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意向书(精选3篇)
出租商: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____________的商场(约______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壹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整,其中租金已包括______费和______费。
二、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______%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______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______至晚上______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______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______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国际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合资兴建建筑陶瓷工程井生产经营陶瓷产品事宜,签订本意向书。
第一章基本构想
1.透用法律及合资原则
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指导下,进行合资经营活动。
2.合资形式及项目名称
双方合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经营范围和规模
建筑陶瓷的生产和经营。规模为墙地砖(品种待双方再定)_________________。
4.合资公司地址
中国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区
5.合资期限
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年。
6.资金厦筹措
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注册资本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暂行规定》,定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注册资本甲方投入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入_________________%,双方皆以现汇或现金投入,以美元计算(甲方固定资产投入或租赁双方再定)。
注册资本之外的资金,公司向中国境内外贷款解决,双方各以投资比例承担债务。
7.设备来源及资产
保证质量、降低消耗、安全和长周期生产的必须设备由中国境外引进,配套及国内可满足要求的设备由国内供应。
公司界区所有的设备、设施、建筑及界区外的排洪设施为公司所有;界区之外与之配套的工程和设施,包括职工生活服务由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8.技术
生产设备采用国际上已工业化的先进技术;
产品按cen标准生产。
9.生产用原材料供应
中国国内能满足技术要求的原材料及辅料在国内采购;国内无法保证的材料向国外购买。
公司生产所需的水、电由甲方按甲方平均价供应,燃料由甲方按国际市场价×当天汇率提供。
10.产品销售方针
公司产品一级品_________________%以上外销。
11.优惠待遇
公司享有国家法律规定之中外合资的优惠待遇,甲方为之承担办理的责任,费用由合资合司支付。
第二章合资工作实施
该意向书签字生效后,双方即开始实质性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甲方已经完成评估,乙方认可。
可行性研究报告甲方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建筑设计院完成草拟工作,双方进一步协商后,作为正式报告出版并组织评估。
如项目可行,以上工作的费用,由合资企业支付。
2.筹建工作
待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之后,若双方同意合资,即签定合资协议,协商成立董事会,具体安排合资公司的筹建工作。
第三章其他
1.有效期从签字生效起两年内有效。
2.终止
(1)双方缔结了进一步的条约。
(2)超过有效期。
(3)双方表示不再探讨合资办厂。
3份数中文4份,双方各2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鉴于:
甲方、乙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任务,达成转让意向如下:
第一条 资产转让
1.本意向协议旨在对截至资产转让合同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就资产转让事宜业已达成的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资产转让的实施。
2.在资产转让时,甲乙双方应在本意向协议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资产移交、资产变更登记等具体事项签署系列协议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协议和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代本协议的相应内容及双方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第二条 转让资产
1.转让资产:甲方转让的资产为: ; 位于 。
建筑面积: ;
实际使用面积: ;
2、转让价格: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以 万元(大写: )人民币收购协议约定资产。
3、本资产转让意向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该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条 资产转让事项
3.1 下列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起 日内,双方应正式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1) 甲、乙双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法律约束力。
(2)乙方已充分了解所转让的资产,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
(3)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至 年 月 日之前保证拥有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有权签订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干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抵押和累赘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4)双方对将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包括其附件)有一致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配合,达成有效的法律合约。
3.2 除非双方协商同意修订或调整,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应与本意向书初步约定一致,并不得与本意向协议初步约定相抵触。
3.3 本意向协议签订后,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转让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使乙方完全拥有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权。
3.4 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转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3.5 甲方将按照法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与乙方共同妥当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3.6 乙方保证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法律规定的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四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请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批准,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流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发生以下任何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下之违约:
5.1.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5.1.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5.2 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3 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或依据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5.4 本协议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后,不能视为对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有关法律和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
7.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阻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三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所有合理行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及减少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八条 其他
8.1 甲、乙双方一致批准,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