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经营权转包合同【热门3篇】

服装厂经营权转包合同(通用3篇)

服装厂经营权转包合同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______(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的技术规范书以及工信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

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机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他费用数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日以上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4.乙方登记使用部及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2.逾期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3.以保证金、担保人、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乙方,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签订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转合同签章页)(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服装厂经营权转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坐落于天津市服装厂经营权转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正在运行经营的服装厂经营权转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同意接受承包该服装厂的经营权。

二、服装厂厂房、设备:有厂房一座、服装厂内有平盘机17台,双针机4台,带刀2台,包缝机2台,打结机1台,订扣机3台,平眼机1台,幌针机1台,大烫机1台,共计32台,以上厂房、场地及上述设备全部转包给乙方王伟使用。乙方在经营期间使用设备时负责保养及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后乙方必须将上述设备完好无损如数交还给甲方,并保证所有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使用。乙方在承包期间的水、电、税、(给村委会贰仟元承包费)等各项费用归乙方负责缴纳。

三、承包期限叁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三年,每年承包费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交清当年承包费,余下承包费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乙方逾期不交清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将服装厂转包给他人使用。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需扩建厂房、建筑房屋、租赁或转让他人时必须先告之甲方,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扩建厂房、建筑房屋、租赁或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乙方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占该服装厂场地时,所得国家补偿款由 三人均分,与乙方无关。甲方不承担给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服装厂经营权转包合同 篇3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甲方以在经营的网吧权作为质押向乙方借款。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做以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本人在本合同下出质的权力是完全的、有效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权方面的争议。

本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而且本合同的质押不收任何限制。

第二条借款金额、利率及还款方式

本质押合同主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陆万元整。每万元月利率为2。5%,每月10日前还利息,借款期满一次性给乙方归还本金。

第三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人的'权利为出质人位于的网吧经营权,权利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质权的实现

主债务履行其届满收回贷款时未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依法行使网吧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其他的应付费用。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权力时,甲方应予以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在质权收到可能来自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从处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的网吧设备减少,经营利润走低。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贷款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嘉峪关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附则

甲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质人:

质权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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