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延迟取消险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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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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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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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我国__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增进运动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______赛事的______运动管理中心,乙方是负责开发、推广和经营____赛事的承办机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中国________赛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____运动管理中心(甲方)主办,________体育比赛承办机构(乙方)承办的比赛;
1.2 ________体育比赛承办机构(乙方):受国家体育总局________运动管理中心授权和委托,拥有中国________赛的独家承办权;
1.3 中国________赛的比赛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具体日期协商确定;
1.4 中国________赛比赛地点为____省____市。
第二条 甲方权利
2.1 拥有______赛事的主办权、比赛场地部分广告权(见附件),全部电视转播权(具体转播细节与要求见附件);
2.2 有权向乙方收取赛事承办费;
2.3 赛事标志、会徽、吉祥物等设计所产生的著作权等权属归甲方所有;
2.4 依照赛事要求,甲方有权负责组建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的赛事筹备执行机构,负责整个比赛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
2.5 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甲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开、闭幕式和站点欢迎仪式。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主管单位申办赛事的有关立项审批工作;
3.2 负责整个赛事的组织、实施及救护工作,负责制定比赛规程和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3.3 协调有关单位办理境外人员入境签证所需的正式邀请函件,以及参赛人员、比赛设备的入、出境手续;
3.4 为整个竞赛工作提供所需的裁判、_____和技术人员以及所需的裁判设备;提供裁判、_____和技术人员在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_____;但是整个比赛期间甲方邀请的裁判、_____、技术人员、官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赛事津贴与补助等由乙方支付;
3.5 及时向乙方提供赛事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正式委托函件;
3.6 对乙方的商务开发及宣传工作进行协调和配合;
3.7 根据赛事的组织和报名工作,甲方将负责召集或邀请________地区的选手组成____个代表队进行参赛。乙方支付____选手的训练费、交通费、赛事津贴和旅行补助。
第四条 乙方权利
4.1 拥有独家开展该项赛事的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权利;
4.2 拥有部分广告权益,包括本站比赛的冠名权、场地部分广告权等和比赛全部门票收入;
4.3 合作期满后,乙方拥有与甲方继续合作该项赛事的优先权;
4.4 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乙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开、闭幕式和站点欢迎仪式。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当地食宿接待以及赛前相关的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要求见附件);
5.2 须向甲方支付赛事权益转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共计____元(支付方式见附件);
5.3 负责向当地主管省体育局报批,得到认可后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税务等相关部门申请举办比赛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
5.4 负责提供给甲方竞赛组织费,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并按照双方协议的结算方式将该项资金及时支付给甲方,用于该项赛事的组织实施;
5.5 负责该项赛事宣传品的制作和印刷工作,前期赛事图案设计由双方共同完成;
5.6 邀请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主流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等单位记者对赛事进行全面报道并负责接待任务;
5.7 负责参赛人员、裁判、官员等人员入住酒店的预订;
5.8 乙方负责的竞赛组织工作、食宿交通接待工作、比赛期间的活动、赠票和证件的具体工作(见附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未经时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时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2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3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将运动队送达赛区,致使比赛未能如期举行,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如无法补救,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4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规定款项,超过付款期五日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比赛的权利;
6.5 在甲方履约的前提下,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举办比赛,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补偿金不少于本协议标的额的____%。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比赛的权利,并享有比赛的全部收益;
6.6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确定的比赛地点为____省____市,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能自行更改比赛地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7 在乙方承担的法律手续、政府批文、竞赛地点组织、广告发布、场馆协调、食宿接待、电视转播等义务中,如果乙方就某一项义务不能履行,乙方须事先以书面形式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签字认可。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尽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影响情况,选择不安排比赛队伍出场参赛,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合作期限
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该项赛事结束止。
第八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8.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仃和履行本合同;
8.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九条 有效期和终止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9.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9.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9.3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如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返还给乙方;
9.4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展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或
12.1 提请北京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_____规则进行_____;
12.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3.3 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3.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3.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3.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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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我国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_____公司,是本合同的_____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____范围
1.1?在本_____期限内,因本_____单除外责任以外的、被_____人能力所不能控制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被_____人不得不取消、中断或推迟举办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造成被_____人在本_____单明细表列明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按照本_____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2?本公司对每一_____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_____单明细表中时应列明的分项_____金额以及本_____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_____单下承担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_____金额。
第二条?_____责任
本_____单承保的_____金额包括:
2.1?因取消、中断活动而产生的确定费用。
2.2?因推迟活动而产生的附加费用。
2.3?为降低因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所需要的附加费用。
第三条?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3.1.1?恶劣天气;
3.1.2?组织活动或预定参加活动的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单位发生意外、疾病或死亡,除非本_____单特别列明(但发生巨灾或可能对大多数人造成影响的意外事件除外);
3.1.3?筹办活动的经费不足;
3.1.4?由于场地设施不完善;
3.1.5?违反合同(但因不可抗力直接引起的除外);
3.1.6?政府行为;
3.1.7?缺少观众或公众支持;
3.1.8?被_____人及其代表、雇员、代理人的不忠实、欺作、犯罪、恶意行为;
3.1.9?任何法庭裁决;
3.1.10?核反应、核辐射或核污染;
3.1.11?战争包括未宣战的战争、内战、_____、_____、_____、类似战争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
3.1.12?被_____人的雇员_____。
3.2?本_____单对任何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
3.3?在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以外举办的活动。
3.4?被_____人或其代表未根据本_____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_____费。
3.5?在本_____期限内,被_____人未做好举办活动所需的所有物质安排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签发的举办活动的许可。
3.6?被_____人举办的活动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3.7?_____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_____人自行负担的免赔款。
第四条?_____期限
自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开始之日起,至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结束之日或在活动结束之前但被_____人认为有必要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之日止,以先发生之日为准。
第五条?被_____人义务
在投保时,_____人及其投保人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5.1?在投保时,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地说明或描述。
5.2?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_____单项下索赔的事故时,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
5.2.1?立即通知本公司;
5.2.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2.3?协助本公司调查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的原因,提供本公司所需的相关记录和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5.2.4?必须在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____天内向本公司提供损失证明。
第六条?释义
6.1?重复_____:本_____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_____存在,不论是否系被_____人或投保人名义投保,也不论该_____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6.2?保单无效:如果被_____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隐瞒有关本_____的实质性内容,则本_____单无效。
6.3?放弃或改变保单条件:除非本_____单另有批单约定,否则放弃或改编本_____单的任何条件都将是无效的。
6.4?协议:除非本_____单另有批单约定,否则放弃或改变本_____单的任何条件都将是无效的。
6.5?权益转让:若本_____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经赔偿被_____人,被_____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_____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证据,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6.6?附加费用:本_____单中的附加费是指因推迟活动而不得不发生的超出原预算部分的任何必要的、实际的额外费用,或为了保证不取消、中断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附加费用。附加费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润损失。
6.7?确定的净费用:本_____单中的确定净费用是指在取消、中断活动之前实际发生的不可撤销的费用、成本、保证金、不可返还的合约金,包括广告、促销、筹办费用等(扣除被_____人可以收回的残值部分)。确定的净费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润损失。
6.8?活动:本_____单中的活动是指本_____单明细表中所描述的活动。
6.9?推迟:必要的推迟、暂停一段时间,但自活动预计开始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____天。
6.10?恶劣天气:本_____单承保的恶劣天气特指以下天气条件,即发生在本_____期限内并且当地气象机构发出橙色以上警告,认定该天气条件可能会对参加活动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形成_____。在任何索赔或诉讼中,因恶劣天气引起损失并进行索赔时,_____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本_____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7.1?提请北京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_____规则进行_____;
7.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险范围
1.1在本保险期限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被保险人能力所不能控制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不得不取消、中断或推迟举办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造成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2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时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下承担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第二条保险责任
本保险单承保的保险金额包括:
2.1因取消、中断活动而产生的确定费用。
2.2因推迟活动而产生的附加费用。
2.3为降低因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所需要的附加费用。
第三条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3.1.1恶劣天气;
3.1.2组织活动或预定参加活动的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单位发生意外、疾病或死亡,除非本保险单特别列明(但发生巨灾或可能对大多数人造成影响的意外事件除外);
3.1.3筹办活动的经费不足;
3.1.4由于场地设施不完善;
3.1.5违反合同(但因不可抗力直接引起的除外);
3.1.6政府行为;
3.1.7缺少观众或公众支持;
3.1.8被保险人及其代表、雇员、代理人的不忠实、欺作、犯罪、恶意行为;
3.1.9任何法庭裁决;
3.1.10核反应、核辐射或核污染;
3.1.11战争包括未宣战的战争、内战、暴乱、叛乱、革命、类似战争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
3.1.12被保险人的雇员罢工。
3.2本保险单对任何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
3.3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以外举办的活动。
3.4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未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3.5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未做好举办活动所需的所有物质安排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签发的举办活动的许可。
3.6被保险人举办的活动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3.7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款。
第四条保险期限
自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开始之日起,至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结束之日或在活动结束之前但被保险人认为有必要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之日止,以先发生之日为准。
第五条被保险人义务
在投保时,保险人及其投保人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5.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地说明或描述。
5.2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5.2.1立即通知本公司;
5.2.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2.3协助本公司调查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的原因,提供本公司所需的相关记录和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5.2.4必须在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____天内向本公司提供损失证明。
第六条释义
6.1重复保险: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系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6.2保单无效: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6.3放弃或改变保单条件:除非本保险单另有批单约定,否则放弃或改编本保险单的任何条件都将是无效的。
6.4协议:除非本保险单另有批单约定,否则放弃或改变本保险单的任何条件都将是无效的。
6.5权益转让:若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经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证据,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6.6附加费用:本保险单中的附加费是指因推迟活动而不得不发生的超出原预算部分的任何必要的、实际的额外费用,或为了保证不取消、中断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附加费用。附加费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润损失。
6.7确定的净费用:本保险单中的确定净费用是指在取消、中断活动之前实际发生的不可撤销的费用、成本、保证金、不可返还的合约金,包括广告、促销、筹办费用等(扣除被保险人可以收回的残值部分)。确定的净费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润损失。
6.8活动:本保险单中的活动是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描述的活动。
6.9推迟:必要的推迟、暂停一段时间,但自活动预计开始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____天。
6.10恶劣天气:本保险单承保的恶劣天气特指以下天气条件,即发生在本保险期限内并且当地气象机构发出橙色以上警告,认定该天气条件可能会对参加活动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威胁。在任何索赔或诉讼中,因恶劣天气引起损失并进行索赔时,保险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7.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