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瓷砖合同模板集合(通用5篇)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经济合同等有关法规达成瓷砖购销合同,合同内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 产品名称、数量、合同总金额: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企业标准, 供方提供的产品为优等品,双方确认的样板作为产品样式。
三、交货时间、地点:本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需在 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根据需方要求交付至 ,需方联系电话。需方指定 为收货现场,签收人 。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用由承担。 五、付款方式:现款现货,合同签定日需方向供方支付定金 元,佘款于。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预付款到供方帐户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有未尽事宜,须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供方单位名称: 需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委 托 方:成都预兴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预兴”瓷砖粘合剂和瓷砖勾缝剂,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预兴”瓷砖粘合剂和瓷砖勾缝剂,加工数量、颜色、标准、质量要求等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送货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甲方约定乙方加工产品的类别、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直至甲方对乙方所生产的产品检验合格之后才能发货。
5、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本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产品代加工的相关活动。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产品类别、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技术及配方用于其他的生产。
4、乙方自行准备代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生产设施设备、生产地点、包装袋以及配送货物的车辆。
6、乙方应负责所有为甲方代加工货品的运送及装卸。
7、乙方需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8、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代加工费用约定
1、甲方以协商好的代加工总包价格委托乙方代其加工产品,乙方在为甲方代加工产品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水、电、生产设备维护、原材料购买、生产场地租赁、包装、货物运送、装卸等费用)。
2、甲乙双方所协商的代加工总包价格(含运送装、卸费用)见下表:
(注:彩色勾缝剂代加工总包价格根据具体颜色由双方单独协商)
第四条 对账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月月底前将业主方所签的货物验收单回执交与甲方,甲方与业主方对账后确认当月的实际送货数量,以此作为当月付款依据。
2.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给乙方付款。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每月月初甲方给乙方付上月加工费用的70%。
4.自20xx年1月1日起,每月月初甲方给乙方付上月加工费用的80%。
5.每月未付,在年底由甲方给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验收标准
1.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样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即开始正式生产,当乙方产品生产完成后,由甲方检验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发货。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方拒绝收货,或者收货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方投诉等事件发生,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1%的违约金。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当批次产品总价值30%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经双方企业法人或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安庆宏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质量标准:按照HJ/T297-20xx陶瓷砖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封存后为准,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甲方依据样品的质量、颜色进行验收。
二、产品名称,规格,货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合同所签收数量为大约数量,根据甲方实际提货量,按实结算。
三、交货方式及期限:
1、货送到甲方工地指定位置,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提货,乙方根据甲方要货数量,保证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部送到甲方工地。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供货定金;
2、货到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5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
2、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按时付款,没延误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5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将层内/外墙瓷砖铺贴工程分项承包给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工程内/外墙瓷砖铺贴分项
二、工程期限:开工日期自材料以及现场清理完毕之日计起合计 天。开工日期为:20xx年5月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如遇设计变更、停水停电超过一天、停工待料超过三天、无施工工作面等情况,则工期顺延。
三、承包方式:包工承包。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柳州8瓷砖铺贴装修工程分项,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程包含1楼室内外瓷砖干挂,大厅地砖(800*800MM)卫生间墙砖(450*300 MM)及卫生间地砖(300*300 MM)铺设,不锈钢阳角线条安装,踏步贴砖(800*800 MM),厨房贴砖(450*300 MM,300*300 MM),材料到现场后乙方自行卸货并搬运至各施工工作面;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需要及时清理、归堆、并集中运至1楼甲方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
五、工程材料
1、主要材料规格型号
地砖(800*800MM)/(300*300 MM)/ (450*300MM)、水泥沙子 /107/801胶水。
2、材料卸车和搬运
(1)、甲方负责及时将工程所需材料运至施工现场。
六、施工用机具设备:
切割机/水平仪和插线板/照明灯具等施工工具均要求乙方自带甲方仅提供吊机一台。
七、质量要求:
按设计施工图、相关变更文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全规程施工作业,达到合格标准。
1 工艺流程:清扫整理基层地面→定标高、弹线→选料→板材浸水湿润→摊铺水泥砂浆→铺贴石材→清洁→养护交工。
2 验收标准:卫生间/厨房 流水坡方向正确。大厅地砖水平拉线检查误差小于 毫米,用2米靠尺检查平整度误差小于毫米,阴/阳角处理必须垂直,表面洁净。
八、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后 2天内,由乙方向甲方申请验收,若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 2 天内无故不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若验收不合格,由乙方免费返工至合格标准,乙方工期不顺延。
九、协议价款
1、本协议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
2、单价1:/㎡;[工艺要求:1楼室内外瓷砖干挂]
3、工程量:约 ㎡,按实际施工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单价2/㎡;[工艺要求:(800*800MM)/(300*300 MM)/ (450*300MM)瓷砖铺贴]
5、工程量:约 ㎡,按实际施工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单价3:/个;[工艺要求:楼梯踏步铺贴]
7、工程量:约 个踏步,按实际施工的楼梯踏步个数计算。
8、暗装地脚线单价4:/M;按实际施工长度计算。包柱子阳角线单价5:元/M; 按铝合金阳角线实际施工长度计算。包立 管 单价 6:元/M;按实际施工长度计算。铺楼梯踏步平台单价7:/㎡; 按实际施工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价款结算方式
按本协议单价和实际施工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天内结算完毕。
十一、价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实际作业人数支付生活费给乙方, 30元/天;待一层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2 天内,双方结算工程款的x% ,5 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的 %余款给乙方。
十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协调与现场相关单位的关系。
(2)、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及时提供施工所需材料。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协议承包范围及内容所示,负责按工程期限、质量要求完成本工程。
(2)、负责工人的食宿安排。24小时内须进场施工。
(4)、负责自带机具设备的安全、保卫,如有遗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须整洁规范,材料分类有序堆放,不得乱堆乱放,
(6)、按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范、技术规程进行作业,其作业职责范围内如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其它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确保施工安全,遵守执行业主方、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三、违约
1、甲方供料不及,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须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施工,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3、若甲方预见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作业组进场赶工。
4、 乙方施工人员人数,必需满足甲方要求。
十四、其它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若有双方协商不一致的事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柳北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 乙方:(章或手印)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20xx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1.1货物的名称、品牌、产地、规格、数量、单价
价格如有跌涨,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价格。
1.3 双方确认以甲方最终接收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质量要求 2.1质量标准:
(1)货物的规格、材质及颜色以双方确认的编号及留存甲方处的样品为供货标准。 2)应符合国家及行业优等品通常标准,满足业主方及监理的验收要求。 (3)同种货物同批次的瓷砖不能有明显色差。 2.2质量争议
(1)若甲乙双方对货物有质量争议,可向有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申请检验。
(2)乙方须保证每批次的货物质量,并提供厂家货物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工地现场报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报验不合格,报验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三、交货方式
3.1交货时间:按照甲方项目部的通知要求供货。
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货到工地后乙方负责按甲方收货
人指定卸货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甲方应提前3 天通知乙方备货,由乙方厂家备料安排生产确保材料准时进场。 4.1.2甲方应提供货物的存放场地,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清点、验货及签收货物。 4.1.3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为收货人负责货物清点、接收工作,每批次货到工地由收货人负责当场点数验收。
4.1.4每批次货到工地甲方应当场点数验收,对于不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负责退货。
4.1.5乙方供货被甲方查出为贴牌或套牌货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20% 以上的罚款。 4.1.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款项。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甲方项目部要求供货,并保证提供合同制定品牌的原厂货物。 4.2.2乙方应随货提供有效的货物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否则视为不合格货物,甲方有权拒收。
4.2.3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装卸,并承担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以及人身损害责任。
4.2.4乙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货物交接人,负责货物的交接、签证。
4.2.5对于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予以确认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退换。
4.2.6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需要量进行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终止供货,否则甲方可以停止后期付款并追究其经济损。
4.2.7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到货,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的,每延迟一天罚款贰仟元。 五、付款方式
5.1 货到指定的施工现场卸货完毕,甲方及监理方的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付款;暂押质保金肆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5.2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甲方以 银行转账 的方式支付货款。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本合同项下货款。乙方如需变更如下指定账户应在第一个付款日 3 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银行账户确认文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及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供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每日每批次人民
币贰仟元整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不及时供货累计达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同约定,乙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货,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退货通知后7天内不予退换或者退换后质量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质保金。 七、其他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经甲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均可向银川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3 本合同一式四分,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
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