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车辆唯一定点单位协议(精选三篇)

维修车辆唯一定点单位协议(精选3篇)

维修车辆唯一定点单位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处先加油、后结算,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油品,寄存在甲方处,供乙方指定车辆加油之用,甲方应出具相关购买凭证给乙方。

2、购买的价格为购买日乙方加油站实际零售成交价下浮,其中柴油0#下浮______分/公升、汽油93#下浮______分/公升,甲方应在购买时开具收据并在结算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

3、甲方需保证每天24小时为乙方指定车辆记账加油,并做好所加油品、数量、经手人签字等的登记工作,结算时提供给乙方复印作为凭证。

4、甲方严格按照"中石油"的《加油站管理规范》操作,凭乙方加盖公章的加油卡对车辆加油,并签名登记作为与乙方结算凭证。

5、甲方保证不得允许乙方司机向乙方指定车辆油箱以外的任何容器内加油,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经乙方核实情况属实,属甲方违约,甲方需支付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6、甲方保证每日所加油品的质量和计量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如质量和计量出现问题,甲方须承担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乙方车辆所加油品数量超出所购买油品数量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车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有一定数量的透支。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记账加油车辆车牌号码,司机签名笔迹样本。

2、乙方的透支达到20__元,需向甲方支付油款,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记账加油关系。

三、其它

1、甲方设置加油记账登记本,每次加油,需记录日期、油品、数量,并由司机和加油员签字确认。甲方如记录不真实或不完整,甲方须支付给乙方1000元/次的违约金。

2、本协议的期限由___ 年 __月__ 日起至__年___ 月___日止。如需续约,则由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书

3、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4、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执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车辆唯一定点单位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指定乙方为维修车辆的唯一定点单位,订立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二、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山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

三、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根据维修费用清单椐实支付维修费用。

四、质量保证

1、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3、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六、合同的解除

1、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4)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2、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经催告仍未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合同成立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车辆维修合同

维修车辆唯一定点单位协议 篇3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车辆抵押借款协议: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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