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态茶庄”特许经营合同(精选28篇)
1.合同双方
特许者: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_____、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_____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__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__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6甲方账户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__个),并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__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_____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_____”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_____和/或任何同该_____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_____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_____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_____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_____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_____相似或变形的_____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_____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_____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_____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_____合同应报甲方备案,_____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_____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a.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_____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_____组合使用;
b.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_____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c.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_____相似或变形的_____;
d.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_____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e.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f.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g.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a.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b.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c.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d.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a.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b.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c.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_____、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_____、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_____、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会_____。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根据(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_____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法律变更:指中国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布、修订、修改、废除、变更和解释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_____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_____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_____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_____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_____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融资交割完成;
(3)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按附件《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_____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币。
第四章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供水工程名称为,规模为_____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国省市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工程造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_____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在生效日后_____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_____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按附件《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乙方必须:
(1)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_____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至少提前_____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三十八条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_____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在完工检查之后_____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_____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在完工检查后的_____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证明运营保险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在开始试运营_____日后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
第四十五条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在最终完工日后_____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未在生效日期后_____日内开始建设;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日内恢复建设;
(4)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_____日;
(5)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_____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未在允许供水日后_____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_____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最终完工日后的_____个月届满之时;
(2)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在特许经营期内,
(1)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④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_____万立方米/日。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_____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_____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_____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条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_____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_____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_____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_____万元。
第六十五条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______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______月和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条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七十六条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
第七十七条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
第七十八条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
第七十九条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十条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财务报表;
(4)重大事故报告;
(5)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_____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需要对直径_____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_____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十四条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0一条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0二条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0三条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0四条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一百0五条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0六条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
第八章收费
第一百0七条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______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0八条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0九条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______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供水工程设施;
(3)本协议项下权利;
(4)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______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它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______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个______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
第一百二十六条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______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
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七条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八条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违约与赔偿
第一百二十九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条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一条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二条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文件
第一百三十三条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______年。
第一百三十四条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不适用:
(1)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一百三十五条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七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八条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九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______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日,并且
(2)如在紧接着的______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超过______个连续或累计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______之后不少于______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______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日期满后不少于______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一条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______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
第一百四十二条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条所述的日期满后不少于______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保险
第一百四十三条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保险》所述的保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
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四条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五条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通知
第一百四十七条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___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争议解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九条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五十条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其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_(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选择)进行仲裁;或
(2)任何一方应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第一百五十一条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二条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附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注: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确定工程情况和范围、经营服务范围)(略)
附件二、《工程进度》(略)
附件三、《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略)
附件四、《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供水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略)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注:对于新建项目,应考虑包括初步性能测试和最终性能测试的要求)(略)
附件六、《设施维护方案》(略)
附件七、《保险》(略)
附件八、《工程技术方案》(略)
附件九、《原水供应协议或取水协议》(略)
附件十、《水价调整协议》(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财政监管和水价调整方面具体约定)(略)
附件十一、《供水服务标准》(略)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协议是在乙方对甲方企业、产品认真考察、独立判别经营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作协议各项条款及有能力认真履行的基础上签订。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理区域在乙方的直营店为家,地址确认为省市县(区)街号,经营面积为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原生态茶庄”“凤冈锌硒茶”品牌vi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应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元,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一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家,b、特约渠道商为家,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双方可另行商榷后签订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样式二)
特许人:
受许人: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_____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_____(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d)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e)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专属性
5.1?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
-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善意
第8条?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_____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建筑物?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_____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在其区域内独家使用甲方拥有的________品牌—牛排系列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使用_________品牌。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有关_________品牌的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纠纷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则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除外。
第三条甲方在授权期间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___品牌形象设计,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四条乙方可为_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各种促销宣传活动。乙方单独进行__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乙方在取得的授权期间,于该特定区域内的独家使用权,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品牌形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确认标准,并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在整改期限内乙方仍未达到标准,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权。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内,乙方销量未能达到片,本协议自动取消。
第八条如双方需要续签或终止事宜,须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天确认。
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特许方:
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许方:
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则
2-1 特许方、受许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2-2 特许双方在互利互惠、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特许经营效率、降低商业运营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开、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2-3 保护特许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规范特许经营,统一品牌形象,提高 、parker品牌的商誉,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和商品。
2-4 确保特许方、受许方忠实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规定
本合同有效期从二00___年___月___日至二00 年 月 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终止。受许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特许方提出延长特许经营合同期限的书面请求,经特许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期的书面合同。
第四条:特许经营注册费及特许物品费规定
本合同签订时受许方应向特许方交纳特许经营注册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订时受许方应向特许方缴付领用特许经营物品费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费用须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许方不再经营本品牌终止履行本协议,本公司无须退还以上二项费用。
第五条:特许经营范围规定
5-1 特许方根据派克家纺特许经营的市场规划和受许方的申请及受许方的经营能力,同意受许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_ 市(地区)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地点(商畅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零售)专属性经营派克国际家纺(集团)有限公司 “ 、parker”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5-2 受许方只能在特许方颁发的特许经营证上所列地点经营特许方商品,跨出此区域该特许经营证无效。
5-3 同一个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不得同时经营特许方的“派克”与“派克莱、paikelai”两个品牌同一类商品。
5-4 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只能在所属分销区域内发展分销网点,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经销商、零售商经营及开设专卖(店、厅、柜),进行有序的分销业务。新增分销网点,必须向特许方申请,签订《意大利派克国际家纺集团有限公司“ 、parker”品牌特许经营合同》,颁证后方可运营。
5-5 受许方只能在特许方授权的分销区域内开展特许经营业务,不得在未特许区域销售特许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销商、代理商经营的区域,特许方鼓励受许方开拓市场,但必须向特许方申请,签订《意大利派克国际家纺集团有限公司“派克”品牌特许经营合同》,颁证后方可运营。
第六条:知识产权规定
6-1“、parker”属特许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在国际分类第24类商品。
6-2 所有带有“paike”及派克品牌标识,均属特许方所有。未经特许方事先书面授权,受许方不得使用“paike”及parker品牌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特许方知识产权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特许方的标识用于本合同所规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许方的商标、标识;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规定的受许范围(受许性质、受许区域、受许产品)擅自制作恒源祥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等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商业或其他活动。
6-3 受许方经营特许方“、parker”品牌产品的经营场所(包括展示地、专卖店、专卖厅、专卖柜)的“ 、parker”品牌vi形象设计由特许方统一提供,或特许方授权受许方按特许方vi形象设计制作门头招牌。受许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变特许方品牌vi形象及专卖店、厅、柜的门头招牌。
6-4 受许方不得制造或销售假冒的特许方商品。
6-5 受许方不得擅自拆换商标、标识,造成标识与产品不符。
6-6 在特许经营过程中,涉及特许方的商业秘密,受许方有义务保密,受许方并有义务要求其员工保密,该保密义务至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如受许方或其员工泄露特许方商业秘密,特许方有权追究受许方的法律责任。
6-7 受许方有义务协助特许方打假,规范市场,在特许经营网络内举报、举证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物流与渠道规定
7-1 受许方必须从特许方(或特许方指定的进货渠道)排他性地获得特许方的商品。
7-2受许方只能在特许方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
7-3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必须按特许方指定的物流渠道发货,不得将商品分销给无《“ 、parker”特许经营证书》的经营者。
7-4 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的配货中心内,受许方必须只经营特许方“派克”品牌床品,不得经营其他品牌商品。从事零售业务的受许方在专卖(店、厅、柜)内必须只经营特许方“、parker”品牌床品,未经特许方许可不得经营其他品牌的床品。
7-5 特许方有权在同一区域按市场的需求,特许第三方设立分销或经营网点。
第八条:商品价格规定
8-1特许方根据不同区域分销的市场情况,制定该区域的价格政策,并确定建议价格和最低价格。
8-2 受许方在执行特许方价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市场情况,经特许方同意,可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商品价格,不得擅自调价。
第九条:市场营销规定
9-1特许方负责组织品牌的全国性(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广告投入,做好品牌宣传,并协同负责区域分销的受许方开展区域性促销活动,以支持受许方的经营活动。
9-2 受许方使用特许方提供的统一品牌形象及特许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受许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月内,按特许方提供“ 、parker”品牌特许经营手册或其他资料中装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货中心、专卖(店、厅、柜)的布置和装修,并寄送相应效果图片至特许方,以给特许方审核及备案。
9-3 特许方在为特许经营活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受许方,以使受许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
9-4 受许方应无条件积极参与特许方所举办的宣传及推广促销活动。
9-5 受许方有义务为特许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特许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特许方。
9-6受许方必须妥善保存其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特许方的核查。
第十条:培训管理规定
10-1 特许方负责向受许方提供特许经营所需的相关培训。
10-2 受许方在签订合同后,开始经营之前,必须在特许方处接受特许方相关类型的培训,包括书面的等。
10-3 受许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接受特许方的各种培训指导。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规定
11-1 履约保证金是受许方为保证其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而交付给特许方的费用,如受许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特许方有权在其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归特许方所有。如受许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有违约行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的,则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二个月由特许方返还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11-2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受许方应向特许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__________万元。在规定期限内受许方未向特许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则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许方不予颁发特许经营证。
11-3 受许方若违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应视为受许方违约,特许方有权扣除其在特许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1/2,作为对特许方的损害赔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许方违反上述条款二次,特许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的全部,作为对特许方的损害赔偿,特许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11-4 受许方若违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应视为违约,特许方有权在每次受许方违约时扣除其在特许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1/4,作为其违约对特许方的补偿。
11-5 受许方若违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视为受许方违约,特许方有权扣除其在特许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全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11-6 受许方违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条款,而被特许方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的,受许方应在特许方处理违约事件之日起一个月内补足其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万元,否则特许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行。
11-7 受许方违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条款,或违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 条款二次,特许方除有权按本合同11-5或11-3条款处理外,受许方应偿付特许方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及善后处理的规定
12-1 违约终止
12-1-1 因受许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特许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的,特许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2-1-1-1 要求受许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有关特许方品牌的灯箱、装饰用具,营业点装修、宣传品等,该软、硬件投资损失由受许方承担。
12-1-1-2 依法提请司法机关或有关执法部门追究受许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2-1-1-3 受许方不得继续经营特许方产品。
12-1-2 受许方应结清与特许方(特许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
12-1-3 受许方应承担顾客的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12-1-4 受许方库存的特许方产品按如下处理:
12-1-4-1 能拆除特许方商标标识、包装及反映特许方标识图案的应予拆除,无偿交还特许方销毁,该商品由受许方自行处理。
12-1-4-2 不能拆除特许方商标标识及图案的,按如下处理:
受许方当年的进货,按特许方供应价的30%,交特许方指定的经销商进行销售,货款结算期为一年。
受许方前一年的进货,按特许方供应价的20%,交特许方指定的经销商进行销售,货款结算期为一年。
受许方库存已两年的进货,按特许方供应价的10%,交特许方指定的经销商进行销售,货款结算期为一年。
12-2 合同终止
12-2-1 因特许方无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终止本合同,受许方的一切损失由特许方赔偿。
12-2-2 受许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按本条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12-3 合同有效期满终止。
受许方未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签合同申请的或者经特许方审核不予续签者,在合同期满时受许方可提出申请,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三个月,以使受许方处理库存商品。在延长期内受许方仍应受本合同约束。受许方未提出延长申请或延长三个月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按本条12-1-1-1、12-1-1-3、 12-1-2、12-1-3、12-1-4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12-4 受许方与特许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经特许方核查受许方按本合同的经营行为未实施的,即视作受许方违约,特许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受许方承担。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规定
13-1 如特许方或受许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合同可以终止履行。
13-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的一方,将不能继续从本章合同中获益。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规定
如果产生有关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方均应向本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通知及备案规定
16-1 本合同所规定的“ 、parker”特许经营,受许方如有需要,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特许方应提供备案所需的有关文件。
16-2 本合同所书双方的注册地或经营地、传真号、e-mail地址即为当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条 附则
17-1受许方无权以特许方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17-2 合同签署地为江苏省通州市大庆路40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17-3 特许方、受许方承认签署本合同前,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的含义,并由双方协商同意受其约束。
17-4 本合同各条款在履行中和发生争议时,特许方有权按现行国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17-5 本合同中有关特许方产品的供给、产品流转与结算等,由特许方的子公司或特许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货单位,在本合同规定的原则下签订合同。
特许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受许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特许人:
受许人: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_____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_____(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d)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e)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专属性
5.1?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
-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善意
第8条?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_____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建筑物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_____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_____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内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_________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统一管理。
第五章?特许经营_____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第十二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_____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三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_________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下调,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七条?针对乙方新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购货基准价格_________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样品方案需符合甲方要求,样品清单须报特许经营部经理审核,并报销售总监批准后执行。卖场调整及样品调整不享受此折扣政策。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九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二十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____________”产品。
第二十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四条?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九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订单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三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经营部申报项目,经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三十一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四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___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_____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三十九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四十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四十一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二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维修或调换。
第四十三条?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四十四条?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五条?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四十六条?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应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_____。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五十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十一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五十三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四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五十五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六条?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五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十条?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六十一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___集团经营部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特许经营运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___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不断扩大_________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面,特制定本运作细则。
第二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是针对目前中国流通业经营现状和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规划的。特许经营受许人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许经营模式。
第三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服从《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的要求,本细则作为《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未尽事宜的具体补充。凡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团经营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特许经营市场细分及特许经营分类
第四条?市场细分
1.一级市场-------直辖市、省会、地市级重点城市
2.二级市场-------地市级城市
3._____市场-------一般地市级城市、区县级城市
第五条?特许经营分类
1.一般特许经营------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或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在指定的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2.委托特许经营------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除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外,还享有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代表_________集团向加盟申请者授予一般特许经营权。
第三章?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标准及商号使用原则
第六条?特许经营_____种类及_____标准
1.特许经营加盟金:免收
2.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免收
3.特许经营保证金:
(1)一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二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3)_____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商号使用原则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_________”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第八条?特许经营基本资格评估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显的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一定的业内经验或相关行业的经营及管理经验。
3.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向特许人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4.受许人具有_____经营场所并按特许人标准进行卖场装修,且一、二级市场单店面积不低于220平方米或总营业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_____市场卖场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第九条?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备对区域市场进行深度开发的能力,并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以参股或独资的形式,建立三个以上连锁店。
2.受许人年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特许经营体系市场布局原则
第十条?每个市场按不同系列产品分别设一般特许经销商。对经特许人评估确认的一般特许经销商对_________其它系列产品具有优先经营权。但是如果该受许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则特许人有权另设特许经销商经营该系列产品。
第十一条?一般特许经营商的经营区域原则上是在行政区划范围之内,但是如果市区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设一般特许经营商。
第十二条?原则上只在一级市场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并且其周边二_____市场区域市场为空白市场。二、_____市场不设委托特许经销商。
第十三条?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如客观上与其它特许经营受许人和特许人直营连锁店发生业务交叉,按特许人现行有关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由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确立。
第十五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下属各区域特许经营部受指派负责所辖地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十六条?_________委托特许经销商负责其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区域特许经营部负责协助委托特许经销商对一般特许经销商进行监督及管理。
第十七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监督本运作细则和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决定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延展或终止。
第十八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_________”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十九条?受许人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特许人对产品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其的价格体系,配合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条?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促销商品、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二十一条?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十二条?_________集团_________有限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销售奖励形式及标准
第二十三条?受许人年终完成年度销售任务时,特许人将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受许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受许人年度销售回款完成达到如下指标时,特许人以回款为基数,以产品或折扣形式分别给予返利。
返利条件返利基数返利标准:
(1)0-_________万?回款额0
(2)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5)_________万以上(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按直营结算价结算的受许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为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成立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条?依据本细则签署的《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是其法律基础。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改执行。
特许人:_________公司(公章)?受许人:_______(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细则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附件三?补充协议
附件四授权书
兹授权_________在_________范围内从事_________的经营,并授予其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并可使用__________________连锁店的商号。
该授权书有效期限为一年。
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序言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利,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受许人法律地位
2.1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的商标(使用登记为_________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标志的权利;
(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规定。
(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从事前或经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专属性
5.1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条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方。
5.2在本协议期间,受特许人应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所载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自动延长连续的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第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___月发出通知。通知应采用挂号信或其他可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的书面传递手段。
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
各方应提前月通知将终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其他可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的传递手段。
第二部分总则
第7条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态度。各方同意在合同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应当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保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
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建筑物
(1)受许人在和建筑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费用由受许人承担。在本协议履行之中,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等,其费用均由受许人负担。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项权利
(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在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许可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除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其从事活动中使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中,及在从事商业活动的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9.3关于客户的形象:为了尊重客户关于网络牌号和商标的形象,受许人应当:
(1)按照适用于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习惯从事特许经营;
(2)不影响第26.1条规定,保持第1条所载商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
(3)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聘用必要的职工,并保证这些职工在仪表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特许人的规格,这些规格载于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
(4)严格认真地尊重他对货物(服务)供应商的承诺,特别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人支付金额;
(5)不影响第11条规定,不得出售可能损害网络牌号形象的任何产品(服务);
(6)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特许人书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广告的性质,而不涉及销售条件,例如广告的价格;
(7)对于供应的不符合本协议附件2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所有物品(服务),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
(8)受许人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9.4从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术、商业和管理角度看,受许人应适应特许人所确立的商业方法。受许人除为出售第1条所指商业(服务)外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使用。为了维护网络的共同身份和名誉,特许人应对受许人给予帮助和建议。受许人应按第16.3条规定的条件举办广告和促销活动。
9.5监督程序
(1)特许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时书面通知(选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受许人的建筑物,以便特许人得以确信受许人符合本合同各项条件。为此,在特许人的要求和专家(公司审计、律师_________)协助下,可对受许人的状态进行财务和法律审计。此项费用应由特许人负担。在受许人方面,受许人在回答特许人(或其他经授权的人)提出的问题和自发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资料时,向特许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实的合作。
(2)受许人应向特许人尽可能快地提供有关企业商务、财务或技术的全部要求的资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许人都应向特许人提交下列文件:会计报表,对其余的资料,受许人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许人提交有关会计文件,以便特许人确定第14条所规定的定期费用。
第10条保护特许人的各项权利
10.1受许人应立即将侵犯或滥用商标、商业名称或其他简称以及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情况通知特许人。
10.2受许人应就法律程序向特许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在诉讼中成功地得出结论。此项帮助引起的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在事前书面通知后,受许人如果在法律上能这样做时,应进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许人的权利得到确认。诉讼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
第11条不允许竞争
11.1受许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地区内:
(1)直接地或间接地、独立地或作为一雇员,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具有类似性质的任何商业活动而按本协议所述条款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2)给予金融援助或投资于一家竞争者公司,而此类援助或投资使他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条中规定的义务,应依法支付合同赔偿金,无须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许人决定开发一家非竞争性的公司,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特许人。
11.3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第11.1条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12条秘密
12.1受许人在其与特许人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1)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许人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息。
(2)当特许人传达信息给受许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确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权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给受许人的信息。
12.2受许人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特许人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特许人保证他本人或其下属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外使用秘密信息。
12.4按法律规定或事实上控制了受许人或受到受许人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均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员在按上述工作义务搜集信息时应认识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传达信息的秘密性质。受许人保证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信息之前就应该遵守秘密信息的机密性和禁用的义务,如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样。他们的就职合同应该包括如下条款:保密规定未得遵守时,特许人有权对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采取直接行动。在任何情况下,特许人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甚至在他们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这些雇员离职以后)。
12.6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受许人就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条亦适用于第28条所述转让的情况。
第三部分特许使用费/价格
第13条初始费用
为了获得受许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权利,受许人必须付给特许人一笔金额的特许使用费。
特许使用费在本协议签字时以支票支付。这笔一次总付的金额包括特许人为执行特许(协助、培训等)而给予受许人的所有好处,不包括第1条所述商品(服务)的供应和第9.1.1条所述受许人的费用。
第14条分期支付
14.1为了回报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处,受许人应当每月(或每季)付给特许人相当于上月营业额的%的费用,营业额的计算参照受许人开给客户的账单总额,无论是否已两讫。账单金额即实际价格(已扣除不包括现金折扣在内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费用(例如包装、运输、保险等等)和进口关税或其他税,这些费用、关税或其他税在发票中分别涉及。营业额是特许人开给受许人的账单金额,无论是否付讫,但不包括进口关税或其他税。
14.2特许人按第9.5.2条规定,在从受许人获得的信息的基础上应在每月(季)末开出天内应付的发票。在特许人的总部由办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6个月期限(年)的特许费用总额不得少于法国法郎。此最低金额将于每年在签订本合同的周年时按下列指数予以调整,无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许人每6个月开具一张规范化发票,按第14.2条规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款情况,对所欠款项应罚利息,每月,不需事先书面通知。
14.5受许人应从由特许人指定的一家银行,即_____________(享有国际声誉的银行)取得对受许人可按本合同规定应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额的一项联合责任担保,最高金额限为____________。最迟于本合同签字后______天,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交全部银行单据
第四部分品牌、商标(专利)
第15条独家(非独家)使用权
特许人按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和第4条关于地区的规定授予受许人以使用品牌、商标、专利的独家权利或者非独家权利等,但此种使用权限于第1条所规定的对产品(服务)之销售。
第16条特许人义务
16.1第3条所述之品牌和商标已按本合同附件5关于登记的规定在指定地区合法登记在案,此项登记将在及时支付所有特许合作费和及时续登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特许人是品牌、商标持有人(有使用权),因而有资格授予受许人使用的权利。受许人对这些权利的使用并不妨碍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的地区内的权利。在合同签订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声称对品牌或商标拥有权利的行动或者未来有任何可以预见的行为。
16.2特许人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和直到特许经营终止前暂借给:
(1)使用品牌或商标招牌或标志、尺寸________________,按附件4规定的条款竖立在办公楼外面。
(2)显示品牌或商标的内部招牌。
16.3特许人应在国内外宣传品牌或商标。特许人将全力保证使受许人从此种宣传中得到,特别是他对受许人的业务予以认定。特许人应每年一次向受许人提供他的宣传计划和广告活动,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议或意见,以保证此活动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传活动开始,特许人应尽快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资料(招牌、小册子、标语牌、小纪念品、样板、样品等);费用由前者承担。
第17条受许人义务
受许人应根据本协议第9.3条在规定的地区宣传品牌和商标,并在年度预算中至少拨出经费_________以完成此项任务。
第18条协作
双方同意相互协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标在公众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专有技术(技术诀窍)
第19条非独家使用权
根据本协议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_______”之规定,特许人给予受许人获得并使用有关技术的权利。
第20条特许人的义务
20.1特许人应保证受许人的初始的和后续的培训:
(1)在任何活动开始之前,特许人应对受许人及其职工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各种条款以及网络的技术、金融、商务和管理程序。培训共天,由特许人通知时间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2)在本特许协议有效期间,特许人应在年度基础上在_________月份内组织一次天的培训研讨会,由受许人及其雇员中的有关人员参加。研讨会将按特许人择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组织此类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3)特许人应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并在受许人负担费用的情况下组织课题研讨班,时间和地点由受许人确定。
20.2在初始培训计划期间,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份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许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培训资料。受许人应保证勤奋地使用这些资料和文件。在特许合同期间,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中不同方面问题的解说;费用由前者承担,以保证对某些问题的解释清晰无误,并介绍特许人和其他受许人的经验。受许人可以参加编写上述解说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如果特许人决定改变某些实施的方法,他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受许人。因此,特许人应当经常地、每年不少于次地向受许人提供手册的任何修订,并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册,费用由特许人负担,以保证受许人能始终保有最新版的手册。
第21条受许人的义务
21.1受许人应进一步发展他按第20.1条和第20.2条规定,从特许人那里获得的专有技术以及按第20.3条所为的革新。
21.2受许人及其职工应参加按第20条规定所组织的必要的初始训练班。
21.3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网络的建议和他从经营特许活动中获得的经验。受许人同意为了特许网络的利益向特许人提供关于这一专有技术的使用情况。第12条规定的条款,包括必要的改动,均适用特许人。
特许人应保证,特别是向受许人提供专有技术时,通知他们此种信息的秘密性质,因而要保证他们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义务。特许人也须保证在其违反秘密协议时,受许人享有直接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行为的好处。
第六部分协助
第22条协助
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向受许人提供第3条规定的商业、法律、管理和技术协助。
第23条特许人的义务
23.1特许人同意在任何特许经营开始之前向受许人提供下列服务:
(1)建立特许业务之前的市场调查;
(2)向受许人提供包括安排、场地装修和产品(服务)展示标准在内的说明;发展业务所需的清单;向受许人提供一名装修人员以实现此安排;
(3)向受许人提供示范的装修条款和有关受许人许可范围内进行改制的建议;
(4)向受许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预算的场地进行开业广告宣传,并就受许人为开展特许经营而进行的任何广告宣传活动提出建议
23.2为达到本合同条款之目的,特许人应当:
(1)满足受许人有关商务、法律、技术、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向其提供关于其他受许人在上一年所获交易结果及其预计销售的任何资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进行一次市场调查;
(4)根据受许人的要求,自负费用派一人负责特许活动,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内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部分供应产品
第24条供应的义务
为特许经营之目的,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规定向受许人提供第1条所述的产品。
第25条特许人的义务
25.1特许人应当在收到订单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内实现受许人的产品订单。
25.2供应第1条所列货物应受下列约束:
(1)销售条款(指明适用的贸易术语通则)其内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后,由国际商会定义和解释。
(2)特许人的一般销售条款,其内容见附件7,即不得背离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26条受许人的义务
26.1受许人应当从特许人(或从指定的供应商,即)排他性地获得产品。为满足客户的需要,受许人应当设立和维护其固定价值最少不低于_________法国法郎(每一年,以后每年按第14.1条规定的年产值______%)的存货。该价值参考受许人的购货总值在扣除增值税、回扣和特许人给予的折扣后的价值来确定。
26.2受许人应向特许人购买商品,其最低总值应为:第一年_________法国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国法郎;这些数量应参照特许人的发票来确定,不包括增值税,并应扣除任何奖项、回扣和折扣。
26.3受许人应确保最低有第14条所规定的第一年产值的______%,以后每年增长______%。(如果受许人在相应的年份超过这个最低百分比,受许人有权享有超过部分______%的折扣,该折扣应由特许人在财务年度结束之日起______天内给予受许人。)每年年初,双方商定来年的销售目标,受许人应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确保该定额能够实现。
26.4受许人应最迟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特许人提供下三个月的预计订单。特许人无义务实现与预计数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订单,并且不因此对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26.5作为一个独立商人,受许人自由确定销售产品转售价格。受许人应通知特许人准备采用的价格以及有关确定价格的任何变化(折扣、回扣_______________)。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个推荐性的转售价格。受许人若不按此推荐行事,不构成违约。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许人应努力尊重此推荐以便确保在市场政策和广告宣传方面的一定协调。因此,受许人不应给予可能损害特许网络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受许人可以自由决定产品转售条件,但有义务保证向其客户提供本协议附件2手册中描述的特许人的担保。
26.7受许人应自负费用,按照附件8的规定和取得附件8手册中规定的有关金额的保险单。在签署本合同后最迟天内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保险单及已付保险费的证明。受许人应要求在保险单中订立一个条款,由保险公司通知特许人任何未付保险费的情况。
第八部分合同的转让--分包公司
第27条特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特许人可以转让分包本协议中的任何或所有义务。
在不迟于_________天内,他应当通过挂号回执信将转让或分包通知受许人。
除非有受许人的事先同意,特许人和受许人应当对通知日(挂号信的收到日期应予考虑)存在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8条受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28.1本合同是在考虑了受许人的本人情况后订立的,因此没有特许人事先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免费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转让或分包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如果考虑第三人的情况,则该第三人应当是控制受许人或者被受许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受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提供候选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条件以及特许人要求的任何进一步信息。特许人应当在收到受许人转让请求后不迟于几个月内以挂号回执信向受许人通知其决定。
28.3考虑到本合同的性质,特许人在考虑提议的候选人和交易条件时享有充分的权利。转让要约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选人自负费用承担受许人过去或将来的权利和义务。分包要约中,必须要求候选人明确同意遵守第12条所述的保密条款。
28.4如果特许人同意转让,受许人应当:
(1)在协议订立后_________天内,向特许人支付固定数额法郎,以补偿对受让人进行培训和协助的费用。
(2)在转让之日起一年期间内,在第4条规定的区域遵守第11条不得竞争条款。
(3)与受让人一起对特许人同意转让通知(收到日期应予考虑)之前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部分合同的终止
第29条不可抗力
29.1如果特许人和受许人由于其不能控制的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本协议的履行可终止。不能控制的情况应理解为由任何一方不应负责的事件造成,而从商业或生产的观点看,任何一当事人不可能履行其义务或者该事件可能使得该履行不现实。该事件直接影响一方当事人如期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包括战争、自然灾难、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罢工、封锁_________)
29.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特许人和受许人国家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规定中获益。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29.3如果不可预见的事件持续1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可通过挂号回执信在________天内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0条提前终止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挂号信回执,不经任何必要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进一步索赔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严重违约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受破产威胁主张的债务,扣押令、欠税、公司债务、银行账号冻结以及破产、因破产而欠债务、法院监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清盘,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且不妨碍进一步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31条股权变化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的股东有重要变化,本合同终止。
重要变化是指影响代表公司资本的多数股票持有情况的任何变化或者附属于该股票的投票权的任何变化。
本合同不因特许人或受许人股东有重要变化而终止。
第32条效力
32.1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受许人应当:
(1)在收到特许人书面要求_________天内,返还特许人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册、小册子、标志、样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户其以前特许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引用之处。
(3)按照第23.2条规定转移终止时存在的所有存货。
32.2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取回终止之日的所有存货,交换原来的售价。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当保证在同一地域内指定的新的受许人取走终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货,交换已支付给特许人的原来的售价。
第十部分其他规定
第33条某条文的无效
如果某个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该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
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将根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基本关系尽可能客观和诚信地用能够反映他们意愿的条文替换被宣告无效的条文。
第34条合同的范围
34.1本协议产生当事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本协议仅可通过双方当事人签字和写明日期的附加书面条文来更改和修正。
第35条放弃
本协议中一条或其他条款的不适用、与其他条款之具体而明确的背离,不应解释为受许人放弃了其他条款之权利。
第36条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________________法律管辖。
第37条争议
任何直接或间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应明确地按照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指定的仲裁员解决。
仲裁地点应为________________,程序应以________________语言进行。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仅登记地法院有管辖权。
本条也适用于第三人和人数众多被告的合并审理、附带请求和司法追加。
本协议正本两份,各方当事人承认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许人(盖章):_________受许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内蒙古五谷高技术杂粮加工*限公司区域特许经营合同书
甲 方:内蒙古五谷高技术杂粮加工*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落雁居 124号
法 定 代 表 人:齐-英 职 务:董事长
代 表 人:姜-克 职 务:总经理
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五谷潮”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五谷高技术杂粮产品(以下简称“五谷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五谷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五谷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五谷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 伤焦餐∈亍 /P>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五谷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五谷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五谷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五谷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2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1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元,其余____元应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五谷”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五谷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90%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承担“五谷潮”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五谷”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乙方保证不以“五谷潮”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五谷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五谷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特 许 人:C连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受 许 人: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前言:
(1)乙方认可甲方是C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C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4)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释义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C产品 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C知识产权 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宣传推广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等。
2.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 街 号开设C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C产品。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C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C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C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C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3.2 连锁店内的电脑硬件及软件按甲方管理系统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购置,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4 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不能经营其他任何产品。
3.5 乙方在连锁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价格销售。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1.4 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期支付货款 月及给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2 甲方义务:
4.2.1 负责C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C产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连锁店时需由特许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向乙方提供C连锁经营专业培训(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陈列推广、电脑操作等);
4.2.4 负责乙方的铺面设计,并在在乙方开店前指定当地的管理机构负责向乙方赠送一定数量的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及购物胶袋等),赠品的数量由甲方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根据乙方铺面的具体情况来定;
4.2.5 负责制定和修改C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4.2.6 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乙方的独家经营权。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权利:
5.1.1 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1.2 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
5.1.4 有权对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乙方严重缺货、影响乙方的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5.1.5 有权到甲方C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5.1.6 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5.2 乙方义务
5.2.1 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5.2.2 按C的统一形象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店铺装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5.2.3 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5.2.4 在连锁店内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经营销售甲方许可的C产品,不得经营其他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提供的C产品经验收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负责验收后的产品质量及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5.2.6 派专人管理货物并应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
5.2.7 对C网上商店有推广宣传的义务,对经营区域内的网上客户提供服务的义务,并获取协议利润;
5.2.8 积极参予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C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C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许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 元;合同保证金 元;合计 元。
7. 货物配送、调换及运输
7.1 甲方以进货价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额向乙方连锁店提供首次配货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根据乙方的市场情况统一配货,在开业X个月内某种销量不超过该品种进货总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申请调换的货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审批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调换。
7.3 开店之日,乙方应提前天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在收到款项后,组织发货;开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发货前,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所属仓库提货,每次配货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诺及保证
8.1 甲方对X连锁店的商标、商号、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8.2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9.违约责任
9.1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9.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应依约向乙方发放货物。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X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X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11.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 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一般条款
12.1 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12.3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特许人):C连锁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乙方(受许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具有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双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自负盈亏。乙方认可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专利系列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专业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地区________县(区),经营________专利产品,以本合同签订为标志,授权乙方在此区域内合法销售甲方的专利产品,合理使用相关技术及经营模式,合同期暂定为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区域内,不仅有本专利产品经营权,还具有代表甲方保护市场,打击盗版、盗销的权力,除甲方因全国性系统运作而统一经营的产品涉及到本区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该区域的本产品的特许经销权。
3.甲方在授权期内,有义务对乙方进行业务指导,并将该区域内有愿望经营本产品的个人或企业介绍给乙方。
4.甲方在经营期间将不断地推出新产品,以利于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场运营活力和增加销售额。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连锁经营,执行甲方管理规范,一次性将现金或汇票向甲方帐户支付特许加盟费人民币元。合同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保证金不计息。
6.乙方执行甲方产品的统一定价,并按定价的________%,支付甲方的产品费,乙方的销售量,每月(季度)不低于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个月的基础上增长________%。
7.乙应具有________名以上办公联络人员,________名懂得专业技术的销售人员,________台以上联网电脑,加盟前对业务区域内的学校、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的书法写字班、书店、超市、文具店等数量和客力状况做好调查。
8.加盟后的乙方每月________日,向甲方通报一次真实销售及客户名单(零购消费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产品或隐瞒销量。随时接受甲方市场督导员的经营检查和市场调查,如有违约行为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9.甲乙双方有义务互通有利于本产品销售的方式方法,各类荣誉证书及宣传品的复印件等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获得最新市场信息,以利于产品研制。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商议,其协议做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约地为甲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
为了广泛宣传体育赛事文化、树立良好的赛事品牌形象,鼓励优秀的企业参与赛事市场开发,为特许企业的市场推广提供平台,甲、乙、丙三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赛事运作机构,拥有纪念币上图案的所有权,乙方是甲方特许企业,拥有使用体育赛事(以下简称)开发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是甲方特许的纪念币生产企业,有权投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生产体育赛事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____区域在乙方的直营店为 家,地址确认为 省 市 县(区) 街 号,经营面积为 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原生态茶庄”“凤冈锌硒茶”品牌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____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 元, 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________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
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
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 家,
b、特约渠道商为 家,
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 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为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___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不断扩大_________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面,特制定本运作细则。
第二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是针对目前中国流通业经营现状和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规划的。特许经营受许人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许经营模式。
第三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服从《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的要求,本细则作为《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未尽事宜的具体补充。凡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团经营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特许经营市场细分及特许经营分类
第四条市场细分
1.一级市场_________直辖市、省会、地市级重点城市
2.二级市场_________地市级城市
3.三级市场__________一般地市级城市、区县级城市
第五条特许经营分类
1.一般特许经营______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或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在指定的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2.委托特许经营______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除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外,还享有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代表_________集团向加盟申请者授予一般特许经营权。
第三章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标准及商号使用原则
第六条特许经营收费种类及收费标准
1.特许经营加盟金:免收
2.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免收
3.特许经营保证金:
(1)一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二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3)三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商号使用原则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_________”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第八条特许经营基本资格评估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显的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一定的业内经验或相关行业的经营及管理经验。
3.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向特许人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4.受许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并按特许人标准进行卖场装修,且一、二级市场单店面积不低于_______平方米或总营业面积不低于_____平方米,三级市场卖场面积不低于________平方米。
第九条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备对区域市场进行深度开发的能力,并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以参股或独资的形式,建立_____个以上连锁店。
2.受许人年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特许经营体系市场布局原则
第十条每个市场按不同系列产品分别设一般特许经销商。对经特许人评估确认的一般特许经销商对其它系列产品具有优先经营权。但是如果该受许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则特许人有权另设特许经销商经营该系列产品。
第十一条一般特许经营商的经营区域原则上是在行政区划范围之内,但是如果市区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设一般特许经营商。
第十二条原则上只在一级市场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并且其周边二三级市场区域市场为空白市场。二、三级市场不设委托特许经销商。
第十三条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如客观上与其它特许经营受许人和特许人直营连锁店发生业务交叉,按特许人现行有关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由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确立。
第十五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下属各区域特许经营部受指派负责所辖地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十六条_________委托特许经销商负责其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区域特许经营部负责协助委托特许经销商对一般特许经销商进行监督及管理。
第十七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监督本运作细则和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决定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延展或终止。
第十八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_________”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十九条受许人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特许人对产品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其的价格体系,配合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条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促销商品、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二十一条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十二条_________集团_________有限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销售奖励形式及标准
第二十三条受许人年终完成年度销售任务时,特许人将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受许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受许人年度销售回款完成达到如下指标时,特许人以回款为基数,以产品或折扣形式分别给予返利。
返利条件返利基数返利标准:
(1)_________-_________万 回款额零
(2)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5)_________万以上(含_________万) 回款额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按直营结算价结算的受许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为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成立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条依据本细则签署的《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是其法律基础。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改执行。
特许人:_________(公章)受许人:_______(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细则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专门用语定义
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经营管理和技术等专业问题,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专门用语,如管理体系、商标许可使用、区域保护、加盟金、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产品和服务的内容等。特许双方经常因对上述专门用语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这些专门用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管理体系是指特许人所有的有价值的专用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某某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又如:“本合同所称产品是指特许人代理销售的美国胜牌石油化工全系列产品及特许人代理的各种汽车清洗养护设备。包括……”。
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的内容、范围、期限、地域
通常特许经营合同许可的内容大致包括:许可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诀窍等等。合同应明确规定它们的名称、登记号及其它登记注册情况、有效期、许可使用的内容、方式和地区等事项。签订合同时,被特许者应该审核有关权属证书的原件。许可范围应明确规定使用的时间、地点、方式、使用权限等。合同期限短则一年,长则十年,最长可达二十年,通常为三至五年。期限的长短与行业特点、投资大小、投资回收期长短等因素有关。通常还应规定在哪些情况可提前终止合同,在哪些情况可延长或者续订合同。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合同到期后,乙方(被特许者)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特许人)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终止。”
特许权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许人有权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它通常是用来限定被特许者使用特许权的空间范围的。同时,它也可以用来限定特许者在特定地区发展加盟商的数量,防止因特许者贪婪而无节制地发展加盟店,避免特许体系内部发生恶性竞争,危害整个特许体系的健康运作,从而维护被特许者的利益。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特许人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范围内发展其他加盟店。”
三、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八条、规定,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有:
一、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是特许者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监督权是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统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监督权通常是通过执行督导程序和制度来实现的。督导程序和制度各企业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职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麦*劳采用“神秘消费者”的手段来检查监督加盟店的产品、服务质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费及其他各种服务费用。特许经营费是指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有的企业还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些费用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其他各种服务费用通常有广告费、店面设计费、专项指导服务费、委托代理费等等。这部分费用通常在特许经营合同以外单独约定。有关费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同时又是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保证和源泉。有关各种费用的详细问题我们在以后做专门讨论。
三、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特许合同,取消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这是特许者的解约权。因为解约权的形式对特许双方的影响很大,因此对相关条款的设计应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许经营体系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特许者应充分估计解除合约对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不良影响,不是万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约权。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九条、规定,特许者的基本义务有:
第一、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特许经营权授予的依据是特许经营合同。在形式上,通常会举办一个象征性的授权仪式或颁发授权证书。营业象征通常是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店面设计、统一招牌、宣传用品、工作服装、营业方式等。经营手册是指《单店营运手册》、《VI手册》等。
第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通常是由特许者统一安排教育和培训,如被特许者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指导被特许者做好开店准备。通常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店址选择、店面设计、广告策划、开业仪式的策划、设备的安装调试、物品采购、员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务。
第四、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四、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十条规定,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有: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这里主要是指获得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利用特许者的商标、商号、专利、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这是被特许者购买特许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但双方应对如何正确使用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做出明确的约定。
三、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特许者应安排好接受培训的人员,充分利用培训的机会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另外,被特许者接受特许者的指导是维持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重要条件,对此被特许这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接受特许者的指导不仅是被特许者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一条规定,被特许者的基本义务有:
一、有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
特许经营合同通常规定被特许者必须按《单店营运手册》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营业活动,以保持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和统一。
二、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目前被特许者在缴纳特许权使用费时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按时缴纳费用和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以减少应缴额等方面。对此,特许者的对策是:收取保证金,如特许者拖延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特许者可用保证金充抵;再就是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被特许者的财务监督;如进行财务监督困难,可采用定额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代替按比例交纳的方式。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规范________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市签署本协议。
1.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政府________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遵守中国的法律;
(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
(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
2.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3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
2.4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
2.5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
2.6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7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8庭院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9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户以上用户供气中断或供气压力显著降低,影响用户使用_________小时以上;
(2)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时以上;
(3)影响其他公共设施使用。
2.10燃气紧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2.12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动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
3.1特许经营权授予
(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
(2)本协议签署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
3.2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签订协议后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建设项目实施以及第9.4条规定的义务。
履约保函金额_____________。(履约保函金可根据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数、用气量和用气性质等当地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3.3特许经营权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_________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附件三、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图示)
3.5特许经营业务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3.6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和质押
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3.7特许经营权的取消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4.1期限届满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4.2提前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2)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
4.3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日
(1)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
(3)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日。
4.4特许经营终止协议
(1)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应在终止日180日前完成谈判,并签署终止协议;
(2)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终止_________日前签署终止协议。
4.5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
(1)谁投资谁所有;
(2)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补偿。
第五章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5.1燃气设施建设
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乙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
5.2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所占土地为公用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未经审批,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性质,也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
5.3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5.4燃气设施征用及补偿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
第六章供气安全
6.1燃气安全要求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依法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传负责。
6.2燃气安全制度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燃气安全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对出现燃气事故和在事故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6.3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
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6.4强制保险
乙方应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6.5应急抢修抢险
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事关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
6.6燃气安全用气宣传
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
6.7影响用户用气工程的报告
乙方在进行管道燃气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时,如果是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应当在开展工程作业前____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预告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相关情况。
6.8紧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处理燃气紧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范围较大的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时,乙方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甲方,并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
第七章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
7.1供气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管输和灶前压力、燃烧热值、华白指数、燃气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协议附件四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7.2服务标准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五所规定的标准。
第八章收费
8.1批准的价格
乙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费用。
乙方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
8.2燃气费计算
燃气气费的计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单价乘以用气量计算,或采用热量单价计算。燃气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表并结算燃气费。
8.3价格调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8.4成本监管
甲方有权对管道燃气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
(1)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
(2)监督乙方实施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并可聘请中介机构对乙方的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乙方提出建议;
(3)享有审查乙方管道燃气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利;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9.2甲方义务
(1)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性,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再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2)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燃气市场秩序;
(3)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订临时接管乙方管道燃气设施及运行预案,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9.3乙方权利
(1)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业务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
(3)维护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权利;
(4)对用户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者对严重违反燃气供用气合同或违法使用燃气的用户拒绝供气的权利;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9.4乙方义务
(1)制订管道燃气发展的远、近期投资计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投资建设;
(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3)维护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气连续性。发生故障或者燃气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6)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须将有关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运行数据,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进度和设施的运行;
(8)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授权主体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
9.5定期报告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对下列事项向甲方做出定期报告:
(1)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特许经营资产情况、发展、管理、服务质量报告、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企业基本状况等)、特许经营财务报告;
(2)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3)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气发展、气量、投资项目计划报告,年度经营计划。
9.6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
(1)乙方制订远期经营计划(如五年或十年经营计划);
(2)乙方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确定或发生人员变更;
(3)乙方的股东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4)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特许经营业务的决议;
(5)乙方签署可能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6)发生影响燃气价格、安全、技术、质量、服务的重大事项;
(7)其他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章违约
10.1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非违约方应当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实情形,并协助甲方执行临时接管预案。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3合理补救
甲方认为乙方有致使其特许经营权被取消的行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应给予书面告知日后____日的补救期。乙方应在补救期内完成纠正或消除特许经营障碍,或在该期内对甲方的告知提出异议。甲方应于接到异议后____日内重新核实情况,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决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责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11.2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
12.1协商解决争议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则适用第12.2条的规定。
12.2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12.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适用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适用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十三章附则
13.1协议签署
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的程序。
13.2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3协议修订
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13.4协议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13.5继续有效
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四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14.1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___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二乙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三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五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管道燃气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六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七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八保险(注:应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
附件九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十管道燃气质量标准、供气服务标准
附件十一安全管理标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1、“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2、“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3、“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4、“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
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5、“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6、“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7、“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8、“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9、“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10、“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11、“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为:____
1、直接特许
2、区域特许
3、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1、具有独占性
2、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起至_________,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____________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积为____________。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____标准在____□每月/□每年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1、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元;
2、按照加盟店________(当月/当年)营业额的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3、 其他:________________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________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____ 项方式支付:
1、现金;
2、 支票;
3、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
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开业
第八条 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店的,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____□允许/□不允许乙方将____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 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
开展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 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加盟店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____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____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
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____知识产权:
一、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____,《商标注册证》编号: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name52。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____□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 专利。
专利名称:____,《专利证》编号:____,
专利内容:____________。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____□甲方/ □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三、其他。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市(县) 区(乡、镇) 路(街)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 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 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 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讲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双方
特许者: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邮政编码:
1、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
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q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
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
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厦________楼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好友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服务标准、门店装修、装潢设计、.专业设备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责任、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特许产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备案代购、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及甲方供应且使用甲方商标的果品及衍生产品。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使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册》、《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__管理手册》。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经营模式等经营体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费的总称,但不包括加盟费和日常管理费。
"本合同约定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___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___水果销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水果销售服务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____________(在选择项内打"√")
□ 单店特许
■ 区域特许
■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____________在选择项内打("√")
□ 具有独占性
■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权经营权的区域为:____________中国 市 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则上以其店铺为中心方圆600米以内为特许区域,对于乙方所属区域商圈内,不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是否属同一商圈或商圈间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果乙方加盟营业后需要搬迁重新选址,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调查后认为迁入地址与该商圈内已有的____________店铺距离上已有600米或两个店铺之间不构成竞争关系,由甲方出具书面确认书,乙方方可进去新的地址开店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按照___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开设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设立的加盟店与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与乙方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加盟店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如果乙方转让门店,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或经甲方同意后转给第三方,甲方将收取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辅导费用,___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为受让方的可以免除该辅导费。
第四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________年,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2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该店的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续约)费人民币 ,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支付。一旦合同签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加盟费。
二、特许商品配送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供货以及配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采购商品总金额的 ____% 作为商品提点费(不包含运输费)。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遇乙方拖欠本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费用、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
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7
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
3.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在乙方无欠款、无违约、无违规的情况下,凭甲方所开据的收据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4.乙方有义务保持门店持续经营,如因乙方拖欠水电费、租金、员工工资、税费等导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内被查封或停止经营,给甲方品牌形象带来损害,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1.服务管理费:____________服务管理费是门店管理服务部用于门店服务指导、后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费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___0元 /月 。
2.门店信息系统管理费--乙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承担;
3.统一促销活动经费--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4.广告营销基金费用--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5.招聘培训经费--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6. 乙方每日应保证预存 ________元在甲方的指定购货账户里,用以保证每日的购货以及相关费用,如由于乙方的预存购货费用不足而导致门店或者总部所产生的一切问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据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六条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识别:____________
图片1 图片2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abcd ___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对________门店销售服务起到为美化和识别作用的装潢,包含装饰设计方案及实际形成的装修风格。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约定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加盟店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七、乙方不得将与甲方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企业的字号或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如乙方门店形象过于陈旧影响到特许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统一对招牌等特许标识进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应完全了解其属必要而无条件配合整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门店因经营严重亏损或其它意外原因停业或关闭,超过三个月不再重新开业或另选地址开业,本合同自动解除。特殊情况应经过公司备案和书面同意方可延长期限,乙方门店停业或关闭后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能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十、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外情况不能继续管理经营门店,为了保证乙方门店的正常开门营业,根据国家相关性法律法规,乙方可出示委托书指定其法定直系亲属或其他人员托管经营,但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二章 加盟店的开业
第一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将___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果乙方已将___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当天停止使用____________商标并注销营业执照等商号,否则以违约论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0元。
第二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三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门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四条 加盟店的员工招聘和开业培训
一、鉴于双方为各自独立之权利实体,双方除按本合同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或代理等关系(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后的补充协议除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训员工,但甲方与乙方加盟店的员工无任何劳资关系,其对国家职能部门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安全、防火、卫生、计生等,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颁布的各项劳动法规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开业前一个月,乙方负责招聘员工,并交给甲方统一培训;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员工,但以人才市场供求现状和难易度而定。在新店开业时可由甲方派一名带店店长和熟手收银员到新加盟店有偿服务,并一帮一培训新员工,具体操作方案双方另行协商。
三、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乙方应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五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以及相关管理资料、门店样式、门面布局方案以及《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______管理手册》等。
第六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____________
一、 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税费和经营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二、加盟店的装修风格应符合甲方统一连锁经营的要求,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统一设计装修,并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装潢物品等特许标识今后如需增补或更换,费用乙方承担并由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设备由甲方统一选购及指定供应商进行维护;加盟店必须安装公司指定收银信息系统以便统一进行销售数据管理,费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担。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五、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统一形象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三章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一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承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二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严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顾客资金办理储值卡消费行为,一经查实则即可取消加盟资格,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章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条、 乙方应当保持完整与准确的交易记录,按甲方的统一要求正确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甲方认为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纠正;甲方认为不合格人员,可要求乙方辞退。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四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乙方的交易记录、汇集资料、纳税记录等文件。
第五条 、乙方加盟店应遵守良心经营的商业道德,共同维护特许经营体系下的连锁经营品牌信誉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两、不得假冒果品名称欺骗顾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并根据情节决定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做相关处理。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四次的统一培训。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须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章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一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三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一条 、乙方确认已经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于签约前仔细研究过合同文本,并知悉甲方的基本经营信息。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证明其经营能力的资料,并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经营信息。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乙方及加盟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解除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销售
第一条、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销售的____________及甲方许可的部分边缘产品和衍生产品。
第二条 、为保证特许经营的品质,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统一配送。
第三条、 如乙方不按照双方约定,擅自另选供应商或销售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经甲方查实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次。
第四条 、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遵循甲方的定价原则:____________根据商圈指导定价、特许产品统一定价或最高限价。如乙方违反上述定价原则,被甲方查实一次,即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次。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8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30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扣除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如甲方先行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5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____________
一、丧失商标使用权。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致使乙方受严重损失的;
三、因管理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到严重损害的;
四、只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15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时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后续的培训;
五、因管理和服务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体曝光等,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严重违反甲方采购统一管理;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密)商业秘密的行为;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同时注销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统使用权或任何复制品;并在停止营业前三十日内发布停业广告,以便消费者等相关人员或单位及时到乙方门店结清债权债务。
第三条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7日内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七日内撤除带有甲方标识的门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经催告后有权拆除,并由乙方承担拆除费用。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7 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乙方履行完毕上述四条所属的义务,是退还保证金的前提条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对方任由损失扩大,应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证明。
第十三章 其他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基于业务运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关制度、书面文件及其他补充条款或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厦____________室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__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如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许人)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编号no.
特 许 人:c连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受 许 人: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前言:
(1)乙方认可甲方是c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c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4)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释义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c产品 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c知识产权 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宣传推广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等。
2.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 街 号开设c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c产品。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c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c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c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c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3.2 连锁店内的电脑硬件及软件按甲方管理系统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购置,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4 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不能经营其他任何产品。
3.5 乙方在连锁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价格销售。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1.4 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期支付货款 月及给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___市(县)________区(乡、镇)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___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讲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_____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附件1:
1、进、销、存日报表(日报)
2、损益表(月报)
3、资产负债表(月报)
4、主要税金应交明细表
5、乙方必须每天将含税销售额如实电传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财务资料,乙方必须如实提供。
附件2:
1、乙方设立专人负责商品退调工作。
2、乙方进货应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员,为收化验收员。
3、乙方进货交接执行地点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单当面交接清楚,严格验货,如发现破损、超临界保质期、瘪听等有问题的商品有权拒收,并当场调换合格商品;离开交接地点,概不负责。
4、乙进货造成积压、过期或在经营中人为造成损坏、变质的商品,则涂退调处理。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厂方质量问题的商品,交甲方质检确认后,由质检直接找厂方协商,妥善处理并答复乙方,凭质检科书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统一退调通知后,按时执行,逾期不办,自行解决。
7、乙方退货,须接甲方业务部门书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时间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货清单转甲方退调组,统一与厂方结算,并由开单组冲还红单。
附件3:
1、门店操作规范
(1)收争员操作规范
(2)理货员操作规范
(3)服务台(寄包台)操作规范
(4)早夜服务部操作规范
2、门店工作规范
(1)督导员(区域)工作规范
(2)门店管理人员工作规范
(3)加盟店督导员工作规范
(4)商品业务人员工作规范
(5)门店财务人员工作规范
3、门店管理技术规范
(1)时段检核技术规范
(2)商品配制技术规范
(3)商品陈列技术规范
(4)pop促销技术规范
(5)商品的q.m.p管理技术规范
a.商品quality(品质)管理
b.商品measure(计量)管理
c.商品price(价格)管理
(6)残损商品的管理技术规范
4、其他方面:
甲方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_________%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签字:
乙方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贸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经协商一致,特就甲方“乐嘉汉堡连锁店”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合同文本中条款的解释
1.知识产权:具体为“乐嘉汉堡”品牌、商标、标识、商品名称和“乐嘉汉堡”完整的虚拟仪器视觉系统。乐嘉汉堡”管理模式、方案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有权使用上述所有知识产权;
2.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3.乐嘉汉堡餐厅产品:“包括甲方设计、开发和生产的产品;乐嘉汉堡”甲方作为全国连锁销售代理获得的系列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垄断的特许授权
2.1.甲方授权乙方设立“乐嘉汉堡”连锁餐厅。
2.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特许连锁商店经许可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以及表达这些标志、标志和风格的标签和招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的统一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的统一规范管理。
2.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4.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雇佣或合同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垄断经营模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登记手续,并开设独立的专卖店,或以商场、超市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全部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设施,如电话、传真或电脑,以便快速收发相应的业务文件和资料。
3.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连锁店不得销售非甲方产品,不得擅自改变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在销售过程中,如果部分产品零售价格需要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下调,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市场的发展变化,对乙方的商品品种配置方案提出建设性的参考意见;(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和核实乙方的经营状况、货物销售、库存和执行价格;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和义务,致使甲方企业形象受到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和声誉损失;
(4)如乙方未能支付后期服务费、宣传咨询费,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在30天内补足款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
4.2.甲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特许加盟店发展的区域限制”一般原则。在乙方加入的一定区域内(2公里以内,校园区域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相同的管理权授予其他两方;甲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货源,并提供乙方经营店铺所需的相应文件和资料;
(2)负责随时向乙方提供一系列产品,并持续设计开发一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为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在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色稿的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入职培训手册,指导和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宣传海报和灯箱。
⑦甲方免费提供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经营和垄断甲方的乐嘉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的地点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
2.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加盟店的.招聘、业务管理、对外销售和推广;
④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交流活动,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由乙方承担;
⑤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1)、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的销售和服务工作。
(2)为保持加盟店所售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统一性,提升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经营方式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和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按时向甲方提供业务报告、财务报表和库存报表,并与甲方保持定期的业务沟通;否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权益。
④.乙方应按“乐嘉汉堡包餐馆;统一形象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合法经营,并独立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客户的投诉应得到正确、勤勉的处理。如果在全国连锁店销售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不是在乙方商店购买的,乙方有义务解释和协调报告;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推广等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验。损害品牌形象和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的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特许连锁合作模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入场费仅为人民币(¥元)。后期服务咨询和宣传费用每年应提前一个月支付。如逾期服务咨询及宣传费用未在15天内提前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支付“特许加盟店发展的区域限制”取消区域保护的原则。
6.2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合同权益保证金(¥元)。这笔保证金的目的是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受滥用,避免加盟商之间的恶性竞争,从而规范和完善整个连锁体系,实现全国所有加盟商的共同发展。乙方合同期满,押金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和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在保证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以根据乙方的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者关闭或者转移。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所有库存商品均可退还甲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乙方。
第7条:供应、交换和返还
7.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合格产品,甲方负责在收到乙方货物后1-2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7.2.乙方每次购买必须以汇款的形式汇至甲方财务部门指定的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财务部门。货款将交付给甲方,运费由乙方承担..
7.3.为保证商品品种的全面性,第一批商品品种配置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后期采购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其他品种可随时以同等价值换货,换货运输费由乙方支付;如因质量问题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8条:违约责任
8.1.维持“乐嘉汉堡”国家统一形象,保证所售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他产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采购货物(注:部分冷冻货物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专有权。终止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铺地址及代表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经营权私自转让,视为乙方违约。
8.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8.4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执行的书面报告。这种情况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期限、终止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起至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9.2合同期满后,乙方如停止经营,应归还甲方的各种操作手册和一切保密业务文件,并负责销毁和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和其他商业标志的招牌和资料。
9.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字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字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公司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1、合同双方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特许企业名称:(以下简称特许企业)登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职务:特许企业性质:经营地址: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Q公司标志。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1、合同双方
特许者: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 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 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 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 万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 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5 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6 甲方账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 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 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 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 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 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 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 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公司标志。
5.7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 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 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 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 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 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 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 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 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 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 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 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 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 乙方应在 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则
17.1 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甲 方: (供方)
乙 方: (需方)
为促进双方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及特许经营范围:
1、乙方为上海市涂料研究所上涂牌建筑类产品在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户。
2、试销期为六个月即从日至年月日止, 试销期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总额达到 万元以上,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试销期区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销售期区域进行试销。
3、正式销售期:如乙方在试销期内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 地区范围内的特许经营商即从月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销售网点,须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视为非乙方销售区域。
4、甲方不能对该地区的其它经营商供应已经授权乙方的上涂牌产品,否则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经营或借助亲友名义经营原来没有经营的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二、价格、订货、付款及信用条款:
1、价格:乙方每次进货按甲方《特许经销合同》所标的价格供货,甲方承诺非原材料价格有大的波动不随意对供货价进行调整,如有价格变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订货:
乙方订货(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特殊订货(指非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订做产品,须详细说明技术要求或提供实物样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条款:
乙方购货采用电汇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每次进货需付清当笔款项。
汇款后若发生乙方故意解汇行为,甲方有权索赔或诉诸法律。
三、交货及运输:
1、甲方免费将货物运至乙方上海地区入库地点。
2、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运输延误,从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损失甲方不负责。
3、乙方订货量超过1吨以上,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限乙方经销范围内)
四、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在10天内验收并有责任告知甲方。
2、责任划分:
乙方收货人必须检验货物的状态,无异状的才可御货,如有异状(变形、破损)必须由收货人与运输单位证明具体情况方可御货。没有当事双方对货物的证明而发生货损、货差,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行委托他人运输的,则货物交验在乙方或其委托人由甲方仓库提出时即为完成。
五、质量与退换货条款: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产品达到合格标准。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出具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货物的外在质量(包装、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有问题乙方应在收货时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关人员共同认定,否则视为甲方产品完好无损交付给乙方。
4、若乙方对甲方供应产品质量产生疑义,应立即将原样封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派技术服务人员前往处理。
5、甲方承诺如因甲方产品未达到国家或本企业有关质量标准造成乙方用户赔偿问题,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全额赔偿油漆损失,且对未使用、未售出产品实施全部退换,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在确定质量问题后5天内退货。
6、乙方在销售过程当中应严格按甲方有关技术标准配套销售,正确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当或施工不当产生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7、乙方因销售超出产品标示保质期或销售补发合格证、标签、外包装的产品而造成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8、无论何种原因退货,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退货,任何未征得甲方同意的退货,甲方均有权拒收或不计货值处理。
9、退货质量确认:退货质量一律等退货至甲方后,甲方保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检验退货。
六、市场管理条款:
1、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市场不受冲击,如乙方市场被相同品牌冲击,甲方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2、乙方承诺;只在本合同限定的范围内销售产品,保证不在其他区域设点销售。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对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场所、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对不规范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条款: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业务开展进行扶持,具体方案根据乙方当地市场行情,经甲方业务人员确切调研之后,由双方共同拟订,拟订的扶持方案经双方签定认可后,作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备档。
2、乙方有义务在当地进行一定的广告宣传(含门牌、店面陈列等)。
3、甲方有义务满足乙方提出关于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义务积极搜集和反馈当地市场行情与行业政策、信息,主要竞争对手动态情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并与甲方共同研究市场营销策略和其它应急对策,配合甲方处理相关的社会事务。
八、合同的终止:
1、自己终止:合同期限到达或因任一方出现合同条款规定终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协商终止:合同规定的期限未到,但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同意结束合作,则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终止。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进货,则经销权丧失,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将所有甲方产品的存货,退给甲方并立即停止销售。
5、乙方不得将经销权随意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补充事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乙方须交纳3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完成合同内所要求的销售额指标,甲方则全数退还3万元保证金并按照当年销售额(不含税)的1%作为奖励返利给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内的销售额指标甲方有权没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证金。
十、合同条款如修改,以双方最新的签章确认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特许人:(甲方)
地址:
受许人:(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谋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加盟为甲方特许经销商而协商一致,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于甲方,遵从甲方统一的管理及经营指导,经营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产品之加盟店(柜)。
第三条、 本合同之当事人双方系各自独立的权力主体,除按本合同条款发生权利、义务外,双方无权互为代理人或发生雇佣关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义向第三者就法律行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四条、 乙方经营加盟店(柜)雇佣之从业人员及对政府机关衍生之各类关系概与甲方无涉。
第二章 加盟资格
第五条、 乙方必须是保证具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资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它经营条件。
第六条、 品牌保证金
1、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十五天内,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付 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2、乙方违约应从保证金中扣除:a、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乙方只有将甲方所有招牌、标志及其它营业形象全部拆除退还甲方后,甲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b、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有所损失时,甲方可以从合同保证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将保证金及相关投资费用全部支付给甲方后,方可获得特许经销商资格。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未按甲方指定要求开设任何一家专卖店(柜),甲方有权没收此保证金。
第三章 特许经营许可范围
第九条、 许可经营区域
1、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在 省 市/地区享有特许经营权。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及合同期限内的销售权,无转让权,无生产权。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用任何方式制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产品,乙方不得在规定地区以外的任何地区直接或间接销售或授权其它地方加盟。
3、双方确认:无论是本合同有效期内或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绝无任何权利拥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标使用权。
第十条、 许可经营的项目
1、 根据本合同之规定,乙方可在甲方许可的卖场内经营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产品;
2、 为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质之品牌形象及连锁经营体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内不得陈列、展示或销售非甲方提供的货品,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将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任务目标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经营区域的实际情
况制定每年的销售目标。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甲方将保留开发第二家加盟商的权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区的每年最低购货额为 万元,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续约,则甲方按乙方每年实际销售额重新协商乙方最低购货额。
3、 本合同成立后,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级发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内本合同指定的城市范围内开设如下约定的特许皮具专卖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甲方不会再在该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作出书面解释,并要获得甲方批准;否则,甲方有权在该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开设专卖店及专柜。
乙方须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内按如下约定开设特许专卖店或专柜:(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计划)。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标使用承诺
1、 保证商标为甲方合法拥有,若构成侵权,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2、 甲方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在甲方批准的范围内,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许经营权,并许可乙方就乙方专柜(专卖店)的招牌及形象装修的用途享有以制作、悬挂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标、服务标志、记号、标签等营业象征物之权利。
3、 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擅自转让,转租给他人。
第十三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为保持品牌经营形象的统一,维持加盟店(柜)的正常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传授必须的知识及经营技术。
2、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订货会及甲方安排的其它专题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及会议内容予乙方。
3、 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员到乙方专卖店(柜)巡视及提供顾问服务,指导乙方拓展营运,提升业绩。
4、 乙方在接受甲方『百范文网文秘频道 qiewO。cOm 』营运指导时,允许甲方代理人检查乙方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及相关帐册。
第五章 供应与结算
第十四条、结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扣购货。其标准如下:
手袋、拉杆箱、笔、火机、手表等:零售价x30%(3折)
银包、皮带、礼品盒:零售价x25%(2。5折)
以上购货价格均不含税,若需开具税票乙方必须承担8个点的税金。
2、 甲方以购销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产品。
3、 乙方经营甲方之货品,均须按照甲方全国统一的零售价执行,促销期间之零售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进货及货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首批货款 万元。
2、为保证形象,专柜(专卖店)必须品种齐全。因此,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当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订单须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甲方供应乙方货品之数量、颜色、款式按照乙方书面订单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运输及验收
1、 产品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代乙方办理托运手续和保险,费用及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退换所发生之费用)。对于运输公司处理货运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毁问题,或货物在运输、提取中出现延误问题及其它的运输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货品均有完整的包装及封条,乙方在收货时,必须第一时间拆开外面防水包装检查,如发现有封条损毁或包装有严重破毁的现象,应立即开箱验货,如有如货品损毁,乙方应即时向托运公司索赔。
3、 乙方从托运公司收货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货品在完整包装下出现货品短缺,必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进处理,否则视为甲方已经按约定数量交货。
第十七条、供货关系及退换货制。
1、 甲乙双方的供货关系原则上是订货制购销形式(先款后货)。
a、乙方选订及补货的货品均为买断(除质量问题外),不给予退换。
b、甲方向乙方配发的货品给予乙方60天内享有配货总额的 退换率。
c、退回货品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以下范围,甲方不接受退换:
a、乙方人为造成的污渍或已破损的货品。
b、超出退换时间的货品。
3、 次品的退换:
a、由甲方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次货(即厂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换,运费由甲方承担。
b、 乙方要求退换次货,需先开具退换货清单,并清楚注明次货原因,次品到仓后由甲方鉴定是否退换,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八条、装修及费用承担
1、 乙方须提供属于乙方全权支配的经营场所作特许经营专柜(专卖店)之用,临街专卖店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商场专柜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乙方如因经营状况需要,需增加或减少经营场所,经双方协商后可作调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统一,保障加盟店(柜)事业的成功,甲方免费提供统一的装修及陈列方案。
3、 特许经营场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装修道具、形象柜、收银台、商标背板等的形象装修费用,a、省代理商的商场专柜属于省会城市或一级城市的一类商场(以甲方对商场的评估为准)其专柜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此合同之条款,甲方则以货代款的形式,返还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给乙方。以后乙方每增开一个专柜(专卖店)甲方承担5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给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本合同之其它条款,甲方将以货代款的形式补贴3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给乙方。b、加盟商的商场专柜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甲方承担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后乙方达到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本合同之其它条款,甲方则以货代款的形式将3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补贴给乙方。
4、 形象道具装修费用具体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详细装修报价单为准。
5、 乙方确认装修效果图及清楚详细装修报价后,将自己承担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时即进行装修道具制作和发运、装修。
6、 新开店铺由我司免费提供喷画、pop、灯箱片、海报及宣传画册等,数量金额由甲方决定,其余情况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价购买。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购货的数量统一配发购物袋、封口纸及相关附属包装材料等。
第六章 奖励机制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销售指标 万元(供货价),如乙方完成该销售指标,则甲方给予乙方销售回款额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分甲方再给予销售回款超额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额经甲方审核确定后,甲方将以货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许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料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第二十三条、前三条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条、发生以下各项的任何一项事由,乙方有权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请批破产、特别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
(2)、乙方原经营场地丧失。
(3)、法令规定甲方或乙方终止营业。
第二十五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乙方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期限无法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没有忠实地实施甲方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乙方向甲方递交的营业报告及经营业绩不真实。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开店计划。
4、 乙方其它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不作预告而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卖、破产处分时。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秘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画册等信息资料。
4、 乙方发生剧烈的组织变动、营业终止、股东变更等事项,而使乙方与甲方的经济依赖关系破裂时。
5、 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变更、中途解约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中途解约,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乙方如中途解约,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保证金退还事宜。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解除合约时,乙方应将甲方商标标识、陈列道具、宣传及其它相关物品,退还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处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辖
第三十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终止和续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
1、 乙方必须在终止日前10天内结算货款,如逾期不结算,甲方有权每天收取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2、 乙方库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视情况予以协助。
第三十四条、终止乙方经营权时,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属场区,通知传媒,发布有关终止乙方经营权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此合同、经销证及其它有关证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满,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十六条、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当事者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共谋事业发展的愿望,坦诚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此合同不尽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约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