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详见本合同签章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放款途径: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发放至借款人设在出借方的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或付现金。
1.4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借款的放款、还款、金额、期限、利率、利息计算等具体事项,以相关业务档案、凭证记载为准。涉及计算机业务系统或各类自助渠道交易的,出借方业务系统或相关设备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电子数据等具有同等证据效力。各方确认出借方业务系统或相关设备所产生电子数据的有效性。
第二条借款利率
2.1本合同项下,每笔借款的利率在借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确定。
2.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
第三条还款
3.11年期以内(含)的,采用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本金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4.1出借方有权了解检查借款使用详细状况,以及借款人或担保人的相关情况,借款人或担保人有义务配合。
4.2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动时,借款人或担保人应在5日内通知出借方。借款人、担保人或担保物出现本合同8.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借款人、担保人应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可以根据不利情形的影响程度,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终止本合同。
4.3出借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费用或其他应收款项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担保人未履行保证责任的,出借方有权直接从担保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出借方行使上述抵销权时,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出借方指定。
4.4借款人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的,出借方有权决定是否划收。出借方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出借方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5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归还数额的、担保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出借方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复利或者费用。借款人与出借方之间存在数笔不相同的债务,且借款人、担保人单次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单次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清偿顺序。由出借方指定。
4.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的,出借方可就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4.7借款人或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的,应提前通知并征得出借方同意。
4.8借款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未办妥或担保物权、保险未能持续有效的,出借方有权拒绝发放借款。
第五条借款担保
5.1担保方式
5.1.1一般方式借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方式(保证/抵押/质押)提供担保。
5.1.2采用抵押担保的,担保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清单》。担保物暂作价见清单。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所得价款为准。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的费用。
5.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1)本合同项下任一笔借款的期限届满出借方未足额清偿;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或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出借方权利的情形。
5.4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或发生《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时,最高额担保的债权确定。“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债权确定期间(即1.4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届满,以及出借方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出借方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5.5关于保证和最高额保证的约定
5.5.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有多个担保人的,各担保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5.2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担保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被出借方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出借方确定的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5.3本合同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出借方有权要求担保人先于借款人所提供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5.5.4多户联保的,联保小组自成员在本合同《联保小组成员签名表》内签字或摁指印起成立。(小组成员与出借方签定多份信贷业务合同的,小组自首次签约之日起成立)全体成员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自愿为小组成员向出借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小组成立后,任一成员不再参加其他联保小组。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任何成员及其家庭成员不再向小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联保小组组长负责协调成员内部关系,全体成员负有督促其他成员履行合同、协助出借方清收债务的义务。
(2)小组任一成员可能或者已经出现本合同4.2和8.2约定情形之一的,该成员或其他知悉的成员将及时通知出借方,并积极配合出借方了解相关情况。
(3)小组成员不以任何方式将借款转让、转借他人(含小组内成员),不以任何名义集中使用成员借款:发现其他成员有转让、转借、集中使用借款,或者改变用途等行为时,将立即通知出借方。
(4)在小组各成员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前,未经出借方同意,小组不得解散,成员不得退出。经同意解散或退出的,依据本合同承担的保证责任并不解除。出借方同意小组解散或成员退出时,仍有权对小组部份成员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5)经出借方同意,联保小组可增加新的成员。新加入成员对加入前出借方与小组其他成员已签订的借贷业务合同项下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6)小组任一成员违反其与出借方签订的由联保小组担保的借贷业务合同的约定,或者出现可能降低或丧失偿债能力的情形时,出借方有权对部分或全体成员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5.6关于抵质押担保(含普通担保和最高额担保)的约定
5.6.1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5.6.2抵押人/出质人声明和保证担保物无任何权属争议或影响担保物权实现的情形。出质人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5.6.3担保人应按出借方要求办理担保物保险,并指定出借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出借方保管。担保人应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出借方,并负责索赔事宜。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出借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6.4需要登记的,抵押人/出质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登记证书和相关文件由出借方持有。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或需交付的权利凭证及出借方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出借方保管。
5.6.5抵押物由抵押人暂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出借方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6.6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担保物。经出借方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5.6.7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出借方有权选择行使担保物权的先后顺序。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出借方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的,出借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出借方自助借款渠道业务平台产生设备或通讯故障,停电或因自助银行设备内现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除外。
6.2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方对逾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并支付给出借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方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并支付给出借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对应付未付利息,出借方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6.3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未按时还本付息的,因借款人违约导致诉讼的借款人、担保人应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罚款、违约金、复利、损害赔偿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保管费等出借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的费用。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出借方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6.4担保人因下列行为之一给出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末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出借方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出借方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方式解决,由出借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仲裁方式解决的,由各方在8.4另行约定。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八条其他事项
8.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8.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恶化或发生严重困难;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入犯罪或重大纠纷;借款人或担保人失踪、死亡、被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情形影响出借方实现担保物权。
8.3担保人应主动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发生、履行情况。每笔借款对应的凭证或电子记录等相关资料出借方不再送达担保人。
8.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其中出借方壹份,借款人壹份,担保人各壹份(由联保小组担保的,借款人和全体担保人共持壹份合同,指定借款人保管),各份效力相同。
第十条借款人和担保人声明
10.1借款人声明:本人已在出借方提示下知悉本合同1.5所述自助借款渠道的开通情况、使用区域和使用方式等信息,以及特定商户范围、专用子账户使用注意事项:本人已清楚知悉妥善保管电子卡、密码及本人相关信息的重要性,自行承担未妥善保管的不利后果。
10.2借款人/担保人声明:出借方已提请本人/本单位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本人/本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应说明,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人借款/担保行为已经过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和授权。由此产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全体成员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单位担保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提供担保和签署本合同的授权。
10.3担保人声明: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方在办理业务及相关风险管理中,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本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出借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指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借款人)(指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丙方(担保人)(指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仲裁书
申请人:张,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号,身份证号:X78020xx,借款合同仲裁。
代理人:姚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号,电话:0731-8408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罗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0234元(自XX年9月至XX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200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XX年9月至XX年3月的社会保险,合同范本《借款合同仲裁》。
事实与理由:
XX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XX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借款人、保证人、贷款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贷款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
第三条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
第四条贷款期限
为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开户行:;帐号:),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账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账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账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第三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贷款人(签字按印)
借款人(签字按印)
保证人(签字按印)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贷款财产抵押契约
(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
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放款单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证机关
年月日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贷款前,应向乙方提交具体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
乙方应在甲方按提款计划办理提款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也有变化时,乙方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调整后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获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有担保人的,应经担保人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应最迟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乙方营业部门办理提款手续,又为和乙方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应根据违约的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百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的情况时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也未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有权限期或主动追回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的情况时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计付利息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五项、第六项的约定,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对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它资料不真实,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甲方拒不纠正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贷款,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对于逾期贷款,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时,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一、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者协调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分期提款和还款计划、分期提款凭证、双方签订的延期还款协议书和其它有关变更合同条款的协议,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金融机构发放除委托贷款以外的其它种类人民币资金贷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时与借款单位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二、合同第一段中的第一个空格由借款人填借款原因,第二个空格填贷款种类。
三、第二条中的提款计划,指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分期借款计划。如果是一次性提款,毋需提款计划,签订合同时,可划去本条第一款(即第一段)。
四、第四条中的还款计划,指分期还款计划,如果是一次性还款计划,签订合同时从"并按乙方要求"处划去后两句话。
五、第五条中的空格,根据贷款种类的不同按规定填写结息时间。
六、第二条和第八条日期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填写具体期限。
七、第九条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八、合同当事人认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条中约定。
九、第十四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它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定合同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的协议。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贷款合同载明的借款用途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规定。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
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外币主要是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使用的。在外币的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包括计收利息)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借款方在归还贷款时,一般要偿还贷款利息,而利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当事人双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定的.利率,任何人无权变更或修改。
贷款合同的用途
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贷款合同载明的借款用途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规定。
明确此项条款,对借款人而言,可以维护自己使用资金的权利;对贷款人而言,可以监督资金的流向,确保资金回笼,控制风险。
贷款合同的限制
对贷款用途加以限制的原因是:首先,如果借款人将贷款用于非法用途,如果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范,将导致贷款合同无效。即使贷款人在贷款的使用时对此非法目的尚不知情,一旦贷款人知悉此非法目的后,必须阻止借款人继续提款。其次,限制贷款用途是为了保证还款资金的来源。如果贷款不按协议的用途加以运用,借款人可能因经营不当导致丧失还款能力。再者,贷款行内部经营方针可能对发放贷款的行业或部门有限制,政府规则、法令有时也有类似规定。最后,限制贷款的用途还可能因为是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在出口信贷项目中,贷款用途就仅限于特定的支付对象。
借款人:__________(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_____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_____,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_____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______________乙方签: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 身*证号码:
身*证地址:
乙方(贷款人): 身*证号码:
身*证地址:
因乙方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借款,现甲乙双方就借款事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于借款合同签订之日,以转账形式交付,甲方将借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 卡号 ),合同签订地点为: ;
二、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 至 ,若乙方逾期未还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且乙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双方约定自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利息,月利 %,乙方还款按照先抵偿利息,再抵偿本金的顺序来进行;
四、乙方及抵押人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担保(抵押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函费等一切费用),并承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无抵押无需填写)
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六、若甲、乙任意一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每日 元计算,并且承担相应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为保全支出的担保函费用等费用;
七、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地址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八、本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贷款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质押人):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质押权人):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质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质押合同。
一、车辆品牌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上述车辆为甲方所有。
二、质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质押款为___________元(大写),(小写:_______)。
三、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盗抢、诈骗、套牌、租赁、涉案车辆。保证是该质押物的'合法所有人,今后如因该质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四、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质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五、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借款,乙方有权将质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转押或其他方式处理,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质押人:
质押权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编码: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
乙方(放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编码: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编码: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为)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__)。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________%。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________%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________%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 ),月利率2%(百分之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街款项:
年 月 日收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人民币 万元整;甲方账号: 乙方账号:
三、甲方承诺将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将款打到乙方账户(账号:),如甲方到期未还款,甲方以2%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四、如甲方到期不还款,其除应当向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之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评估费、公证费等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
五、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 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借款合同(个人版)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第一条:借款用途: 。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始起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 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息=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 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 个工作人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在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管、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 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出借人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地址邮箱
第二十七条 双方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 、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至日。
27.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 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另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2):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因经营需要__________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出借款项,丙方自愿为此提供保证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协议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2、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时还本付息。
3、借款期限
借款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借款支付方式
4.1 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__________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借款__________元。
4.2 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还清全部本息,如逾期未偿付本息,则乙方应向甲方按月利率_____%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甲方因维护权益向乙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
5、借款担保
为担保乙方按期偿付甲方借款本息,丙方自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借款期限延长,保证期间顺延。
6、争议解决方法
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各方在本合同中所留的电话为各方认可的联系方式,合同中所载明的住址视为双方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等的合法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或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7.3 本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 。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凭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
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争议解决方式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
份,报送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保证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借款方开户银行和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址:
贷款帐号: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号文批准的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 年期 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 年期 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 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 年至 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年 万美元; 年 万美元; 年 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年 万美元; 年 万美元; 年 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 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一百年前的3月26日,亚洲最大钢铁联合企业——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成立。
回首往事,在汉冶萍公司成立的风云岁月里,埋藏着一个民族富国强兵的梦想。然而,它历经坎坷与磨难,最终沿着自己生产出来的钢铁轨道,慢慢驶向了灭亡,除了留下6000余册档案资料,在历史长河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怀着强国之梦
张之洞施展抱负
阳春三月,春风吹绿了江南的柳枝。在大冶铁矿国家矿山公园里,当游人们面对气势恢宏、世界第一高陡边坡“天坑”时,无不由衷发出感叹。这里不是一个普通的“天坑”,它那一道道梯田般的印痕,如
同一个巨大的光盘,刻录着中国近代史上钢铁企业最凝重的一页。翻开这一页页“天书”,沿着一道道轨迹,历史便清晰地浮现人们的眼前。
3月24日,记者走进大冶铁矿,专访了研究黄石矿冶文化专家马景源老人。正巧,《长江日报》记者也从武汉赶到大冶铁矿,对老人进行专访。老人一生致力研究汉冶萍,并撰写了大量有关汉冶萍的文章,有“汉冶萍史料专家”之称。
在马景源的讲述中,一个承载着强国之梦、背负着荣耀与耻辱的汉冶萍就浮现在记者眼前。
战争后,清政府如同一艘摇摇欲坠的破船,千疮百孔。在“师夷长技”的影响下,清政府内部的李鸿章、张之洞等人认识到,西方的军事武器远远优于当时还以农为本的中国,但当时的中国,还没有一家真正的钢铁厂,钢铁完全依赖欧美进口,清政府处处受制于人。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上书光绪皇帝,奏请开办湖北铁厂,同时开采大冶铁矿,希望通过大办钢铁,达到强国之梦。
当时,因选址问题发生争议。李鸿章主张将厂址建在产煤的地方,盛宣怀主张建在石灰窑。最后,按张之洞的意见建在了汉阳。随即,张之洞派15批30多人次对大冶铁矿进行复勘,确定矿石含铁64%,仅露采储量达2700万吨,百年不能采尽。之后,对大冶铁矿进行施工开采,并建成了当时中南地区第一条铁路:从大冶铁矿到石灰窑江岸35公里的运矿铁路以及运和码头,中心站建在下陆,作为补给之用。
三年之后,即1883年,寄予厚望的`汉阳铁厂正式炼铁投产。然而,刚一投产就出现燃料问题。张之洞又多次派人前往石灰窑、黄石港及江夏金口等地选择建厂地址,并沿江找到几处煤矿。由于生产的焦炭不适合炼铁,只得跨越重洋,从英国、比利时等海外远购。因路途遥远,价格昂贵,投产两年后铁
厂亏损560万两白银。
盛宣怀无奈“出山”
收拾一堆“烂摊子”
盛宣怀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出山”的?马景源老人介绍,连连亏损的汉阳铁厂,成了张之洞的一块心病。他的强国之梦难道成了泡影?他问自己。当时,正是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战败。清政府要负担2亿两白银的战争赔偿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张之洞拟给外国人来承办,但遭到清廷一些强硬派的反对。有人骂他是卖国贼。这时,张之洞想到了一个人,他就是盛宣怀。
在甲午海战中,盛宣怀负责粮草,因被指控贪污军粮公款,他从海关道员的位置上被贬下来,到京城做了一个闲官。张之洞便保举盛宣怀招商承办汉阳铁厂。当时,盛宣怀并未动心,他知道,这是一个“烂摊子”,收拾起来并非一件易事。经过张之洞多次举荐,盛宣怀
无奈,就提出一个要求,让张之洞举荐他做当时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如果如愿,他才“出山”。张之洞做到了。从此,盛宣怀走上了一条与中国近代工业息息相关的艰难创业之路,他也成为发展黄石近代工业、使黄石成为长江中游工业重镇的开拓者。
1896年,由于已牢牢掌控大清帝国轮船、电报、矿务和纺织四大洋务企业部门的盛宣怀的“粉墨登场”,中国汉阳铁厂由官办改为官督商办。为了保证铁厂产品销路,清廷还要求全国所需钢铁料由汉阳铁厂供货,还批准汉阳铁厂的产品减免厘税5年。
盛宣怀到任后,将上海轮船招待总办郑观应请来做三件事:一是觅焦炭,二是选人才,三是整顿铁厂。按照盛宣怀的三点,郑观应首先沿江寻觅焦炭,在湖北、江西、湖南、四川长江一带找煤,终于在萍乡发现了优质煤矿。在人才上,他选用了不少外国专业人才,并在汉阳铁厂创办培训班,培养技术人才,同时着手对铁厂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把衙门制度改为企业管理制度,改变了官办衙门作风,还派驻军把守等一系列举措。
借款日元引进平炉
皇帝批准成立汉冶萍
经过两年在安徽、湖南等地考察,1898年,张之洞、盛宣怀合奏,决定在萍乡采煤炼焦,成立萍乡煤矿总局。这样一来,解决了燃料问题。但是,质量又出问题了,生产出来的产品脆裂。无奈,盛宣怀派精通外语的李维格带着大冶铁矿石、萍乡的煤、焦炭、生产的钢铁到英国,请钢铁化学专家化验。结果出来了,问题出在炉子上。
李维格回到国内,提出换炉子,建议从英国购进,但资金上又遇到困难。
盛宣怀心里不是滋味,从他接手铁厂后,就一直没有消停过。这时,
日本得知消息,愿低息贷300万日元给盛,条件是将铁厂所有矿山作抵押,用大冶铁矿的矿石偿还,分30年还清。在政府、民间资金无法筹措的情况下,盛宣怀于1904年,与日方签订了《大冶预借矿价合同》。借款300万日元,引进了30吨7座平炉,从年生产能力3万吨提高了30万吨,开始出现短暂小盈利,这对多灾多难的铁厂而言,已经不容易了。
然后,到了1907年,由于中国的关税控制在外国人手中,外国产品大量涌入中国,铁厂又开始出现亏损。这时,清政府颁布了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几个条例。在这种情况下,盛宣怀为了解决资金不足, 于1908年上奏清廷,申请将大冶铁矿、汉阳铁厂、萍乡煤矿三家合并。3月26日,经光绪皇帝批准,成立了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由官督商办改为完全商办公司,计划在民间招股20xx万,每股50元。盛任总理,起草了汉冶萍公司章程,一年一次召开股东大会,总部设在上海。
甲方(出借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乙方拥有房产一套,该房产位于房产证号,房产四至:_____(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该房产已向(原借款行)办理按揭(抵押)借款,该房产抵押权人为 他项权利证明号为:_____深房 他字第______号。乙方为偿还原借款行剩余借款,现自愿将上述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向其借
款。现甲乙双方达成赎楼借款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赎楼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
第二条 赎楼借款期限自借款期不足该借款期限的,按该借款期限计算。
第三条 上述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第四条 借款日利率为:_____
第五条 上述借款由甲方打入乙方在开立的还贷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号:_____或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_____账号为:____
第六条 乙方在请求甲方借款前,须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乙方在申请抵押贷款时办理的房产抵押登记证明原件(即抵押贷款合同);
2,供款存折及密码;
3,乙方的工作单位及家庭详细住址;
4,房产证复印件;
5,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办理上述物业赎楼,领证等相关事宜的公证书。
第七条 若乙方未能及时准确将上述资料全部交予甲方,甲方有权拒绝履行该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缔约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与本合同相关之纠纷,双方同意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乙方应保证该抵押房产的所有权及处分权毫无瑕疵,无法院查封或其他抵押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产权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甲方(出借方):姓名: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姓名: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姓名: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
现乙方欲向甲方借款,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 乙方还款计划如下: 年 月 日一次性归还本息共计 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1%计算。
第四条 乙方若逾期付款,不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五条 担保条款:
1、上述借款由 、 作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维权费用等)。
2、担保期间自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地址: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年___个月,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合同编号: 民借字第( )号
当 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民品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民品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民品质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保险费、保管费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日为一个月。
1.5 若签发当票,“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
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
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否则不成立抽当,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5内日赎当或与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 当物
2.1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的 (以下简称民品)作为当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民品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2.2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民品估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 元 )。
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臵当物后清偿顺序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 元)
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
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民品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甲方任何还款及乙方处臵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3.4.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 当金本金。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整元。
第三条借款利息:
借款期间月利率计为%,即月利息为人民币xx元。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共计xx月,即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2、甲方于xx年xx月xx日前,将该款项一次性汇付于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自收到甲方出借款项之日起,及时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项凭证。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还款时间与金额:
乙方应当于借款期届满之日起日内足额(本金+利息)一次性还款于甲方。
乙方足额还款后,甲方应当返还借款合同及乙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于乙方。
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借款。
2、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还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所借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3、若乙方逾期还款,逾期期间按月利率%计息。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第九条其他规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因执行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协议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借据
今借到_______________(姓名)人民币伍千元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月息按银行________________(某种)存款计算。
借款人:(签字、盖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借款协议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达成的明确借款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民间,也有一些无息借款行为。例如,公民甲向乙借款3000元,一个月后归还。公民之间借款,有的有正规协议,有的是以借据代替。签订借款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合同约定的利息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就构成高利贷,协议无效,法律不予保护。如要求借款人担保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和责任。
贷款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人:_______ 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
双方就借款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小写)____ ,大写_____元。
三、 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额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约定借款,逾期加收违约金按每天总额的千分之五收取,利息另算。
四、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在____至_____,按双方规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如果借款方出现逾期,贷款方可以无条件在任何时间追回剩余贷款和利息。
五、 还款方式:
1、短期一次性借款:___承诺按约定一次性偿还本息。
2、中长期借款:___承诺按约定期限内,每月按时支付贷款方利息,贷款期限结束后一次性支付贷款方本金。
3、分期借款:___承诺按约定每月分期支付贷款方金额(大写)______(小写)___,分期时间为___至____,共__期,为每月__日。贷款方有权压保证金____元,如借款方每期按时还款,贷款方待借款方还完所有金额后,退还保证金给借款方;如借款方还款期限内,出现逾期,贷款方有权按逾期时间,每天扣除借款方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在还款期限内,逾期超过三次,待借款方还完借款后违约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如借款方出现恶意逾期,贷款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追回剩余贷款和利息以及违约金。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到期如不能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恶意逾期,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到期如能按时归还完贷款方借款的,抵押权消灭,贷款方归还借款方的抵押物。
2、借款方需按照合同规定的合法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的还款保证人___同意借款人___向贷款方贷款_____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借款方未能按时履行借款合同,本人____自愿偿还借款方所欠贷款方的全部本金、利息和罚金。贷款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借款人提前还款约定:
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一个人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定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记收损失补偿金。
八、其他约定: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时,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情况下,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或者提前还款要求,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在约定期限内归还所有本金和利息。有抵押物的,贷款人有权利处理抵押物以归还贷款人的本息;没有抵押物的,贷款人有权利处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有价物品以归还贷款人的本息。
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者将不能履行归还本金和利息义务的。
2、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坐牢、死亡等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务代理人或者受遗赠人。
3、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务代理人或者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归还本息义务的。
4、借款人连续在三个付款期内未按时偿还约定本息的。
5、根据本合同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条款约定,致使担保人得提前履行担保约定或借款人提前处置抵押物的。
6、根据民法典规定,贷款人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有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本息的情况。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
十、其他约定和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电话:_______ 借款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故向甲方借款。
三、借款利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收 据
今收到借款人民币 元整。
欠款人: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为进行生产,向贷款人申请借款,保证人为此借款提供担保,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 ,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时间共 年零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归还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 还款资金来源。
2. 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 借款人用自有的做抵押。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借款人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人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人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