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精选17篇)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委托合作协议:
第一条 释 义
1、本合同甲方是指依法签署本合同,并依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委托乙方代为撰写凤阳县服务业与节能减排规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乙方是安徽科技学院城建与环境学院。
第二条 保证和声明
1、甲方是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安徽户籍的中国公民,或者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注册的企(事)业法人;
2、甲方有法定的权力签署、履行本合同或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任何外部和内部授权、批准和同意均已获取;
3、甲方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与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4、甲方已经阅读并完全明白、理解本合同的内容,签署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5、乙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6、乙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第三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的事项为:撰写甲方实施凤阳县服务业与节能减排规划。
第四条 委托报酬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人民币,定稿后支付余款伍仟元(¥500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和乙方双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对在受托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透密其商业秘密,因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造成对方损失的,乙方负有赔偿责任。
3、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必须向乙方提凤阳县服务业与节能减排规划相关的资料、文件、报表、证照,对于乙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答,并对乙方要求补充的资料予以补充。
4、乙方需要进行实现调查考察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协同乙方进行调查,费用由甲方支付。
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尽职进行完成受托事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则乙方需要向甲方作合理解释。
6、甲方应确保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若其提交资料失实或欠缺,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本合同的受托事项转让给其他人。
第六条 合同解除条件
1、如果下列任何情形发生,甲方、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履行条件已丧失的,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或者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逾期后经甲方催促后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的定金和委托办理项目的所支出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 其 他
1、甲方、乙方签署本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或乙方仍有权追究对方在本合同存续期内的违约责任。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邮政编码: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_____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_____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1、向武汉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万元
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城市规划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规划设计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
│序号│文件及资料名称│内容要求│份数│提交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
│序号│规划设计成果名称│内容要求│份数│提交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
│委托单位名称:│承接单位名称:│
├─────────────────┼──────────────────┤
│(盖章)│(盖章)│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
├─────────────────┼──────────────────┤
│省外规划设计单位准入批准文号:│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
│日期:│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盖章)│
│门││
│鉴│年月日│
│证││
│意├─────────────────────────────────┤
│见│鉴证号:│
└──┴─────────────────────────────────┘
附件
┌──┬─────────────────────────────────┐
│││
│补││
│││
│充││
│││
│条││
│││
│款││
││委托单位(盖章):承接单位(盖章):│
│││
││年月日年月日│
└──┴─────────────────────────────────┘
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
│序│项目名称│规│工日定额(工│难度系数│物价系数│其他系数│设计费总额│
│号││模│日/公顷) ││││(万元)│
├─┼────┼─┼──────┼────┼────┼────┼─────┤
│││││││││
│││││││││
│││││││││
│││││││││
│││││││││
│││││││││
│││││││││
│││││││││
│││││││││
│││││││││
│││││││││
│││││││││
│││││││││
│││││││││
└─┴────┴─┴──────┴────┴────┴────┴─────┘
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网络管理的规定,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搭建互联网网站,并设计制作网页合作项目。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附件1双方约定的网站结构,在附件2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等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准备好所有内容和资料。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并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积极配合。
4、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的网页提出修改,由双方协商变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乙方应按照附件一双方约定的网站结构,在附件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乙方有权对甲方网站的设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6、在双方合作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字和图片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和图片资料中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所有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乙方制作的网页应兼容IE4、0版和netscape4、0版或以上的主流浏览器,支持800*600的分辨率。
9、在制造过程中,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并提交甲方验收。对于附件2中双方约定的可能影响完工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延期,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10、乙方应负责在网站开通后10天内修改因乙方错误在甲方网站造成的页面错误。
三、违约责任
11、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信息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延期,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1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纠纷调解
13、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保护知识产权
14、在甲方支付所有应付给乙方的款项后,甲方正式享有网站的全部使用权。
15、双方合作期间,网站框架、网页版式设计等内容(甲方提供的文字数据和图形,未经乙方处理的视听资料除外)的版权、设计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也不得复制或移交给第三方使用。
16、如果第三方因乙方原因指控网站页面相关知识侵权,乙方应负责并保证甲方的权利不会丧失。
六、合同中止
17、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18、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双方协商代表签字解除合同。
19、因战争、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工作中断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条件恢复后,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七、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20、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网站规划费、网站设计费、网站制作费和网站后期维护费共计人民币元。
21、在乙方为甲方设计和制作网站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的预付款。
22、乙方完成甲方网站建设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建设费_________________元。
2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维护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规划的特点
由于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成本高、时间长、技术复杂、覆盖面广,网站规划是这项复杂工作的初始阶段,将直接影响整个系统建设的成败。因此,要充分认识这一阶段工作的特点和应注意的一些关键问题,以提高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规划是一个长期、未来、全球性和关键性的问题,因此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和高度的非结构化。
(2)其工作环境是组织管理环境,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高级信息管理人员)是工作主体。
(3)因为策划不是解决项目开发中的具体业务问题,而是为整个系统建设确定目标、策略、整体系统结构和资源计划,整个工作过程就是一个管理决策过程。同时,系统规划也是一个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的过程,它决定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支持管理决策的总体方案。
(4)规划师对管理和技术环境的认识、对管理和技术发展的看法、开拓精神和务实态度是规划工作的决定性因素。目前还没有适用的方法来指导系统规划的全过程,需要采用多种方法相互配合,取长补短。
(5)策划工作的结果是明确回答策划工作内容中提出的问题,描述网站的整体概况和开发过程,但要粗不要细。需要为后续阶段的工作提供指导,为网站的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可行途径,而不是取代后续阶段的工作。
(6)电子商务网站规划必须纳入整个企业的发展规划,并定期滚动。
网站规划原则
(1)支持企业的总体目标。企业的战略目标是规划的起点。网站规划从企业目标出发,分析企业管理的信息需求,逐步推导出网站的战略目标和总体结构。
(2)把高层管理作为一个整体来关注,兼顾所有管理层的要求。
(3)消除业务系统与组织的一致性。对企业业务流程的理解往往从当前的组织开始,但只有摆脱其合规性,才能提高业务系统的适应性。
(4)使系统结构具有良好的完整性。网站规划和实施的过程是“自上而下的规划和自下而上的实施”的过程。自上而下的规划方法可以保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和信息的一致性。
(5)易于实施。规划应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并促进实施。
方案选择要切合实际,选择最经济、简单、易于实施的方案。技术手段强调实用性,而不是片面的创新。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甲方(艺术家):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版商):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兹就甲方为乙方欲出版的《________》一书设计封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封面设计主题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封面设计需使用____种颜色,尺寸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1.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须向乙方交付本封面设计初稿_____件。
2.乙方须在收到初稿后____日内将选定的初稿通知甲方。
3.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上述通知后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成稿。
4.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成稿做细微改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请求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对成稿予以修改。
第四条
甲方保证本封面设计为本人创作,不侵犯他人权益。
第五条
1.甲方所设计封面,其著作财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可将本封面设计用于展览及出版个人作品集。
2.在本书出版及作其他利用时,应当注明甲方为设计者。
第六条
本封面设计原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本书出版后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年内须将全部原件归还甲方。归还时间以上述两项条件最先到达者为准。
第七条
乙方就本封面设计向甲方付酬后而不采用本封面设计,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须在收到本封面设计成稿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酬金____元。
第九条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
2.向________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XX年三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_____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 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规划设计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序号
文件及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序号
规划设计成果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条 _____标准及拔款方式
4.1 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_____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_____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_____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_____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 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5.1.2 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 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 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 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_____(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 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单位名称:
承接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编码:
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省外规划设计单位准入批准文号:
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工日定额(工日/公顷)
难度系数
物价系数
其他系数
设计费总额(万元)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 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 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委托方责任
9.1.1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 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方责任 9.2.2 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 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 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3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设计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2><3>
3>2>1>
项目名称: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1.3规划设计规模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所涉及的规划与设计项目提供专业环境景观设计服务,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园林景观设计预算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的园景规划与设计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下列:
1、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审查出图;
3、根据园林景观项目施工进展情况,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具体解释或调整的设计问题,在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派人在24小时内到工地现场,配合甲方和施工方解决景观施工现场的设计技术问题;
4、在乙方的能力范围内,尽量提供设计材料供应商的资料供甲方参考;
5、甲方如有需要,乙方须提供过往的业绩,园林设计及施工的项目,以作对外宣传之用。
第三条 设计成果范围
本合同书设计成果范围是指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的成果文件:
1. 整体的设计说明;
2. 总体彩色平面图,整体鸟瞰图;
3. 园区内景观的示意,彩色照片表达设计;
4. 主要景点的透视效果图;
5. 地下车库、人防出入口的顶盖方案说明;
6. 道路、景观小品等所用材料名称;
7. 植物配置设计图及植物配置说明;
8. 整个小区园林景观工程造价估算;
9. 小区环境景观规划总平面图(1:1000);
10. 整个小区园林景观工程造价估算;
11. 各专业施工图(总平面图、种植、建筑及机构、电气照明、给排水等);
12. 规划设计文本(含图册)8份;
所有设计文件的电子档1份,文档图层不能锁死。
第四条 项目实施阶段划分
本合同所约定的规划与设计项目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2、施工图审查出图阶段。
第五条 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下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约定的设计成果壹式 捌 份:
(一)园景平面深化调整;
(二)景观节点深化调整;
(三)植物种植初步设计;
(四)主要园建小品形式用料初定;
(五)主要园建小品设计形式;
(六)材质(广场铺地、喷泉、灯具、花钵、树池、凳椅、台阶等);
(七)立面、剖面展开图。
自乙方收到甲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本合同次日起 15 个日历日,乙方应完成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应工作。乙方收到甲方签署的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书面确认书后,进入施工图审查出图阶段工作。
第六条 施工图审查出图阶段
施工图审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下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约定的设计成果壹式 捌 份:
(一)园景定位坐标及索引图;
(二)放线网格图;
(三)场地标高施工图;
(四)铺地施工图(广场、小区道路、休闲径、平台等);
(五)小品施工图(花架、亭廊、树池、座椅、小径、阶梯等);
(六)水景施工图;
(七)乔木种植施工图;
(八)灌木种植施工图;
(九)植被种植施工图;
(十)苗木表;
(十一)给排水施工图;
(十二)电气施工图;
(十三)背景音乐布线图;
(十四)材料表。
自乙方收到甲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书面确认书的次日起 7 个日历日,乙方应完成施工图审查出图的全部工作。
第七条施工审查阶段
施工审查阶段,乙方主要协助甲方议标、预建期间工作(软景)及景观施工期间的质量与效果的指导工作:
1、协助甲方推荐,挑选或审查适合执行园林工程的园林承建商;
2、协助甲方承建商挑选合适的软硬景材料;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负责设计交底和配合甲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项设计问题,参加竣工验收;
4、协助甲方监督承建商施工质量及效果,如发现效果不理想,在经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作出设计变更。
第八条 签收
乙方应该交付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到双方约定地点给予甲方签收。
第九条 设计成果的确认
甲方必须在签收或者视为签收乙方交付的相应设计成果之日认可乙方的设计成果。
第十条 设计成果的修改
乙方的设计方案,在效果、定额设计、深度、水平等方面应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若甲方提出书面修改通知或电子邮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修改设计方案,并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毕。施工过程中需设计人到场解决问题的,从甲方发出通知24小时内乙方必须派人到达施工现场(现场指导、图纸会审、竣工验收等)。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_____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_____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1、向武汉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主题词: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省建设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武汉_____委员会。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_________年9月2日印发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合同(_________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_____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_____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1、向武汉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主题词: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省建设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武汉_____委员会。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_________年9月2日印发
委托人: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揽人: 香港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就甲方开发的上海现代城(暂定名)项目,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设计范围,服务及成果内容
1.1、按甲方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它有关资料:
1.1.1、评估现有方案及提供修定及优化规划布局。
1.1.2、提供建筑概念平面、立面及剖面设计(包括高层住宅及酒店配套,但不包括中心区别墅及商业带建筑)。
1.1.3、在确定规划修改及建筑立面设计后,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至送审深度。
1.2、各阶段成果:
1.2.1、在10个工作日内在现有的规划布局图上以红线勾划出规划所需修正的部份及设计概念分柝图。提出高层住宅建筑的平面初稿及立面风格的参考图或设计草图。
1.2.2、甲方同意及确定规划修定布局初稿及高层住宅平立面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概念方案修定稿,优化高层住宅平立面,及提供酒店配套建筑概念平、立面及剖面设计。
1.2.3、在甲方同意及确定修定稿及高层住宅和酒店配套平立面概念设计后,在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至送审深度。(送审深度要求见第七条)
1.2.4、根据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
第二条、收费及支付方式
2.l、收费(货币单位:港币):
根据以上第一条的设计范围和内容,规划方案设计费为HK$万元整(港币万元整)。
2.2、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定金,即规划设计费的24%: HK$万元(港币万元整);提交规划初稿及高层住宅平、立、剖面(即完成1.2.1服务)五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的50%:HK$万元(港币万元整);完成规划概念方案(即1.2.2及1.2.3项服务)五日内支付余下的26%:HK$万元(港币万元整)。
2.3、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按进度支付设计费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收到该收的设计费。
2.4、所有按规定工作需要的支出,如印刷、晒图、照片、影印、电话、电传、邮递、速递等,由乙方自理;但应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的图纸费用另计。
2.5、上述所有支付日期以甲方汇出款项之日为推,并需于汇出款项当日将付款凭证传真至乙方证实。
2.6、甲方付款应以港币支付及电汇形式存入乙方指定以下香港的港币银行之户口:
开户行:银行有限公司
户口名称: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
户口:(港币)
地址:道号大厦
2.7、甲方的一切设计服务全部由乙方在香港提供、完成。设计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2次出差到上海汇报/交流/工地勘查的差旅费,额外之差旅费由甲方负责,另外支付。
第三条、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1、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间性负责,如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需补充修改,则设计周期相应顺延。如甲方提供错误的资料造成乙方设计工作的浪费,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补偿相关费用;
3.1.2、按双方商定的条款给付乙方规划设计费,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按进度支付设计费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收到该收的设计费;
3.1.3、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3.1.4、工程设计需变更、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供足够的基础资料。需作重大修改或重新设计时,甲方应使用正式文件通知乙方,并增加乙方所需工期及协商增付乙方相应的设计费。若终止设计,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1.5、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设计文件、图纸、方案的着作权属于甲方(署名权归乙方),但甲方应维护乙方设计成果(图纸、方案、文件)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若甲方需重复使用应得到乙方的同意及按有关规定给付乙方重复使用的费用。
3.1.6、甲方需提供乙方不需考虑设计的别墅区及商业带的建筑图纸,以配合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设计。
3.2、乙方责任:
3.2.1、根据甲方提交的设计要求,以及有关设计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技术要求并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设计文件、图纸、方案;
3.2.2、保证设计文件、图纸、方案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加强与甲方和其它相关设计顾问的沟通和协调。
第四条、停建及缓建
4.1、停建:
当甲方终止或中断规划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作停建论。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二条内的条款支付乙方相应各阶段已做出之局部或全部规划设计费,结清后,合同终止。
4.2、缓建:
如本工程在停建后于合约有效期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乙方需继续依据合约条款提供设计服务,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规划设计费由双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缓建而引致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第五条、调解与仲裁
5.1、协商:
在设计期间或完成设计之后,如对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的条款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5.2、调解及仲裁:
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过程中做出的任何仲裁决定双方必须遵守执行。在仲裁之后,除仲裁内容外,其它条款仍继续有效并执行。
第六条、其它约定
6.1、本合同所指的设计任务书是甲方对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
6.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概念规划文件内容及送审深度标准
7.1、现代城(暂名)项目地概念规划文件内容及送审深度如下:
1、设计总说明 (含准确技术经济指标)
2、基地位置图(彩色)
3、基地分析图(彩色)
4、总平面图1:1000(彩色)(含准确技术经济指标)
5、总平面布置图1:1000(黑白)
6、总平面交通分析图(彩色)
7、总平面景观分析图(彩色)
8、总平面竖向分析图(彩色)
9、住宅单体平面、剖面图及经济指标
10、酒店单体平面、剖面图及经济指标
11、总体鸟瞰图(手绘亦可)
12、住宅单体效果图(手绘亦可)
13、酒店单体效果图(手绘亦可)
14、其他需补充的文件
7.2、补充说明:
1、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必须与各建筑单体指标计算相吻合(原规划中别墅及商业的指标暂不变)。
2、总平面图中地上建筑层数和地下建筑层数及范围必须标注清楚。
3、最终送审图需做成至少20套A3方案本,一套电子文件光盘。最好带工作模型。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补充协议
委托人: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揽人: 香港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双方已就上海现代城(暂定名)项目规划设计事宜签订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合同约定的规划设计费用不包括本合同在中国大陆的所有税项,国内税项由甲方另行支付或者办理免税证明。
2、甲方付款币种为港币,按付款当天汇率结算。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2、《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颁发
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GBJ75-97
4、《公园设计规范》GJJ48-92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__
6、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程规范与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 项目名称:
4.2 建设规模:公园规划总面积约350亩,直接工程成本约
为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
4.3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详细规划。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5.1建设用地现状资料、电子地形图(1:500)、规划红线范围等。
5.2规划设计要点。
5.3建筑平立剖面及相关图纸。
5.4 园区给排水、电气接口位置。
5.5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天内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1、提供的详细规划文件应符合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签定合同后5天,提交规划方案1份。
3、规划方案确定后10天,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资料8份,A0展示图板一套,电子光盘2张。
4、评审通过后5天,提供正式修规性详细规划成果8份(包括文本、说明书、规划图册),规划电脑彩喷A0图一套,电子文件光盘4张。
第七条费用
7.1 双方商定,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包干。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规划设计评审的组织会务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2 提交评审资料时支付合同款的5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3 提交正式成果后一个星期内支付2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4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支付的一期设计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6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9.1.7 开工时间的确定:合同签订甲方签字盖章后次日作为本项目设计的开工时间。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9.2.3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
9.2.5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泄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提交正式详细规划文件为止。
12.2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苗木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苗木的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执 肆 份,设计人执 贰 份。
12.6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建设行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经 办 人:
备案日期: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1.3规划设计规模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
│序号│文件及资料名称│内容要求│份数│提交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
│序号│规划设计成果名称│内容要求│份数│提交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
│委托单位名称:│承接单位名称:│
├─────────────────┼──────────────────┤
│(盖章)│(盖章)│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
├─────────────────┼──────────────────┤
│省外规划设计单位准入批准文号:│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
│日期:│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盖章)│
│门││
│鉴│年月日│
│证││
│意├─────────────────────────────────┤
│见│鉴证号:│
└──┴─────────────────────────────────┘
附件
┌──┬─────────────────────────────────┐
│││
│补││
│││
│充││
│││
│条││
│││
│款││
││委托单位(盖章):承接单位(盖章):│
│││
││年月日年月日│
└──┴─────────────────────────────────┘
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
│序│项目名称│规│工日定额(工│难度系数│物价系数│其他系数│设计费总额│
│号││模│日/公顷) ││││(万元)│
├─┼────┼─┼──────┼────┼────┼────┼─────┤
│││││││││
│││││││││
│││││││││
│││││││││
│││││││││
│││││││││
│││││││││
│││││││││
│││││││││
│││││││││
│││││││││
│││││││││
│││││││││
│││││││││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 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规划设计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序号
文件及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序号
规划设计成果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 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 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 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 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 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单位名称:
承接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省外规划设计单位准入批准文号:
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工日定额(工日/公顷)
难度系数
物价系数
其他系数
设计费总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