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模板合集(精选8篇)
委托方: 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元
决算造价:元
2、物业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结算);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乙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按为取费基础,计元。人民币(大写):
3、差额费:按为取费基础,计元。人民币(大写):
4、甲乙双方商定:按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人民币(大写):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办法:
第一次支付:元。人民币(大写):支付日期:年月日
第二次支付:元。人民币(大写):支付日期:年月日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年月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托修方:
承修方:
一、车辆型号
车种牌照号型号
车型底盘号
发动机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点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 (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殃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沂源县南麻电器制修厂
甲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电动机,常因过载或非正常原因而损坏。为了及时解决生产需要电动机的问题和降低维修成本,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有偿委托乙方修复部分损坏的电动机;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电动机维修技术规范修复损坏的电动机。
二、维修电动机的费用(含税),由甲方核实、确定,每个电动机单独核算,甲方出具电动机维修委托书,按照电动机的型号、规格、功率大小、电压高低和损坏的程度核算维修费,除特种电机(起重电动机、振动电动机、潜水泵)外,普通低压交流电动机,按功率大小划分档次核算(见附件一),乙方按委托书的要求实施修复,委托书记载的金额作为双方核算费用的依据(见委托书小样),维修费中包含乙方的运输费用。
三、乙方必须自接到甲方的维修电话之时起,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运回需要维修电动机,每拖延1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乙方维修完成后,应当按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将已经维修好的电动机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入库。甲方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如装车、卸车、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入库等。乙方必须保证有好的服务态度,乙方态度极差、怠于维修或无故拖延维修时间,影响甲方使用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违约金及损失额甲方有权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或赔偿,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四、乙方运送维修后的电机时,一并提供实验合格证书,并附有电动机维修记录资料,记录内容包括选用导线、轴承、型号、数量、厂家、浸漆、实验结果等,乙方未提供实验合格证书和维修记录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电机,由乙方重新修理并提供上述材料,否则甲方不予支付维修费并没收质量保证金。
五、主要检修内容和基本要求:
1、乙方更换电机配件的,应选用正规品牌、质量合格的导线、轴承、绝缘材料、润滑油等材料与部件,乙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欺骗甲方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
2、乙方应当对定、转子线圈做三遍绝缘浸漆处理,并做24小时恒温控制的干燥处理。
3、乙方应按出厂时电机铭牌标明的轴承型号、规格更换轴承,轴承不得随意选用,以免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乙方未按铭牌标明的型号、规格更换轴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损失额甲方有权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赔偿。乙方应按润滑的技术要求加足润滑油(脂)。
4、电动机维修完成后,乙方应当进行通电实验(按照电动机维修后的技术规范做以下三种实验和检查):
⑴选用电工兆欧表检查(注意电压级别)。
⑵交流耐压实验。
⑶直流电阻检查,(三相不平衡度小于1%)。
⑷对10KV高压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还必须做交流耐压实验和泄漏电流测量。
⑸测定空载电流,检查轴承温度和声音有无异常,并对转速实测三点速度:50%电压时转速n50,100%电压时转速n100,110%电压时转速n110,确保接线正确,转速无异常。
5、对检修前缺失的部件,乙方应一并补齐。维修前未缺失的部件,维修后出现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当无偿予以补齐、更换或赔偿甲方损失,乙方不予补齐、更换或赔偿的,甲方有权将损失额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
6、乙方维修后的电动机,质保期为自甲方使用之日起6个月(以甲方确定的实际使用日期为准);电机入库时乙方以书面形式填写维修电机各种参数表,并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名,甲方仓库要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好备查。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质保期内所修电机出现二次损坏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修复,否则质保金和维修费甲方不予支付。在质保期内,若因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致使甲方发生安全事故或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将损失额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赔偿。维修工期:乙方按照委托书要求执行,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期交付维修电动机的,每拖延一天交付电机,甲方扣维修费的1%。
7、维修质量的界定:
⑴属于甲方责任的范围:A、电源缺相,烧坏电机。B、严重过载和堵转烧坏三相线圈。C、进水破坏绝缘。D、外力因素损坏了电机。E、人为因素加油不当,安装调整不当损坏了电机。
⑵属于乙方责任的范围,排除甲方所有原因后,其他所有原因造成的电动机损坏,都属于乙方责任。
(3)责任的确定由甲方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分析论证,甲方将分析论证结果通知乙方,并以此结果为准。
8、其他技术方面的要求,乙方按照电动机检修、检验的行业规范执行。
9、若电机无铭牌,乙方负责增设电机参数铭牌。
10、乙方未按本条第2款至第9款约定履行的或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六、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入账,甲方留五千元维修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乙方及时免费修复的,质保期满后质保金支付乙方,质保期内乙方不予修复的,质保金甲方不予支付。
付款方式:甲方用现金或承兑汇票均可,乙方不得拒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终止,合同的终止,不影响质保金、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的效力。
八、若因甲方客观情况发生或生产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直接到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件一:电动机维修价格表;
附件二:电动机维修委托书小样;
附件三:维修电机技术参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沂源县南麻电器制修厂(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吉汝乡农民施工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协议,须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念
施工地点:吉汝乡吓如村
施工内容:房屋维修
维修项目:墙体里外翻新、厨房、卫生间从新改造,房顶全面更换、电路改造等。
工程期限:从20xx年2月3日开工至20xx年5月30日。
二、 工程总价及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总价款270900元(大写:贰拾柒万零玖佰元整)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首付款170900元(大写:拾柒万零玖佰元整)该工程竣工后并经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剩余的资金。
三、 施工准备及双方义务
(1) 甲方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部分操作以及产生影响力关系行为的协调工作。
(2) 乙方义务
1、 对甲方房屋维修的做法进行现场说明。
2、 乙方指派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
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人各项事宜。
(3) 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方法
1、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
甲方进行承担,乙方有权利顺延工期。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
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变。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验收,甲方自接验收通
知三日内进行验收。
(4) 双方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5) 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执时在不影响工程的前提下,双方可以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6)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证明
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村村民德吉措姆(身份证号:),其丈夫扎西旺杰(身份证号:),系扎囊县雪拉完小教师,该该村民在村拥有一套住房,现该村民与丈夫扎西旺杰共同居住在该住房,房屋所有权属德吉措姆所有,房屋属农村住房,目前无任何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
特此证明!
扎囊县吉汝乡吓如村村委会
20xx年4月5日
一、要写明甲方即发包方和乙方即承包方的姓名;
二、写清楚施工地点,就是指甲方的发包建筑地址;
三、工程内容,要简略地说明施工工艺,比如说,室内首先用堑子打掉高出部分和其它杂物,然后用水泥、胶水补平,再括两遍腻子粉,要求墙面顶棚平整光滑,阴阳角线条分明。楼梯间做法和室内一样,只是另加刷两遍白色乳胶漆(普通乳胶漆)。等等吧;
四、然后是承包方式,半包全包什么的;还有就是工程价格,室内每平米多少钱, 楼梯间每平米多少钱等等;
五、付款方式,这个基本是双方协商决定。一般不会一下付清,而是分期支付,比如说,按施工进度付款,材料和工人进场一星期后先预支多少钱的生活费,每月二十日左右按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一次,工程完工后付到工程款的90%,剩余款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方式很灵活的;
六、工程期限,这个双方协调;
七、双方责任,这一项比较重要,是解决以后纠纷的重要依据,一定要认真周详。一般是这样写的:甲方责任: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方便,正常供水、供电、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证资金到位,按时发放工资,如工程款未按时到位,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责任: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偷工减料,按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达不到质量要求,造成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按照安全规范施工,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双方签名,注明日期,合同就生效了。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就甲方楼屋顶修缮事宜经双方协商:
一、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楼屋顶约X平方米(按实际面积结算),维修单价95 元/平方米,总计金额约X元(按实际金额结算)。屋顶更换的材料要求 阳光瓦 厚度0.8厘米 。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施工必须规范,不能粗制滥造、野蛮施工;
2.工程质量保质期 10年,若甲方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维修;
3.如果在保质期内工程出现(脱瓦、漏水)等质量问题,乙方因 各种因素无法维修,则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应损失(损失包括应质量问题带来的其他损失)。
三、施工时间及付款方式
施工时间: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付工程款 80% 元,余款三个月试用期 后付清。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规范施工,按照国家的相应的施工规范操作,做好劳动保护,确保施工安全。
2.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施工方的工作人员与甲方没有任何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维修范围
4.1.1甲方确定乙方为~xx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维修价格
4.2.1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费用结算
4.3.1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分,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
.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
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甲方:大连宏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有 电脑 台,经双方协商,现乙方愿意将电脑交给甲方做(硬件维修、硬件维护、软件维修、咨询等)服务,并达成如下维修服务条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限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金额:----元。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实行先付费后服务的方式。
四、乙方可享受的权利(甲方的义务):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电脑(软件、硬件)故障进行维护(注:如需更换配件或维修配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乙方以付费方式,甲方提供正版软件,提供安装调试,并告知乙方在日常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可打电话向甲方咨询有关使用所保修电脑的(网络、软件、硬件)问题。
3、在合同履行期间,当甲方接到乙方打来的维修服务电话后,在4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8小时解决(按正规单位上班时间计算)。
4、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为乙方代购电脑配件,以当时市场价提供给乙方,如乙方需要硬件维修,另行收费,但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现,给予双倍赔偿。并保证三包服务期内的正常服务。
5、甲方不能对乙方电脑出现的故障久拖不决,如有违反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约,并由甲方退还当月所收的服务费
6、甲方每月20日给乙方进行检修,若该日其中一方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六、甲方职责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2、保证乙方的敏感信息(如数据资料、客户信息等)不被泄漏。
3、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工作。
注:乙方电脑里的数据及资料需自行备份,若由病毒或甲方人员在维修过程造成乙方的数据及资料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不得单方面擅自涂改、毁坏,否则合同失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盖章或签名并付清本合同规定内容的维修服务费后,自合同规定日期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如一方认为另一方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法律机关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乙方需要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到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并失效。
附加说明:
本合同服务地点:
甲方(签名或盖章):大连宏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外包收费标准 10台以内 20xx元
20台以内 3500元
30 台以内 4500~5000元
40台以上 再议
针对有些企业单位的电脑长时间没有清洗,我们将推出为电脑清洗的业务,若有需清洗的用户,我们可提供上门服务,收费标准:
台式机 30元/台,笔记本 80~100元/台(送修清洗)。
清 洗 协 议
由于您的电脑长时间没有清洗,在此期间可能导致有些部件氧化或老化,或已达到使用寿命,因此我们在清洗后,有可能造成电脑的某些部件的物理损坏或电脑不能正常使用,或您的数据丢失(请您先备份您的数据)。若您要同意,我将为您清洗。
用户确认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