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护士的劳动合同(推荐三篇)

聘用护士的劳动合同(通用3篇)

聘用护士的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食堂员工职责:

1、上班作息时间及请假规定

(1)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饭,认真做好开饭前的准备工作。上班时间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2)因病、有事必须请假,不无故旷工。

(3)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考核。

2、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认真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认真做到防尘、防蝇、防鼠,杜绝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播。

(1)各种炊具、餐具应根据不同的情况特点,按不同的要求认真做好清洁消毒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物品(粮食、餐具、佐料、卫生洁具等)按规定地点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3)注意个人卫生,按时参加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做到五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上班时间应统一穿厨师服,戴工作帽,服装整洁。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烹调间。

3、食物搭配、食物留样、及食品安全

(1)、食堂工人对学校采购的粮食、蔬菜,如有腐烂、霉烂现象或有异味等,应和主管领导联系,做出报废处理。

(2)、若因食堂工人对购买的食品或蔬菜类消毒不当而引发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食堂工人要付相应的责任。

4、爱护公物,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食堂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领导尽快加以解决。

5、配合学校做好饮食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6、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营私舞弊。

7、服从学校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管理领导分工。完成本职工作和食堂管理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8、食堂固定资产不能挪为己用、借用。

二、乙方的工资待遇

乙方的`工资按每月1000元(壹仟圆整)付给(注:乙方工资待遇可由甲方根据工作量作适当的增、减调节)。本合同内乙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生病药费自理,劳动保险将在试用期(一个月)满后结合本人的工作情况学校考虑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

三、食堂工人人身安全

因个人原因(如对机器设备的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自身伤害)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应由其本人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注】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可在前一周内提出辞呈申请。如不按规定办理者,学校扣除离岗时最后一月的工资。如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学校视其本人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聘用护士的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_]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通知》,及上海市卫生局沪卫人(_)48号文《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合同制________(专业技术人员 工人)。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无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_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纪律:

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一)聘用合同的终止1、聘用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5、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经济补偿:

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_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

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护士的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院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合同法》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在合适岗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月年月

2.试用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医院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季节和院方需要具体安排,每月休息两天。

2.甲方有权根据医院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需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或节日补贴。

四.工资待遇(包含医保、社保)

1.乙方的工资及其他待遇参见《箬横小桥头分院员工工资细则》。

2.工资发放乙方的工资按月结算,甲方在每月十日前发给乙方上月的实际工资(如遇节假、休息日则提前发放)。乙方应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3.甲方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发放保健补贴。

4.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1.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秘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露或转让。

4.不以小桥头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七.乙方的主要工作

1.日常门诊工作:

2.住院患者治疗、管理工作;

3.根据需要随时参与医院内外急诊患者的抢救;

4.根据医院统一安排,参与院外出诊、义诊及随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作正面宣传(如: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时有使用员工名字和肖像的权利。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即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经济、政策等客观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无法继续保留;

(5)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的;

(6)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乙双方不协调,严重影响工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协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6).甲方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4.违约责任:

(1)甲方出资招用乙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解除本合同的应支付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期内,乙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协议应按协议支付给甲方培训费。

(3)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九.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缴。

2.其它福利待遇按《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十.合同的重新订立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的,在合同期满前壹月内双方重新订立合同。

十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有权对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效益奖金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根据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3.乙方在温岭居留或暂住的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包括费用)。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院内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5.医院不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凡员工在本院就诊,除免挂号费外,其余一律按《温岭市箬横中心卫生院员工就医优惠规定》交费。工伤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可仲裁解决,直至诉诸法院。

十三.本院《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此合同由甲方保管,医院根据本合同发给乙方聘书)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院长签名:

时间:

甲方盖章:

院长签名:

乙方签名:

续签合同时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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