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豆蔻批发合同(精选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酒厂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葡萄基地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酒厂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日前把货发到_______________火车站。
一、 品质规格: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乙方应将同类苗种里的优质京亚葡萄卖给甲方。
二、 费用负担:交货前由甲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乙方负担。
三、 包装方式:每箱20kg(每箱溢短10g)。内有保鲜膜。
四、 运输条件:货物将通过飞机运输,能够确保产品安全并按时到货的方式运输。
五、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当事人的责任。
六、 货款支付方式:订单支付货款的________%,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货,五天内甲方将以支票支付与乙方。
七、 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_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民法典,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的名称.品牌和计量方式.
甲方采购乙方产品为____________儿童果酱,净重不低于________克/瓶,包装为真空塑料瓶包装,保质期为出厂之日起六个月.发货最小单位为50袋/件.
二:产品的等级.质量.
1、乙方应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供给甲方的货物应包装完整,无破损.无胀瓶,重量不得低于合同第一条的最低净重标准,口味应与同厂生产的其他批次产品相同.
2、乙方供给甲方的应为保质期至出厂之日起两个月内的合格产品.如超出此期限,应在甲方订货时告知,甲方同意后方可发货.
3、乙方应如实标示产品出厂日期,保质期限.
三: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方法.
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批发价为_________元/瓶(____________儿童果酱250克真空瓶装),______________元/只.货款结算方式为: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打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告知乙方,乙方至货款打入账户后三日内应将货物发往乙方所在目的地.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乙方以公路货运的方式,以件为单位发往甲方所在地,运费由甲方承担,货到后支付给货运公司.
2、交货完成以甲方验收货物,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后为止,在签字确认之前发生的货物丢失.损伤由乙方负责,签字确认后发生的货物丢失,损伤由甲方负责.
3、如甲方收货后发现货物短少,应在收货后一天内与乙方联系,双方确认后协商解决.
4、乙方应在甲方货款打入指定银行账户后三日内将货物发往甲方所在目的地.如超期未发货的,乙方应向甲方说明原因.不能发货的,应返回全额货款到甲方指定账户.需延时发货的,应告知甲方,并明确告知延长天数,如超期未发货,又为明确告知何时再发货时,在甲方已将货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壹拾伍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额货款,乙方应予以返还全额货款.
五:不可抗力.
如合同双方遇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如遇大雪.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货物无法送达时,双方可自愿协商,延迟发货或返回货款,交货期限可适当延长.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和解.
2: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民事诉讼.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 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要更改此总合同,需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 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中药材
2.品种:肉豆蔻
3.数量: ___________
4.计量单位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 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甲/乙)方负担。
6.包装物由 (甲/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________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 _________%,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_______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________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________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货运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货运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货运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_____ %误差,允许含水分为____ %.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___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的农副产品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_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4.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____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他: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_____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
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或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 __月______ 日________ 年 __月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