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超市连锁店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首先明确如下几点:
1、乙方应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其它条款、条件及标准不构成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其它货品的必然义务,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依据。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以下区域内的连锁店的全面合作,即乙方必须确保为合作区域内所有连锁店供货。
3、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1)乙方工商注册资料原件(工商局打印)(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乙方通讯地址确认(4)其它甲方要求提交的资料;
4、签约双方都同意坚决拒绝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其不会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礼品、小费、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永远终止合作,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仟元(5000元),并授权甲方从其货款中直接扣除;
5、甲方明确表示,甲方不授权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员工,代理或代表公司实施任何可能在签约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前述民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要约、承诺、达成合同、担保等,如需实施上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接受甲方任何人员的借款、借用物品等要求,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借款、借用货物的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此行为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效力,甲方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后果。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人员、促销人员)不得在甲方经营、办公和仓库等场所发生任何盗窃等不诚实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发生,乙方自愿支付的违约金为所涉商品总价值的50倍以上(或人民币5000元/每次)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8、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希望继续交易但尚未签订新合同时,双方间交易均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但双方连续签订的合同互相独立,后一合同不被认为是前一合同的延续或滚动。
9、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10、除有明确书面声明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应视为机密或独占的资料;但双方所签的商品合同和该合同项下的订单、销售数据、双方业务回顾资料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公开。
1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与甲方任何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关联企业、分店签订任何合同或其它相关文件。
12, 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签约前,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期满3月后扣除各项费用无息返还。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商品清单中规定的商品,其中详细列明每个商品的名称、编号、规格和进价。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
(4)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有合格并注册的商品条码,对于无条码或不符合国家条形码管理规定的商品乙方处理予以更正,并就交付给甲方商店的每项不符合条码的单品向甲方支付1000元/单品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在当月销售货款中扣除。
(5)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虚假广告宣传。
(6)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良好,拥有良好商品信誉,且未临近失效期(或保质期);未临近失效期指乙方提供有保质期限之商品时,进口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80%;国产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90%;生鲜商品依该商品之特性而定。
(7)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适销性(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标准。
(8)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如乙方违反上述保证,导致甲方对第三方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谈判中所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货时,应将下列证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随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证 □质量检测报告 □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 □商标证 □条码证 □专利证 □卫生质量评价书 □进口卫生检验证书 □关税证明 □其它文件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4)乙方约定补偿甲方并使甲方得以免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请求、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即使此类请求没有任何根据,含欺诈性或虚假的:
a、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商品在实际上或由他人主张的对人或对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犯。 b、全部或部分因售出商品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有缺陷而造成的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人员死亡或伤害,对财产的损坏,或对任何个人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此类产品缺陷可以是明显的或潜在的,可以包括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产品不适当的制造或设计,或该产品未达到标准,或违反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c、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商品或其生产厂商对任何法律、法规、法令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的违反,而不论是在生产、占有或使用该商品过程中发生,或卖方在安装本合同项下商品而引起。
(5)对上述第(4)项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不得因甲方将明示或默示保证扩及于其顾客而受任何限制影响,但甲方给其顾客的保证明显地超越了乙方明示或默示保证条款范围者除外。双方约定,第(4)项规定的乙方责任或义务,全部适用于其商品包装及填充材料。
(6)甲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乙方所提供资料对其所供商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拒绝接收,经验收通过产品,甲方享用的质量异议权仍被甲方保留,且异议期不受任何时间限制。
二、订单
1、本商品合同下商品的供货,应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应完全根据采购订单上和本商品合同中标明的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进价、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内容供货。乙方的发票或其它的书面文件与甲方订单不一致的,并以甲方订单为准。
2、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在订单指定交货日,严格按照订单的品种和订货量将商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4 、甲方可在乙方交货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订单,如乙方在收到修改后的订单一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意的,则视为乙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因订单更改导致成本或交货日期变更,双方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处理。
5、订单终止:(1)乙方未履行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2)乙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没有履行订单,如甲方同意推迟履行,乙方在书面通知允许推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订单自动取消。
因乙方上述原因导致订单无效或取消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章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给甲方最优惠待遇,即乙方给予第三方更优惠的价格,从第三方实施之日起,乙方授权甲方可同时实施该优惠价格,且无须征得乙方事先同意。乙方并授权甲方在其每月货款中直接抵扣因价格调低销售产生的相应价差和利润损失金额。
2、乙方承诺按市场供求状况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保证其为市场最低供货价,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可同样进行特价销售,乙方并授权甲方在其每月货款中直接抵扣因特价销售产生的相应价差和利润损失金额。
3、乙方请求商品进价调高,其应在所要求的执行该提高进价日期之前至少15天(生鲜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库存,而库存商品原进货价格高于新进货价格,在该商品新价格生效前,乙方授权甲方可在库存余额中直接抵扣其库存调价差额。
四、商品退换货及丢失补偿
1、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未达到双方约定的销售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甲方未销售之商品,退换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对于滞销、残次、过期、包装破损商品、超过有效使用期或保质期的商品、顾客退回的商品或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与甲方系统信息不符、季节性等商品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换货处理。
3、特殊商品可以采用以下损耗率条款处理退换货问题:
如果乙方只接受破损商品和残次商品、超过有效使用期或保质期的商品以及有质量问题商品的退货,则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其销售额的__________%折扣作为补偿,并授权甲方从每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如果乙方只接受滞销品和库存过大的商品退货,不接受残次品等退货,则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其销售额 %折扣作为补偿,并授权甲方从每月货款中直接退换货的商品,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用品七天内,保质期半年以上的食品七天内,商品保质期半年以内的食品和冷冻生鲜商品三天内到甲方各商店办理退换货,退、换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需退货的商品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乙方,传真发出后即视为乙方接到通知,在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及时办理退换货,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损金额。
5、由于超市的经营形式为直接对顾客开放,所以在销售的各个环节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商品的丢失,故此乙方同意自20xx年 月开始给予甲方销售额的__ ___ %折扣作为补偿,并授权甲方从每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五、发票
1、乙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且符合销项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7%增值税发票、□13%增值税发票、□自产证明)。
2、如因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发票及与本合同项下发生事实不符的发票或进项发票税率不对等,致使甲方无法全部或部分抵扣进项税,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自愿另行支付该虚假或虚开发票总额的17%和该金额的十倍赔偿金给甲方。乙方授权甲方可从应付乙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损失金额和赔偿金额。
3、乙方开具发票后,应将发票直接交于甲方财务部门,其它任何人员均无权接收。
六、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结算货款:
(1)根据乙方在甲方商品销售的实际成本金额,甲方收取乙方应缴费用后结算;
(2)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和调价),甲方收取乙方应缴费用后结算。
2、双方约定,乙方送货并出具正式发票后,双方同意唯一付款时间方式为:
(1)代销月结 (2)购销月结 (3)购销半月结
(4)购销双月结 (5)购销45天 (6)代销双月结
3、甲方对账日为每月日至日,结算日为每月日至日,逾期未能结算的顺延至下一个结算日。
4、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收款人,并全部实施网上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重新付款或因支付产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确认的付款资料应用于所有付款之目的,若需修改乙方在甲方合法的付款资料信息,乙方应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向乙方确认是否采用该修改数据。但为了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在修改乙方的数据和信息一段时间内,甲方要投入额外的人力和物力,同时维护乙方原有和新的数据信息,鉴于此,乙方同意每次修改其相关数据和信息时,支付人民币贰仟元(20xx元)给甲方作为补偿。
如乙方未能在本期限内通知甲方,则乙方应承担甲方随后根据过期信息向供应商进行任何付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乙方同意甲方每月支付货款后对前期双方往来帐务的明细视为已经确认,放弃对前期往来的异议和追究权力。
七、费用收缴
1、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费用需以现金或支票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妥后应出具相应票据。
2、乙方除以现金或支票直接缴付费用外,同时还郑重承诺并明确授权甲方可在结算乙方货款时根据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各种临时协议(包含口头协议)中约定的乙方应付的费用直接予以抵扣,而不论该抵扣是否因退货、违约金、折扣、服务费和其它费用而产生。
八、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所有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如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则视为乙方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因商品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失、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账实不符、双方对账存在的差额,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同意,对商品自然损耗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账实不符、双方对账存在的差额,因甲乙双方交易的特殊性,乙方理解并同意放弃要求甲方详细说明的义务。
九、刷卡消费及优惠卡规定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所发行的各类优惠卡并受相关服务规则约束,并独立承担相应优惠折扣。
2、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各类银行卡刷卡消费方式,由此产生的银行刷卡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授权甲方在结算金额中扣除 %作为扣除。银行刷卡费用。
3、乙方自愿按销售额的 %承担积分返利卡的返利义务。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商品价格约定,不按规定调整商品供货价格,乙方应支付每次人民币贰仟元(20xx元)的违约金;乙方不能确保其供货价为市场最低价,给予第三方的优惠价格未给予甲方的,只要第三方销售的商品与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商品相同或实质上相似,除执行本合同商品价格约定外,乙方承诺支付每次人民币贰仟元(20xx元)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订单要求如期供货或货量不足的,乙方承诺支付每次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的违约金;
3、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规定的相应责任外,对因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经济、信誉上的损失,乙方同意支付该存在质量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30倍(最少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供应全部约定商品(以乙方商品报价单为准),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部分商品不能供应,按每品牌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支付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合同终止情形
1、合同任何一方可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
2、任何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3、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三、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服务销售协议》、乙方报价单、本合同项下订单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前,双方均不受任何约束;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需向对方赔偿。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1、如果甲方自有品牌开发或签订全国合同涉及到本合同所约定的商品,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双方仍然合作,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市(县) 区(乡、镇) 路(街)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 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
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市(县)区(乡、镇)路(街)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
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
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
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
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
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
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
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讲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
期限届满前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