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战略合作协议书推荐3篇

网络营销战略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网络营销战略合作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网络营销项目的内容、推广进度与安排、价款、交付和推广期限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 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5-1-2 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项目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

5-1-3 对违反5-1-1和5-1-2的要求而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1-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网络营销工作并提交推广工作的实施报告。

5-2-2 对网络营销工作成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5-2-3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5-2-4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六条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甲方承诺,委托乙方进行的推广项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工作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第九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网络营销战略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金忆沅"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金忆沅"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______年___11___月___11___日至______年___12___月__11___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网络宣传炒作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四、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五、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____________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网络、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必须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1-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六、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七、收费条例

收费标准:

首个服务月:5000.00RMB

其他服务月:每月20__.00RMB

结算方式与时间:

1、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协议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服务月的部分服务费(即5000.00RMB),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余额于_ __年__11_月__11__日前付清。

2、其它服务月的服务费: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__11__日前将上月的服务费付请。

3.在甲方水果销售项目上,乙方占有甲方水果销售纯利润的百分之十的收益分成。

4、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5、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6、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十、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影视执行、输出打样、印刷、广告工程、市调、媒体监控、活动执行、公关等方面),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

十三、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营销战略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的提供和服务的接受

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企业营销短信息服务及网络信息发布服务。甲方通过该短信服务发送符合国家规定的广告短信发送接收等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自行进行发送的短信息内容和发送的手机号段。

2.甲方发送的短信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3.甲方拟发送短信内容必须与甲方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一致;如果甲方拟发送短信内容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比如药品广告)则甲方还需要提供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4.甲方对短信接收方是否愿意接收甲方提供的信息负责,并对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单独承担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短信息发送通道,并确保信息及时发送到甲方客户的手机上。

2、如遇到发送故障,乙方需及时响应,并迅速解决,且及时通知甲方。在正常工作日内,乙方应在12小时内响应。

3、乙方对甲方所发送短信息的内容以及客户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乙方依据甲方的政策进行网络营销,包括软文营销,bbs营销,博客营销等,营销的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4.如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规定的义务,由此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和相关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计费标准和付款方式

1、短信起充量为10w条,单价按0.07元/条;当短信账户余额底于30元时甲方须向乙方续费;该短信一年内有效;手机号码由甲方自行负责。

2、营销短信价格体系:

①网络营销价格:软文一套x元(可分不同场合发送版本,分为大贴、中贴、小贴、短贴、炒贴)一个月最少x篇,费用为:=x元;

②发布网络媒介信息按链接地址每条x元,要求一个月最少xx条,预算费用=x元;

③费用小计:软文撰写x元+信息发布x元=x元;

④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定金70%,确认发布信息及链接地址后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仅限于乙方自身的直接损失。甲方对于其所不能控制的因素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甲方自身的直接损失。乙方对于其所不能控制的因素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保密协议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日前以及生效日以后,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严格保密,并仅限于在此次合作规定时间内,为此合作的实施使用另一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该等资料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及其代理人、承包商或雇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每一方均应采取一切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保密资料外泄(其中包括本协议的条款内容),但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披露的除外。

2、任何一方均不得试图获得其在履行双方合作义务时不需要的资料。

3、保密资料指有关双方公司、双方业务经营或双方产品的,或属于另一方的任何专有的、秘密的或保密性的资料和信息;或在为双方合作而举行的谈判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专有的、秘密的或保密性的资料和信息。保密资料不包括以下资料:

(1)属于公众资讯或非因任一方的过错而成为公众资讯的资料;

(2)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一方的资料;

(3)一方未参考另一方的资料而独立获得的资料。

4、如果一方依法必须提供保密资料,则该方只在法定的限度内披露保密资料。

5、双方应促使其各自的董事、职员和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可接触保密资料的董事、职员和其他雇员(有关人员),遵守本协议所列各项义务并受其约束。为此,双方与其有关人员所签订的所有劳动或服务合同中应包括一项形式和内容上均令双方满意的有关保密的保证。如果有关人员违反此项保证,该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任何一方或其雇员违反保密条款,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和影响,违约方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守约方进行相关诉讼及聘请律师的费用)。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若有特殊合作条款,则以补充协议形式约定。补充协议必须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盖章):乙方代表(盖章):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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