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合同十三篇
甲方( 工会或员工代表 ) 乙方( 企业 )
员工人数 :_____ 人 企业性质 :_____
协商首席代表 :_____ 协商首席代表 :_____
姓名 :_____ 姓名 :_____
职务 :_____ 职务 :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
协商代表人数 :_____ 协商代表人数 :_____
代表产生方式 :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
联系电话 :_____ 联系电话 :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 增强合作共事 , 促进企业发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 , 经协商一致 , 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 , 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 ( 员工代表 ) 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 , 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六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 , 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 , 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十五条 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____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______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 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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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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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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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______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 %.
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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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 :
( 一 )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______日;
( 二 ) 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 , 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 。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 , 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
( 一 ) 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 , 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
( 二 ) 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 ;
( 三 ) 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 :_____ .
第五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 , 建立企业______年金制度.企业______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 , 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照法律, 法规及规章 , 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企业对在 工种(_______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 , 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 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 , 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 发生员工伤亡事故 , 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 , 企业应当及时处理 , 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 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_____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 , 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 , 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 , 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 , 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 , 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 , 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 , 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 ,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_______岗位.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 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 , 依规定执行 ; 无规定的 , 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 , 签订补充条款 , 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月 , 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 , 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 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 , 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 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 乙方首席代表:______
( 签盖章 ) ( 签盖章 )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深圳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黄锐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男
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1983年10月
电话:________________工龄:________________0年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湖南岳阳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139X73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甲方根据工作(生产)需要,聘用乙方在管理、技术岗位从事管理、技术工作(工种) 。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1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5________年,合同期从20__ ________年11________月1________日起至
20__ ________年11 ________月1______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工作)完成止。
(二)试用期限
囗无试用期。
■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3种工时制度。
囗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囗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试用期工资1500 ________元/________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2200 ________元/________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分配制度调整乙方工资。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_____日,或每月________日、 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三)甲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五)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二)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二)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________________
(一)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二)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
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________________
1 、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 、乙方死亡;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九)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一次性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______
a 、由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b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1 、 2 、 3 、 4项和第(五)款第2 、 3 、 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三3 、 4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________________
1 、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1、在此期间内,如乙方违约脱离公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工资)元/年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在此期间内,甲方发现乙方在工作时间内兼职从事与本企业无关的其他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叁万元的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
1、在此期间内,乙方的学历证、职称证、资格证交由甲方人事管理人员统一管理,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2、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基数为深圳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规定的最低基数。
3、聘用期间,乙方须向甲方提供2200元的职业道德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若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甲方等额返还乙方。(职业道德保证金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分六个月等额扣取)。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
名称: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_____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_______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______月工资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______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______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________作业,可能产生____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并每______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__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__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_____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_____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深圳市劳动合同(适用全日制用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身份证(护照)号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深圳劳动合同样板。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劳动合同(适用全日制用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身份证(护照)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合同范本《深圳劳动合同样板》。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深圳市劳动合同(适用全日制用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身份证(护照)号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根据xx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员工,是指被特区内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但公务员或者参照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人员除外。
本条例所称用人单位,是指特区内招用员工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履行。
第六条 本条例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劳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七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招用员工三十日以上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补签;对拒不补签的,劳动部门按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人数处以每人五十元的罚款;因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持有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依前款规定作出处理。
第八条 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并签字,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第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生产(工作)内容;
(二)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纪律;
(五)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七)违约责任;
(八)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员工按下列方式之一确定:
(一)固定期限;
(二)无固定期限;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深圳户籍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二十五年、女性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且本单位连续工龄满五年,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订明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对技术、业务有特别要求的,试用期可以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依本条例的规定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留用员工又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或者不给员工持有劳动合同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由劳动部门按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人数处以每人五十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 下列劳动合同条款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门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依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五条 因签订无效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造成损害后果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中的无效条款经双方协商修改后,双方当事人应予履行。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生产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单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按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前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尚能在原单位工作的;
(二)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一)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
(二)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者依法被撤销;
(三)员工死亡。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时,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哺乳期结束。
第二十九条 已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证明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职业种类、职务、工资及参加社会保险等事项,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第三十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
(一)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员工依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依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依第三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前款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四章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国家关于企业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居民和外国居民在特区就业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
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乙方(企业)
员工人数:人企业性质:
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协商代表人数:协商代表人数:
代表产生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劳动合同
第六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本企业实行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本企业实行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十五条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八条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第二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
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条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
(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日;
(二)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
第二十二条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二)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
(三)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七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企业对在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根据实际情况,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签盖章)(签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的情况分为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二)试用期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无 。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贰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元。
2、双方约定以基本工资40%、岗位/职务/技能工资30%、绩效工资30%构成乙方每月工资 元,其中绩效工资按照本单位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 元)。
(三)甲方每月 7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
(四)乙方加班工资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乙方岗位变化或甲方工资体系变化,乙方的工资按新的岗位或体系执行 。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无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 作业,可能产生 /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 防护措施,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五)乙方违法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变更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三)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四)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驾驶证、技术等级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时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3、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 5000 元以上重大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协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处理其他未尽事务。
(二)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协理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应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十二、培训服务期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 / 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二)双方可另行签订《增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三)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十三、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将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在深圳市新西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进行调整,乙方服从上述调整及安排。
2、甲方的所有企业规章制度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自愿遵守及服从甲方规章制度的所有规定,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规章制度的所有罚则。
3、乙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五、其它
(一)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________乙方:(员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工龄: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_________年,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止。
(二)试用期限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_________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分配制度调整乙方工资。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或每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三)甲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二)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一)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三)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九)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补偿员工。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一次性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a.由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b.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3.4项和第(五)款第2.3.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3.4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根据〈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或深圳户籍的员工,男职工连续工龄满二十五年.女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且本单位连续工龄满五年,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订明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对技术.业务有特别要求的,试用期可以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续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5.违约责任分法定违约责任和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种形式。双方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约定违约责任。若约定违约金,不能只约定一方承担违约金,应体现公平原则,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法一定要明确具体且切实可行。
6.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3项.第九条第(一)款第4项a解除劳动合同,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
9.未经书面授权,代签劳动合同一律无效。过错方将依《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10.宝安、龙岗区可参照采用本合同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信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小时(不超过40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四、工资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从事________作业,可能产生_________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______次。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公开,并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各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各市计划生育的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九、合同解除
(一)合同到期前,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发放经济补偿金条件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发放经济补偿金。
(三)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十、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及时办理终止合同的相关手续。
(二)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订手续。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性 别: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自至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职务)为 。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身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5 天,每天 8 小时工作制,每周最多不超过40小时。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六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转正后工资为 元/月。
二、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所扣缴款项在工资单中列出。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病不能上班,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病假工资。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在公司局域网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在任职期间从事以下竞业限制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罚金。
1、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2、为他人经营或提供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续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过甲方出资或其它形式的培训,乙方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按培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的100%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第十条第一项竞业限制内容的,除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天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二、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三、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若通过环评工程师资格考试后,需继续为甲方服务三年,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如违反约定,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伍万元整。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①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②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特点,对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甲方因生产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及乙方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给予补休或依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 元。
甲方因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间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变更或补充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