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咨询技术合同(通用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进行环境检测鉴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鉴定要求:
1.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进行鉴定。
2.乙方对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进行环境技术鉴定,具体鉴定项目与内容见附表。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
2.本合同履行方式:对甲方提供的技术鉴定业务,乙方应在_______日内根据__________要求进行鉴定,____________日内出具正式的鉴定报告,一式______________份。
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鉴定费:本工程环境鉴定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乙方需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及出鉴定报告等。
2.支付方式:鉴定工作完成,乙方提交该栋楼的最终鉴定报告后________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该栋楼的鉴定费。
四、甲方的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2.为乙方现场鉴定提供条件,便于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3.按合同规定支付技术鉴定费。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测试,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正式的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内容负责。
2.因鉴定结果无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检测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
3.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的保密义务。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有责任对承担该工程相关资料的保密义务。
如乙方不切实履行保密义务,须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本条款不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而失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鉴定结果无效,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检验报告,每超一日,应减收鉴定费的_____%,逾期超过____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____%的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未详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有关规定,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监测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咨询,并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工作,编制完成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
2、咨询要求: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及环保审批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审与报批阶段的工作;并按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保批复相关内容要求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3、咨询方式:向甲方提交 (份数满足审批需要)及电子文档1套。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竣工验收监测(固废部分)报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的审批部门是 ;
2、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需的资料后,乙方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审稿的编制工作,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满足环评工作正常进行所需要的资料,则履行合同的时间顺延;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突
发应急预案报告文件所需的资料后,乙方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满足验收工作正常进行所需要的资料,则履行合同的时间顺延。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 的技术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竣工验收监测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
第三条 收费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环评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环评报告书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环评报告表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2)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3)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环境应急预案报告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环境应急预案报告通过评估取得批复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第四条 为保证乙方及时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与项目环评工作有关、必需的相关技术报告、现状图文等资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监测方案要求提供环境监测资料和气象、水文资料;
(3)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备的相关性支撑文件、供需协议、承诺函等证明文件;
(4)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5)如不能按时提交资料,评价时间顺延;
(6)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有疑义时,甲方应及时通过书面、邮件等方式进行解答;
(7)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备案确认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版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及其它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
(8)维护乙方评价成果,不能擅自修改。
2、提供工作条件:
(1)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勘察调研,为乙方工作人员开展评价工作提供方便;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环评工作经费;
(3)报送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技术评审会。
3、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协商。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有关本项目的各项技术资料与数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外泄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第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环境影响评价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专家审查,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2、竣工验收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完成备案后,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3、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通过评估后,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违约责任:
1、环境影响评价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造成环评工作拖延,使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环评工作的,工作时间顺延。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交乙方所需技术资料,或在编制、评审期间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造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能正常审批,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延迟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开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编制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技术咨询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已付的编制费用不予退还;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技术咨询费用,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继续履行。
2、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备案确认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版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及其它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
(2)甲方为乙方顺利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任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研究该项目有关文件,现场踏勘,分析该项目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得出结论,并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地方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编写符合要求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5)乙方安排、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评审会。
(6)乙方负责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要求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修改。
(7)乙方对成果资料和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因乙方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8)乙方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送审、报批及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的有关事宜。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形成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事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签订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由不可抗力造成环评工作不能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时间可顺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有关规定,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监测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咨询,并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工作,编制完成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
2、咨询要求: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及环保审批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审与报批阶段的工作;并按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保批复相关内容要求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3、咨询方式:向甲方提交 (份数满足审批需要)及电子文档1套。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竣工验收监测(固废部分)报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的审批部门是 ;
2、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需的资料后,乙方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审稿的编制工作,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满足环评工作正常进行所需要的资料,则履行合同的时间顺延;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突发应急预案报告文件所需的资料后,乙方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满足验收工作正常进行所需要的资料,则履行合同的时间顺延。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 的技术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竣工验收监测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
第三条 收费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环评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环评报告书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环评报告表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2)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3)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环境应急预案报告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环境应急预案报告通过评估取得批复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第四条 为保证乙方及时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与项目环评工作有关、必需的相关技术报告、现状图文等资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监测方案要求提供环境监测资料和气象、水文资料;
(3)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备的相关性支撑文件、供需协议、承诺函等证明文件;
(4)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5)如不能按时提交资料,评价时间顺延;
(6)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有疑义时,甲方应及时通过书面、邮件等方式进行解答;
(7)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备案确认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版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及其它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
(8)维护乙方评价成果,不能擅自修改。
2、提供工作条件:
(1)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勘察调研,为乙方工作人员开展评价工作提供方便;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环评工作经费;
(3)报送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技术评审会。
3、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协商。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有关本项目的各项技术资料与数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外泄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第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环境影响评价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专家审查,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2、竣工验收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完成备案后,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3、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通过评估后,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违约责任:
1、环境影响评价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造成环评工作拖延,使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环评工作的,工作时间顺延。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交乙方所需技术资料,或在编制、评审期间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造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能正常审批,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延迟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开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编制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技术咨询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已付的编制费用不予退还;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技术咨询费用,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继续履行。
2、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备案确认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版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及其它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
(2)甲方为乙方顺利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任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研究该项目有关文件,现场踏勘,分析该项目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得出结论,并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地方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编写符合要求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5)乙方安排、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评审会。
(6)乙方负责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要求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修改。
(7)乙方对成果资料和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因乙方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8)乙方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送审、报批及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的有关事宜。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形成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事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签订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由不可抗力造成环评工作不能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时间可顺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