意向。对于初涉职场的大学生朋友来说,就业之前还有一个关键的环节马虎不得,那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当时麻痹大意,就有可能对今后的发展产生障碍。
指导专家:
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冰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会用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这二者的差别是相当大的。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对劳动者的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各种保险、明确最低工资标准等,而劳务合同则仅仅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一种约定形式,一般不受劳动法的制约。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不平等条约说不
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有些单位会利用这种优势,制定一些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如规定不合理的服务年限、苛刻的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者解除合同时的惩罚性补偿措施等,强迫劳动者接受。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特别注意审查类似的条款,对其中有失公平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异议。
试用期规定要明确
劳动法中对劳动者的试用期有较明确的规定:一是试用期内也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三是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以此类推。
合理确定岗位条款
一些用人单位往往故意在劳动合同中避开工作岗位条款,从而随心所欲地变更劳动者的岗位,无限扩大其管理权,这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便可以任意变更合同内容,甚至故意进行刁难,劳动者却无以应对,最后只有无奈辞职。
同时,对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培训条款、保密和禁止同业竞争条款等,都需要详细审查。如工资数额是否确定及有无增资的条件,补贴及奖金的发放有无明确的计算依据和标准。至于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等内容,劳动法中都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发生纠纷时直接引用相应的规定即可解决。
违约条款要慎签
劳动合同中,对违约行为的补偿主要是通过支付违约金来实现的,主要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培训协议以及因失职造成损失等情形下发生的违约金。
最明确清晰的违约条款应当包括如下内容:构成违约的条件、赔偿损失的范围、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数额等,上述内容应合法、公平,特别对其中关于提前解除合同及因培训而产生的违约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日后无力承担巨额赔偿陷入困境。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甲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确定: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或与实际用工单位的协议终止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实际用工单位)的_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书面公布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合理定额,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实际用工单位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要求。
3、实际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需要调整或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应由甲方征求乙方的意见,并与乙方协商一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约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月)工作不超过__________小时。
2、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补休,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不包括在劳务费中。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由甲方按实际用工单位提供的结算清单每月________日代发。由于实际用工单位未及时支付到帐的,由甲方先行垫付,并由甲方向实际用工单位按双方协议追偿。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1、甲方应依法建立劳务派遣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布。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布的规章制度,对乙方无约束力。
2、乙方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实际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实际用工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派遣乙方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的,应与实际用人单位约定由其承担或部分承担甲方对乙方的义务,并将约定内容书面告知乙方。实际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出现劳动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中止履行情况消失,双方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继续履行。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中止时间不计人劳动合同期限。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书面形式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4、本合同应当依法解除和终止。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续的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同时,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资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一方须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应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十三、甲方应当自在乙方第________个工作日之前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以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或者鉴证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明确谁是签约主体
《劳动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的单位类型出现,对这类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规范缺乏法律规定,不利于维护这类单位的劳动者权益。
二是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并且没有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只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才依照《劳动法》执行。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或者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不能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随着我国社会主____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为此,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也需要依法规范,在打破能进不能出僵化用人制度的同时也需要维护其劳动者的就业稳定。而且,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也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
鉴于以上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确定的适用范围,实际上就是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由于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标志性地位,因此,在适用范围方面,《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按照《劳动法》规定,其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在用人单位的类型方面,《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所谓民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实质上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间组织主要是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形式。
2、在上述规定中,之所以要强调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被列入《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是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由于国情原因,仍然有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我国当前的国情是相符合的。
此外,在《劳动合同法》中采用的事业单位概念,与《劳动法》所称的事业组织一词相比,也更为规范和准确。
二、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内容
首先,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只是笼统地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则更加具体和明确:《劳动合同法》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方面,《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了三项措施: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特意强调了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强制性地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___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________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这是对对用人单位较之未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言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笔者个人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就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在大力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也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仅指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对于在用人单位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则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也许会出现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双方劳动关系的持续期不一致的情形。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了规范劳动合同条款,使一些重要内容能够被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至少应当具备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在构成劳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一样,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应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且二者均表示,在此列举的条款之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另行补充新的内容。只不过,在补充新内容方面,《劳动合同法》也通过列举的方式提示性表明了双方可以在此基础上另行约定的事项,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而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既有大幅增加也有少量删减。
1、增加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原因是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2)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原因是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
(3)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原因是为了在法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4)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约定、如何约定,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社会保险必备条款的原因,是为了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
(5)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以上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条款的落实,《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必备条款。
2、取消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原因是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已经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没有必要在劳动合同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别约定。
(2)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法》中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3)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依法约定的培训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特别规定,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的约定方面,如果因约定不明引发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约定不明引发了争议,《劳动合同法》还提出了指引性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劳动争议的仲裁、诉讼解决压力,无论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快速、便捷保障,还是缓解司法部门因讼累造成的工作压力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签订(鉴证)劳动合同的有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鉴证)劳动合同有关说明如下:
1、用工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劳动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
2、劳动者必须是年满十八岁的成年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3、劳动者必须未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合同),若以前在其他单位工作过,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书。
4、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鉴证。
5、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工单位、劳动者、鉴证部门各一份。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公司及单位集体劳动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我们都有听说劳动合同,但是却忽略了集体合同。在现实生活中,知道和了解集体合同,有利于减少许多合同双方的纠纷,让合同双方有法可依。那么到底什么是集体合同?下面小编就集体合同的定义及相关知识做出如下总结。
集体合同
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
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资本主义国家的集体合同工人或职员的组织(一般是工会)与企业主或企业主联合会签订的关于出卖劳动力的条件的协议书。在18世纪末叶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英国雇佣劳动者团体与工厂雇主签订的劳动协定,是资本主义国家集体合同的萌芽。它是工人为反对个人雇佣契约苛刻的劳动条件而要求签订的。
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
集体合同(Collective contract)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
1、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2、 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3、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 .
4、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由企业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或上级工会组织委派代表)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指派的代表,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经讨论通过,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在签字后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或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基本特征
集体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是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的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除此以外,集体合同还具有其自身特征:
(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在集体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特别是职工方.必须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才能成立。
(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
(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劳动条件。
(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
(5)集体合同受到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就效力来说,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6)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7)集体合同适用于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
订立程序
制定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审议
集体合同审核工作流程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签字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登记备案
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印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公布
集体台同一经生效.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的产生除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程序以外,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报送单位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用人单位就异议事项经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按照报送程序重新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可见,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月)。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 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 元。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 元,计件单价为 元或完成工作额的 %提成。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或每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工资为 元或每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 元。
第十四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与员工协商一致解决。只要员工愿意即可。(但要留有相关证明)
三、企业编制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对员工调岗情况的描述。注意要给企业自身留出空间;要有相应的规定条款(在《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要体现出相应的制度约定)。
四、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岗前培训”、“培训期”、“见习期”等仍然可用,不被禁止;用人单位如想延长试用期,职工待遇不被降低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的。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
五、企业在编制劳动合同时,为防止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延迟、延误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最好在合同最后加一条款:“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劳动合同自动顺延。”以免以后忘了,职工找麻烦。
六、国家规定加班标准以一小时为起算,超过一小时即为加班;一小时以内,用人单位可自己规定是否为加班(需要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体现出这方面的条款)。 七、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可单方与其解除劳 动合同。
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的约定来鉴别是否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与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使用以下几种方法:
1抓住劳动者的过失。(优点是省钱、省事、企业的责任轻;缺点是企业要有举证)
2通知对方协商解除。(优点是企业不需要举证;缺点是必须双方无异议,协商一致。)
3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除理由可以是:该劳动者个人能力不够,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期无所谓长短,但要有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
4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采用这条时,企业需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或对其支付一个月工资。
企业的市场发生变化、转产、由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带来的人员岗位变动等,如涉及人数超过20人,可裁员;如涉及人数低于20人,可使用这条解除合同。
八、企业在执行规章制度时,要留有证据,程序要合法。
九、夜班津贴不支付,不违法。
十、综合工时制:每天8小时,或每周40小时,或每年20xx小时。如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但每周不超过40小时,是合法的。
或一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但全年不超过20xx小时,也
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无需对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但在合同中
须明确:综合工时制并需要申报。
注:非综合工时制,企业没有调休的,加班费仍然要给。
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
工 作 日:250天÷12月=21.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一年20xx小时)十一、年薪制与工资制的区别:
年薪的特点:
1. 工资按年计算按月支付;
2. 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工资制的特点:
1.按小时或按计件方式计算劳动工时;
2.小时工最长15天发放一次工资。
十二、工资支付手续要保留2年以上备查。
十三、职工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接触劳动合同,工资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费支付。
十四、对于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可按工伤保险条理来办,原则上可停发工资,也可支付工伤津贴,工伤人员的工资主要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
十五、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可停发;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照发,可按基本工资或岗位工资标准支付。(那么基本工资的定义及具体额度要求企业有相关的制度标准,否则要参考其岗位工资标准或全额支付。)婚假一般额外照顾,全额发放。
十六、对于职工探亲假,四小时内到达的不给探亲假。探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奖金企业自己掌握。十七、职工在企业组织的活动中受伤,按工伤处理(重点看活动的组织者是企业还是个人)。
十八、职工与企业产生法律纠纷时,“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年限”这三方面由用人单位来举证;所以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对待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年限等问题上一定要留有证据。
十九、“经济补偿金”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谁承担责任。
二十、工伤鉴定是由工伤保险部门举证,企业只是协同举证。
二十一、劳动合同到期,不想续签的,一、二次时企业有权力,第三次员工有权力。
二十二、劳动合同到期前,要书面通知给员工,如没有文字通知,口头通知但要双方达成一致。
二十二、如果没有《规章制度》,那么就把企业的《员工手册》视为你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在手册中要注明)
二十三、企业制定《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时,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参加职代会的职工代表人数不能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二十四、职工个人没有过失时,对于老、弱、病、残员工都可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五、不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可不支付加班费(要求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单位安排加班时的审批制度)
二十六、法定节假日,计件工资按职工计件单价倍数支付,法定节假日计件定额任务为“零”。
二十七、“同工同酬”不是同岗同酬。“同工同酬”是指在同样的岗位、同样的工作、同样等量的劳动、同样的业绩获取同样的劳动报酬。(侧重点是反歧视) 二十八、20xx年3号文件规定“制度工时制”与“计薪工时制”有差异。(之前是无差异的,都是21.75天)
现在是:制度工时制的计算工资时间为20.83天/月;
计薪工时制的计算工资时间为21.75天/月;
二十九、重视企业《规章制度》中对职工约定条款的制定。
三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企业对违纪员工的处理,用人单位可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严重违反”的界定权在于企业。首先着重看企业《规章制度》中是否约定了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和量化标准。其二,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对违纪责任的处理。
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视为严重还是不严重,是由企业来定性的,关键看制度中是否规定。
学员提问:某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工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打出勤卡,月或季度累计次数超过XX次,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公司可单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企业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另外,请老师明确企业如何界定“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衡量标准。
老师解答:首先要肯定的'是,企业这样做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企业在规章制度中界定旷工三天就解除(法定是连续旷工15天),那么到三天后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在具体操作这类事情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你的企业所执行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要合法,必须经职代会通过。(并要履行告知义务,要有职代会出席人员的签到,会议记录要保留。)
2. 企业执行的《规章制度》要下发至员工本人,保留员工领取时的签字。
3. 员工所触犯的条款为《规章制度》中约定的“严重违纪”条款。
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也可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1994年289号文件规定,这个“严重损害”标准由企业规定。比如企业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为重大损害,就合法。
5. 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可有如下约定条款:“如员工,企业将与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等这些都是合法的。比如在合同中约定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或在工作时间出现酗酒、赌博等行为,企业将与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但使用这条时注意企业要承担举证责任,要留有员工违纪的证据) 三十一、劳动合同中有必要声明对与员工与其它企业存在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三十一、劳动合同中有必要声明员工对公司使用欺骗手段,伪造证件或个人履历、个人业绩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三十二、希望企业抓紧时间完善你的《规章制度》;制度中的某些处理方式要更改(开除、除名、末位淘汰这类名词不能再用,企业以后可以使用解除劳动合同) 三十三、人力资源部门在处理违纪职工时要注意的三个半原则:
1. 事实掌握要清楚 —→ 证据
2. 法律运用要准确 —→ 依据
3. 程序执行要合法 —→ 流程
(劳动法第43条,企业单方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要告知工会,处理通知必须送达)
4. 看对象 —→ 看对方是否属于精神病患者(如员工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