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的合同汇编4篇

饭店的合同(精选4篇)

饭店的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绵阳市石塘镇御南街10—1号10—2号(原为:星期天江湖菜)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星期天江湖菜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里面所有物品等、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不动产与动产的划分是限于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

三、乙方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的押金、及房租(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2月2 8

日)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该店面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六、若政府下令拆迁该店铺、政府赔偿与本店铺装修装饰有关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注明:上述第二条、所包括的.设备、物品等应由甲方出示明细单

甲方签字:___乙方签字:___丙方签字: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饭店的合同 篇2

转让方兼房东(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餐馆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_____街____ 号的餐馆转让给乙方使用三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餐馆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产权人为甲。餐馆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向甲方履行该租赁合同,并交纳押金_____元,第一年交纳房屋租金________,以后租金按市价定,水电费自理,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餐馆现有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

四、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餐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餐馆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餐馆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餐馆,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餐馆的装修损失费。

九、乙方在三年内,不允许将该店进行再次转让他人,如果在租期内乙方因事不能经营,必须交给甲方,双方协商,由甲方返还一定的转让费给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饭店的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产权人为______公司。______合同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为__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饭店的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 。 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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