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是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那么签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务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双方根据“平等互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务外包服务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劳务服务内容为 日常管理
甲方将共计亩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具体服务内容有:培土、施肥、剪枝。具体服务标准为:
第一阶段的的培土、施肥工作,服务单价为350元/亩;第二阶段的的除草、施肥工作,服务单价为150元/亩;第三阶段的的剪枝工作,服务单价为100元/亩。结算金额以最终验收的实际亩数按照各阶段单价计算。
第二条服务承包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本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合同前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启动资金人民币年月
2.甲方有权适时监督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
3.甲方应按时提供肥料等设施、工具。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根据季节及时中跟除草、培土、施肥、房子病虫害。
2.根据季节对果树生长周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肥料等设施、工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2.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3.由于乙方管理不散,未按季节时间及相应工序要求提供服务且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实际损失价额赔偿。
4.合同期满,乙方如损坏甲方房屋、丢失甲方提供的工具等物资,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的自然耗损,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局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承包服务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