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协议书(通用3篇)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_________________本答辩状副本__________份。
(二)文书范本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市城市规划局。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大街32号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局长。
因焦__________不服答辩人于20__年作出的城_____字〔20__〕第369号行政强制
执行决定提起上诉一案,现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上诉人的违法事实清楚,答辩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20__
年10月19日答辩人接到群众举报,随后立即对上诉人的违法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绘制了施工现场平面图,拍摄了当时现场照片,做了勘查笔录,并针对上诉人的违法事实和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可上诉人置答辩人的通知于不顾,继续进行违法建设。20__年12月31日,答辩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上诉人继续违法抢建行为进行制止,强制拆除其继续违法建设部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在执行前对上诉人的违法建设现场进行拍摄。从前后两次取证的现场拍摄照片的对比中可以明显看出上诉人继续违法抢建的行为。一审法院对此也予以认定。因此,上诉人的违法抢建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鉴于上诉人的违法抢建,答辩人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城市建设的正常秩序,依据《_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48条之规定,对其抢建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这是答辩人履行行政职责的正常行政行为,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授权。因此,答辩人对上诉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
二、针对上诉人诉称的部分松动墙体拆除问题,答辩人在一审中已明确说
明。该部分的拆除不是我们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中的拆除。这部分的拆除是上诉人所在街道办事处综合考虑该房屋的周边情况、当时天气环境和上诉人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情况,出于对行人人身安全考虑,在我局执行完毕后,要求当时拆除人对该松动部分砖块进行拆除,以确保过路行人的安全,
。因此,答辩人首先认为该部分拆除与本局的行政强制措施无关。其次,上诉人所在街道办事处为了
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对墙体部分松动砖块的拆除是出于人性化管理的考虑,是负责任的做法,也是合理合法的,并无不妥。
三、上诉人的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如上所述,答辩人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上诉人继续违法建设部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存在任何过错,是依法履行职务行为。因此,上诉人要求答辩人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不具备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四、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状,答辩人认为上诉人始终无法分清行政处罚与行政
强制措施的不同和区别。因为答辩人是根据《_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36条之规定,是在上诉人违法抢建的紧急情况下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不是对上诉人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_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36条之规定是对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授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3条第2款是行政处罚的设定,完全是两个不同授权。因此根本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适应问题。因此,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答辩人所做的行政强制措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法律法规适用正确,应予以维持。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__________市城市规划局(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辩人(被告):
住所地:
被答辩人(原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
因被答辩人公司诉答辩人所谓物业合同服务纠
纷一案,答辩人于20__年月日收到贵院送达的适
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起诉书》以及开庭传票。
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分清是非,答辩人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诉讼主体不合法。
根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京政
容发〔20__〕61号“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各供热单位应当和居民采暖用户直接签
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
因历史原因,各供热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自治组织签订的居民供热采暖合同、采暖费
代收代缴协议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与采暖用户签订的供热采暖合
同,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修改、调
整或解除。
截止目前,我与公司未修改或签订供暖、制冷
合同,我与供热公司供暧制冷费多交少交,公司无权向
法院起诉我。
二、原告提交的诉讼请求计算依据不符合北京市相关文
件。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
的通知》京价(商)字〔20__〕372号文件,燃油(柴油)、燃气
(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调整为30元,其它供应对象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
暖季35元。
因室的房产证标明的房屋属于公寓(住宅),
供热公司应按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计算供暧及制冷费。
且室就是按这个标准收取。
三、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合法。
原告提交了一份由
居委会开具的《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1
该证明未经答辩人授权,属无效证明。
2居委会无权改变房屋的
设计用途。
该证明不仅无效,且更进一步说明室是住宅只
能用于居住。
四、居民供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应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
的房屋设计用途为准。
根据《关于规范供热单位收费服务行为有
关问题的通知》(京政容发〔20__〕92号)第二条指出“居民供
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设计用途为
准”,清楚地指明了计费依据。
当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房屋设计
用途与实际用热情况不一致时由谁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如
何认定?什么叫“实际用热情况”?北京市市容委没有明确规定。
物业公司无权代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更无权代市容委判定“实际
用热情况”,否则供暧收费市场将会发生混乱!造成大量的住宅
存在实际用热情况争议,法院将会不胜其烦!且北京市市政市容
委也不是价格的制定单位,无权代发改委判断每个采暧用户供热
收费标准。
五、违约金计算没有依据。
被答辩人仅是代收收付供暧及
制冷费,没有合同约定,无权收取违约金。
合同约定的仅是物业
服务费的滞纳金计算办法。
六、被答辩人无权代供热公司判断房屋使用用途,且错误
地判断了答辩人房屋的使用用途。
答辩人与个人签订租房协议,
房屋使用人用于居住。
因本房屋房本设计用途为公寓,工商局不
能注册,该使用人未能将房屋用于经营。
因做为员工休息室,费
用由单位出,故物业发票抬头写的是租房个人所在公司。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随意夸大应收供暧及制冷费,并在此基
础上索要巨额违约金,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被答辩人
还以供暧补充协议的形式截留交给热力公司的供暧费,并且越权
毫无根据地多要供暧费,严重违反了《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答辩人保留对其提起反诉的权利。
答辩人特具上述意
见,请求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或判
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
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
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
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
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
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答辩人_________不应该对_______的________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被答辩人以“__________”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答辩人_________和_______的_____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______并不会必然导致__________。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风险提示: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
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
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
答辩书副本_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