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分包合同(精选31篇)
承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
4、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及规范要求)。
第二条分包范围和内容
图纸设计及图纸范围内的钢结构制作、安装的全部工作。
上述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材料供应、运输、下料、制作、焊接、上下车、转运、油漆、吊装、安装、配合验收及原建筑物成品保护(小区道路、绿化、货运电梯、楼梯及施工通道)等。制作、运输及安装一切的人工、材料、机具、施工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施工设计图纸。
第三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__________天。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此综合单价包括分包范围内工程的主材、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临时设施费用、检测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安装费、原建筑物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2、按照业主审定后的设计图纸施工、验收。
3、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预算钢结构工程量为:9吨左右,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元/吨。如有增减按此单价进行调整,竣工后按现场实际完成的收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材料损耗及辅材均含在综合单价内。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日,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2、工程完工后,经业主、甲、乙叁方共同验收合格,余款在验收合格(扣除质量保修金后)一周日内付清。甲方扣除合同总价的5%(无息)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期为一年,保修期到后一周内付清质量保修金。
3、所有工程款项现金支付,乙方提供相应建安税票。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业主等方面的关系。
3、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
4、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总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作面,进行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程管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出具书面委托,指派__________为本工程的负责人,代表乙方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2、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并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及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做好自检工作。
3、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4、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管理条例、小区物业管理等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5、对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负责。
6、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8、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当编制钢结构的相关竣工资料及协助甲方办理对内对外结算工作。
10、乙方施工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11、现场小区的道路、绿化、货运电梯、施工通道等原有建筑物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若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受到业主、监理及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第八条附则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财务帐款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8.1.1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__)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 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 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 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强化安全施工,杜绝安全隐患,防微杜渐,以信守合同,嬴得信誉为主,经甲方双方充分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则同意乙方以公司名义,承揽和建筑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安装和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
二、甲方及时做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的工程结算手续,按规定代征工程结算款的税费、管理费后及时拨付乙方。
三、乙方在承揽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时,要强化安全管理,若出现的施工人员伤亡和施工机械损坏等安全事故,责任自负,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要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支付建筑材料款及材料运输费。不得以甲方名义拖欠民工工资和建筑材料款及材料运输费。
五、乙方要保证甲方在工程竣工后结算工程款及时拨到甲方账户,便于甲方代征税费、管理费。不得转移税和少报工程结算资金,违者中止协议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建设方、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单位: (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管桩基础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管桩基础工程
2、工程量:预应力管桩 型桩;约 根,每条桩长约 ,总计桩长约 。
3、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及方式:
1、承包内容:预应力管桩的供桩、桩定位、打桩,打桩过程中的接桩、送桩、截桩、设备进退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施工方式: 锤击/静压 本工程采用: 桩尖
三、工程造价及计算方法:
1、工程造价人民币约 佰 拾 万元( ¥ 万元),以竣工结算为准(若工程量不足 米,则按 米办理结算;若工程量超过 米,则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
2、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桩顶标高到桩尖的长度(每条桩另加0.5米)计算实桩工程量(桩尖部分按0.12米/个计算工程量);送桩工程量按:∑施工自然地面到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长度减0.5米计算。(包括补桩部分的工程量);
3、工程单价: 型: 元/米;送桩:25.00元/米¢ 普通桩尖: / 元/个;设备调遣费: 元/台。
以上单价中包含费用范围:管桩主材、零星材料、焊条、机械设备、人工费、测量放线、临时设施搭建、打桩、施工中的接桩、土方开挖后截桩、接桩.以上单价中:不含施工道路、场地平整及场地硬化费用;不含施工报建的费用;不含桩基验收中的各项检测费,不包测量承台底标高,不包括接桩需进行的土方开挖的费用,不含税金等其它各项费用。
4、甲方负责工程建安税费,乙方办理结算、收款手续时,需提供收款收据给甲方 。
四、工程质量和验收
乙方应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合格验收。
五、施工工期:
桩机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自开始打第一根桩起 10 天内完工(即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如遇甲方原因、雨天及国家规定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则工期相应顺延。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转帐或现金支付 。
2、付款:
七、甲方责任:
1、开工前搞好“三通一平”等工作。负责施工道路、场地平整及场地硬化工作。
2、开工前负责提供图纸一份及地质资料一份给乙方,协助乙方放线、定桩位。
3、必须按时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4、负责处理工程项目与周边建筑物、住户及农村的各种关系及费用。
5、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组织工程验收并负责桩的检测费用。负责本工程检测费用、税金。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和现行管桩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质量监督和指挥,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按甲方要求时间进场,保证按时开工,确保工期。
4、施工中做好详细现场记录,提供材料合格证资料给甲方,作为交工验收及结算等依据。
5、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割桩、接桩人工机械费。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吊放桩头及开挖、回填桩基周边土方,并承担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不得有任何的违背行为,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 万元正),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另行计算。
十、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约定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通过 市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双方分歧。
十一、特别约定:
1、本工程检测由甲方负责,且必须在20天内完成其全部检测工作,否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2、如属甲方(包括业主方)原因而造成乙方累计停工超过三天的,则甲方需按每台班 20xx 元/天标准补给乙方机械停臵及工人误工费。
3、自打完桩之日起,乙方在3天内提交结算书给甲方,甲方必须自收到结算书后7天内给乙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否则视甲方同意乙方的结算。
4、因正常施工对周边房屋造成的影响由甲方负责。
5、施工地面以下断桩(包括斜桩等)及其所引起的其他相关费用(如承台加大费用等)由甲方负责,施工地面以上断桩(打破桩头)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章后即生效,双方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分包人)
甲方因临安市20xx年县乡公路病(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经业主批准,需将本合同段的部分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分包人情况
(一)分包地址: 临安市锦城街道大学路135号 法人姓名: 张小杨
(二)分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小杨 技术负责人姓名: 张继平 职称: 助理工程师
(三)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见附表。
第二条:分包工程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分包工程名称:临安市20xx年县乡公路病(危)桥改造工程
(二)分包工程地点和范围:向阳桥、张弓桥等桥梁
(三)分包工程内容:具体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四)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分包合同有关款项
(一)有关款项约定
无
(二)分包价款
1、分包合同价为大写: 伍佰玖拾壹万肆仟肆佰柒拾整 (按工程结算价扣除税金及项目直接支付费)
2、其他:无。
第四条:合同工期和要求
(一)根据甲方的总体计划要求,乙方分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合同工期4个月,自20xx年9月20日开工,至20xx年1月20日竣工。
(二)甲方总体计划作出调整时,乙方应作出相应的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工或延误工期,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于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按照业主同意的工期予以顺延。
(四)甲方根据乙方工程的内容和进度,将有关施工图、技术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在20xx年 9 月 20 日前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质量保修
(一)甲方按照现行的国家验收办法、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图等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甲方向业主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委派质检员对乙方的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质检员。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先由乙方质检员自检符合要求后报甲方质检员检验通过,再由甲方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签认,通过后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但仍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所要承担的责任。
(三)乙方的各项试验和检测内容应到甲方的试验室或甲方认同的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完成,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检测的频率、方法、操作规程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等同于业主要求甲方的保修期,保修期间发生在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变更和质量事故处理
(一)工程变更的处理方式及费用按照业主与甲方签订的相应条款由甲方统一办理。
(二)乙方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和事故,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及时报告,按规定程序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项的结算与支付
(一)有关款项的返还方式与时间
1、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无;
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无;
3、保留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无。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动员预付款为零。
(三)工程款最终结算支付,按招标文件计量规则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甲乙双方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并扣除应扣款项。支付所需的有关资料由乙方准备,计量支付报表的格式统一按业主规定的要求执行,逾期责任由乙方自负并顺延至下期结算。价款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取得业主的支付款后的七天之内,并以银行支票方式支付。
(四)税费等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或分包,否则将无条件被认为乙方违约,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监理工程师或有关部门的极大不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除上一条款外,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采取甲方认为合理的一切措施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乙方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及流动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的;
2、进度滞后该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10%或落到工程管理曲线下线以下的;
3、不按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
4、不遵守监理规程和甲方的管理,不能满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的。
(五)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 500元/天的拖期损失金。
(六)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九条:保险
(一)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投保并承担费用。一旦发生事故和损失,乙方应按要求和程序采用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由甲方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乙方有责任提供理赔所需的基础资料。甲方获得的理赔金额扣除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后,补偿给乙方,乙方得到补偿后还不能弥补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除上一条款险种外,其他保险由乙方自行投保并承担费用,其中,高危等重要项目,乙方必须进行投保。
第十条:工程管理其他内容
按招投标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业主与甲方签订的相关条款已有的,按其办理,未涉及的,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精神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四)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五)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无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才生效。
(二)合同终止日期: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竣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一)分包人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二)分包工程量清单(附表)。
(三)拟投入机械设备(附表)。
甲方: 乙方: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土方挖运工程施工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作范围: 项目基坑土方、基坑独立基础土方以及基坑支护灌注桩泥渣的开挖、装车、外运,注桩泥渣的开挖以及人工配合机械挖土后的地面平整(平整度按规范标准执行)、挖土时对工程桩的保护等工作。
三、合同价款
1.基坑土方外运: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确认按挖掘前天然密度体积(自然方)为准计价: 元/m,弃土点为政府指定位置,如以后需运至超过政府指定弃土点5公里以外,每立方土加1.5元。保证金在进场开挖后15个工作日后退还20万保证金,剩余保证金待全部完工后15个工作日退还。此单价为综合包干价,以后不做任何调整(即包工、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工程桩的成品保护、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税金等的方式进行施工)。
2.在合同实施期间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和政策性调价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该综合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规费、环保、市容、公安等部门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并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市容、防止污染等相关措施的一切费用)及完成该项工作的一切工作内容。
3.综合单价中包括相关政府部门收取的渣土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应及时代甲方办理该项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并承担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工期要求:
以 项目总进度计划确定合同施工工期,乙方必须满足建设方施工工期要求,如乙方未在建设方计划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而造成建设方的处罚以及相关罚款一律由乙方承担。
五、管理责任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0000元(伍拾万元)屡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日起 壹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到本合同指定帐户内。帐户: 户名: 帐号:
2.乙方不得转让,转包该合同,否则一经发现即行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乙方现场安排专业管理人员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来开挖土方,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机械,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并从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及不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5万元罚款。
5.如果土方运土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基础土方工程量不予结算,并且没收全部保证金。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根据业主合同待基础完成后收到业主第一次进度款后付完成工程量的70%。剩余30%进度款在收到业主第二次进度款完成支付。
2.每次拿进度款之前乙方应开好相应款项的增值税发票。
3.土方工程完工后并且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15个工作日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
4.土方工程量计算根据双方签字的《原始地面高程图》作为工程量计算的依据,经签字后不作任何调整。
七、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指派专人负责安全事项,检查施工机械运行情况,禁止带病作业,严防机械事故及人身伤害。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引发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若造成人员伤亡,乙方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2.渣土外运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因乙方渣土运输车辆违章引发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事故性质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注意保护环境卫生,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大门内设置并安装洗车平台的成套设备,渣土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前,乙方要派专人清洗车辆,保持车辆轮胎洁净无泥土,防止车辆带土上路污染城区道路,由此造成环卫部位的所有处罚由乙方承担。
4.渣土必须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认可的合法弃土场地或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如发生抛洒、随意倾倒渣土事件,造成相关部门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施工技术交底,组织工程验收以及解决施工中所涉及甲方的相关事宜;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项;
3.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在土方外运、倾倒等作业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协商好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顾全大局;
5.工地内修筑交通运输便道及需要铺设钢板,由乙方自己承担钢板运输及租赁费。
6. 乙方在土方挖、运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或造成甲方停工整顿等事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已完成土方工程量款不予结算及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乙方负责渣土外运的一切手续及道路清洁所发生的费用,如因道路清洁问题引起的暂停施工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土方挖、运、清理分包清单报价
公司
工程
经我司研究决定, 项目土方采用包干制综合单价: 元/m3,并自愿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
具体相关事宜,按合同条款执行。
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相关的合同范本
·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
·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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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项目及方式:
4、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
1、合同语言文字:汉语。
2、适用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标CJJ1-20xx、CJJ3-90。
3、适用法律、法规:《民法典》、《建筑法》。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
四、争议的解决: 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合同份数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乙方单位全称
为加快(项目名称)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省**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路基土石方、桥涵工程全称、隧道工程全称、排水工程、防护工程…)
2工程地点及范围:(必须明确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暂定里程也必须明确,并注明暂定。)
3承包内容
3.1(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全部主体及附属(若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注:路基工程应标明取弃土场的平整、复耕、绿化和防护工作)
3.2(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现场所需的“三通一平”的建设、维护及拆除;
3.3(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所需的生产性及生活性临时工程的建设、维护及拆除;
3.4(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现场的环保和文明施工工作;
3.5(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现场临时用地的复耕工作;
3.6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包内容:(根据工程性质对承包内容做出更详细的规定)
3.7甲方有权因业主调整工期及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未达到要求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元(大写)(合同价的*%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也可已进场机械进行抵押,但抵押必须要公证)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退付,不计息。(以自然人名义签订的合同,除履约保证金外,应让其用固定资产做抵押(或有信誉度的企业做担保),抵押额度为工程造价的10%)
5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5.1根据本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本合同暂定总价*元。乙方以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承包,在施工图范围内由乙方一次性包干使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明示及暗示的工作内容或费用已含在单价中,合同一旦签订单价不作调整。
5.2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工程数量及合同总价为名义数量和名义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质量约定等级的工程数量,经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5.3本合同附件所列单价中,已含有试验、检验费。(本条根据项目情况订立)
5.4综合单价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5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因地方规定必须由甲方缴纳的其他税费,应在本条中明确具体费率,并约定该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且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
6计量及支付
6.1计量规则(注:各项目根据承包内容按照法定计量办法,详细说明和约定计量规则,数量计算方法有争议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约定计算方式。如,虚桩、土石方的虚实、沟槽基坑的放坡比例等)
6.2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20日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甲方总工最后审定签认的当月实际完成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数量完成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
6.3依据甲方工程部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对乙方进行计量。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6.4待业主批准的计价款到甲方账户:日内,甲方按照对乙方计价额的85%,并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后,通过银行转帐分次支付应付款。
6.5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6.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结算。乙方办理结算退场手续后,甲方根据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6.7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7工期
7.1开工日期:200*年**月**日,竣工日期:200*年**月**日。共计*日历天。(有节点工期的应注明)
7.2直至工程完工,施工里程范围的扩大或缩小以及工程量的变化不调整总工期。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元(可根据工程大小、造价及重要程度确定违约金),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元(可根据工程大小、造价及重要程度确定奖励额度和奖励办法)
7.2.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7.2.2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7.2.3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及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8材料供应、结算
8.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由甲方按合同约定限额供应乙方,具体材料种类、规格、单价、数量和额定损耗量见附件。(公司规定:钢材、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及结构件必须由甲方供应)甲供材料款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领取的数量,按合同附件中的单价从乙方的月度结算款中扣除。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料库,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乙方使用甲供料超出额定消耗部分,按甲方采购期最高采购价加3-5%的采保费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除;因乙方精心组织施工,甲供料正常合理节余部分,权益归乙方所有。
8.2甲方保留一切土石方调配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遵守。
8.3除以上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甲方按材料实际到场价提取n%(根据实际情况或讨论确定业务提成比例,建议3~8%)的业务费,所有费用经双方签认,由甲方财务直接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若因市场原因,甲方无法组织供应,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遵守甲方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甲方合格分供方的要求,并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因乙方采购材料所引起施工质量、安全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8.5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8.5.1施工用水甲方负责提供接驳口,水费及临时管路安装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水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按每吨水元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8.5.2一、二级配电由甲方负责,三级配电费用和电费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按每度电元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8.6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派出人员、机械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8.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自行从甲方工地料库提取甲供材料。
8.8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物设部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9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若涉及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
9.1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使用费根据乙方使用的台班和周转材料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二约定单价,从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也可约定不收取费用,但必须双方确认价值,并且约定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2除9.1条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均有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9.3乙方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投入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9.4甲、乙双方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及周转材料,必须保证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9.5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安全性能和状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性能或状态不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在鉴定后3日内清理出场。
9.6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7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其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9.6条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评估现值扣除施工期间折旧后转让给甲方,折旧标准执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司《设备管理规则》及周转材料摊销”的规定。
10临时设施
10.1本工程的临时设施除《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和合同条款特别说明外,均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由乙方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
10.2乙方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方案。乙方临时设施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临时设施投入成本进行估价,经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4临时设施由甲方提供,由乙方保管使用,使用费用为元/㎡
10.3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临时设施,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10.2条的临时设施成本估价和已完成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折旧后转让给甲方;单独计量或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由乙方无偿交还甲方,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费用。
11工程质量
11.1乙方必须按照(项目名称)项目施工设计图及配套图纸、(铁路为:现行《铁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公路为:(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计划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11.2甲方相信乙方是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对甲方发出的错误要求和指令有拒绝权利,否则,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11.3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因工程质量返工工期超过本合同工期第7条约定者,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
12隐蔽工程检查
乙方检查工程师应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质检工程师报检。甲方质检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会同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在检查证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检查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整并重新报检。未经检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3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13.1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施工安全规定。
1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配置齐全安全防护用品,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乙方应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
13.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果发生各种环境污染、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可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13.5职业病防治:乙方应按照国家、省地有关规定承担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预防和检查,并承担因从事本工程而引发职业病人员的治疗和康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3.6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报甲方备案,并应服从甲方安全工程师指挥安排。(本条应根据项目大小和难易情况综合考虑)
13.7安全、文明施工和职业健康措施费甲方已按合同价的1%单独列项,并计入乙方承包合同总价中,由乙方包干使用。
14双方权利与义务
14.1甲方
14.1.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4.1.2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14.1.3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14.1.4负责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建筑物拆迁及临时用地租用事宜。
14.1.5负责依据业主、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企业现状,项目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要求以及便于现场管理制定各自部门的各项管理办法,项目部在讨论合同文本时,一些细节无法在合同中规定的,可在各项管理办法中规定。)
14.1.6向乙方派出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工地代表为:.
14.1.7向乙方派出质量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罚款。
14.1.8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该项目规定使用的《技术规范》、甲方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兑现奖罚。
14.1.9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14.1.10甲方有权合理调动乙方现有机械进行有偿使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14.2乙方
14.2.1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并对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提出改进意见,改进方案在实施前必须经甲方同意。负责日常施工测量、配合监控量测(仅限于隧道)及现场试验工作并及时上报资料,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若乙方无技术人员,由项目部派技术人员负责以上工作,则项目部可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派人员的费用。)完成超前地质预报(仅限于隧道)及安全预案准备和实施。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
14.2.2对甲方供应材料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
14.2.3必须提供构成工程本体的自购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
14.2.4自行解决与施工场地内的“三通一平”、临设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复耕工作。
14.2.5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应与甲方同步。
14.2.6乙方应将进场人员统计并在甲方备案,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定期将拟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并将已发放工资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14.2.7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工棚、场地的修建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14.2.8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自行安排劳务人员节假日休息,承担相应的财务支出。
14.2.9按乙方承诺条件及施工计划需要,组织自备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准时进场;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场后,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调离,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14.2.10自行解决、协调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
14.2.11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间或非夜间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
14.2.12负责工程交工前的保护和看管。
14.2.13作好临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遵守国家、地方、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实施环保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14.2.14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14.2.1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14.2.16承担因乙方原因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罚款,罚款通知单下达后5日内,若乙方不及时交纳,则在乙方月度计价款中扣除。
14.2.17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若对各项管理办法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必须无条件执行。
14.2.18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4.2.19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的工作数据进行复核,有权拒绝执行甲方提供的错误数据和指令,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14.2.2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和桥梁畅通的义务,因乙方原因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及桥梁,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2.21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4.2.22乙方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场前应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5不可抗力
15.1在本工程的不可抗力指战争、入侵,核反应堆、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军事或非军事政变或内战,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或其它飞行物体所引起的压力波,烈度八度以上(含八度)的地震、龙卷风。
15.2乙方在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应尽快通知甲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尽可能采取有关措施减少或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乙方对这部分扩大的损失应负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16变更
16.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乙方不得因工程变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16.2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6.3因变更导致新增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增加及合同价款增加,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新增项目中原合同有单价部分参照原合同单价执行,原合同无单价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17索赔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
18奖罚规定
18.1为确保安全、进度、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奖优罚劣,甲方将从乙方计价款中分月提取0.5~1%的费用,在甲方管段范围内按甲方制定的奖励办法按月度对乙方进行评比奖励。(建议由项目根据自身特点采纳)
18.2出现一般质量事故,除令乙方停工返修外,对乙方处以XX元的罚款,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18.3乙方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等行为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对乙方处以10000元罚款。
18.4乙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外,每伤1人对乙方处以3000元罚款;每死亡1人对乙方处以100000元罚款。
18.5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不请假外出连续5天以上或累计15天以上不在工地的,每天罚款XX元。
18.6以上奖罚款甲方向乙方出具通知单,罚款通知单下达后5日内,若乙方不及时签认,甲方财务部门直接在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19违约责任
19.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9.1.1工期严重滞后,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1.2工程质量达不到第9.1条的约定。
19.1.3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19.1.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19.1.5乙方出现偷工减料行为,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19.1.6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9.1.7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中途退场,甲方将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量,并按双方约定合同单价的90%进行结算。
19.3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在双方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
20工程保修
20.1本工程自工程正式验交业主始,保修期为**年(以业主规定的保修期为准,一般为设计使用年限),缺陷责任期为**年(以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为准。一般业主规定为两年),质保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业主款到甲方帐户后结算支付,不计息。
20.2如缺陷责任期间发生保修事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维修。若乙方不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合同解除
2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书面确认;
21.2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21.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21.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其他
23.1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3.2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3.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23.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争议的解决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23.5本合同一式5份,其中甲方3份,乙方2份。
甲方:乙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二○**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秉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为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中方县中华源生态住宅小区一期工程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承包单价:75元/m ,总价约250万元
四、 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乙方负责¢300㎜震动灌注桩施工并该桩基础的所有机械费、人工费、进出场费、成孔成桩、砼搅拌浇灌、砼材料、钢筋笼及制作、水电费、原材料送检、砼试块制作、资料收集整理、桩点定位、进尺记录签证、协助验收等除税费和桩基动测静载检测外的相关内容和费用。
五、 工期:总工期为60日历天,即20xx年9月1日到11月29日。若因暴雨、暴风、暴雷、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停电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误)工,应顺延工期。
六、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一期灌注桩15000米后,支付完成工程量款的70﹪,一期全部工程量完成后支付余下工程款的7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结算价款95﹪,留存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按一年计算,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10天内退还。
七、 按招标总价款共同按比例分担保险、工程交易费、安全生产管理等费用。
八、 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甲乙双方约定条款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和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派驻代表、监理方的监督,确保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对工程所有的材料及时报验、送检,对施工工艺做到先报验,进行隐蔽工程应验收合格后,进行下道施工。
3、 在施工中发现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监理方、派驻代表、质监站、设计单位和建筑主管部门、对该事故进行共同研究处理签字认后再进行施工。
九、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水电通畅和办理好○相关手续:甲方负责处理协调好相关部门、周边环境的关系和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义务提供全套图纸、施工说明及现场设计交底。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签收签证相关文件资料。
②提供桩基础施工图。
③协商有关部门对工程计量验收
2、乙方责任
① 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机具进场。
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施工机具、材料、劳动力等计划报送甲方监理。
③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所用建筑材料的堆放,临时搭设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布置,保证道路畅通。
④ 乙方所需一切生活设施、后勤保障由乙方自理。
⑤ 乙方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资料。
十、 施工安全: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规程建立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2、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操作上岗位证才能上岗,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安全警语和安全标志,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
十一、 工程结算:
参照施工图,设计变更,隐蔽记录等,按合同约定按实结算。如因地质情况特殊或与地勘资料不符或设计变更等非乙方原因而须另行采取施工技术措施或工程量的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负责无偿返工和修整。
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赔偿人民币200元。
3 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10%计取。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今因甲方兴建防洪抗旱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议后,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作为今后施工工程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防洪堤、灌溉水渠。
二、工程地点:故县三公里处
三、施工范围: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及时处理,返工。
六、工程承包造价:贰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整
七、付款方法:承包方全额垫款。
八、施工期限:两个月
九、本工程不能转让,否则没收押金,终止合同。
十、劳保安全: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马金龙同志为现场施工代表,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代表现场鉴后,凭通知才能施工,并做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车辆通行及补偿均由乙方自理,工程结束后,所有道路、农田、必须恢复,恢复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三、本工程完工后,需经过第二年洪水考验方才进行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一份,镇水利工作站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优质、高效、安全完成创意大厦工程主体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签定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宝鸡市创意大厦
工程地点:宝鸡市高新十二路
二、承包内容(主体工程)
1、钢筋工程;
2、模板工程;
3、混凝土工程;
4、外架工程;
5、结构图纸工程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项目内容
1、钢筋工程
(1)钢筋的制作、绑扎及直螺纹套筒的钢筋切头、连接;
(2)工完场清: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制作区域、施工区域及楼层间必须及时定期清理;
(3)卸钢筋:钢筋到场后按要求整齐堆放;
(4)钢筋电渣压力焊及钢筋料头对焊;
(5)成品料回收:每层施工完,必须做好成品料回收及扎丝回收;
(6)钢筋到场后及时提供钢筋试拉件;
(7)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料的挂牌标识;
(8)制作机械的安装和保养,操作台的安装等。
2、模板工程:
(1)模板的制作、拼装、拆除(含模板清理、涂刷隔离剂、脱模剂等)。
(2)工完场清,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制作区域、施工区域内锯末、刨花清理,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随时保持清洁。
(3)周转材料:现场材料清理及倒运。
3、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浇筑、收面、清理(含泵管布置、负责维修、保养、清理冲洗)。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堵泵,全力以赴进行处理,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2)结构主体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泵车就位,施工中的浇筑、抹面、养护,楼层垃圾清理;
(3)混凝土表面的感观处理、修复达到清水效果。
4、外架工程:
(1)外架的搭设、防护、挂设安全网、铺设架板和日常的检查完善工作;
(2)主体工程中的所有防护搭设、拆除及操作棚的搭设、拆除;
(3)现场内安全通道的搭设、围护和修复工作;
(4)作业棚的搭设及防护工作;
(5)防护张网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搭设,现有建筑防护棚搭设另外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5、资料:
(1)工序交接,自检表等资料;
(2)安全、技术交底及班前安全教育、安全资料;
(3)提供生产进度计划及施工保证措施、编制周生产进度计划。
(4)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表,必须真实有效。
6、做好成品保护
7、文明施工:
(1)模板堆放处、周转材料堆放处、砂石料堆放处等场地须整齐、有序,随时清理;
(2)安全通道棚顶、外架上定期清理;
(3)楼层间定期清理。
注: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对承包项目内容以内的施工应严格遵守执行。
四、合同金额
1、基础以下:模板接触面: 元/M2
钢筋制作绑扎: 元/T
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 元/M3
2、±0.00以上:按建筑面积: 元/M2,建筑面积:阳台全部按照实际面积计算。
3、税金:以上所列单价均不含税。
注:±0.00以下按地下室建筑面积,系数为1.5,单价同±0.00以上。
五、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每月25日按完成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从当月劳务费中预留20%作为质量保证金,余额于下月20日前后付清。所预扣的质量保证金在主体验收后一个月内退付50%,剩余部分余额在所有手续结清后三个月内付清。
六、质量标准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技术交底,加强过程控制,精心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以上所列单价为产品的优良价格,如达不到优良,按合格价格结算(合格价为优良价的80%),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将不给予结算,但还要限期返工整改,在返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七、工期要求
工程主体工期在防水保护层完成算起,工期 天,按当月进度,工期延误一天,罚款500元/天;总工期延误一天,罚款20xx元/天,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天。
八、安全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遵守国家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标准规程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自行负责;
3、乙方必须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4、长期、定期给职工进行教育交底;
5、合同有效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及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
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须登记备案,并签定安全劳务卡,进行并接受安全教育,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安全维护设施严禁乱拆除。
九、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按省级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实施,因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所发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要遵守文明卫生公约,服从甲方管理。
十、材料管理
1、严格按定额及材料管理制度发放材料,超领者按市场价从劳务费中扣除;
2、周转材料超定额损耗按原价赔偿,扣件定额损耗2%;
3、严格控制扎丝用量,绑扎Ⅱ级钢筋1.6kg/T,φ10以上钢筋为
4.7kg/T,φ10以下钢筋为8.4kg/T,钢筋料头50cm长以上钢筋必须分规格堆放整齐,50cm以下进废料堆;
4、消耗材料要及时检查,清理收回。
十一、机械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部机械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机械由甲方提供),严禁非本工种人员动用机械,机械应保证经常保养,正常运转,如机械发生故障,及时报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调查原因由人为损坏,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机械到场后由乙方负责就位及日常维护。机械周围严禁堆放材料,保证操作人员安全操作。
十二、和甲方安装部门的配合
在施工中如遇安装配合情况,乙方应留出适当作业时间作为甲方的施工时间。
十三、乙方承诺
1、垫资承诺
本工程六层顶板以下由乙方自行垫付人工工资及日常生活费用,六层顶板完成时,由甲方支付乙方三层以下80%劳务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在与甲方发生任何借支情况。
2、工程质量保证承诺
保证达到省级“结构示范”工程,混凝土表面达到清水效果,确保省级文明工地。若工程竣工验收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严厉处罚。
3、安全保证承诺
乙方安排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防护搭设小组,负责该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该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化,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程以及甲方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保证在施工中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若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一切责任外,并愿意接受甲方的严厉处罚。
4、文明工地达标承诺
根据甲方创建的省级文明工地标准,乙方将给予全力配合,保证该工程达到省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省级文明工地的验收标准,乙方愿接受甲方的严厉处罚。
5、进度保证承诺
乙方安排与其签订有劳务合同的直属员工进场,科学管理,合理安排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受农忙的任何影响,保证不出现减员现象的发生,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和竣工日期安排施工进度,并力争提前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拖延施工工期,愿接受甲方严厉的违约处罚。
6、工资发放承诺
乙方在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时,明确规定第一个月内不发工资(第一个月内为员工借支生活费),第二个月全额发放第一个月工资,依此类推。乙方每月按员工工资表100%发放工资,发放后上报甲方工资表,由甲方监督乙方发放工资情况。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员工索要工资现象,由此给甲方造成声誉方面的影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严厉处罚。
7、形象建设达标承诺
乙方全体员工在进驻工地后,完全按半军事化管理员工,日常上班全体员工在施工现场集合点名,有各专业工长分配施工任务,并进行班前技术、安全交底。
8、材料管理达标承诺
乙方对进场材料配合卸车,分类堆放整齐,且挂牌标识清楚,配合甲方共同验收。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要物尽其用,绝不长料短用、胡拉乱锯,严格控制材料用量。若因乙方原因出现材料浪费现象,愿接受甲方严厉的经济处罚,并按照原价赔偿所浪费的材料。
十、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水、电,食宿费用自理;
(2)负责解决施工中的工具用具(不包括自带工具)及建筑材料的发放;
(3)负责施工中安全管理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消灭不安全因素,减少和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4)给乙方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四周拉好安全网,立面设置防护围网,经常检查内外脚手架、龙门架,有关机械设备、电气组织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确保乙方安全生产。
(5)负责乙方的质量评定及任务单的结算工作。
2、乙方责任:
(1)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分配;
(2)在施工期间,如遇不安全因素或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乙方有权制止和拒绝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误工费由甲方认可;
(3)在施工期间,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减劳力,确保生产进度按期完成;
(4)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节约用料,防止浪费;
(5)垃圾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随地大小便,遵守文明卫生公约;
(6)严格执行各种工具、用具及建筑材料的领用制度。工程全部完工后,及时办理退场手续。
十一、违约责任:
中途退场,工程量将不予以结算,并处罚全部已扣的质量保证金。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定后生效,双方手续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 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
2、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分包范围:具体施工范围以承包人项目部划分为准。
提供专业分包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 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人的组织、材料采购、检验试验、特殊部位的特殊处理、自验验收、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保修期间的保修),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和服务。
3、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暂估) (具体以现场实际计量为准)
小写:(暂估)?__________元
(其中增值税为:__________元)
(以上金额其中人工费__________元(人工费总数按以不超过承包合同价的25%为宜),材料费__________元,机械费__________元)注:人工费必须转进列入总包单位合格名册的劳务公司。(本合同中的费用均为含税价,税率为__________%,下同)。
4、分包工作期限(以下简称“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_总工期:__________日历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一次验收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创优质工程,并不得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使在整个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优质工程等荣誉称号评定时受到任何影响,否则乙方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6、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洽商、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以倒顺序时间解释);
(2)本合同;
(3)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4)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件及工程量清单(如招标时);
(5)乙方向甲方做出的使甲方受惠的各项承诺(如有时);
(6)经甲方认可的乙方的报价书;
(7)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或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文件;
(8)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__;《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GB5030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GB50325-20__(20__年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__;《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__;《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__;以及其他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行业标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和《建设工业产品标准》等,各标准不同时,取相应最高的标准。
8、总包合同及承包方有关管理规定
8.1、乙方已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了解了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和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并已收到且完全理解总包合同的全部条文(除工程价款之外)及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乙方须履行与本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条款中与专业分包有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照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管理程序办理有关事项。乙方自愿放弃因为对总包合同条款规定或本工程范围或对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缺乏了解而提出申诉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的权利。
乙方进场前已对本工程面貌,总包合同工期、质量约定,进场前工程实际状况及进度情况等各因素清楚了解,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了为达到合同约定各目标实现的所有应计费用。
8.2、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进一步更深入、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若因乙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的,由此给甲方造成费用损失或承担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3、乙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建设单位或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按 元/次进行罚款,相关费用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9、图纸
9.1甲、方应在专业分包工作开始 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 套。国家或部颁或省市级标准图集(书)由乙方自备。
10、项目经理
10.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甲方项目经理”)为 ,电话:
10.1.1、甲方项目经理可书面授权委派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
10.1.2、甲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甲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应在回执或甲方所要求的签收证明文件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若以传真或信函形式发出的,在甲方发出或投递后即刻生效,如乙方无故拒收甲方指令单、工作联系函、罚款单、整改通知单等,每发生一次按500元进行罚款。确有必要时,甲方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甲方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或修改意见,甲方项目经理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申告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方确认的,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但因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10.1.3、甲方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在相应的时间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乙方在48小时后未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答复的,乙方应进一步向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书面通知,并附上已向甲方项目经理发出通知的附本。乙方在书面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进一步通知后的14天内还未收到甲方项目经理或甲方有关部门答复,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直接损失费用。
10.1.4、甲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乙方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乙方项目经理,电话: 。
10.2.1、乙方必须组建强有力的分包项目管理班子及调配足够的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分包工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分包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序号姓名岗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员
4现场施工员
5质量员
6资料员
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乙方义务,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求,承诺上述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
乙方必须确保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常驻工地,且无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离场。乙方项目经理每月到场签到时间必须每月到位达 20 天,否则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元;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到场签到时间以一个月为一周期(其中一周期内签到时间不能少于24天),每少签到一天每人次罚款 元,并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累计考勤处罚两次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以上考勤情况将作为乙方履约评价的重要依据。
发包人可随时抽查上述分包主要管理班子主要成员是否在工作现场,如果一个月内抽查发现有2次不在现场且未事前请假,乙方须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上述派驻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乙方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需经甲方认可并报相关程序报批后方可变更,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若乙方不按承诺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项目班子成员不能胜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质、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10.2.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视为收到,该类请求或通知,经项目经理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的相应内容生效。
遇甲方项目经理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等延误的情况,乙方应依据第10.1.3款,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若乙方就此延误未曾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项目经理,或即使已书面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在甲方项目经理未答复的情况下未向甲方法定代表人也未向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出进一步书面通知的,甲方视为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有关工期、质量、价款、费用等提出索赔要求。
10.2.3、乙方项目经理按甲方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乙方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0.2.4、乙方如需更换乙方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2.5、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
10.2.6、乙方需与甲方约定保证分包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在项目工地的出勤率,如发现出勤率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出勤要求和处罚如下:
名称出勤不满足要求的处罚标准
项目经理至少20天/月5000元/天
技术负责人满勤3000元/天
安全员满勤3000元/天
资料员满勤1000元/天
11、甲方义务
11.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1.2、甲方已完成了下列与乙方施工相关的前期工作,乙方已接受:
(1)施工场地已具备分包作业开工条件;
(2)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已完全能满足完成本合同分包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和质量要求;
(3)乙方已详细了解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甲方的有关施工手续已办理完毕,不影响乙方的施工;
(5)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交付乙方保护;
1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1.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1.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1.6、按时提供电子版图纸;
11.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9、在合理施工阶段,甲方免费提供塔吊、施工电梯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的搭拆工作。
11.10、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指示其它分包班组人员埋设、割据、损坏乙方材料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生的由甲方按市场价给予赔偿,按市场价格给予乙方赔偿后该废材料由甲方自行回收且按甲方公司规定处理。
12、乙方义务
12.1、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持证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和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管理规定;
12.2、乙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8日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2.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如因 等周转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对乙方进行5000元以上/次的罚款;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2.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2.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2.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2.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2.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2.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10、乙方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在进场时,须向甲方出示并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上岗证或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及按照建设当地省级政府部门的要求须出示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并向甲方递交相应的复印件。
12.11、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索要报酬等名义,擅自进入发包人、监理、甲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发包人、监理、甲方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乙方承诺其所有的人员,不论何种原因,不会在施工现场内外,作出任何影响甲方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
12.12、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与所有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法化,并将劳务用工合同报甲方留存一份备查。如工人未有劳动合同,视乙方违约,且甲方项目部将禁止无劳动合同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12.13、乙方每月20日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上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保证工人工资的按时发放,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本月应付分包款项。
12.14、乙方必须按甲方有关现场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对现场进行管理,如条件允许,甲方现场装指纹机,乙方负责整理并每月按实报项目经理部,民工工资的发放必须如实反应现场考勤情况,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乙方应付分包工程款,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月应在工人住宿区予以公示。
12.15、乙方必须提供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等,及其相关产品合格检验试验证[必要时]等)。
12.16、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申报当月完成产值(自上月 日至本月 日期间,含合同外签证),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完成审核计量并办理确认手续。乙方须在 日内按照当月确认已完成产值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 含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分包人提供的税务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并通过甲方财务部门认可。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税收政策变化的,双方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本合同中约定的单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变动。若因分包人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有权停止向分包人支付相应工程款项。若因分包人自身原因不能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导致总包单位税费增加的,由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可以直接将款项从分包人应付进度款及结算款中扣除。
12.17、乙方在接到施工设计图纸7天内向甲方提供专业承包的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并负责编制可行的施工方案、安全方案报给甲方备案,同时提供施工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及岗位证书。如地方要求专家论证,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8、按时提供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2.19、(分包项目名称)机械设备等主要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其保管和防盗等费用已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防偷防盗工作(比如工地做围挡、设置监控视频),如发现其他班组人员偷盗、埋设、割据、损坏乙方材料现象,经各方协商后,给予其他班组材料价款相对应的罚金,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其他班组工程款中扣除给予乙方。
12.20、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甲方向相关部门劳保费相关手续。
13、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检查
13.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请甲方与其另行签订《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乙方已完全知悉并同意甲方拟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完全同意该两个协议中的所有条款。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与其签订《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由乙方承担因未签订该两个协议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的后果;并完全同意按甲方拟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13.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防(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危害职工健康、污染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遇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时,应予以拒绝,并书面通知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乙方明知或应当知道甲方的要求,或甲方提供的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却不予拒绝,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4、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外,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执行落实《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等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为保证安全费用的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财企[20__]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的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本合同按规定每期工程款甲方扣留 2 %作为本工程的安全投入费用,乙方在每次上报工程款时,必须把项目所发生的安全费用票据(票据必须经甲方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员同时签字确认)上报甲方项目,票据经甲方核对并根据现场评估投入属实与否,由甲方分公司或公司安全部门领导确定签字后,安全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支付,费用超过或不足 %的部分可累计到下次计算。
项目最终安全费用的结算,分二种情况:一是未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可以在工程移交后3个月内退还剩余的安全费用;如果还为甲方公司创造良好声誉(如获得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可向甲方公司安全处申请,适额奖励专业分包方。二是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执行。
13.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目标创优施工要求。
14.安全防护
14.1 乙方已察看了工程现场,并承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高空、孔洞等地段施工时,首先做好安全措施,在确保绝对安全的环境下从事施工作业。一旦发现拟作业的地段施工作业时,不足以保障人身安全时,首先停止作业,并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并采取防护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已包括(综合)在乙方的分包报酬内。
14.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购买。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测试其安全防护性能,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使用。发现不符合的不得使用,应立即更换。安全保护用品和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核对、测试费用已包括(综合)在乙方的分包报酬内。
14.3、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 %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乙方必须保证自身合同范围内的安全文明人工、费用投入及执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乙方安全投入不能满足现场安全施工要求,或不按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甲方对乙方按甲方上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并责令乙方按甲方要求重新整改到位,所有罚款均从乙方已缴纳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不满足乙方过失罚款时,超出部分罚款从乙方总结算中扣除。如乙方进场前不缴纳,甲方有权从进度款中扣除以抵乙方应缴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5.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6、保险
16.1、甲方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
16.2、由甲方为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分包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或获得保险。
16.3、乙方必须为自有及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相应的保险费用已包括(综合)在工程款内。
16.4、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决定将马尾西提丽府居住小区1、2、3、5、10、15#楼及B区地下室泥水劳务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马尾西提丽府居住小区1、2、3、5、10、1楼及B区地下室工程地点:马尾区君竹路
二、 承包单价及内容
① 地下室部分按单项计算
垫层35元/ m3;地下室砌砖模120元/ m3;地下室砖模粉刷6元/ m2;倒桩芯砼18元/ 个;浇筑柱、墙、板砼13元/ m3;地下室内墙粉刷8元/ m2;梁面板底粉刷10元/ m2;地下室砌体96元/ m2,地下室底板面垫层砼35元/ m3,垫层面抹平压光5元/ m2;其余地下室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含压光)9元/ m2。
② 3、楼安置房上部按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61元/m2。包含内容为浇筑砼、砼养护、砌体工程、刷界面处理剂、钉钢丝网(钢丝网、锚钉、胶水材料甲供)、室内粉刷、地面找平、楼梯间地面、天棚泥水修补、公共部分地面找平、外墙粉刷、屋面工程等。(除外墙面砖、室内地砖外的所有泥水项目)。如以后业主变更,施工内容同商品房,则上部单价按58.5元/m2。
③ 1、2#楼商品房
上部按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58.5元/ m2。包含内容为浇筑砼、砼养护、砌体工程、室内粉刷、楼梯间地面、公共部分地面找平、外墙粉刷、天棚泥水修补。(除地面找平、卫生间隔墙、幢号内隔墙、外墙面砖、室内地砖外的所有泥水项目)。
④ 10、15#楼及周边一层裙房
按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按67元/ m2。含地梁砼、地面垫层。(除垫层、浇筑桩芯砼、砌砖模、二层地面找平、室内100厚隔墙、外墙面砖、室内地砖外的所有泥水项目)。
⑤ 其它说明
以上单价均为现金价。工作内容中均不含门窗边塞缝、水电洞填塞、烟囱洞塞缝等。乙方所用铁钉由乙方自己负责,楼面高低差处需粉刷的由乙方负责施工。如外墙做内保温,内墙面边角及门窗边线条由泥水班组负责,自保温墙体加厚处不另加钱,保温层处内墙面粉刷面积不扣除。
考虑到市场劳务工资变化,如施工时间超过2年(至合同签订日起算),2年后如工资上涨,甲方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补偿乙方。
⑥ 计算方法
单项计算范围至地下室顶板砼止,顶板以上(含找平层)为综合包干价包干内容。
面积计算规定:无全封闭的阳台面积按50%计(具体位置详附图),屋面建筑层高大于2.2m计算面积,小于2.2m不计面积,其余屋面工程不另计面积。
三、 付款方式
1、地下室垫层、砖模、砖模面粉刷等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2、地下室主体工程完成后按完成量的85%支付进度款。
3、上部结构后按月付款,结构施工时按建筑面积27%*85%付款,结构封顶(砌体完按37%*85%付款,内外粉刷按85%,工程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已完成量97%的劳务工资,剩余3%的劳务工资在竣工验收一年内付清。
四、 工期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进度安排计划施工,配备满足施工所需的劳力及相关资源,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元。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则工期顺延。因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五、 进场时间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接甲方通知后,两天内到场正常施工。
六、 质量等级
各方责任主体(含质监站)验收均达到合格。
七、 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协助配合办理相关证件。
2、 甲方负责提供与乙方施工有关的各种资料,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要求,操作规程要求,验收标准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甲方仅负责提供施工班组垂直运输塔吊、人货电梯及二级配电箱(每三层一个),用水接头每层一个。其余所有施工机具(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器具,施工用架子(层高超过3.5m的架子材料由甲方提供)、工人宿舍布置,照明设施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且其费用均已含于承包价中。
4、 甲方只承担合同条款约定的义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甲方工地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外来人员劳务工许可证。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管理条例进行施工,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经综合评估认定乙方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不达标时,甲方有权另派完善以上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管理条例进行施工,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甲方每次500-3000元的罚款。
4、乙方自带所有的施工工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工作面上用的照明电线及灯具。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要认真维护、保养,如因不当使用,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止使用,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要负全责。
5、乙方要建立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必须配备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2~4人),乙方派驻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及与甲方协调工作。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消除质量通病并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现场代表应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
6、施工中出现的的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加气砼砌块损耗控制管理,砌筑过程对非整模数的砌块应讲究切割方法,降低损耗,甲方要求乙方对加气块损耗按预算定额进行包干,超损耗部分乙方应负责赔偿。
7、乙方人员进场应编制职工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应按有关部门要求提供工人工资花名册,甲方按乙方签字后的花名册支付工程款。乙方保证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人向劳动局举报或采取其它极端措施,甲方可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并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的处罚。
8、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当天做到工完料尽。如落地灰,拌制后的砂浆以及砂浆配合比造成浪费的经测算按造成浪费的价值双倍罚款,由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9、乙方若不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或拖延工期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直至拒付工程款。
10、若因乙方原因(人力、资源、质量、安全文明等)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划分工作面给其他施工队伍施工,并可依据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扣除工程款。
11、若因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仍无改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甲方提供二级箱至材料加工场及施工楼层,二级箱之后用电线路及开关箱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保证其二级箱之后用电线路及末级箱符合要求,如不符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整改,甲方可派电工重新安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3、甲方提供四间宿舍给乙方(可居住40人),乙方其余工人住宿由乙方自行场外解决,本工地现场不设食堂,也不允许乙方在工地生火,如发现乙方在场内自行生火,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八、 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分歧,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在工程所在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至工程验收按约定条款履行后自然失效。
3、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拟订补充条款实施。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将新厂区的临时道路发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甲方新厂区临时道路
二、工程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临时道路长约130m,宽约5m;
2、结算单价: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砖渣:_________________500元/车
挖掘机台班:_________________20__/台班(包含进退场费,每个台班工作时间不少于10小时,甲方只负责新厂区施工现场的机械台班费)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完成
四、工程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标明临时道路的走向、宽度、长度、厚度等。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不得随意乱倒建筑砖渣,每车砖渣数量不得小于20m3。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协调好各方面的矛盾,文明施工。
4、乙方应做好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冀东监狱九支队岗楼布线工程进行施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内容
1、 承包范围:
2、 承包内容:
二、 双方的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2、 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队的交叉作业与各方的合作关系。
3、 负责现场施工条件的调整,以保证乙方能够顺利的施工。
4、 甲方代表负责监督乙方施工的进度与质量。
5、 甲方提供所有线缆和钢丝绳等辅料。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7、 乙方未按标准施工时,甲方有权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逾期不改的,甲方责令其停工,严重者责令退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施工,同时遵守甲方现场的施工秩序及相关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调动,以方便各工种的交叉作业。当施工标准与现场施工发生冲突或需要变更时,必须及时报请甲方,并以甲方领导与专业人员商定后的方案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进行施工。
2、 工程竣工后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报请甲方验收。
3、 乙方在施工中如有人员伤亡或伤及他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工期托延,延长一天处罚金
三、承包方式、付款方式及工期
(一) 本工程采用由乙方包工、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乙方对此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中因工程需要所破坏的原建筑需报甲方签字认可后方能实施,否则乙方负责,凡拆除之处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样。
(二) 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大写: 按照甲方所列的项目提供的图纸以内的工程项目不另行增项以此包干。
1、 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予乙方进现场之用,该款在最终结算中扣除。
2、 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过使用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如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结算时据实进行增减。
(三)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设计而不能继续施工。以上情况而拖延工期,由双方及进协商,经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四、其它
1、乙方因本次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括食宿和交通费等。
2、乙方必须合理用料,合理布局。如因乙方施工不合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合同生效与仲裁
(一)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依照《_____》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工程的分包事项达成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编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范围:
5、工程造价:
二、工程期限
1、双方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开工通知书。
3、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顺延工期: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业主、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或其它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三、施工准备
甲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
2、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
3、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乙方
1、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四、物资供应
1、甲方提供大型的施工设备,并缴纳相应的_____。除发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甲方供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余款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3、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______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八、安全条款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九、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再将该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规定支付逾期罚款。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调解;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自觉遵守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
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采用(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
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
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
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
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黄山茶业集团投资的黄山茶业商务酒店内装饰工程由甲方总包施工,甲方将本项目分项消防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分包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 分包工程内容:
按乙方自行设计的黄山茶业商务酒店消防工程的全套施工图以及工程预算范围内所含内容为准,具体包括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灭火器及箱安装、室内所有防火门制作安装(不含油漆)等。
二、 分包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 分包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元
以上承包价款一次性包定,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款,否则甲方可随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清退乙方出场。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项目结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合同造价。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三、 工期及质量要求
1、 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按业主要求一次性交付使用。乙方负责协调好与政府消防职能部门对本工程的整个竣工验收过程,并确保该工程消防验收一次性通过;若消防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自行返工至合格为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
四、 施工现场代表
甲、乙双方均指定一人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双方一切问题的处理解决。甲方现场代表: 乙方现场代表:
五、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安排交叉进度计划,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 甲方利用现场有的运输机械及脚手架为乙方提供方便。
3. 在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4. 为乙方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用电接驳点,乙方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具自行承担。
5. 因甲方原因造成对乙方的安全伤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了施工进度,造成甲方停工、窝工和工期损失,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奖罚条款执行,由乙方负责,甲方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以及国家有关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 乙方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工程竣工资料,接受甲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以备交工和检查。
5. 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需使用甲方的现场材料时,必须征得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不得违章作业,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检查,甲方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人员按管理规定处罚。
8. 乙方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乙方集中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负责清理。
9. 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悬挂警示牌,使用完后及时恢复。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12.双方均应教育职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确因施工原因损坏了对方的成品,应按价赔偿。
13.乙方负责该项目消防工程的报批及验收手续,甲方作好配合工作。乙方应确保在工程完工后10天内通过政府消防职能部门的验收。
六、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乙方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
2.工程竣工经政府消防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书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65%,即: 元(大写) 。
3.预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竣工交付使用一年后付清。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单位对拟修建的危桥改建的规划要求和危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方选定由乙方承建该工程,经甲乙双方反复磋商后达成一致意见,为了明确双方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县**镇**村会仙桥危桥改建工程;
二、工程内容及建设标准
本工程全长 13 米、宽 9 米、桥涵洞 1 个;
技术标准:旧桥拆除,新桥建设(详见工程量预算清单);
三、合同工期
20xx年日至况,工期顺延,但必须确保在20xx年日前完工;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双包方式;
五、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为 62 万元,以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长度、宽度、涵洞计算总金额;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①甲方应将危桥改建的范围及现状向乙方交代清楚;
②负责处理危桥改建占地处理,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③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负责落实“三通”、料场和搅拌场,并保证建设占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保障乙方施工顺利;
④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测。
2、乙方责任:
①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施工及施工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③自觉接受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或施工工艺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经县交通局和有关部门认定核实,必须立即整改,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④工程建设中涉及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垫资开工建设,工程款在工程结束合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如违约,违约方承担总工程款20%赔偿金额。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镇政府、县交通局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镇政府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永嘉县桥头镇外垟头村安置房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质量完成施工任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永嘉县桥头镇外垟头村安置房。
二、 工程地点:桥头镇外垟头村
三 桩机类型:冲击桩机
四 分包类型: 包清工、按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
五、 工作内容: 工程桩、坑中坑围护桩、支撑桩。成孔、钢筋笼制作安装、电焊条、铁丝、围护支撑桩钢格架安装等。
六、 单价: 冲击钻成空 (不含税)
七、 结算方式: 按设计桩径乘设计桩长计算至地面
八、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按乙方每个完成工程量70﹪支付工程款,桩机退场付20﹪,其余10﹪的工程款待桩基验收合格7天内全部付清。
九、 工程要求: 乙方在试装工作完成后,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在规定的工期内必须完成桩基施工,如延误工期甲方将按每天5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 质量要求: 乙方确保桩基质量合格,桩基检测不得出现ⅠⅠⅠ类桩,如发现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增加工程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桩位放样,提供挖护筒大挖掘机,负责开挖泥浆池,提供桩基所需的钢筋、混凝土等材料。
2、做好各单位在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保证场地内的道路畅通。
3、提供乙方工人住房等生活设施。
十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工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机械检修,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因乙方原因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自负。
2、服从甲方管理,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进场前应上报本分包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及桩机安全检测报告、以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3、施工期间按要求制作混凝土试块、钢筋取样、及时向甲方提供桩基施工过程中原始资料。
4、乙方在砼浇筑时,应严格控制砼用量,超灌高度控制在3.5m以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5、配合甲方桩基检测工作。
6、发现地坪以下1m的地下妨碍物,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
7、因乙方原因,乙方要求退场,其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反悔,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大包干合同,乙方已知悉施工场地的要求及困难性。乙方需保证将施工场地原有的消防联动报警点全部更换完毕,保证消防联动系统能正常运行,并且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若消防大队提出因消防联动报警点不够所以未能通过消防检查,由乙方负责增加消防联动报警点,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所有增加的报警设备的费用,以达到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为准。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含税价)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全部货到现场经甲方工作人员点算核实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安装调试完毕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消防检测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5%,工程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六: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且乙方必须能确保通过甲方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检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国家消防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消防报警主机应设置及可兼容联动甲方现有设备的远程手动启动及自动联动防火卷帘门、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功能。消防报警主机应具备监视泵故障功能。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中的消防电话系统应正常通话。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必须正常工作,一旦出现故障,无工作报警的,经过查证原因是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时,乙方须负责修复和处理赔偿相应的损失。
5、消防主机移交使用时如厂家所生产的主机操作系统存在需要密码开启操作的所有系统,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使用密码供甲方保存使用。一旦出现须要密码开启至甲方消防主机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负责修复和保证甲方消防主机能够正常使用。
6、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七、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质量保修: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签字验收后报警主机三年、前端设备两年。期满后须提供零部件采购渠道和相关供应厂商的联系电话。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必须修复正常。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至少1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3%的劳务费。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本条第二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九、甲、乙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4人,正常维修维护处理人员2名。直至能够完全独立处理操作和维护工作。
十、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工期顺延推迟。
3、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4、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5、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项目及方式:
4、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
1、合同语言文字:汉语。
2、适用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标CJJ1-20xx、CJJ3-90。
3、适用法律、法规:《合同法》、《建筑法》。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
四、争议的解决: 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合同份数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合同,共同信守。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材及施工机具)
二、工程分包项目:
1、按图纸设计要求(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监理部及甲方有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 工程所有水电安装含所有避雷联接工程,所有临时用电及空开配电箱和机械用电的安拆、维护,临时灯具安、拆。
2、由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为水电到户的方式进行分包,给水在水井间接至每户厨房1.5米处且每户1管(即是说每户直接入一根给水水管),所有排水管含混凝土管接至主楼外2 1
米处,室内所有线管、线盒的安装、强电在电井间接至每户空开箱内,并安装空开,楼层所需电缆及双电源箱安装,楼道公共部分照明,弱电箱及可视管、电线管预埋到每户,消防安装工程(一次预埋),每户的空调孔预留、厕所、厨房孔洞及柱、梁、剪力墙、现浇板内线管线盒的预留预埋。
3、水电工自己所用机械、焊机、焊条、安全帽、安全带
和所需辅助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合同价格
1、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要求,含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所有
临时用电及空开和机械用电的安拆与维护,以实际建筑面积 按照 元/m结算。
2、本协议书中所列费用为包干综合价,已包含施工管理
费。施工管理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费外,还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停水、停电、雨班、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伤、残、亡事故、工具用具(除甲方已安装的塔吊外)、劳保用品、医疗卫生等费用。
四、质量及工期
1、按国家相关建筑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根据
该工程的总体进度安排,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合理安排,结合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人员,并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无条件加班。工期按建设单位及项目部的要求,每延后一天惩罚 元,提前一天奖励 元。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2 2
期顺延。
2、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的工程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的要求,在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由于返工给甲方造成了材料损失则按甲方的实际成本计算,在乙方当月的劳务款中扣除;若乙方所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同,又拒绝返工,甲方有权单方向外高价点包,点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劳务款中扣出。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场,其班组方单甲方结算60%给乙方,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由乙方自负。若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和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其余工资不予结算,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6、垫付人工费和生活费,正负零以下按照该项工程量的 %支付劳务报酬;中途每八层按照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量总价 %;剩余的 % 月后付清。
7、现场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如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医药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危险作业拴好安全带,如每 3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场地内不能随意大小便,如发现一次严惩。
五、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生产作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书》。在施工中有违反操作规程进行野蛮施工,不按规矩佩带安全防护设施等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其它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负责,10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手印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现将鹿寨县汇一联办公楼的内墙批灰工程分包综给乙方,由乙方负责组织人员施工完成。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鹿寨县纬二、三路之间,经四路旁。
二、乙方承包内容(室内批灰)
按图纸内容、图约会审、变更通知资料、图约所有内墙的承包,在施工过程中如有特大变动,双方协商解决。
三、劳务单价(室内批灰统价为6.2元/㎡)以实际发生面积算。 上述单价在图纸不变动情况下不需调整,如乙方无故停工、中途退场视为违约,按不结算处理。
四、及结算方式
1、进场施工,甲方按乙方出场人员每天预付生活费20元每人天,直至工程完工。
2、工程初验合格后20天内支付总价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付清人工费。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工人在施工中尽量节约材料,做到工完料清。如浪费材料,每次罚款50元。
2、乙方应准备足够的劳动力,正常情况下出勤人数不少于7组开工,随时听从甲方安排,如人力不足双方协商不成,两天内乙
3、乙方管理人员每天应在工地现场指挥管理,上下班所用的工具、铁钉、铁线应当天收回仓库保管,不许乱丢乱放,如不收回仓库保管被人所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原价赔偿。
4、各种机械应专人开机、专人看守养护,并做好上下班机机械的检查是否正常才能动作工作。
5、特种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如无特种证件上岗坚决杜绝使用各种机械操作,不听从指挥者,甲方有权强行停工。
6、乙方必须按工期完成工程,如不按期完成工程,造成建设方未按期移交给购房客户使用,导致建设主驻购房客户投诉和索赔,乙方承担连还经济赔偿责任。
7、负责每次安全检查的协助工作,民工宿舍卫生的清理,日常生活剩饭剩菜的清理,门前门后的打扫,外架安全网内杂物的清理,安全网脱落的绑扎。
8、不能用电烧水、电棒、电炉取暖、木条、木板烤火煮食等,如发现用电器甲方有权没收电器并罚款(电饭煲除外)
9、未接受甲方安全三级教育,技术交底、持证上岗的,杜绝进入工地上班,杜绝小孩进入工地。
10、乙方必须提供各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甲方,坚决杜绝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跟鞋、赤脚、酒后上班。
11、乙方所用的斗车、机械应当天清理冲洗,定期清理场地,杜绝在工地楼层大小便,发现在楼层大小便乙方应清理干净并罚款。
12、乙方不得故意停工,不得在工地有意打架闹事,不得有意损坏甲方三材六料,破坏周边环境,不得偷甲方财物,发现者偷一罚十。
13、乙方不能盲目施工,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翻工现象,伤亡事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14、乙方必须严格把关安全、质量、消防、环保、卫生、治安、毒品、赌博、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脏乱造成的损失。
15、上述条款乙方应认真遵守执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变换施工队伍而自动放弃退场。
六、甲方责任
1、负责技术交底及安全三级教育,日常生活用水、照明用电、住宿、周边关系协调、三通一平。
2、负责提供图及有关资料、机械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
3、负责监督乙方各分部质量、安全防范措施、轴线核对。
4、负责施工安全。
七、附则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3、支付款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
2.工期要求:
3.工程质量要求:
4.工程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结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5.承包方式
5.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
5.2合同外增加内容按
6.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大写 元(人民币¥ 元)。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向乙方交底,并进行现场交验。
1.2.在开工前1周之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1.3.负责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4协助提供场地,便于设置工人临时住宿、仓库、办公区;协助提供电源、水源接入点。
1.5.派任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协调与本工程相关方的工作。
2、乙方责任
2.1.开工前2天向甲方提供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
2.2.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2.3.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预埋管线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2.4.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5.按规范要求整理、编制施工资料。
2.6分包工程量相应全部税金由乙方负责。
2.7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
3.乙方派任 为项目经理(证号: ),联系电话: ; 派任 为安全员(证号: )。
三、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二天,向甲方代表(或监理代表,下同)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2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竣工质量验收
竣工工程质量须一次性验收合格,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进行返工、修改。乙方承担返工、修改、检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经返工修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条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工程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按照主合同约定,动员预付款为合同价 %,甲方收到业主预付款后,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款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
2.乙方应支付给甲方预付款保函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元),由甲方在应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3.工程进度付款:按主合同执行,甲方收到业主相关进度款后7天内支付给乙方。
4.工程竣工验收:按甲方与业主所签主合同。
5.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自实际竣工日起算。
五、 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将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自行解除。
2、乙方同意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和相关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4、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承包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承包范围
完成本工程 塔楼及其地下室的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述相关水电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3.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筑电气
1、住宅及商业供电
a.住宅用电从电表箱(不含此箱)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低压柜(不含此柜)的梯间公共用电表后的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含梯间照明)
b.商业公用电从低压柜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
2.设备供电
a.消防(风机、水泵、防火卷帘等)通风设备:双回路电源箱(含此箱)至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的出线。
b.电梯:电表箱下桩(含双电源切换箱)至电梯机房,电梯电源箱(含此箱)
3.发电机配电
发电机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前端电缆出线至双电源切换箱(含此箱)
4.电气安装
a. ±0.00及以下(不含户内地下室、户内半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含消防应急灯、出口指示灯)配电箱、电线、管线等的安装。
b.设备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等)内部通风、排风、开关、插座、灯具、面板。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各栋各户电表箱以前部分、各梯公共照明箱以前部分。
b.电表箱;±0.00以上(不含设备房)户内半地下室、户内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
c.发电机安装、高低压配电工程、水泵安装、消防工程的设备安装部分。
二)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工程
室外各建筑单元水表表后(含此表)至建筑物各用水点的给水干、支、横、立管全做。
2.室外给水工程
a.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各建筑单元首层水表及阀门,含阀门井。
b.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地下室水泵房、消防水池(含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水箱(含进消防水池、生活水池/水箱前的各种管道、阀门和配件)
c.生活水池/水箱的出水管至各栋阀门,进出不锈钢水箱的所有管线及管线的安装。
3.室内排水工程
a.室内(含户内、公共空间等所有室内区域)各排水口至出户第一个砂井的排水干、支、横、立管。阳台、卫生间的地漏安装。
b.潜水泵系统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
4.室外排水工程
a.从户内各排水口施工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排入市政管道前的砂井(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除外)接市政管前的砂井间的排水、排污管等,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乙方施工。按合同约定的市政工程结算方式结算。
b.化粪池(按土建工程计价)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变频水泵及加压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b.不锈钢生活水箱的供货及安装。
c.户内给水龙头、角阀;洁具
三)防雷工程
预埋件及管线
a.人防预埋件:除人防门、人防门门框、人防给排水管和防爆地漏外的各种人防预埋件、预埋套管、人防门吊环预埋等按图纸施工。
b、建筑电气工程:所有室内预埋管线(不含智能化、电视、电话管线)底盒,其中需要穿线的预埋管需穿铁线。
c、所有预埋套管(含消防套管)
注:以上水电施工范围之技术要求均需符合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图集及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套管、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封堵、管道试压、冲洗及消毒等工作内容。
四)公共项
A.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
B.因工序搭接和夜间施工造成的工效损失,各种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
C.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孔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D.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E.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F、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G、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H、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I、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火灾通讯、防火卷帘、防排烟设备等。
b、水泵房加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c、外水、外电工程
d、园林工程、小区市政工程、燃气工程
e、人防设备安装工程不做,由业主分包。(预埋件及预留孔要做)
三、 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米单价包干,包干单价按 26元/㎡计(大写:每平方米 贰拾陆元 )包干内容详见第三条承包方式及第三条第2款工作内容所述,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等费用。
2.消防火灾报警按建筑面积单价:3元/㎡.
3.智能化按建筑面积单价:2元/㎡.
4.增加或减少工程及合同外签证部分按20__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抽取人工、机械费,人工、机械费套相应单价(若有价差按广州市同期价格文件及相关规定调整)乘以85%,其它费用不计。
5.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100元/工日,普通工80元/工日(若该项目可计算工程量并有匹配定额的,不得签证时工,否则不予计取)
四、 结算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内容,结算价款即为包干单价乘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乙方要求结算部分不得留有需收尾的工作。工程量以GB/T50353-20__《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依据计算。
2. 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
乙方前期自行垫付各种材料费用及工人生活费用二个月,第三个月按上个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5% 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其中预埋部分按总价的40%,安装部分按总价的60%计,其中后期安装部分按电气占50%,给水占20%,排水占30%为比例进行划分),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在甲方确认后(30天内)的15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包括材料结算)后30天内付至95%.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3. 进度款申报时,乙方应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并是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
4. 增加及合同外签证可按当月实际发生量进行进度款申报,增加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5%,合同外签证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100%.
5. 乙方应按上述第二点向甲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填写“施工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报甲方有关部门签字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进度款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进度款。支付工程款时扣除该节点工人生活费借支、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胸卡、出入证、平安卡等)甲供材料、违约索赔、代工费、生活水电费等各款项(对违约索赔单拒不签字者,即视作违约索赔生效)
6. 乙方在按合同节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时,必须填写“建筑工人工资核算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实际应支付的人工费总额必须与实际工资表上的工资总额相符合,工资表必须由工人签字按手印,并附工资发放照片或录像,如乙方工资表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发放。
7. 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其它用工,否则甲方不支付费用。如项目部另行安排的计时工按技术工100元/工日、普工80元/工日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晚上12点后至次日6点,每小时按1.5个工时计)
8. 如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乙方的工作量作出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9. 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自行承担。如甲方垫付,在结算时扣除。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已1000元罚款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 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加15%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开除退场,一律不予结算,所做工程量人工费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7. 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周形象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并签署《工作任务单》,需要加班时加班或加人时加人,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处1000~5000元的违约索赔。
六、 工程工期
1. 工期:
1) 本工程总承包工期: 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x年x月x日;高层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x年x月x日,具体以甲方工程部指令为准。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单位工程总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以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自行安排人员的增减,如遇下述情况,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工期按实际顺延,否则按拖延工期奖罚条款的要求进行处罚。
A. 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B. 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及其它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超过三天。
2. 进度计划: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七、 施工安全
1. 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 安全事故3000元以内的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由乙方独立负责;安全事故3000元以上的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
4. 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等费用。
6. 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八、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甲方现场代表为: ,电话: .
2.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总、月、周、日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 提供测量控制轴线及标高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 按时提供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 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 负责与工程总包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甲方向乙方提供 间板房供乙方住宿,每间房居住标准为2K3K型板房住9人、2K4K型板房住13人。每间板房每月免费提供生活用电100度,超出部分电费乙方自理,并从下次进度款中扣回。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自身工人人数充分考虑此笔费用,以做到节约用电。甲方在工人生活区设工人食堂,伙食费由乙方自理。
10. 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配合。
1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12. 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包括政府等相关部门或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此部分停工将不作补偿)如一个月内之内不超过3天,则甲方不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的天数甲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进行补偿(补偿天数=实际停工天数-3天);超过15天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结算退场,乙方不得索要退场费、误工费等任何额外补偿。
九、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或企业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定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如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等非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甲方自行在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按时参加甲方的工程会议、质量安全文明检查等,迟到或早退按200元/次、无故未到按5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500~10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甲方工程会议记录(含生产会、专题会等会议)作为合同的有效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乙方进场施工时,需提交“建筑工人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照各两份,并提供工人有效身份证逐一查验。乙方施工人员年龄须在18至50岁之间,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登高作业的职业病患者入职工地,花名册上要有工人本人亲笔签字及按手印。乙方中途增减工人,应立即向甲方提供人员变更花名册,否则未办相关手续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 若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安全帽(黄色)安全带、工作服等,费用按实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6. 乙方人员进场前须办理“委托书”一份交与甲方存档,如乙方工人有不办理者,甲方可认为该工人不在本工地工作,工资不予发放,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 如乙方违约或中途退场,不管何种原因中途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退场费用及补偿,对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违约索赔处理。未完成的零星工作量,在乙方工程款中按本项人工单价的三倍扣除。
8. 乙方进入工地绝对不准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打架、斗殴双方各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违约索赔;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任何理由而停工、拉闸断电、攀爬塔吊、围堵道路、建设单位、政府机关等场所,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予以不少于10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只对乙方签约者负责,不同工人发生任何经济方面关系,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闹事到甲方,每发生一次违约索赔1000~10000元,如发生严重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9. 甲方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大型机械,如不是正常使用的损坏,而是乙方人为损坏,按维修费用加15%管理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10. 如乙方现场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次的违约索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工作量按50%结算。
11.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及时领用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保管,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及其它分包的任何物料。对甲方所供材料,乙方应限额领用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甲方定期对乙方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加定额损耗),超出部分加15%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部分予以奖励。
12. 乙方负责对自身完成的所有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但不另外记取费用。
13. 竣工交付及其他工序完成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4. 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在生活区留宿家属及无关人员,绝对不能入住儿童。否则一经发现,对乙方每留宿一人一天(或一人一次)违约索赔100~1000元/次。
15. 乙方不得擅自在现场、生活区开火做饭,擅自在宿舍接驳电线,否则一经发现,违约索赔200~1000元/次,并没收炊具、灶具及大功率用电电器。
十、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代表人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并在乙方充分履行保修义务后终止;
十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工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日期: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市区路
二、工程性质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四、施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乙方提供税票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工程内容:将原16平方线改装成50平方线。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派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现场技术监理,对不符合质量的施工路段及时进行返工。
2.甲方做好各项协调工作,保证乙方能顺利的施工。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格上岗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绝缘劳保用品(如劳保鞋、手套等),如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
4.乙方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凡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电线、电缆材料指定为广东电缆厂产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每延长一天罚款元。
2.工程完工后,经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及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路段,由乙方无条件修复或返工。
3.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否则乙方将终止向甲方该工程供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及公平竞争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土方工程施工事宜进行了充分地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并保证共同信守执行。
一、承包原则
乙方承包甲方东汇·森语林一期9#、10#、11#、1#、2#楼及地下室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必须具备相应合法的施工资格证件,具备银行账户。乙方各种机械设备挖掘机、运输车必须符合要求,不存在带病作业。进入施工现场一切人员必须身份来历清白可靠,具有二年以上建筑土方施工经历,具备建筑专业安全知识和本专业较高的技术素质。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的管理。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乙方若有违反以上原则精神的行为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二、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分包甲方总包的所有土方开挖、回填工程均按包工包设备的方式实行承包。乙方承包甲方总包的所有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专业专项工程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价范围之内。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施工用具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位范围之内。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甲方视质量为生命,土方开挖、回填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是甲方的质量目标。也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乙方承包施工的每一个产品、每一道工序均必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不得办理结算,不得继续施工,必须无条件退出现场,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工期标准及要求
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首先向项目部办理《施工通知单》。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项目部《施工通知单》中所明确的具体工期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必不可少的依据。
2、乙方现场设备要保证现场工期进度的需要,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具体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甲方项目部生产进度安排的需要,做到自行增减,确保达到甲方工期标准的要求。经双方商定: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土方开挖边线、开挖深度标高及施工说明,对施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与解答。
(2)开工前,甲方项目工程管理班子对工程进度、工艺、质量、安全、文明等要求向乙方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按计划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
(3)提供工作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路通。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分期分批按时组织工程所需挖掘机、运输车进场。
(2)按甲方工期进度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落实现场负责人,随时主动配合甲方工作,确保达到合同工期质量标准。
(3)负责乙方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负责人,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现场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设施,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4)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备质检人员,确保质量达到合格,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补救或返工,返工费用自理。
六、承包范围及包干价格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施工承包范围的具体包干内容如下:
(1)道路清理、保洁费用、城管局经营费用;
(2)施工现场内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根据桩基础施工要求
(1)9#、10#、11#、1#土方工程分两级开挖,第一级挖到相对标高-2.5米(绝对标高21.95米);第二级挖到相对标高-3.1米(21.35米),
(2)2#土方工程三级开挖,第一级挖到相对标高-2.5米(绝对标高21.95米);第二级挖到相对标高-4.55米(19.9米),第三级挖到相对标高-5.25米(19.2米),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依据乙方以上承包范围的全部包干内容按如下包干单价实行承包,具体包干单价定为: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依据本协议第六条款乙方包干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第六条款双方确定的包干单价,增减乙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及材料包干指标的奖罚金额后,即为乙方实际结算价款。
2、本工程分 3 阶段结算,第一级土方挖完后按已完工程量70%结算一次,第二级土方挖完后按已完工程量70%结算一次,土方回填后经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乙方办理工程结算的先决条件是该阶段的各工序必须彻底完工,达到工完料净场清的标准,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整体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月内付清尾款。
3、乙方施工完成 土方工程施工后,必须于三日内向甲方报送项目工程技术资料,需要整改和清场收尾的工程量要立即组织完成。否则,概依拖延工期论处,乙方每拖延验收时间一天,扣罚结算价款1%。
4、乙方包干承包范围内不得产生计时工,也不存在结算计时工,乙方未完成单价包干内容而由甲方委派其他人员完成所发生的计时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按实际费用的二倍扣除。
5、若属于建设单位资金暂时没有到位或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位的,乙方承诺绝不擅自停止施工,绝不影响施工进度。
八、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
1、乙方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签订安全合同。安全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督促进场施工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2、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家属、小孩以及身体有严惩缺陷的人员(例如视力低弱、癫痫病、智力低下等不适应建筑业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擅自将这些人带入现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乙方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每天早晨开工以前和施工作业中,必须对本队当天施工作业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4、乙方使用甲方现场机械设备,必需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签订安全使用协议,经专业培训持证上网方可操作,否则,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严禁擅自拆卸和解动现场内安全撤防设施,严禁擅自乱搭乱接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电线电路发生故障必须报告现场专业电工修理。否则,若因此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对责任方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督促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膳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和处理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
九、文明施工及材料包干
1、甲方现场的钢筋、水泥、木材、模板及其它施工用材乙方不得随意挪用,必须时可向甲方租用或按价拨用。
2、乙方每天施工现场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十、奖罚规定
1、属于乙方生产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或乙方施工人员施工安装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的产品,甲方一概不予验收并不予结算,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及造成甲方工期损失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属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下一道工序返工或导致甲方发生增加费用等经济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结算中扣除。
2、甲方《关于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奖罚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经营结算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环节的需要另行协商签订的其他协议及奖罚规定属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进场前,必须按澄迈县有关规定到县建管部门、县工商部门、县社会劳动管理处及当地派出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其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必须出具《身份证》,办理《施工现场出入证》,保证来历清白,行为可靠,并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若因乙方人员违法或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刑事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保证共同信守执行,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附则
1、本协议一式 三 份,甲方执 两 份,乙方执 一 份,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简称:甲方)分包方:(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水泥搅拌桩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长乐市营滨路首占标段公路工程软土地基处理工程水泥搅拌桩
1.2分包工程地点:福建省长乐市首占镇
第2条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2.1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为:K3+400~K6+800段水泥搅拌桩工程。
2.2分包工程内容:水泥搅拌桩劳务分包工程。
第3条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3.2节点工期:。
第4条工程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2本合同段工程无质量事故。
第5条分包合同价款
5.1合同价款:
5.2合同单价:6元/米。(大写:陆元/米)
5.3合同单价为机械、人工劳务综合单价,单价中均已包括了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人工劳务费、机械费、临时设施费、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等费用。
5.4本合同工程数量如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的,应以设计变更增加后总工程数量结合合同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第6条指令和决定
6.1就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可以根据业主、监理、设计及质量监督部门和合同要求下达书面指令,乙方必须执行。
6.2就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乙方应执行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第7条甲方工作
7.1负责工程控制测量、基准点交付使用、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2及时提供图纸、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按合同约定及时供应工程所需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7.3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7.4负责组织重大技术方案的确定,并报监理和业主进行审核。
7.5有权根据乙方履行合同情况,作出相关的工作指令。
7.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及时支付施工费用。
7.7有权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帐目,并督促乙方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8条乙方工作
8.1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甲方项目管理规定。
8.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提交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
8.3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4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队伍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8.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产的管理。配合甲方做好分包范围内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8.6必须执行甲方有关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总体施工安排,按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
8.7按施工计划需要,组织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准时进场;乙方机械设备、人员进出场时,均应向甲方提交清单及有关证明文件。
8.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现行规定与乙方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第9条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9.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制定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
预案,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甲方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9.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3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
9.4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堆放。
第10条临时设施
10.1乙方工程驻地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方案。
10.3若乙方中途退场,单独计量或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乙方无偿交还甲方,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费用。
10.4施工用水如就近从河道取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如采用自来水饮用水的费肜及管路费用由甲方承担。
10.5施工用电
甲方电力供电线路或发电机组必须到达工点施工现场,并配备一级或二级配电箱,供乙方使用,施工用电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并应配备备用发电机组,以备停电使用。
第11条材料供应
11.1材料供应:甲方采购供应水泥搅拌桩施工所需的水泥、粉煤灰等主材,并且实际用量不得超过设计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
11.2除甲方供应的材料外,其他零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12条工程计量
12.1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由双方现场书面确认的乙方当月完成工程数量和相应工程价款为准。
第13条工程款拨付与结算
13.1甲方根据当月完成的'总产值的85%进行计价,按扣除相应的已付款所得的应付款额进行支付工程款。
13.2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而影响施工。
13.3工程竣工后,凭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计价并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办理退场手续,工程余款应在水泥搅拌桩工程施工完毕后3个月内付清。
13.4乙方应指定专人(委托代理人)作为本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签认人,负责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并复核签认。乙方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
第14条工程变更
14.1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及变更通知单施工,不得擅自对原设计进行更改。
14.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或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以及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时,经甲方同意,工期可相应顺延;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乙方应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相应增加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进行计取变更增加总价。
14.3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乙方无条件服从。
第15条违约责任
15.1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均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未签订退场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不得单方面停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5.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6条争议
16.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向长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17条其他
17.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1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与甲方的债权,否则该转让无任何法律效力。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合同价款结算完毕后自动终止。17.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定福园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模板工程劳动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动分包对象及劳动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定福园住宅小区地下车库
工程地点:正定县燕赵北大街
分包范围:定福园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所有模板工程(含变更),预留洞模板、木工的施工劳动力(含二次结构、材料进场卸车、模板支配拆模、外保温安装固定、刷脱剂、穿墙螺杆的制作、割除,工人佩戴的安全帽、职工人身保险、暂住证办理费用、剪力墙根部高度不大于2cm堵缝、止水条钢板固定(注:起主体期间乙方负责二次结构,主体结束后乙方负责把剩余模板清理干净)。自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职工人身保险、班组长必须佩戴对讲机与项目部联系。
承包价格:定福园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按粘模面积计算: 元每平米。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本分项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甲方义务:
2.1组建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部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组织实施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2向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款项下劳动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生活临时设施。
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控制、检查和验收。
2.4负责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
2.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将供应、设备、周转工具、材料、安全设施保证需求。
2.7负责协调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现场工作关系。
3、乙方义务:
3.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入场工作。
3.2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操作规程要求、每月20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旬、周计划,经项目部批准后严格实施。
3.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范 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工、工期延误、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4自觉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与现场其他分包单位配合、协调顾全大局。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工具、按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管理工作。
3.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每道工序乙方先自检后报甲方项目部验收。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或无法返工影响工程质量和信誉,按相关制度处罚并赔偿各项损失。
3.6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因乙方原因总进度计划每延误一天,混凝土扣一元每平米,如乙方确无能力保证工期,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其费用在乙方承包费中扣除,乙方不得刁难,做到先生产后处理。
3.7乙方必须做到材料节约、文明施工、做到大料大用、小料小用。工完料清,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使用各种材料,乙方做不到 甲方派人去做,费用从乙方中双倍支付,乙方所用材料必须派专人领取,否则保管员有权不发货,收工时多余材料入库。如乙方做不到视情况按材料的5-10倍进行罚款,罚单由项目部经理、主管工长及材料员签字均能生效。不服管理无需班组同意。
3.8对材料和三大工具执行限额领料,领料是有乙方签字确认,超预算部分按工地现场材料进价从乙方费用中扣除。
3.9所有进场工人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人身保险,其费用按人头分摊到各班组。如乙方办理人身保险,乙方必须将保单交项目部审核。
3.10乙方进场后必须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做好本分项质量和安全工作,便于统一管理,乙方不得私立食堂,班组必须在工地食堂就餐(乙方派专人领取饭票,任票就餐费从乙方费用中扣除)。
3.1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并报复印件一份给项目部登记成册,无证人员、童工、弱智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罚乙方300元每人,并清退出场。
4、付款方式
4.1自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主体完成 层付完成工程量的80%, 其他工程款在主体完成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主体验收后付至90%,其他余款6个月内一次付清。(中途可预付工人生活费)
4.2拨付工程款时,乙方提供实际支付民工工资单进行备份,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
5、补充条款:
5.1甲方有监督乙方发放工资权力,当乙方恶意拖欠工人工资时,甲方有权直接向工人发放工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认可。
5.2乙方必须负责本班组每个职工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执行公司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例。
5.3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能损坏本工种及其他工种的施工成品,如发现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4工作范围为颇及本工种的全部内容。
5.5项目部不提供班组任何手使工具。
5.6乙方不得将合同名下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 责任.
5.7伍仟元以内变更费用甲方不予给乙方追加费用。
6、工期要求
20xx年 月 日开始计入施工工期,20xx年 月 日结构主体完工。±0.000以下按日历天数 天±0.000以上每月完成 工程量,如超额完成工程量且质量过关,每层奖励乙方20xx元,如乙方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产值,每层扣乙方4000元:遇自然灾害、材料短缺、不可抗拒因素,乙方可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批准后工期顺延,乙方在进度、质量方面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需中途退场,所完成的工程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项。合同签订当日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后自动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