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安装工程合同(通用3篇)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外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
3、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4、本合同与主合同发生分歧时以主合同为准。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日历天;开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____;
④《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____年9月1日开工,至20____年1月20日竣工。
3.2全部工程的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于开工日期确定后十五天内签订关于工程期限的补充条款。
4、甲方的义务
4.1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4.2负责协调安装施工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的联系工作。
4.3工程交付前,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5、乙方的义务
5.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和技术附件中的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质量全部达到设计要求,一年之内免费包修,并负责终生维护保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工程。
5.2乙方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附件施工,并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乙方发现施工图纸、技术附件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后才能施工。
5.3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艺调整等原因而由甲方提出的工程的更改,乙方须积极配合。
5.4乙方负责相关部门的中间检查验收工作及施工用临时水电、管线等的安装和拆除。
5.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的建筑、地坪、设备、绿化等设 施,由乙方负责赔偿,该赔偿款项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工程施工造成设备事故及施工人员的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全面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的责任给予全额赔偿。
5.6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5.7乙方须提供相关竣工资料和所有资质证书,满足交钥匙工程的各项有关要求。
5.8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工程资料、技术数据及图纸视为机密,乙方须注意保密,不得复印或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发现乙方有向其他第三方泄露上述资料、信息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作为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5.9乙方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专利、著作、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缺陷,乙方应赔偿甲方由于乙方的产品及服务被证明侵犯了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的索赔。
5.10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应该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甲方ISO14000环 境体系要求),不能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该产品还应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产品的人员健康造成伤害。如不 能符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或取消本合同,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工程验收
6.1本工程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和所有资质证书后一个星期内进行验收。
7、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7.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确认;同时受影响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8、违约责任
8.1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如乙方未按时完工的,乙方每延期完工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8.2如按照本合同第8条规定,安装工程的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工程总价款3%的赔偿金,该赔偿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并由甲方限定期限要求乙方整改,整改完成后,甲方仍按照本合同第8条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仍未通过的,由甲方选择继续要求乙方限期整 改或者终止合同。因工程未通过验收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3在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时对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甲方图纸施工、施工材料不能达甲方要求或图纸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工,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且竣工工期不变。
9、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10、其他
10.1施工图纸、技术附件等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甲方将关岭县招待所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二、三、四、五层室内简易喷淋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安装及灭火器、标志灯、应急灯配置。)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由甲方提供施工电源,并负责二相电连接到自动报警主机旁边。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需付给乙方人民币伍仟元订金,余款伍万伍仟元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给乙方,如果消防部门验收说不合格就不付钱。
六、工期要求: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八、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安全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打穿墙洞恢复修补由乙方负责。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在甲方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1)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2)甲方在_________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3)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4)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5)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6)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保养服务_________年,每_________(_________)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17.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