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商铺合作经营合同范本(精选35篇)
合同各方:________
(简称甲方)________
(简称乙方)________
一、合伙组织名称:__,地址:__,合伙项目:饭店。
二、合伙方式:每人出资11.5万元,共同经营管理
三、合伙职责:
甲乙两方作为饭店合伙执行人共同负责、经营,合理分工。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投资姓名投资方式投资数额所占比例
沈__现金11.5万元50%
范__现金11.5万元50%
2、出资日期
甲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20__年8月18日双方认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资8万元整;20__年11月30日前应再投资2万元;剩余1.5万元在20__年12月底投资到位。
乙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20__年8月18日双方认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资8万元整;20__年11月30日前应再投资2万元;剩余1.5万元在20__年12月底投资到位。
五、劳动管理:具体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甲乙两方共同负责。
六、财务管理:具体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甲乙两方共同负责。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开支并留足下月流动资金后,按照投资比例对当月所获得的利润进行分配。
2、亏损负担:甲、乙双方承认在合同签订前因装修酒店所产生的个人债务由各人承担,酒店开业后因经营不善所产生的亏损由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在当月进行弥补和分担。
八、合伙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九、退出合伙的条件:经对方同意协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担合伙义务。
十、合伙期满后的财产处理:如双方仍同意继续合伙经营再另行签订合伙协议;如一方不同意继续经营,应当在十日内对酒店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合伙期满时酒店评估价格值的一半在评估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如双方均不同意继续经营可以按照酒店转让价格进行平均分配。转让不成时造成损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违反以上条款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反投资约定不能按期投资,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当承担应投资余额5%的违约金。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投资款。
4、免责条件:不可抗力造成饭店无法继续经营。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均同意凡因本协议条款发生纠纷提交德清县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乙 方: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出租方(甲方): 电话: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甲方有商铺一处,位于东富商场负一层22号,建筑面积21.91平方米。 经双方协商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 (年/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出租金额: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承担暖气费和物业费,乙方承担其他一切经营所需费用。
四、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出租、外兑,如乙方违约,甲方不返还租金,如发现违约,甲方立即收回房屋。
五、在合同期间内,如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如乙方违约,甲方不返乙方租金和抵押金。
六、甲方收取乙方抵押金20xx元,到期如无欠费等全部返还。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上条款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经营管理承包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就共同经营一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经营项目名称、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场地,甲方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的适用状态,采购及时,外围关系的协调与处理;乙方全面负责洗浴的日常相关管理和经营所需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人员编制、工资标准、技师提成比例和日期双方协商认可财务执行,其他方面甲方不干涉乙方日常管理;
3、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食宿。
三、管理和利润分配
1、该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和人员的工资分配技师提成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现行模式制定,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执行,财务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与经营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和费用由甲方解决。
3、利润分配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当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4、利润分成按每月营业额,营业额的 %提成,每10万元为一个百分点。
5、技师分成,技师按,五天结算一次工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四、本协议项下的场地在本协议签订前所涉及的一切债款、债务、人事纠纷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出租方):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为搞活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土地山林租赁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 承租经营土地山林地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 承租经营面积和经营方式:承租经营面积共约 万亩,以当地林业部门提供的地界图(红线图)为准,其中包含地界内的山林、竹木、河流、山塘、水库、道路、景观等,由乙方承租并以自主经营方式进行开发经营。
二、 承租方(乙方)经营规定范围: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亩每年 元;合同签订并生效三日内五十年承租金,共承租经营年期:共五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营。 计 万元,由乙方一次性结清给甲方。 同期满,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经营权,场内不动产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有优先权,承租费标准按当时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内可以转让承租经营权。
三、 甲方和乙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甲方:
1、 提供地界图(红线图)、林权证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测定的面积数据以及有8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出租经营该土地山林证明文书,并按要求办理完善政府备案报批手续。
2、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因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需要动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关设施等申请要求,应给予支持,并负责向上级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部门收取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并归甲方所有。
3、 甲方保证乙方拥有自主开发经营权,所有开发经营活动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和合同规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挠;甲方应着力保持生态、水土和植被原貌,对恶性破坏行为以及干扰乙方正常开发和经营活动的人和事应坚决予以制止,并妥善处理。
乙方:
1、 乙方保证从事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营;不破坏生态、不从事污染生态环境经营活动,项目开发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安排当地村民就业。
3、 乙方以独立承包经营方式进行自主经营,期间所有投资、收益和盈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章):中国华宇广东分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公司
法人代表: 身份证:
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姓 名: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经营**公司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经营的项目位于甲方内,并使用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等证件。
第二条:合作本项目内容
1、甲方提供生产的场地、生产设施及公用设施。
2、生产经营权全部由乙方全权管理。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三条: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双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出资完毕。
双方所有出资额须汇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合作经营的年利润按照双方出资的比例进行计算。
合作经营的亏损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权全部有乙方全权管理。
第六条:甲方可委派出任董事长、财务总监各一名,其他管理人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负责在岗员工按国家政策及时发放工资。
第八条:项目具体经营模式、生产管理及业务、规章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九条:甲、乙双方不得从事损害项目经营的活动,不得非法经营,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乙双方若有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对方同意,转让时,对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一条:若有第三方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一致同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
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的的全部财产份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经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
第十五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1、合作经营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的;
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结束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七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甲方须积极做好安全、环保、税务等工作,及时办理相关公司证件,确保项目经营的合法。
第十九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也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出资方: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合作投资经营 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于并共同经营,该项目为独立改建独立运营独立核算实体。实体管理人员由双方确认。
2、本合作项目期限为
第二章 股权及盈亏分担
1、双方股权比例:甲方以;乙方以经营管理模式 占 % 。
2、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方占项目内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乙方经营管理中,经营管理产生借款,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 个月分配一次。
3、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方按乙方按分担合作经营实
第三章 其他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万元。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两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农业综合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详林权证所示山地范围内)
经营范围:经济林(含速生林、果树林)、种植/养殖、观光休闲经济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林权证有效期内,自20xx 年 ---- 月---日起,至 2050年 ---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出资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现金 方式出资,占出资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现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叁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 年---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作为申请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入股股份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执行人,应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的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戊、己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 向长寿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合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对茶叶消____市场的了解,及茶叶消____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_________,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的_________名字为:_________经营场所位于: _________,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_________,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六条
第四款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
第十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合伙经营合同篇10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作 各 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
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元;
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分配。
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 董 事 会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总经理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方推荐__人,另一方推荐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劳 动 管 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个,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 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
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违 约 责 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 不 可 抗 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 文 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一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省__市签字。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__(签字)
甲方:杭州_________大酒店(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杭州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规定,就合作经营杭州_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项目
1.双方同意在甲方安装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
2.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常开通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双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_____设备的投资,设备:________系统,
在开通正常运行后______年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万元系统服务费用。
(2)甲方的利益,____________设备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档次,稳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强酒店的竞争力。
4.结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额每月付款给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项,乙方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滞纳行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五年内,乙方对该系统的设备拥有所有权。第六年开始该系统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2.负责提供_____安装设备及配套设施,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质量等均符合约定(具体见附件)。
负责合同规定期限内该系统的运营和维护保养。该系统的设备划归甲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营,并定期进行保养。(具体的承诺书见附件,包括如何及时维修,补救措施)
3.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承担由于产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保证视频服务系统的音像质量。(质量的标准如何确定)
5.保证片源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证每个频道每星期更换一部_____(共设轮播______个频道)。(_____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复)
6.系统归属甲方后,乙方应保证提供有效及时的片源,直至该系统不再使用为止。(提早______日提供片源清单。)
7.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安装在甲方处的设备做抵押或提供担保。
乙方对甲方的有线电视线路进行必要的改造,必须保证有线电视收看的效果(等同于以往的收看效果),并无偿提供______台______寸数源彩色电视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统服务费,因视频系统设备原因导致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系统服务费。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系统的所有权属乙方,但甲方拥有使用权,甲方不得自行转让、迁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担保。
3.合同签订后派专人协助乙方在工程勘测和安装期间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乙方人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物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义务对本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协议内容保密,为系统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设备损毁,甲方需对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5.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甲方无偿提供设备操作间和一部工作电话,并无偿为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和_____期间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项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单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2.违约责任: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责任。
3.双方发生争议时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需加盖公章并经代表人签字后有效。
附件包括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频系统技术文件、设备规格、型号、质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经营储煤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臵、大小、性质:现甲方有场地一块,场地性质为煤炭储存、集站所用,位于五寨县孙家坪乡阳坡村西南角(阳坡村加油站西侧),长约 米,宽 米,占地面积约60亩,用于煤炭堆存、集站,自愿乙方合作经营。
二、场地使用期及权限:自 ,五年时间。场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场地管理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无权擅自改变场地性质。
三、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场地的整修、碾压、铺垫及场地所需设施设备的配臵、购买和安装。
2、甲方双方共同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所有场地铺垫、人员工资、设备维修产生的费用均由甲乙双方认可后方可支出,费用共同承担(各50%)。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确保场地性质。
2、甲方负责县政府、环保、煤管站、经贸委、乡政府和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关系,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出现一切干扰煤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均由甲方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派遣四名场地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煤场巡查工作。主要任务:一是负责场内煤炭安全,确保客户无煤炭丢失、被盗情况。二是负责保障场地内供电、供水正常。三是负责协调当地村民关系,杜绝一切不利于场地的行为。四是自觉服从乙方管理和任务分配。
4、甲方负责协调进站煤的短倒,确保场内存放煤炭的短倒费用与万通内部一致
5、自觉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场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煤场全部管理、人员安排。确保场地秩序正规和人员安排合理。
2、乙方负责协调客户、各种收费及帐物管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帐目由乙方管理,双方共同监督,定时公开。
3、乙方负责场内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户使用场地的划分。
五、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原则,在排除场地所需费用开支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共同分享利润,各按50%的利润分成。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场地内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方自行承担。
七、甲乙双方只涉及场地使用事宜,其它场地所有权问题及有关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问题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协议。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经营“游乐场”。为保证双方权益,签订如下条约:
一、合作经营地点、名称:甲方将位于福州大学城的“浙闽商贸城”二楼约1200平方米场所及二楼原有的消防、空调等设备(见附表)提供给乙方经营游乐场。
二、经营时间:暂定捌年,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利润分成:正式经营第一年,甲方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28%,乙方实际营业额的72%。第二年至第三年,甲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30%,乙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70%。第四年至第八年,甲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40%,乙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60%,为考虑到市场的培育期第一年无保底,第二年起每月保底营业额十五万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达到可选择按保底抽或双方协商退场事宜。
四、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在本游乐场正式开业后三个月,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叁万元,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余下保证金叁万元。
五分成付款方式:自正式营业日起,在每月的12日——15日内用人民币现金拆帐,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拖延时间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游乐场的设备、设施及场所相关装修由乙方负责,游乐场内机器调试、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及入场机器设备达到80%以上。
七、人员配置及费用 :游乐场所需工作人员由乙方全权聘用并承担其全部工资费用;甲方派出收银员一名负责营业银,其工资、福利待遇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甲方为乙方装配独立电(水)表各一只,每月的电、水费和税费按甲乙双方每处分成比例共同承担,其各自承担额在每月的上交的分成额中扣除。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权收取所逾期欠款额的5%滞纳金,若逾期达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期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商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商场规章制度和游乐场正常经营有相抵触,双方应视实际情况协商议定)。乙方应主动接受工商、税务、物价、治安等有关部门和商场管理人员的合法监督和管理,合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十经营期内,乙方要健全游乐场管理制度和上下级及值班制度,加强防火防盗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如有机台遗失或被人为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自双方签订合同后,双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若中途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付双方履约保证金。
十二、若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转让或转租游乐场,在不损坏甲方原有利益的情况下,须先通过甲方同意,乙方才能转让转租,并主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在合约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等原因而无法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并经双方结清帐款,机台退后,甲方退清乙方履约保证金余款。如因政策性等原因造成停业并享受经济补偿的,按国家相关政策三方协商进行相应补偿。
十四、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因经双方努力还无办理有关证件而无法开业的,双方应无条件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此前有关办证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合同签订并办证后十五天内,乙方的设备设施若还没进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中如有不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经甲、乙双方的协商,决定合作经营出租车____出租客运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和经营事项
1、甲方自愿将X7出租车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十八万六千元整。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出租车____产权、经营权及其它权利的一半。
2、甲、乙双方各出一名驾驶员经营此车,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交班时间、地点及加油事项,双方驾驶员的营运收入各自所得,甲、乙双方不得相互干扰。
二、有关费用承担方式
1、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出租车____所付各种费用,各种国家及公司的各种费用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平摊,各付发生费用的百分之五十。
2、以安全责任出发,甲、乙双方所请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责任,谁违章谁承担,若因事故而耽误对方营运时间,按耽误一班补偿一班的方式解决。
3、由于出租客运属高风险行业,双方协定在经营过程中盗、抢事故,所需费用及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4、关于出租车____所发生的正常修理费用(如保养、正常磨损等)由甲、乙双方在固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费用各付一半,所耽误的时间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非正常修理费用由肇事方一人承担所有费用。
5、关于交班误时问题,由甲、乙双方约定好交班时间后,甲、乙双方要遵守交班时间,若有特殊情况,双方互补时间。
6、关于节假日的排班问题,暂定为每年4个(五一、十一、元旦、除夕),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7、关于加油费用,加油标号为93号。白天在有可能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现场加油。加满为准。
三、其它规定
1、甲、乙双方驾驶员因违规违章,而被扣车、证所造成的损失由违规方负责。
2、出租车____要其他添置物品和装饰装修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平摊。
3、具体时间责任划分为每天16:30分以前为白班责任,以后为夜班责任。以交接班的时间为准。
四、合作经营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一方卖出股份或双方卖车止。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1、合同期内,一方违约,应对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三千元整。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由一方向____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执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
乙方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地址:沙河口区龙祥花园330号,经营面积______平方米,经营范围:干洗、皮革清洗保养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为20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皮革的清洗保养业务。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3、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执行人
1、合伙人会议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耿长波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情况决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布当月收支情况,研究下月合伙事务的具体安排。
(3)一般事项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4)重大事项是指: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务执行人
1、本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人为耿长波。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决定加盟事务,对外签订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合伙组织的用人权利、开除员工的权利及员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
(6)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
(7)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10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合伙组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连续长期不能有盈利运营达______个月以上的。
(3)合伙事务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被相关部门吊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终止后的事项:
(1)经双方协商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三方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所欠税款、合伙人收取债权、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组织共同财产清偿合伙组织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附件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餐饮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餐饮有限公司
甲方为经营酒店,已承租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广场室房屋,并已进行了前期装修和部分开业准备工作,共投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因缺少开业所需的资金、流动资金以及在上海地区经营管理酒店的能力,该酒店目前无法开业。
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该酒店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的相关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酒店的承包
甲方同意将该酒店发包给乙方,乙方同意承包经营该酒店。
二、鉴于甲方缺少开业所需的资金及流动资金,该酒店尚不具备开业经营条件。为此,乙方同意代甲方投资人民币300万元,作为其余开业资金及经营流动资金。该投资甲方同意以承包金抵充,分期偿还乙方。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八年,自酒店全部交接之日起计算。
本协议下述所称的每年或每个承包年,均指自承包期限起计之日起连续计算12个月期间。
四、承包金额及支付
1、每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
该承包金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该酒店及其设施、设备、装修等,不另行计取费用。
2、支付:
前五年每年的承包金,直接抵充乙方投资,无须另行支付;以后每年的承包金,乙方应当于每个承包年期满前,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当年的承包金人民币陆拾万元。
五、酒店的交接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当将该酒店移交乙方,包括酒店所在房屋、设施设备、酒店用品等财物及财务账簿、收据、发票。
六、经营管理
1、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乙方有权自主确定具体经营方式,包括在承包期间将酒店的全部或部分经营项目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
2、承包期内,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使用甲方的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但酒店开业所需的卫生、消防等经营手续及其年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协助。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消防等经营手续,原件由乙方保存。
3、乙方承包期间,由乙方以甲方名义选聘员工,员工工资由乙方负责。
4、乙方自建财务账簿,并负责经营中的账务管理,收据、发票等由乙方保管、使用。
5、乙方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照章纳税,如发生偷漏税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由乙方赔偿甲方。
6、乙方承包期间,如须以甲方名义出具文件或需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7、乙方经营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改造或增添设施设备或增加经营所需的其他物品。乙方的新增投资在双方承包时,甲方按评估值补偿乙方。
七、相关费用及责任的承担
1、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该酒店所发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排污费等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承包期间,该酒店所在房屋的房租由乙方负责交纳。
3、乙方经营期间自负盈亏,乙方承包经营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经营的利润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维修
酒店经营过程中,如因甲方前期装修或设施设备发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如系正常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在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如酒店及其设施设备需进行大修或更新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九、本协议期满,双方可协商一致续签合同。如甲方出租或再行发包的,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或承包权。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均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并退还尚未偿还的乙方投资。
十一、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餐饮有限公司乙方:餐饮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
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
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
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
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
第一期投资为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
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
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
第三人的,
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第一条总则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XX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3.3.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
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1)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8.2.按照“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
第三章
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9.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
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
第三者转让;(3)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
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
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____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
第三方进行调解。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
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22.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注: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须遵照中国有关法律,按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批准的双方签订的契约予以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合资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关于合资期限、经营自主权、税务优惠等必须在契约中明确规定
同编号:_________
中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3、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五条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7、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9、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条双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第七条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________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合同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条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中外合作者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1、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按照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资:
(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方的收益分配比例;
(2)经财政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外方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
(3)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
3、外方依照前款规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5、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6、合作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证。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所需费用由委托查帐方负担。
第十一条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国家鼓励合作企业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也可以委托国外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者经销其产品。
4、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5、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6、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7、合作企业销售产品,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销售。
8、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二条组织管理
(一)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 按照合作企业条程的规定, 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1、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
2、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
3、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4、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
5、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董事或者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视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在表决中弃权。
6、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或者委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用通讯的方式作出决议。
(二)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条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3、合作企业的解散;
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三)管理机制
1、董事长或者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对外代表合作企业。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
2、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
4、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董事或者委员可以兼任合作企业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胜任工作任务的,或者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决议,可以解聘;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6、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7、合作企业应当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连同被委托人的资信证明等文件,一并报送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劳动管理
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财务会计和审计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条纳税与保险
1、合作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2、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条解散与清算
1、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合同、条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2、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3、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合同转让
合作企业的合作一方向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或合作条件,须经以下程序:
(1)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
(2)法人合作企业须经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作过决议;
(3)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声明与保证
(一)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保密
合作企业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2、若调解于________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二十二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企业条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业对双方送达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业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字。
中方(盖章):_________外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_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法律成立的企业,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发展。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折万美元),其中:甲方美元占%,乙方美元占%。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
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年。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人组成,甲方委派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的利润分配如下:第年至第年,甲方占%,乙方占%,第__年至第年;甲方占%,乙方占%。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年。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
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昆明市签字。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__(签字)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合伙经营______项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______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及主营地
1、合伙项目: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资金额、方式。
1、甲乙双方均以货币出资,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总出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总出资额的______%
2、双方的出资,应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甲乙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四条入伙、退伙、出资额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承认本伙协议,并签署合伙人共同拟定的合伙协议。
2、退伙: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出资额的转让
甲乙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甲乙任何一方对外转让出资额的,必须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另外一方不同意的,必须购买该出资额,另一方不同意转让出资额的,又不购买该出资额的,按退伙处理。
第五条合伙人权利
1、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2、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清算。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的,经清算债权债务后,合伙事项终止。
2、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
3、清算时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双方各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甲乙双方由于承担连带责任,一方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外一方追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方未经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或抵押其财产份额的,其行为无效,可按退伙处理,并且应当承担由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与合伙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辖并裁决。
第九条其他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序言目 录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 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 税
第十三章 保 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1183;1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_________ 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1183;2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合营公司的名称:XX公司。外文名称:_________。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1183;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2183;1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_________产品;_________(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2183;2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2183;2183;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_________。2183;2183;2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_________。2183;2183;3 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_________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 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3183;1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 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318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厂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费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乙方: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专有技术使用费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318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_________。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_________条办理。3183;4183;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3183;4183;2 合营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4183;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4183;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5183;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5183;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________年为限。5183;3 在合营期满时,中国XX公司将用_________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6183;1 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6183;1183;1 甲方责任:
(1)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2)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4)按_________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6183;1183;2 乙方责任:
(1)按第_________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2)为使合营公司得到_________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6183;2 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 董事会7183;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7183;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7183;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8183;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年。8183;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8183;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9183;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公司在中国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9183;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9183;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10183;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10183;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11183;1 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11183;2 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 税12183;1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12183;2 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XX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 险1318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XX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14183;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14183;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详见附件_________)。14183;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
第一个月算起。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15183;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15183;1 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15183;1183;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15183;1183;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15183;2 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16183;1 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
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6183;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171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17183;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8183;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18183;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18183;2183;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18183;2183;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18183;2183;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18183;2183;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18183;2183;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18183;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18183;3183;1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18183;3183;2 _________。18183;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19183;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19183;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19183;3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地签字。19183;4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地址: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_____层_____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与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租赁该商铺的期限为3年,即自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10月1日止。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商铺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为人民币_____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并在租赁期间拥有该商铺的经营使用权。
第四条乙方负责缴纳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_____元,经营中所使用的电费和水费由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统一收取。
第五条本条款第三,四条规定乙方所应交纳费用,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否则每天按所需缴纳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商铺租金每年调整一次,后一年租金比前一年递增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于_____年月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装修方案呈x物业管理部门报批,须按照x对商业街的整体形象要求。
第八条订立本条款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作为商铺使用保证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第九条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非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交回商铺,并保证商场及其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除外),同时应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行为;
3:甲方的《租赁许可证》失效。
发生以上三种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商场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商场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因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拖欠租金_____月以上;
2:乙方拖欠各种费用达标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商场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场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出租商场进行装修;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商场转租给他人。
甲方因上述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商场,乙方预付款项有节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因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商场_____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3: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商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商
场,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大写)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商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商场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商场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_____日内迁离出租商场,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商场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月租金的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擅自将出租商场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商场面积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面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分,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任选一种,并在□上打“?”。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_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
本合同约定条款,均须双方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0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出资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乙出资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2、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_______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担任法人代表。
3、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二、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企业盈余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五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三、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四、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五、甲乙双方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六、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终止事由: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全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合伙企业所在地的法院。
九、其他
1、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经三方研究决定,甲乙丙三方合作将丙方所有的山地进行种植丰产林、杉树。通过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作经营范围:
1、清新县丙方所占有的山地,约十亩。
2、清新县由丙方所共同占有的山地,约 亩。
3、清新县禾云镇由丙方所共同占有的山地,约 亩。
二、合作期限:
20xx年五月一日起至20xx年四月三十日止,共十年。以十年为一期,十年以后再续订。
三、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造林所需的苗种、农药、肥料、聘请临时工的工资等资金的不足部分及技术指导、山林收成的销路。
2、乙方提供造林所需的劳务及管理。
3、丙方提供所占有的山地。
四、三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负责为合作经营项目及时提供为山林所需的农药、种苗、肥料及器械。
2、甲方应为山林的生长提供给必要的技术指导。
3、甲方应及时为合作经营项目提供不足的资金。
4、甲方协助乙方、丙方处理合作经营项目的日常相关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随时为合作经营项目提供劳务。山林的施肥、除草、喷药、护理,乙方必须随时响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劳动。
2、乙方负责协助清理合作经营项目山林中的杂树,把砍下的树木清理。
3、乙方负责维护合作经营项目山林的完整,严防他人对山林边界及林木的破坏。
4、乙方管理合作经营项目的经费支出及收入账目。杂树卖出的收入管理及聘请临时工人协助施肥、除草、喷药等的人工支出的管理。
5、乙方负责管理合作经营项目所存放的的杂树、肥料、农药及器械。
(三)丙方的的责任:
1、丙方负责合作经营项目的山地边界的核实,协调山地边界有关的纠纷事宜。
2、协助乙方管理合作经营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及相关事宜。
五、收成前收入及支出处理方案:
1、收成前的收入主要指在清理原始山林时卖树木的收入。
2、支出主要指在造林过程中发生的临时聘请人员所发生的人工支出、购买肥料、农药、器械及运费的支出。
3、收成前的收入主要用作支付聘请临时人员的工资支出,租大山磅、大督冲非丙方所有的山地的租金及费用。
六、三方的劳务及资金支出的支付办法:
1、甲乙丙三方发生的劳务支出由乙方记账,按当时的公允工价计算应付工资,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收成时按所欠工资金额及每季度利息的百分之十(10%)计付给劳务支出方作支出。
2、资金垫付方的资金按出资金额及每季度利息的百分之十(10%)返还。
七、利润的计算方法:
净利润=总收入-甲乙丙三方的劳务支出及利息-资金垫付方出资金额及利息-收成时所发生的各项人工运费支出
八、利润分成方法:
甲、乙方各占收成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0%),丙方占收成的净利润的百分之四十(40%)。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合作经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现将以自己名义承租的一间商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约_______㎡)与乙方进行合作经营。
第二条、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暂定_____年,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作协商。双方合作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分工
1、甲方负责提供商铺(基本装修到位),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每月以现金定额形式向甲方按期进行经营分红。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损益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自己负责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房租、水费、电费、电话费、小区管理费以及各类税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3、乙方需在室内外进行装修时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建,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合作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变更经营者,否则合作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5、在合作期间,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经营分红,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条作为凭证备查。
第四条、收益分配
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经营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______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经营分红一次,每月金额起算: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第五条、不可抗力
在合作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自然灾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铺经营的终止,甲方须退还乙方合作经营保证金。乙方不得享受作为房屋承租人的相关待遇。
第六条、合作期内因乙方责任终止合作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没收合作经营保证金并收回商铺经营权,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恶意欠款累计达一个月。
2、中途单方面无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
4、故意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第八条任何一种情形,在接到甲方终止协议通知书____日内,自行清理房屋内物品,将房屋退还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费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有几个人合伙就写几个)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省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省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元,其中:现金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____元;其他_____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乙方__%分配。
第九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总经理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方推荐__人,另一方推荐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签字)法人代表______(签字)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中国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在__________登记注册,(以下简称丙方)英文:________
其法定地址:__________,英文,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__________只__________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__________美元。
第十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甲方:_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资额,须经其他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他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__________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藉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方责任:按第十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__________方为合营公司提供__________公文箱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__________方应按照__________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__________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__________%。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__________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销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一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__________名,乙方派_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_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的原则协商,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__________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其他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
第二十八条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议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__________代表列席董事会。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_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第三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
第十一章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__________方在国外市场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__________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__________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以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小组根据__________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表__________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付诸实行。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但不得低于_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成本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__________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__________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__________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
第四十八条第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合营各方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__________%,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_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办法”向中国银行或中国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五十五条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他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七条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或不能恢复时。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
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碍,避免终止合同。
第五十八条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五十九条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__________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__________。
第六十条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险
第六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他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方,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合营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他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约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七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建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如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证书。
第二十章场地使用费
第六十九条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七十条合营公司租用场地_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_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合营公司租用__________方厂房、仓库暂定为_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条由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他各方,并应在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址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总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文字
第七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七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____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约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约定。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作为投资,而收回投资的办法是以加速折旧、增加利润幅度或以产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费等办法来实现。合作期满后财产不再作清算分配,具体处理办法依双方所签契约中明文规定实施。合作经营、分工经营、委托一方经营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取何种方式视契约中规定的条款付诸实施。
*实用型专利权系指在学术、技术、工艺等领域中具有创造性的发明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发明者提供图纸、模型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经申请批准后可受到保护者,通称实用型(UtilityModel)专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合作经营者)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本着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经济发展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经营大货汽车合同。
第一条 合作经营形式。
1.双方各自投资,乙方独立经营,风险责任、民事责任按本合同约定承担。
2.甲方以所属的无形资产及与货运生产有关的有形资产作为合作经营投入并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乙方以所有的解放牌 混凝土运输车肆辆,***号为 价值 元,作为合作经营投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合作经营期间,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经营,依法独立承担应缴纳的税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合作经营期内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欠收自补、赢利归己。
6.合作经营期届满,双方各自收回合作经营投入(乙方收回车辆)。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应该及时签订新的合作经营合同,因乙方的过错未能及时续签合同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合作经营资产及担保
1.乙方经营甲方经营车辆,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车辆产权过户或者上户给甲方(过户或者上户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终止时甲方协助将车辆产权过户给乙方(过户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投入合作经营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终止时,甲方无偿收回。
3.乙方以所有车辆作为履行合同抵押担保。(向有关部办理相关手续)
4.合作经营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变卖、抵押,合作经营资产和转让合作经营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 合作经营内容及期限
1.双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合作经营车辆的相关管理规定。
2.合作经营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营运的有关证照,乙方享有该车的经营权。乙方必须统一使用甲方的车徽、标记、发票,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服务管理。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对合作经营车辆保险,如:车身、第三者、乘座、盗抢险、精神损害赔偿险、承运货物十万元以上时,必须投保货物运输险。甲方负责办理有关保险手续,保险到期应该无条件续保,若乙方在两个月内不能支付甲方保险费,甲方有权拒绝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同甲方不具有劳动关系,乙方具有自主用工权,司机由乙方聘用,并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劳动法规和用工制度的规定合法用工,并承担用工的法定保险和社会保险以及民事责任。
5.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甲方代表乙方参加事故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事故损失赔偿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事故损失情况预收事故费,待结案后乙方必须及时完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独处理交通事故(轻微事故除外),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合作经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共计____年。
第四条 经营风险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界限
1.乙方经营期内的经营风险、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承担,由于乙方个人行为造成对外的民事、刑事、经济等一切责任均同甲方无关。
2.甲、乙双方各自以合作经营资产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条 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规定
1.危化品车辆:10吨至20吨(含):__元/月/吨;
2.普通货车:10吨以下车辆:__元/月;10吨以上车辆:__元/月。
3.全年一次性缴清者优惠一个月服务费。
4.税费、保险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按国家相应标准缴纳。
5.所涉及的税、费因国家或地方政策性变更时,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并通知乙方执行。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一方行使权利时不得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1.甲方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缴服务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权利;
(2)监督乙方合法经营、安全生产的权利;
乙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规定合法经营的权利;
(2)监督甲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为甲方正常经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的义务;
(2)协助乙方解决事故和困难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交纳服务费、纳税、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义务;
(2)接受甲方的各项专业监督义务,改变联系方式即时告知甲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违约金、赔偿责任、赔偿金
1.由于一方的过错,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即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金以本合同应纳各项费用总额的__%计算(本合同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执行)。当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赔偿金。
3.法定不可抗力原因违约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但是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终止程序
本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修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终止适用《民法典》规定的程序。一方提出请求和回答请求,期限为__日内(书面形式),逾期作出回答或者不回答的视为默认。
2.双方约定: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暂扣合作经营车辆,不返还保证金,追究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并将终止合同用书面的形式通知送达乙方,合同即终止。
(1)未经甲方许可__日内,不按合同约定缴纳服务费、保险费、所欠甲方款项及其他相关应付费用的;
(2)发生事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3)合作经营合同到期后不及时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的;
(4)违法经营,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后果严重的;
(5)乙方私自转让、处理合作经营车辆未经甲方同意的;
3.双方约定:为保障合同的实际履行,在合作经营期内,乙方欠缴纳服务费、保险费、所欠甲方款项及其他应付费用的,经甲方催缴仍不缴纳的,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经营,暂扣合作经营。
第九条 合作经营资产清算与处置
双方约定:本合同的解除、终止应当按照下列形式进行清算处理。
1.合作经营期满,双方应当进行清算,乙方缴纳清规费、欠款等有关费用后,收回投入车辆,办理合作经营车辆过户手续。(乙方承担办理过户的有关费用)
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应当协商清算资产处理办法。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对合同规定及合同未规定事宜发生争执,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须诉讼的,双方共同约定由甲方住所所在地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生效的条件及法律效力
1.双方须对本合同进行公证,合同公证期间不影响本合同对甲、乙双方的效力。(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3.乙方为本合同签字者,为乙方合作经营者。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为二人以上财产共有人的应当提交财产共有人的书面委托书)。
甲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部门:
负责人:
签定日期: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供应商经营品类为 品牌为, 经营方式为 。
二、营业额指标:全年含税营业总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联营指标(含税)具体约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签订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进场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营业额的39;________%(如乙方实际营业额达不到约定的营业额指标,则按该指标提取),提取联营管理费,于每月付款时一并结算。
六、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对乙方委派的'驻店营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乙方同意按驻店营业人员的人数,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管理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培训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胸牌费、按每人夏装(男装 _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_元人民币套)冬装(男装_____元人民币套, 女装______人民币套)的标准支付服装费。
八、乙方聘用甲方营业员的,应支付其工资(______元人月)和奖金(月销售额的____%人月),并且应在每月月首____日内,交付于甲方;所聘外来营业员的工资及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员工资和奖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联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补充协议: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因甲方决定将公司生产经营事宜与乙方共同合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经甲方同意确认,对X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亨利润,共担亏损。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X有限公司设计及销售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自_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甲方: X有限公司现有设备财产(详附件)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离的原则由甲乙方经营管理。
合作人(乙方)为履行经营管理义务,愿出资现金人民币 万元,并以出资为限承担亏损。
2. 合作人(乙方):。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2220xx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经营期的资金.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现有设备由乙方所有,新增设备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间乙方所有的设备不计提折旧.如生产经营需再次投入资金,另立投资协议,各合作人签字确认生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 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签名确认的财务报表,出具利润分配确认书给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润给丙方。
2.债务承担:本合作协议订立之前债务由乙方承担,债权由乙方所有。本协议订立之后的债权债务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营风险的承担:甲方仅具有注册登记人身份,已全权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经营,盈余与甲方无关。投入资金全部由乙丙两方投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担风险,自负责任,自负盈亏,涉及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与责任由丙、乙两方承担。甲方不干涉甲、乙两方的合法经营。
第六条出资的转让及退资
1.各协议人出资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三年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要求退还出资。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 乙方为合作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不参与生产经营日常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权责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其所订合同所产生的收款承担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赔偿责任。.
②决定重大财务支出,按月按定额拨付资金到财务账户给丙方作为日常开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财务章,支付合作债务,承担合作终止的债务.
④按约定时间支付合作人报酬及应分配的利润.
2.合作人 担任厂长职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履行厂长的职责,对所有资产进行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及承担资产安全责任
②履行厂长的职责,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及审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因违法或违规经营,企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停业、歇业或被取缔的;因经营形成对外拖欠债务、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
③按乙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及组织交付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生产所需原材料;对生产产品的质量及期限承担责任.
④具有月预算定额内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开支、费用需 签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公司名义对外举债,不得对外签署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签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项下公司的财产及印章. 丙方的对日常事务进行监控.
⑤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乙方批准。
3.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协助丙方 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对乙方报告生产工作.
4.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监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况;
②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 由丙方 负责业务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6. 由丙方 负责处理财务及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7.由 任总经办主任,负责各印章的加盖及报关事务及日常行政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权利:
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作期届满;
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期间地亏损达到100万元;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如双方不能就继续合作达成协议或合作终止,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交付资产给乙方.超出乙方现有资产部份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给丙方.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东莞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协议人违反本协议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合同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诉讼所支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
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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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章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123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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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