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工厂加工的合同范本(汇编三篇)

代工厂加工的合同范本(精选3篇)

代工厂加工的合同范本 篇1

需方:_______

供方:_______

兹有需方向供方订购用于杨桥东路19号之福州三坊七巷保护改造工程第三坊A工程的外墙墙裙石材,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货物内容:芝麻灰石材,单价75元/m2,厚度1.5cm左右,腰线8×6,单价77元/m,磨边或砌450角单价8元/m,规格按甲方提供尺寸。

二、货到工地:由需方指定收货人验收。

三、交货时间:按签订合同之日起待甲方提供尺寸后,十天内交第一批货。

四、交货地点:福州市杨桥路19号三坊七巷保护改造工程第三坊A工程工地

五、付款方式:全部货到工地,需方在七天内付该批货款70%,余款待验收后十五日之内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成立后,货物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价格,供需双方不得异议。

七、以上单价含税收、运费、装卸费。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履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订货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必须共同遵守,认真严格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工厂加工的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

项目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价(元)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以上只万万万淬火综条支万万万合计

2.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工厂加工的合同范本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发单方)

乙方:(接单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协商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委托生产加工 服装 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货号、品名、数量、单价、布种;

二、甲方负责生产所需的有关物料提供,主要指:

1、 产品所需的面、辅料提供,或者是裁剪好的布片。

2、 产品样衣、裁剪版、实样、工艺制造单。

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面辅料。如无法按时提供,则交货期顺延。

三、加工要求:

1、乙方投产前,要经过甲方的产前样确认;

2、乙方需配合甲方质管部门提供相关的质量和生产进度数据;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色、配码生产,如果甲方有调整,急需要部分的颜色、号码,乙方要积极配合;

4、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的款式,乙方应对外界绝对保密,如泄露给第三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资源完成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生产转发给第三方生产;

6、乙方作为甲方的加工厂家,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生管部、质管部召开的各种相关会议。

四、品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级品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工艺制造单》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乙方不行私自调整标准。

2、发现确实因为工艺的问题,需要在质量方面调整的,要经过甲方质管部门的书面确认。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责其赔偿,成衣出现废品和次品的将不计算加工费。少交货、交废品与次品的,按成本价在加工费中扣除;布料和辅料超耗的,按成本价扣其加工费。

4、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 %以上;

5、乙方退回返工修复的产品,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返工,不得未返工的货品参杂在待交的合格品里面,如上交到甲方公司,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属于是因乙方自己管理不善给其带来的严重后果。

五、交货要素:

1、交货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以前全部交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本公司仓库。

3、包装方式:交货的外箱必须注明箱号、箱数、箱内产品名称及各规格、数量。乙方提供包装箱并负责包装及承担费用。

4、验收方式:乙方检验,甲方终检。

5、运输方式:乙方负责所有运输费用。因产品的品质问题退货的所有往返运费也由乙方承担。

6、交货随附文件:装箱明细单。若是交给货运公司发货的,乙方并将货品运输单传真给甲方作为通知收货凭证,运输凭证原件随后寄给甲方。

六、交货规定:

1、乙方必须严守交货日期,如果因甲方原、辅材料拖欠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期交货,应由乙方填写延期申请表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2、如果因乙方自身的问题,而造成逾期交货,逾期时间6天以上10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10 %;逾期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30 %;逾期15天以上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80 %,并承担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出现逾期交货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3、如果乙方没按甲方的要求生产,而造成码号、颜色不齐,品质不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交货量达到整单加工产品总量 60 %的,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30 %;

2、乙方整单加工产品全部交清,并经过甲方验收后的半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60 %;

3、加工费余款的10 %在甲方验收入库后的一个月后付清。

八、争议解决:

1、双方需要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处理。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附件、

1、《生产工艺制造单》、《样衣》、《纸板》、《耗料计划单》;

2、《生产指令单》

甲方:(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签名盖单: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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