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术合作协议书最新7篇

技术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信箱:_____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为:_____传真:_____信箱: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会员除外)。

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ntern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10年。

7、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8、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9、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_____年,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七、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_____代表处。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技术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方依据自身生产需要把所需电镀的五金产品,委托乙方进行电镀,此协议系甲乙双方进行委托电镀加工的基本交易协议。

二、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半成品给乙方电镀加工。

2、甲方负责将毛坯货物运送到乙方工厂电镀,同时乙方电镀好的成品由甲方自行到乙方工厂收取或由乙方为甲方办理托运,托运费用由甲方承担,即乙方不提供接货、送货服务。

3、因甲方原因造成需自行将货物运送、速递到乙方工厂或派车到乙方工厂取货,该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负。

4、乙方需在甲方送货到工厂时组织人员进行搬运。

5、乙方需按时交货。

三、质量要求

1、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在加工过程中,严把工艺流程,确保甲方产品的要求。

2、产品体表无漏镀现象,表面光滑有光泽,表面无油渍、尘土,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保质期不低于______个月。

3、甲方自行检验毛坯件合格后发于乙方,由于毛坯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检出有乙方原因造成其不合格现象,需乙方要进行回镀,出现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接货要求

1、乙方要按照甲方发货清单进行清点,在生产过程中不能有丢失现象,如有丢失乙方要进行相应赔偿。

2、甲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准备生产。甲方产品到货后,乙方要优先安排对甲方产品的生产,确保生产进度,甲方产品在______吨以内,乙方要在______小时以内完成生产;如在_____吨以下______吨以上,最长不得超过______小时完成生产。乙方要保质、保量按时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甲方应自收货后及时对所电镀产品品质进行检验,若存在品质问题应自收货______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否则视为电镀产品品质合格。在该期限内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送回乙方处返镀;甲方在已验收电镀成品超过______个月后因存放环境等各种客观或人为因素的影响提出质量问题退回乙方处返镀的,乙方不承担返镀责任。

五、付款方式及价格

1、甲方以发出的产品(毛坯)重量计核加工费,电镀加工费价格按甲乙双方协商价格核算(含______%税)。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双方随时进行协商价格的上浮或下浮。

2、甲方按照生产加工产品数量的总计,凭乙方增值税(______%)发票______天付款。产品类电镀费用______元/吨(大写:______元/吨)。

3、甲乙双方产生业务后,______个月核对一次账目,开列单据或发票。

六、协议解除的条件

1、甲方正常条件下不按期支付乙方加工费用。

2、乙方所电镀产品存在严重品质问题,经双方多次沟通仍未妥善解决。

3、乙方原因造成拖延甲方产品交货期,经甲方及时通知仍未明显改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加工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总金额千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导致甲方产品电坏、遗失、欠数现象发生,乙方承担相应的成本费用。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连带损失和责任。

3、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若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应于签订本协议时提供以下资料给对方,并保证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出示原件供双方核对)。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术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信箱:_____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

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为:_____传真:_____信箱: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会员除外)。

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ntern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10年。

7、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8、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9、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_____年,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七、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_____代表处。

甲方: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技术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宗旨

在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下,为提升甲方的科技竞争力,提高甲方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办公室无土栽培和楼顶小农场种植技术方面进行合作,乙方为甲方的办公室无土栽培和楼顶小农场种植技术提供技术服务。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办公室无土栽培和楼顶小农场种植的种子及营养液原液。甲方对乙提供的技术享有使用权。

2、甲方有义务将有关种植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以便乙方到甲方处进行技术服务。

3、甲方支付给乙方技术指导方案费(包括技术转让费)和保养维护费。

4、甲方负责乙方到甲方工作往返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适合甲方需求的办公室无土栽培和楼顶小农场种植技术,包括栽培所需的种子和营养液原液,并提供育苗、移栽、病虫害防治等其他技术指导,以满足甲方的种植需求。

2、乙方享有依据约定获取甲方支付的报酬。

3、乙方享有甲方今后推广本产品所得利润分成。

4、乙方所提供的种子与营养液必须是符合市场标准的,种子发芽率达到90%以上,营养液能提供植株正常生长所需的营养。

5、双方未达成续约协议,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三、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为本协议商定执行期限。

四、产品和技术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甲方先向乙方支付种子及营养液的费用及技术合作费用的20%,待合作成功后再支付剩下的80%的技术合作费用。

签约地: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技术合伙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通过协商方式确定乙方为甲方保险车辆的特约维修单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立足发挥和利用资源的原则,共同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服务,使受损车辆得以及时、保质、合理的修理和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维修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保险车辆的特约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负责协调保险责任事故车辆(包括乙方定点单位的保险责任事故车辆)到乙方进行维修。

2、负责保险责任事故车辆对受损部位的核对以及价格的审批。

3、负责推荐乙方参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汽车维修招标工作。

4、负责协调乙方与维修单位就机动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妥善处理机动车辆维修过程因质量、工期等发生的纠纷。

5、通过95500全国服务电话,介绍非保险事故维修业务给乙方。

6、根据乙方信誉程度,授予一定的定损和代索赔权限。

二、乙方义务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设置保险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为保险车辆分车建立事故维修和保养维修档案,并随时向甲方和车属单位提供有关车辆维修档案和信息。

4、根据出险车辆的受损情况,认真填写“维修协议书”,对受损车辆列明换件和修复部位。根据修复的难易程度准确分项计出工时费用以及换件价格,经甲方确认审批后送修。未经甲方和车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和扩大维修项目。

5、乙方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或配套厂件,不得使用副厂件,更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除经甲方与车属单位协商同意,可用副厂件或旧件除外)。

6、妥善保管好被更换的配件,留交甲方验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丢弃,更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验收。

7、对可以维修的部件要进行修复,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串通、虚报维修项目,不得扩大损失或虚报损失,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好车辆的维修和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9、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愿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涉及保险诈骗罪,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制度、设备、技术力量、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

2、对修复竣工车辆,如发现因修复质量不合格或与维修协议书上更换的项目不相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的,有权对乙方施以经济处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

3、对在修复工期内无法修复或因质量问题,需要返工造成车属单位不便的,甲方根据车属单位的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代步车辆,直至修复完工为止。

4、如乙方发生已核定更换的配件而不换,串通虚报损失,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约关系。

5、如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出现价格波动,有权调整工时费用标准及配件管理费标准。

四、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甲方或车属单位核定的管理项目及配件项目之外的维修服务以及乙方承诺之外的其它要求。

2、甲方工作人员和车主提出不正当要求,乙方有权拒绝并向甲方进行投诉,要求作出回复。

3、对已竣工的车辆,未办好结算或乙方认可的代理索赔手续,有权拒绝提车。

五、服务承诺

1、乙方建立有领导牵头,各工序负责人为组员的保险车辆特约维修服务小组,积极为保险车辆的出险和故障提供服务。

2、乙方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密切配合甲方和车属单位做好出险和故障车辆的抢修和救援工作。

3、为使拖吊工作得以落实,乙方配备1辆以上车辆,以供出险及故障车辆的抢救使用。

4、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和车属单位做好现场技术指导并在市内20分钟内派员到现场协助处理,市郊方圆15公里30分钟内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5、凡在甲方投保的车辆,在市内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乙方须提供现场技术鉴定,现场能够排除故障的工时免费;现场无法排除故障的,在乙方修理,免费提供拖、吊服务;不在乙方修理的拖车免费,吊车收成本费用(吊车费最高不能超出省物价标准);市郊出险或发生故障抛锚,在乙方修理的一律免去拖吊费用;不在乙方修理的,拖车仅收成本费用(最高不能超过200元),吊车收回成本费用(最高不能超过省物价标准)。

6、凡甲方的自用车辆和员工车辆,在乙方维修其工时费按6折计算,更换配件按进货成本价计收,如甲方及其员工需开维修发票应增加税款。

7、凡持有太保保险卡的车辆,到乙方保养、美容、年审、季审以及故障维修,其工时费用应享受9折优惠,配件更换按现行的市场价格明码标价并征得车属单位同意后予以更换。

8、乙方恪守“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客户排忧解难,积极配合客户处理事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维修、(理)索赔一条龙的服务。

9、乙方按照交委颁发的维修标准对维修车辆在保质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无条件返工修复。

10、乙方除遵守以上的服务承诺外,同时遵守提交投标件中的服务承诺。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保险事故车辆(包括已在乙方定点维修的事故车辆)到乙方进行维修。甲方不得从中阻挠、串通、指定到另外的厂家维修。

2、如甲方保险车辆、自用车辆及员工用车在乙方维修、保养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乙方义务之(四)、(五)、(六)、(七)以及服务承诺中十一项规定的任何一项,甲方将取消乙方特约维修资格。

七、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1、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作适当修改和补充。

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施以履约保证金全额处罚赔偿:

1)不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对乙方的有效投诉累计三次时。

3)本协议期限内,若乙方擅自变更特约企业的所有权(变卖、转让、租赁、赠送他人等)。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 系 电话: 联 系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术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成都市xxxx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省xxxx研究设计院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和果酒市场需求,依托乙方的技术优势,双方就猕猴桃果酒生产加工进行技术合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20xx年3月19日-20xx年3月18日(三年)。

二、甲方责任:

1、 提供猕猴桃酒生产加工所需的原辅材料和相关设备,以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与产品质量符合猕猴桃酒相关质量标准。

2、 提供生产加工场地及配套辅助设施,并保证水、电、汽三通。

3、 主动、积极配合乙方的各项工作,按时支付乙方的技术服务费,并提供乙方到甲方技术人员的食宿、差旅等费用,予以技术人员每人每天工作补贴100元。

4、 提供猕猴桃酒工艺设计与产品开发所需基础资料和原辅材料。

5、 协助甲方办理猕猴桃酒进入市场销售所需的卫生许可证、QS认证都相关手续,需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乙方责任: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猕猴桃酒加工的工艺设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及咨询等服务。

2、 提供猕猴桃酒工艺设计主要包括100吨/年加工车间的规划布局、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

3、 提供猕猴桃酒加工相应的企业内控质量标准。

4、 为甲方培训生产技术骨干人员1-2名,根据甲方需求,委派1-2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技术指导。

四、技术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技术总费用28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圆整)。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定后即支付10.0万元(大写壹拾万圆整);第二次付款在建设投产时支付5万元(大写伍万圆整)。第三次付款在20xx年三月加工时支付10.0万元(大写壹拾万圆整),尾款3万元在20xx年三月加工前支付。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约,按照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协商解决。

六、其它: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次付款后即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信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市xxxx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电话:xxxx

乙方:四川省xxxx研究设计院

法人代表:

电话:xxxxx

技术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西安市北恒实业有限公司

一、协议项目:《bh-2快速渗碳与碳氮共渗技术的应用》

二、协议内容:

由乙方负责,在甲方炉、产品上、在同样装炉量条件下,制定工艺技术方案,指导或现场调试,负责达到以下要求:

在同样强渗、扩散温度条件下使甲方连续炉生产效率提高25%以上,生产周期由原来的分钟缩短到 分钟以内(即原来每天生产盘,试验达到盘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还保证使甲方使用bh催渗剂的费用投入产出比达到1:2以上,即:投入10万元的催渗剂后可带来20万元以上的生产节约。

对成本核算方法的约定(以月为单位):

利润 = 产值增加额 - 电费增加 - 催渗剂 +渗剂(甲醇、丙酮、丙烷、rx气煤油等)节约 + 其它费用节约。

产值增加额 = 增加产量 × 吨产品渗碳单价(5000元/吨)

电费: 建议在固定条件(设备、产品装炉量)下实测,实测不

方便时,以每吨钢材从室温30℃加热到920℃的理论电耗为准计算。由于采用bh技术前后设备条件无变化,故无效散热等不必另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q = g (c2t2-c1t1)÷0.80

=1000kg×[0.678kj/(kgk)×(930+273)k

-0.11×4.2kj/(kgk)×(30+273)k] ÷0.80

= 8.45×108j

注:c1 :钢材的室温时的比热容 = 0.11×4.2kj/(kgk)

c2 :钢材920℃时的比热容 = 0.678kj/(kgk)

g:每炉装炉量(kg),以1吨为例(包括料箱)

0.80:设备电能转换成热能的转换系数

由1j=1ws ,

1度电 = 1000w×3600s=3.6×106j

得q/(3.6×106)=8.45×108/(3.6×106)= 235度

渗剂节约费用:采用催渗剂后单位产量的渗剂消耗必然降低,费用也

自然降低,按实际消耗变化计算。

其 它 节 约:工装、挂具、设备等寿命的延长,人工、设备、厂房

利用率的提高等费用,由双方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此类费用即使不计算,投入产出比也会远高于1:2。

产品各项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甲方现生产水平,其中:

碳化物级别:级。

马氏体残余奥氏体:级。

表面硬度: hrc。

渗层范围: mm。

三、协议方式:

乙方对bh渗碳技术的稳定性、可靠性负责,要求直接用正式产品进行试验,并对按乙方工艺路线试验产品质量达到a、b、c、d要求负责。

乙方派人现场制定工艺、指导操作,甲方负责执行。

四、试验效果确认:

原则上以甲方在标准方法和仪器下的检验结果为准,乙方派人现场试验时,甲方应在试验产品出炉1小时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以便乙方及时调整下一步工艺;如果甲乙双方对检验结果分歧较大,可委托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检验。

五、项目验收:

用户自行试验时由用户自行确定项目的验收。

乙方派人现场试验时,试验达到本合同预期指标后3天内,由甲乙双方根据试验结果进行项目效果确认,确定试验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如果确认达到合同要求,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工艺技术应用稳定性验证期,期限 个月,到 年月日结束。

在此期间甲方完全按乙方制定的工艺技术方案执行,发现问题应及时传真、信函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协助解决。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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