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齿加工合同书精选3篇

义齿加工合同书(精选3篇)

义齿加工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加工业务, 双方在平等互利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订单有关事项如下:

(一)品名、规格、单价: 序号

(二)加工数量:每次订单量不少于____,不少于____。

(三)加工量与订货量可能有一定偏差,+/-____片据实结算。

二、包装方式:根据乙方要求确定。

三、付款方式:每次订货前预付50%订金,余款于提货前付清。

四、运输方式:运费需方承担。

五、质量验收:除以供方所提供的资料外,按______指标作准。质量问题可在发货当日起15天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字日期:___________

义齿加工合同书 篇2

甲方(医疗机构):

电话:联系人:

乙方(加工方):

电话:联系人: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定制式义齿系列产品,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书有效期限暂订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不自动延期续约,停约后须重新签订合同。

二、加工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牙模交接方式及时间,采用乙方上门接收的方式交接。时间:上午10点,下午5点,特殊情况适当调整。

2、交货时间、方式:乙方收到牙模后正常情况下七日内交货,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后决定,当乙方不能按时出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3、货物验收:甲方应依照向乙方所提供的牙模及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甲方要求重新修改或重新制作。

三、材料的提供及计价方式

1、甲方将所有患者的模型送乙方加工义齿,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以加工价目表为准(详见附件)执行;在合同期内,价目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审批,否则价目变动部分由乙方负责。

2、加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若定制产品材料为贵金属(黄金、钯金、铂金)的,乙方将按材料用量以国家公价另外收取材料费。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制作加工所要求的烤瓷牙、铸造件等口腔修复体在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以及医院的订货要求,保质期为二年,如有不符,由乙方负责包修或重做;对于保修期内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2、乙方的加工制作产品必须符合牙科室的加工制作要求,如未按设计要求制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免费返工。

3、因特殊原因造成义齿返工,如牙色不调,外型不美观等非乙方技术原因,乙方应给予免费重新制作(本条款不适应于:氧化锆烤瓷牙、贵金属烤瓷牙、全瓷牙、铸瓷牙、纳米生物烤瓷牙、钛合金烤瓷牙等产品)。

4、甲方途中变更设计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相应金额50%材料费。

5、甲方提供合符标准的准确临床石膏模型,具体要求如下:

a.牙模清晰、牙冠、周边无残缺、气泡(尤其是工作模,材料用超硬石膏或硬石膏)。

b.全口腔托需有正确的蜡堤、中线、颌平面线、口角线。

c.烤瓷、固定桥的的桥基牙应无倒凹,基牙边缘清晰,基牙制备须充分,考虑到金属层和多层次瓷的厚度。(前牙至少1.5mm,后牙至少2mm)。

五、加工费的支付及要求

1、加工费每1个月结算一次,按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期,(按收货签单结账加工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员,或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如果直接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人员的,该收款人员需提供乙方的收款书,并向甲方提供乙方加盖财务章的收款凭据,乙方收款人员的个人收据视为无效。

六、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发生违约,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指定的业务员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义齿加工合同书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相关法律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__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__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__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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