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职位聘任合同(家教用)(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自愿,签定协议如下:
一、家教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对授课学生_________于每个星期的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教授_________课程。时间和要求一经商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方有变故必须提前12小时通知另一方。
二、劳酬方式
甲方于每个月的____日,现金支付乙方上个月家教酬金_________元。(参考标准:对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一门课程的授课劳酬最低标准分别为_________元/小时,_________元/小时,_________元/小时。特长类家教劳酬和交通费用另算。)
三、工作及安全责任
在家教时间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乙方必须认真负责的授课,不得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纪律
乙方除收取协商劳酬外,不得收取甲方任何礼品,不允许在甲方家中就餐。乙方必须与中心保持联系,定期向中心汇报家教情况。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勤工助学中心各执一份,由勤工助学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基金捐赠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华文教育事业发展,加强中外文化交流,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捐赠
现金:(人民币/其它)(大写)给乙方。
动产:(名称、数量、质量、价值)
不动产:(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状况及所有权证明)
第二条赠与财产用途(是/否具体指定):
第三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付时间:
二、交付地点:
三、交付方式: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2、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财产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乙方根据国家和教育基金会的有关规定给予甲方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盖章):教育基金会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 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教育咨询员,负责在当地开展教育维权和教育咨询工作,开展定位教育和社会同步化双证教育的招生。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开展工作,按时完成规定的招生数量。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在招生期间乙方完成____名/人的任务后,甲方应当支付工资____元/月,每超额一名奖励____元,每欠缺一名扣工资____元。招生工作结束后统一结算。本年度____月____日为开支日期。
四、劳动纪律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技能。
第六条乙方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在中国教育维权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六、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十三条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 性 别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