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同范本通用三篇

商业合同范本(精选3篇)

商业合同范本 篇1

范本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 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 合作期限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年。

第三条 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

第三者的39;指控。

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________年____..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________年____..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________年起以后的________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_______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

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

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年总金额的____%现金,即____..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

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____年付____%现金,其余____%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X年的费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_______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

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C遵照

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________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 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________年内提供主机_______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 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________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 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商业合同范本 篇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用房屋一事于X年XX月XX日在省市签订本商用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章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地址为:.项目所涉新建房屋。本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租赁经营。

第二条租赁房屋范围:甲方_项目二层_(具体范围见附件五)租赁物以目前的现状为准,承租人接受租赁物后一个月内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租赁物符合约定。

第三条甲方以附件一的形式表明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对外出租。附件一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附件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1—4)

第四条甲方应当正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见附件五、六: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平面图和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已经过建筑质量检验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备案(见附件二:房屋质量检验备案证和消防验收许可证),乙方确认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符合建筑要求的使用条件。

第六条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将供电量千伏安的专用配电交付乙方使用,以满足乙方经营需要,超过该标准的增容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根据设计院设计方案为准)

第七条为实现按表计费的目的,甲方根据乙方用电、用水的需要,负责安装相应容量的水表和电表各一具,该计量表具在租赁期内为乙方所有,其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需要对水、电进行再次增容,应自行办理增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第九条经甲方认可,乙方空调主机机位设置见附件三——工程附件:空调主机位放置图;乙方在租赁房屋墙面和可以合理使用屋顶处制作商业标识及装饰灯具应维护相邻关系中他方的合法利益,具体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租赁费用计费、支付方式和租赁期限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测建筑面积为准,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970平方米。

第十一条双方确认本合同租赁期限为9年,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继续承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本合同租赁期内的具体租赁费用为:

第十三条自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之日起个连续日内为乙方免租赁费用装修期。自商铺交付之日起计,即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在此期间内,乙方除自行缴纳水、电、气费外,无需就租赁房屋的使用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可以导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的原因外,自免租期届满之日始第二日起(即本合同租赁费用计算的起始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的约定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用。

第十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按支付。

第十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为:乙方免租期届满之后,乙方须于每季度5日前缴付下月租金、下月管理费、上月水、电、燃气费给甲方租赁费用具体交付形式为银行转帐支付和现金支付两种形式。

第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万元整(¥ 0000.00 ),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期满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无条件返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关于水、电、气等费用缴纳方式的约定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内,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确定的缴费时间自行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费。

第十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当自行依照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

第十九条自本合同生效后,若依照有关规定必须以甲方的名义缴纳相关的政府性收费的,应由乙方代为缴纳。甲方按进度事先列出相关费用目录和时间的清单,由乙方将费用支付到甲方帐户,由甲方对外支付。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甲方保证租赁房屋截止至本合同生效之日未对该租赁房屋设置他项权利。但是,一旦在合同期内发生租赁房屋他项权利事实时,乙方应当拥有知情权,甲方有义务在他项权利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租赁房屋他项权利事实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与房屋租赁有关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各自交纳。乙方因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是否作出特别约定:?开发票是出租方的义务。但双方约定,出租方可将租金上调比例。或约定出租方依法应缴的税费由承租方代付代缴。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第二十三条如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之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的,则乙方的免租期应当相应顺延,同时,甲方应当承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所涉租赁房屋因乙方行为妨碍第三方相邻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在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履行协调义务。

第二十五条乙方利用其租赁房屋外墙面以及可合理利用的屋顶制作商业标识及装饰灯具时,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武汉市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政府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反之,则应当据实结算。商业标识和装饰灯具的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在乙方因相邻权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争议时甲方同意在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履行协调义务。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内,除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外,甲方对租赁房屋和设施、设备不负有维护、保养义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和设施、设备自行进行维护、保养。乙方认为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有维修及保养必要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告之维修及保养的原因。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确认,但是,该维护、保养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内,如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设施、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相关书面通知后,立即同意乙方组织专业人员予以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情况紧急或特殊的,经甲方认可,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操作、使用、保管不当或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害或故障,乙方应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造成对第三方损失赔偿时,由乙方自行与第三方协调解决。

第二十九条合同期内,非因甲方行为或社会性停电、停水、停气所导致乙方经营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自行办理因经营本合同项下业务所需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并于正式经营前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和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证所需的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各种文件。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并依法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

第三十一条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封闭式管理和封闭式装修。但乙方装修时应当接受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指屋顶、梁、柱、载重墙等主体结构)

第三十二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装修时所产生的构筑物、附着物,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承担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的义务。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前应当将经过消防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的装修与安装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和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同意后可以施工。乙方应在租赁房屋装修完毕之日起三日内,提请甲方协同消防管理部门对乙方装修工程进行查验,三方据此签署装修验收确认文件(附件四:租赁房屋装修验收确认单)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

第三十五条双方对本合同和合同谈判本身应当保密。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内容。

第三十六条合同期内,若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甲方有义务将本租赁合同之事实如实告知房屋买受人,并向乙方出具房屋买受人愿意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权利和义务的承诺性文件。否则,甲方应当终止租赁房屋转让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在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租赁房屋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重新与甲方签订新的房屋租租赁合同;同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商铺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以许可使用形式授予、或舍弃交予他人。

第五章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之约定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全面、正确地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合同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要求违约方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一次性退还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度总租赁费用的50%.

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照当年度总租赁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经营店铺内的设备和设施以弥补实际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每逾期一天,乙方应以当年度总租赁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五为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四十一条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或者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房屋视为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以当年度总租赁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五为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合同期内,若确因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情节严重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完本合同的或因甲方原因需要收回租赁房屋的,甲方除按照本条及第三十九条之约定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额外赔偿乙方装修损失费。装修损失费金额计算方式为:总装修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平摊到合同的前五年中,每年则为20万元,如甲方在第一年就违约收回此房屋,那么甲方支付的赔偿金额就为100万元;如在第二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80万元;如在第三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60万元,如在第四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40万元;如在第五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20万元。(合同到期的情况不做赔偿)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累计逾期达三十日(包括三十日在内)以上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或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转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20%以上的,且乙方在甲方书面要求改正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仍未改正的;

3、甲方在交房期限以内已具备租赁房屋交付条件,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七个工作日以内未办理租赁房屋交付手续或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该租赁房屋视同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完成交付。交付之日起三十天以内,不受装修期是否届满的影响,乙方仍未进场装修的。

4、装修期届满之日起三十天以内,依据合同约定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正常营业的。

5、合同期内,乙方违法经营且该违法经营之事实得到政府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确认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之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逾期达三十日的;

2、本合同期内,确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事实,且甲方在乙方书面要求改正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仍未改正的;

第六章其他约定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在同等条件下,因乙方享有租赁权,双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续签《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第四十六条合同期内,甲方如转让租赁房屋的产权,应于交易日三十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事宜向甲方予以书面答复,如乙方逾期未予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项下房屋所在市一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发生诸如战争、地震、洪水、武装冲突等情势)致使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免除双方或一方之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遇不可抗力发生时,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应就其没有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扩大损失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达三十日的,本合同可以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在出现不可抗力事由之情形下,乙方仍需继续经营的,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可就房屋租赁费用减免事宜另行协商。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第五十条本合同期满终止或依本合同约定情形解除时,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可以移动的物品全部清理完毕,并于甲方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可后,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该十五日不计算房屋租赁费用。超过十五日,乙方仍留置于租赁房屋内的全部物品、构筑物、附着物视为乙方抛弃物,可由甲方自行处置,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第五十一条双方通讯地址分别为:

甲方通讯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在本合同期内,若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前七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对方。若未书面通知对方,则仍以本条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函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送达地址为本合同中记载的法定地址或者本合同附件中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证件中载明的地址为准。任何通知、函件,凡是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均以邮件寄出地邮政部门(包含投递公司)收件日期为准。甲方向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发出挂号信(包括快递)后次日视为已通知乙方,或在报纸等其它宣传媒体公告5日后视为已通知乙方。

第五十三条甲乙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为准。

第五十四条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在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发生争议并通过协商或法院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可继续行使其在本合同中的其他权利和履行其他义务。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各附件的真实性。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商业合同范本 篇3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

按下列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

1.提交____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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