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投资合作协议(通用3篇)
甲方(品牌拥有者):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对投资___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投资额及股权分配
1、乙方经过细致考察后,同意对由甲方承租并经营管理的__________项目进行投资合作。
2、该项目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
3、乙方投资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拥有该项目_____%股权。
二、投资方式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指定账户注入资金_____(人民币)元整。
三、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对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__________项目享有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不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
四、利润分配及负责清算方式
1、利润分配方式
该店在正常经营后每半年分红一次,在留取正常经营管理所需的流动资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后,剩余利润_____%留存店里作为经营风险金,______%按甲乙双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2、负债清算方式
若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负债达到__________(人民币)元时需进行清算。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承担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该店享有收取品牌管理服务费的权利,费率为每月营业额总收入的______%,按月收取。
(2)甲方对该店享有收取品牌运营利润的权利,费率为每月折旧前利润的______%,按月收取。
(3)甲方享有该店的经营管理权。
(4)甲方负有开展宣传和营销的义务。
(5)甲方负有物资采购及供应的义务。
(6)甲方负有向乙方公开该店财务报表的义务,初定每月______日召开股东会或财务分析会(乙方派员参加)。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查阅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及监督甲方经营管理的权利。
(2)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获取利润的权利。
(3)乙方负有不对外公开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的责任,并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保密的义务。
(4)乙方不得擅自以投资人的身份对本协议项目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干涉,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可在列席管理会议上向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提出。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让乙方提前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并遵守本协议条约,如违约则按乙方总投资额的______倍赔偿给乙方。
2、乙方违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中赋予的权利和责任义务,如违约,甲方有权提出赔偿,并依法无偿收回乙方所拥有的所有股权。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退股均属违约(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
七、本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协议约定收到乙方的总投资款项之日起生效。协议的终止以合作项目的消亡或清算为截止。
八、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商定结果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诉至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基于:
1、**项目依法取得位于底市土地使用权,拟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项目拟引进合作单位,与其共同开发本项目。
3、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同意以XX公司作为合作主体,与**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三方共同与**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项目简况
本项目位于底市**区**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用地性质为:,项目定位为:商业、住宅、办公项目,项目内部暂定名称为**项目,具体开发面积以取得该地块实际面积为准。
二、 基本合作方式
1、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名义与**项目签订并履行合作开发合同。
2、合作合同签订后,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立XX公司底项目部(或公司底分公司),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三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以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签订的正式合作合同为准。
三、投资比例及收益分配
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千万元。
2、各方投资比例为:甲方55%、乙方45%,甲乙双方均已货币投资,丙方不实际投入资金。该项目启动资金及后续资金,甲乙双方均需按此比例投入。
3、收益分配:该合作项目在扣除全部成本、返还投资款项及其利息后的净利润,按甲方51%、乙方39%、丙方10%的比例分配。
四、投资支付期限和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乙方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支付首期投资款500万元至XX公司在底市**项目部开立的银行账号内,其中甲方支付275万元,乙方支付225万元。该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在XX公司与**项目合同前不得动用该资金。
甲乙方任一方不按本条约定期限及数额支付首期款项的,视为自动无条件退出本合作项目。
后续出资金额、时间根据邦与底**项目的合作开发合同,由三方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予以确定。
五、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
(2)主管本项目的建设成本审核、控制,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出纳,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3主管本项目施工单位的选定及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4)对本项目的其他工作进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
(2)协助本项目财务管理,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会计人员,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3)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4)协助落实项目的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等行政审批手续;对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其他工作提供协助。
3、丙方权利义务
(1)积极整合各项资源、协调各项关系,保证六个月内底日报社就本项目与昊铭XX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并实际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
(2)在本项目办理完成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丙方可分期从合作项目中取得共计500万元的工作报酬,该款项应计入项目开发成本。
(3)参与项目开发各项工作,负责日常工程管理、项目宣传推广策划、销售管理等各项工作。协助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的办理。
(4)协助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六、收益分配期限及方式
在项目竣工验收且销售完毕、房屋交付后之后,具体方案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
如**项目未能与XX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则所有前期费用均由丙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守约方并有权解除本框架合同。
八、XX公司与**项目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就三方具体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
九、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持壹份。由各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资金
1.本项目的投资主体为甲乙双方,甲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乙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进程投资,按阶段结算。
甲乙双方的具体投资金额以双方结算为准,实行多退少补。投资金额未达到其投资比例的一方,应当在双方结算完成后三日内,向另一方补足。
如双方就投资金额退补事宜协商不成的,则项目经营所得或拆迁补偿款等收益的分配比例自动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资金不足向第三方借款筹资的,该借款系投资者一方的个人借款,计入其投资金额。借款一方不得允诺第三方参加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分红等事宜。
二、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分工合作,具体如下: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土地使用审批等其他依法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负责与当地村委会、村民等协调涉及土地的一切事宜。
2.乙方负责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及其他物品采购。
3.甲乙双方共同管理项目具体施工建设、施工安全等其他事宜。
三、经营管理
项目投入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项目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乙方负责财务、人事等日常经营管理。
四、收益分配
1.甲乙双方以实际投资比例分配项目经营所得的净利润收益。
本协议所称净利润为项目经营过程中除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以外的净收入总额。
2.本项目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被征收、拆迁,所得款项由甲乙双方按照实际投资比例分配。
五、债务承担
1.因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产生的合理债务,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2.因其中一方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由其独自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任意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投资金额,应当补足差额,并按照应缴纳投资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