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梁桥式起重机修理技术协议书(精选3篇)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机修理。
2.项目地点:广东省*市湾。
3.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4.项目承包范围:包括 6KV 电机、380V以下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修复。
二、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2.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3.甲方职责
3.1负责提供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公司规章制度、安全交底和有关的技术标准;
3.2提供电机发生故障前的运行数据等,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协调,办理电机交接等各项签证工作,对修理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3.3负责提供除电机线圈之外的所有备品备件(4KW以下的电机及潜水泵所需的轴承除外);
3.4审批乙方对电机修理的计划;
3.5负责电机修理作业所需工作票的签发,协助办理电机的进、出厂手续;
3.6负责电机在甲方工厂范围内的装卸车工作;
3.7对修复后的电机进行质量检验及交接验收;
3.8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乙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修等,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维修商进行紧急处理;
3.9负责执行验收计划,执行安健环管理。
4.乙方职责
4. 1负责编制修理组织方案和修理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及时进行修理工作;
4.2遵守甲方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对修理作业安全负责;
4.3依据电机修理的行业标准、甲方的技术标准,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电机修理工程;
4.4负责装车及电机运输工作及设备运输途中安全;
4.5负责提供电机修理的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材料及4KW以上的电机所需的轴承及其他部件;
4.6负责提供潜水泵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密封材料、电源电缆、轴承等其他部件;
4.7负责甲方电机正常修理时,应在承诺的工期内尽快完成修理任务,如果甲方的设备属于抢修,乙方应无条件组织人员加班加点24小时不间断为甲方的设备抢修;
4.8按甲方修理要求进行,安排人员修理并作相应试验;及时提供电机修理报告及出厂试验报告;
4.9如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8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4.10全力配合好甲方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4.11如电机修理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经过双方确定,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修理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款中扣除。
三、修理质量要求
1. 乙方的工作及其质量应遵循甲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及下列标准的要求:
2.8.8 电机修理后整机温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参照甲方工厂同类型电机。
2.8.9 整机出厂前应做空转试验。
2.8.10 修复后电机的空载电流不应超过原来的50%。
四、技术质量管理与验收
1.质量检查和返工
双方协议为:甲方人员在现场检查电机修理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费中扣除。
3.验收
3.1 乙方必须熟悉电机修理的验收等级,对于乙方内部验收的项目必须签证清楚、及时,记录准确、可追溯;对于需要甲方签证的停工待检点修理工序,必须等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3.2隐蔽工序验收:乙方在进行重要工序前,必须提前2个小时通知请甲方验收本道工序,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当乙方将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全部处理完毕后,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3.4若乙方未按照《XL/QR-61-20xx 电机定子绕组整体真空压力浸漆工艺规范》执行电机修后的真空压力浸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4.竣工验收
4.1工程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
4.1.1静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修理的质量等的验收。
4.1.2动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投入使用4小时后,全面达到技术要求,办
4.2 质量保证
20KW以上的电机保质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保质期为半年,保质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落实解决方案,否则,一次将扣除保质金的50%;保质期后,乙方应提供长期的、高质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前,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商定后可办理合同的续签事宜,续签约定事宜在三年内有效。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和调整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按电机修理单价和电机修理数量计算。如果发生电机修理单价以外的其他修理费用,必须先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修理,其费用乙方应优惠于市场价格。以上费用中均含17%增值税。电机修理单价详见附件。
电机修理单价为固定价款,不随合同执行期间市场变化而调整。
2.预付款:无
3.合同价款支付
3.1本合同自合同开始日期起,按本合同所确定的电机修理单价,依据实际发生的电机修理数量进行结算付款,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支付。
3.2本合同付款按半年度结算付款一次,按结算价扣除10%质保金后支付。
3.3 质保金支付方法:20KW以上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溯的权利。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甲方规定的工期修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数额为修理总价的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时,乙方照价赔偿,损坏甲方成品的,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不服从管理,影响电机修理质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须赔偿经济损失。
4.如违约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水灾、火灾、瘟疫、战争、骚乱、叛乱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等。
2.不可抗力的影响
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2.1 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2.3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2.4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2.5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6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江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乙方应根据修理项目,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修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其安排的修理人员的职称、年龄、工作简历、资质和擅长工作内容等资料。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应为工程师/技师或以上。
十一、安全风险抵押金:
中标单位按合同款的5-10%的标准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以提高中标单位的自我约束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委托方: (简称甲方)
承揽方:(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 50T双梁桥式起重机进行大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及条款:
存在问题
1. 司机室锈蚀严重, ,地板锈穿严重;
2. 司机室内电控箱变形严重;
3. 主钩、大车、小车凸轮控制器大部分触点受损及烧坏;
4. 小车运行变档无明显变化;
5. 小车轨道严重锈蚀;
6. 小车跑轮踏面磨损严重,磨损部位凹槽深度达1mm以上;
7. 小车刹车失灵;
8. 大车跑轮踏面磨损严重,磨损部位凹槽深度达1mm以上;
9. 大车机械刹车失效;
10. 大梁走道板多处锈穿;
11. 减速箱漏油严重;
12. 钢丝绳使用年限时间过久;
13. 吊钩、小车、大车制动轮磨损严重;
14. 主钩部位原制动方式为双制动,15. 一直未恢复16. ;
17. 电气系统元件老化。
修理内容
更换司机室;
更换主钩凸轮控制器KT10-60J/1;
更换大车运行凸轮控制器KT10-25J/2;
更换小车运行凸轮控制器KT10-25J/1;
更换司机室电控箱,并建议移至大梁走道上;
更换相匹配的小车电阻器;
小车跑轮下地,并光刀;
更换小车液压制动器;
小车轨道更换;
大车跑轮下地,并光刀;
大车机械刹车;
大梁走道板更换及安全护栏加固并更换锈损严重的部位;
减速箱开箱检修齿轮、轴、轴承等零件,并清洗及更换润滑油液;
更换钢丝绳;
主钩、小车、大车制动轮下地,并光刀;
传动部位检查轴向、径向窜动情况,并更换其不合格零部件;
吊钩、十字头、滑轮等部件探伤检查;
电机按常规检修条例检修,并试滑环磨损情况进行钩槽或光刀;
电器线路及元器件老化,全部更换;
整车除锈及做橘红色油漆;
其他部分大修规程进行。
修理周期:
18. 修理周期15天
验收标准:
19. GB50278-98《起重机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 GB5095《起重机试验规程》
21. GB6067《起重机安全规程》
22. GB4315《起重机电控设备23. 》
安全措施
24. 具有危险如登高、动火、起重等危险性作业由专业人员完成并办理相关手续,25. 请安全员到场监控。
26. 控制现场危险源:如油、深坑等。
其它
以上安装内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紧密协作,所有安装设备由乙方提供,乙方自带相应的专用工具及检测仪表。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详见《装备工程施工安全知识汇编》),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人伤、械损事故负由自身失误引起的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使用单位代表(签字): 承揽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签约代表:
地址: 邮 编: 电话:
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企业法人: 地址: 邮 编: 电话: 开户银行: 签约代表:
传 真: 账 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销售、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并委托乙方承担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及价格: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机组:
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
二、 工程施工周期
1. 工期为天,从年月安装验收,风口及温控器的安装受装修进度影响不记在内。待室内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三、 施工管理
1. 乙方于月日将空调设备运至施工现场,甲方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购等有异常应当场通知乙方。若无异常则发生货物移交,由甲方负责货物的保管防止被盗及损坏。
2. 装潢工程结束后,乙方进行空调系统运转调试。
3.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合同未生效; 2) 由于第三方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3)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4)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5)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其他开工条件; 6) 甲方未能把电源接到室内、外机组所需的电源位置;
7)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四、 工程范围
乙方负责:
1. 空调系统室内外机的安装;
2. 冷媒管、冷凝水管及风道管(包括保温)的制作安装; 3. 室内外机信号控制线、控制器安装; 4. 空调系统的调试运转; 5. 风口安装。
五、 双方责任
1. 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 甲方在乙方施工前,需将电源线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所需的位置;
3. 整个工程中,如遇需报质检、消防、环保、物业、保安、政府等有关部门确认,则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 甲方负责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负责保护好进场材料及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5.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装潢施工等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
6. 乙方需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7. 乙方施工期间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8. 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使甲方使用; 9. 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设备损坏,应由乙方负责。
六、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室内外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
2. 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验收。 3. 安装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空调系统的运转调试及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组织机组的调试及验收;
4. 三菱电机家用中央空调压缩机保修3年,整机保修2年,从竣工验收结束之日起计算。
5. 在保修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应需更换之零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负责。因工程质量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
七、 付款方式
1. 合同鉴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 2. 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3.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
八、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甲方应支付误工费人民币 元给乙方;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 本合同签订后,若甲乙双方单方毁约,毁约者按合同款 %赔付对方。
九、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友好解决的,应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他约定条款
十一、 附则
1.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约人: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