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作协议书(3篇)

医院合作可以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及一定的经济效益。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合作协议书(3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医院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为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服务患者、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就进行眼科技术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事项与内容

1、共同举办眼科医疗技术交流研讨会。

2、共同进行眼科科研工作。

3、眼科双向会诊。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定期派遣眼科专家或眼科骨干,采用定期门诊、会诊、手术示教等方式支持乙方的眼科医疗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甲方定期派遣眼科专家或专科骨干至乙方开展带教查房,开展眼科病历讨论。

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眼科医疗进行技术支持。

4、甲方按照乙方计划,派遣眼科专家为乙方开展学术讲座。

8、甲方对乙方辖区内病情稳定的眼科患者,可转诊至乙方进行后续治疗。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眼科专家的工作安排,安排好眼科专家门诊时间和眼科专家门诊场所。

2、乙方负责甲方眼科专家的推广宣传工作。

3、乙方为甲方派遣人员提供交通、食宿保障。

4、乙方接受甲方关于眼科科研工作的指导。

5、乙方在患者无特殊需求的情况下,必须将没有诊治能力的眼科患者上转至甲方。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保存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医院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医院

法定代表人:

为妥善处理好人伤事故中甲乙双方合作事项,以注重社会效益和各自经济效益为前提,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于承保客户、交警部门合作,将甲方承保范围内在本地区(指县级市或区)出险所涉及的伤者送往乙方治疗。

二、对于甲方承保范围内在异地出险涉及的伤者,需转往本地治疗的,甲方积极推荐到乙方治疗。

三、乙方愿意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确保甲方相关伤病人员随时就诊。乙方的治疗应根据患者病情,按_________省卫生厅、_________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_________省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标准用药。甲方对乙方制定的医疗方案和临床用药应予信任和尊重,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必要的查询应予相应的采纳和配合。

四、乙方承诺按医疗规范为甲方相关伤病人员提供及时诊断、合理治疗的服务。同时应杜绝虚假诊断、有意压床、乱开证明、小病大养、以伤养病、“开搭车药”、“张冠李戴”等行为。当甲方发现有以上不正当行为时,乙方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落实后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乙方应规范病历管理,不得应患者及其家属要求随意涂改病历、更换患者姓名。甲方需了解相关伤病人员住院情况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将医院提供的有关资料用于除理赔意外的其它目的。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医疗活动,如有医疗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正常渠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甲方相关人员(指伤者或承保客户)在乙方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甲方相关人员自行支付,甲、双方现阶段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补充修改。如有一方要求终止协议,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期为_________年,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签。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共同遵守。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院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医院、中医院(门诊部)

乙方:______医院、中医院(门诊部)

合同内容: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网络上为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内合作的专科提供网站搜索服务;

2、在网络上发布所治疾病的内容和宣传;

3、在网络上为患者公布合作单位的就医地点,让患者就近就诊;

4、为合作单位提供专科治疗配方(需签约)。不签约的合作,只要发来一年的服务费,您的医院马上就是全国中医168协作网(中医168网)成员医院。

5、在网络上介绍合作专科的坐诊专家。

6、在网络上发布合作单位的医院状况,内容需经本网站修订。

7、免费为合作单位提供就诊技术咨询,指导能正常地开展工作。

8、负责网站信息的整理工作。有新业务发展动向和业务新闻时,及时在网站公布。

9、和本网合作,“全国中医168协作网”网站就是您的网站。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内建立“全国中医168协作网”合作的科室,科室名字自定;

2、乙方药品、费用自理;

3、在合作科室内外必须有明显的“全国中医168协作网合作单位”及网址的招示牌;

4、合作科室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和坐诊大夫,负责人或院方代表为负责联络人,有变动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负责联络人必须能代表乙方合作科室的利益;

5、必须有保持联络通畅的联系方式,且不变,联系方式有变动时马上和甲方联系;

6、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费:门诊部、乡级医院为每年400元;县、区级医院每年为1000元;市级以上医院为每年2200元。 技术资料费另议。

7、若是合作单位需要下面附二单科的处方,需要有合作十年以上的保证签约,并一次交清十年的合作服务费。

三、免责条款:由于intert是全球互联网络,其通道上偶然阻塞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造成服务器停止运行,造成用户访问速率下降或短暂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能发生,属于正常现象,乙方表示认同。

四、违约≤≥责任:

1、双方的义务必须积极履行。

2、此合作是长期合作。

3、若乙方想解除合作,付年度费用时,超时一周,即为自动解除。甲方只做该付费的善意提醒;解约后医院在本网站的内容将全部删除。

4、签约者费用不再退回。

五、有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要求解决。

六、此合同各执一份。若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内容视为附件,做为补充条款,和合同具有同等效益。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