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开发工程管材采购合同(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荣成市万隆国际和俚岛关家村关府城堡工程管材、管件的供货订立本合同。
一、 标的 数量价款:
1、乙方供应的管材、管件为威海华纳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实壁(螺旋)排水管(件)。
2、管材的价格按乙方报价(见附表)下浮55%计算。(详见双方确认的报价附表)
3、供货数量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的数量为准。乙方确认的乙方传真号为:
4、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包含发票税率。(乙方根据实际款额给付发票)
二 、产品质量标准
乙方供应的管材、管件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三、产品的交付期限交货地点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供货通知5天内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工地。
四、验收方法
以甲方当地质监部门验收合格为准,二次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乙方同意供应万隆国际和关府城堡项目的所有管材管件的货款全部由甲方开发的房产抵顶。
2、货到工地甲方质监部门先行检验,工程验收后,货款额度达到抵顶房款额度时,甲方可以给乙方办理楼房交接手续;双方同意终止履行合同时,乙方供货额度不足以达到抵顶房屋额度时,乙方现金补款;乙方要求甲方预留的房号为: 房屋面积为: 房屋单价为: 总房款为:人民币
六、保证于赔偿
1、自工程验收合格移交至甲方之日起,乙方保修一年,保修期内由产品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第三条的要求按时按地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四日起每日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违约金。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的间接损失。如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迟交货,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的应每日支付乙方20xx元违约金。
4、当甲方认为乙方供货速度不能保证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拒付供货的货款。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威海仲裁委会申请仲裁;
八、协议的解除
1、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2、非依法依约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10万元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双方签字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或补充合同,均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诚信公正、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民法典》结合工程项目建设所需材料的要求,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同权利、责任、义务、价款、结算等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本着诚信、公开和透明的原则,甲方、乙方提供真实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资料。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购置材料所属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昆明市线路迁改工程。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材料: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水泥电杆
Φ150_____7米
根
465元
水泥电杆
Φ150_____8米
根
490元
水泥电杆
Φ150_____9米
根
580元
水泥电杆
Φ150_____10米
根
680元
水泥电杆
Φ150_____12米
根
1560元
地锚铁柄
块
35元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应符合电信工程施工材料标准规范,提供各批次的检测报告资料及相关证书。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订购材料和发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需要,提前3日,报所需材料数量,以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乙方把材料运送到甲方工程施工现场,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到工地后由甲方负责自行卸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在甲方卸货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结算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陆个月结算货款一次,按供货数量及金额双方认定对账单为准,结算总款的70%。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工期延误甲方负担。甲方每延期付款一天,按所欠款总额0.5%支付乙方,作为违约赔偿。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发货,若不能按甲方的要求发货或延时发货,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单次的发货量15%支付甲方作为违约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双方对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应本着互谅、和谐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此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人)
甲方对农业开发工程—管材管材管件进行采购,于年月日通过询价招标,确定乙方为—管材管件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管材管件: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本合同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根据甲方实际使用的—管材管件,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货物单价结算。
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
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六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随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分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乙方交货时需负责卸货及入库(如人手不足甲方可帮联系民工)。
乙方保证每批货物在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内完成。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
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按该批次甲方指定的型号和数量,以货物卸货入库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数量为准,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货资料及配件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配件等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甲方所购货物超过实际使用量的,超过部分退还乙方,但甲方需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合理的运输费。
7、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服务或售后服务约定: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所购货物的保修和系统维护,不得少于1年;具体保修期按按照乙方投标服务承诺执行,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个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八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供货。
乙方每次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需请甲方到现场验收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外观和各种证明、手续等)。
甲方如对货物质量产生疑问,有权将货物抽样送法定质检机构检验(随机抽取5个品种型号)。
若法定质检机构质检出货物合格,则质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法定质检机构质检出货物不合格,则质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调换该批次合格商品,两次送检均不合格的将退回全部货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当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全部供货完毕且所提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或法定质检机构出具质量合格报告后,按进度支付,货物供应完成60%支付50%货款,全面完成经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乙方需派代表现场监督)合格验收后一月内支付40%,甲方安装使用乙方所提供的管材、管件运行正常,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按期或者按批次交付货物,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
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通过向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诉讼或者起诉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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