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定期合同十二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劳动合同法》实施几年来,劳动者的权利受保护程度日益增加。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逐渐减少,但逃避法律责任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却并不少。该如何对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问题呢?
案例一:入职一年多没签约,要签无固定期合同却遭拒
文君于20xx年8月入职一集团公司,虽经文君多次询问,但该集团公司时至今日仍未与文君签订劳动合同。后文君将该集团公司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与该集团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同时支付其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在庭前调解时,经仲裁员辨法析理后,文君只得撤诉。
点评:用工满一年仍不签合同,视为已签无固定期合同
徐海威认为,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视为”是法律规定,是法律对于双方之间关系的一种拟制。这种法律的拟制,是一种强制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
所以,在法律规定的宽限期1个月后,用人单位依然未主动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徐海威提醒,在本案中文君应注意的是,因本案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14条3款、第82条2款,其诉讼请求要么选择主张确认其与该集团公司之间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要么选择要求该集团公司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若同时选择上述二个诉讼请求,是打包诉讼,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案例二:公司股权被收购,符条件却不签无固定期合同
老方今年52岁,在公司工作了20多年。近期,老方所在公司70%的股权被另一家公司全资收购,又恰好老方的10年合同到期。该公司威逼利诱老方,要么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继续工作,要么领取经济补偿金失业回家。一向乐观的老方沉默了!
点评:股权变化不影响主体员工,可依法主张权利
徐海威认为,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合同的承继模式中,股权收购不同于企业的合并分立。由于股权收购中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发生变化,当劳动者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徐海威提醒,针对本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26、33条之规定,该公司虽然股权发生变动,但该公司依然负有提示老方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但该公司不仅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而且还想方设法极力地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案例三:签两次劳动合同后续约,竟然还是有期合同
20xx年10月18日,小斌与一家外企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小斌在职期间努力肯干、乐于助人。20xx年9月,该外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与小斌续签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xx年9月,虽然劳动合同仍未到期,但该外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却依然主动与小斌又续签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近日,小斌偶然获知自己符合法定条件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便询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答复却是双方已协商一致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小斌为此很困惑?
点评:签两次有期合同后,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徐海威认为,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样,在符合一定的法定情形后,劳动者拥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而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不能由用人单位主动与职工协商放弃的,同样,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仍然不允许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放弃,而只能由劳动者书面提出后,双方才能协商一致放弃。
在本案中,第三份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该外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动提出订立的,其行为是职务行为,与小斌的这种协商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排除了小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免除了该外企的法定赔偿责任。所以,该外企的行为是违法的。
徐海威提醒,针对本案,由于该外企不能免除向小斌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责任。所以,小斌可继续与该外企沟通,若该外企能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若该外企一意孤行,小斌可向该外企注册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
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
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20xx年11月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 方 (劳 动 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20xx 年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6 月 30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巡 线 员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 小时。因生产(工作)的特殊性,生产(工作)需加班加点的,需服从各站站长的临时工作安排。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 无 。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15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按实际巡线公里数核算。
第十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及意外伤害险。
第十二条 乙方如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上岗培训考试合格; ② 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 ① 造成第三方人员投诉者;
② 拒不服从工作调配者;
③ 因“三盯”工作不到位,造成甲方光缆线路发生重大故障或屡次发生故障者;
3、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十六条 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七条 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赔偿办法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主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从事的劳动工种属不定时工作制,且非全日制用工,故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第二十五条 专项协议和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八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 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年 月
法定代表人或
( 主 要 负 责 人 ):(签名)
年 月
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
统一定期租船合同(各栏于1974年列出)
代号:“1939年波尔太摩”
2.地点和日期
3.船舶所有人/营业所在地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
5.船名
6.总登记吨/净登记吨
7.船级
8.指示马力
9.运输部夏季干舷高度时的总载重吨(大约)
10.散装/包装容积(立方英尺)
11.永久性燃料(大约)
12.船速(节)(大约)燃油消耗(吨)(大约)
13.现在动态
14.租期(第1条)
15.交船港口(第1条)
16.交船时间(第1条)
17.(a)航行区域(2条) (b)经特别约定的除外货物
18.交船时的燃料(载明最低和最大数量)(第5条)
19.租金(第6条)
20.租金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和支付地点,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6条)
21.还船地点或区域(第7条)
22.战争(仅当约定第(c)款时填入)第(21条)
23.解约日(第22条)
24.仲裁地点(仅当约定伦敦以外地点时填入)(第23条)
25.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25条)
26.有关约定的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数
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舶所有人)
签字(承租人)
第二部分 “波尔太摩1939”统一定期租船合同(各栏于1974年列出)
兹由第3栏所列的船舶所有人和第4栏所列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船名见第5栏,登记总/净吨见第6栏,船级见第7栏,指示马力见第8栏,在英国运输部夏季干舷高度时可装的包括燃料、物料、食品和锅炉用水在内的载重量大约吨数见第9栏,根据建造者的测定,船舶具有的散装/包装容积(立方英尺)见第10栏,扣除永久性燃料,其大约吨数见第11栏,船舶在良好天气和平静水域条件下满载航行速度见第12栏,此时消耗优质威尔士煤或燃油的大约吨数见12栏,现在动态见第13栏。
1.租期/交船地点/交船时间
船舶所有人出租、承租人承租本船的期间为第14栏规定的日历数,并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星期六从上午9点至下午2点(不包括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除非承租人接受船舶),在第15栏规定的港口、承租人所指定的船舶能始终安全浮泊并可供使用的泊位交船且将船舶置于承租人控制时起算。船舶在各方面适于货物运输。
船舶应在第16栏规定的时间内交付。
2.贸易
本船只能在第17栏规定的地域内,在其能始终安全浮泊的良好和安全港口或地点之间从事合法贸易,运输合法货物。
船舶不得装运活牲畜及有害的、易燃或危险货物(如酸性物质、炸药、电石、硅铁、石脑油、汽油、焦油或其他任何制品)。
3.船舶所有人提供的项目
船舶所有人应提供所有食品和船员工资、船舶保险、甲板和机舱所有物料并支付费用,并且在租期内,维持船体和船机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船舶所有人应为每一舱口提供一名起货机司机。如需更多的起货机司机,或卸载工人拒绝或不允许与船员一起工作,则承租人应提供合格的岸上起货司机并支付费用。
4.承租人应提供的项目
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包括厨房用煤在内的燃煤、燃油、锅炉用水、港口费用、引航费(不论强制引航与否),运河航工、舢板费、照明、拖轮、领事费(但与船长、船员有关的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同时应支付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费和吨税(除非是因在交船前或还船后所运的货物而发生的)、代理费、佣金,并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积载(包括垫舱物料和防移板,但船上已备有的除外)、卸载、过磅和理货、交货、舱口检验,供给为其服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包括因检疫造成的滞留及费用(包括熏舱和消毒费用)。
所有实际用于装货和卸货的绳索、吊货网和特殊吊货索,以及任何特殊工具,包括按港口习惯要求用于系泊的特殊缆绳、钢索和锚链,均由承租人负责。船舶应配备有起货机、吊杆、滑轮和起重能力达2吨的普通吊货索。
5.燃料
承租人在交船时和船舶所有人在还船时应接受船上尚存的全部燃煤或燃油,并按各自港口的现价支付费用。
在还船时,船上剩余燃煤或燃油的数量不得少于和超过18栏规定的吨数。
6.租金
自按第一条规定的起算至船舶交还船舶所有人止,承租人应以第19栏规定的租金,每30天支付租金。
支付租金须用第20栏规定的货币,以该栏规定的方式,无折扣地每30天现金预付。
如果欠付租金,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的营运中撤回,而无须提出任何声明,也无须通过任何法院或其他形式的干预,且不影响船舶所有人根据本租船合同所具有的对承租人的任何索赔权利。
7.还船
租期届满时,承租人应在第21栏规定的地点或范围内选择一不冻港,以船舶交给他时的同样良好状态(自然损耗除外),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星期六在上午9点至下午2点之间还船,但是还船之日不应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
通知
承租人应至少在10天前将还船的港口和大约日期通知船舶所有人。
如果对船舶指定航次将超过租期,承租人可使用船舶至航次结束,但以能合理地估计该航次将允许大约在租期届满时还船为限。但是,对于任何超过租期届满之日的时间,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规定的租金率时,承租人应按市场价格支付。
8.载货舱室
船舶所有载货舱室,包括合法的甲板载货容积,除保留船长、船员、属具、船具、家具、食品和物料占用的适当而足够的空间外,均由承租人支配。
9.船长
船长应尽速完成所有航次,并同海员一起给承租人提供习惯性帮助。有关雇佣、代理或其他安排,船长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因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人签发提单或其他文件,或在其它方面遵照承租人的指示,以及由于船舶证书不规范或货物超载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承租人应向船舶所有人赔偿。船舶所有人对由于货物短缺、混票、标志、包件数、或由于积载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坏或索赔,均不负责任。
如果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和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时,船舶所有人在收到意见书后,应立即调查事实,并在必要与可能时予以撤换。
10.指示和航行日志
承租人应向船长提供各种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和轮机员应对航行日志作完整和正确记录,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
11.停租等
(a)如船舶进干坞或为维持船舶的效能而采取其他必要措施、船员或物料不足、机器损坏、船体受损或其他事故,以致妨碍或阻止船舶工作并持续24小时以上,则对船舶因此所损失的不能立即按要求进行营运的任何时间,应停付租金。预付的租金应作相应扣减。
(b)如船舶由于天气原因被迫驶往港口或锚地,或船舶驶往浅水港口、河流或有浅滩的港口,或货物遭受意外事故,则船舶的任何延误和/或由此延误而引起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即使此种延误和/或费用、或者两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船舶所有人的雇佣人员的疏忽。
12.清洗锅炉
清洗锅炉应在营运期间任何可能的时候进行。如不可能,则承租人应给予船舶所有人必要的清洗时间。如船舶因此停留超过48小时,则应停付租金,直至船舶重新准备就绪。
13.责任和负责
船舶所有人对由于其本人或其经理人未尽适当谨慎使船舶适航和适于航次需要,或因其本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造成的交船延误或租期内的延误,以及船上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责。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船舶所有人对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和延误,即使是由于其雇佣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所致,概不负责。船舶所有人对无论是部分或全面的罢工、停工或关厂或禁止工作(包括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所引起或造成的灭失或损坏,概不负责。
承租人应对由于违反本租船合同的规定装载的货物或不当或粗心添加燃料、装载、积载和卸载货物,或其他由本身或其雇佣人员的不当或疏忽行为所造成的对船舶或船舶所有人的灭失或损失负责。
14.垫款
如经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应在任何港口向船长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所必需的款项,年息仅为6%。此项垫款从租金中扣除。
15.除外港口
船舶不能被指示也无义务进入,
(a)伤寒或瘟疫盛行的任何地区,或船长、高级船员根据法律无义务将船舶驶往的任何地区。
(b)任何冰封地区或在船舶抵达时由于冰冻原因,灯标、灯船、航行标志和浮标将被或可能被撤走的任何地区,或具有通常由于冰冻原因船舶不能抵达或在装货或卸货结束后不能驶离的危险的地区。船舶无义务破冰。如果由于冰冻原因,船长担心船舶被冰封和/或受损,因而认为继续停留在装货或卸货地点具有危险,则他有权将船舶驶往一便利的不冻地点,等待承租人新的指示
由于上述任何原因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延误,由承租人负责。
16.船舶灭失
一旦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从船舶灭失之日起停付。如灭失的日期不能确定,则从船舶最后一次报告之日起到预计的抵达目的地之日止,支付半数租金。任何预付的租金应作相应的扣减。
17.加班
如经要求,船舶应昼夜进行作业,承租人应偿还船舶所有人根据加班的小时数和雇佣合同中规定的费率支付给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加班费用。
18.留置权
船舶所有人得因根据本租船合同提出的任何索赔对属于定期承租人的所有货物和转手运费以及任何提单运费行使留置权。承租人得因事先支付但未获得的所有款项而对船舶有留置权。
19.救助报酬
由于对其他船舶的救助和救援而获得所有报酬,在扣除船长和船员的应得份额以及所有法定的和包括根据本租船合同为救助所损失的时间而支付的租金在内的其他费用,以及损害修理和所消耗的燃煤或燃油后,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分。承租人应受船舶所有人为得到救助报酬及确定其数额而采取的措施的约束。
20.转租
承租人有权转租船舶,但应给予船舶所有人预期通知。但是,最初的承租人始终对本租船合同的适当履行向船舶所有人负责。
21.战争
(a)除非事先征得船舶所有人同意,否则,如由于任何实际的或威胁中的战争行为,战争的敌对行动、类似战争的行动、海盗行为或敌对行为、或任何人、组织或国家对本船或任何其他船舶或其货物的恶意破坏,革命、内战、民众骚动或因实施国际法而将使船舶进入危险地区,船舶不能被指示前往或继续驶往任何此种地区或进行此种航次或营运,也不能因实施某种制裁使船舶冒任何风险或受任何惩罚,亦不能使船舶承运任何货物而使其有被扣押、捕获、罚款的风险,或受交战国或交战方或任何政府或统治者的任何方式的干扰。
(b)如船舶驶近或被带往或被指示驶往该种地区或面临上述风险,(1)船舶所有人有权随时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对其在船舶上的利益和/或租金因此可能涉及的任何风险进行投保。如经要求,承租人应偿还船舶所有人支付的保险费。并且,(2)尽管有第11条的规定,对所损失的全部时间,包括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的伤亡或船员拒绝前往该地区或置于此种危险所损失的时间,租金照付。
(c)如船长、高级船员和/或普通船员的工资、食品和/或甲板和/或机舱物料的费用和/或船舶保险费,由于上述(a)款所述情况或在任何此种情况存在期间而有所增加,所增加的费用应加人租金,并在船舶所有人提交账单时,由承租人支付。此种账单应按月提交。
(d)船舶有权服从船旗国政府或任何其他政府,或任何按照或声称按照该政府授权行事的人发出的有关船舶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港、目的港、交货或任何其他事项的命令或指示,或服从根据船舱战争险条款任何委员会或个人有权发出的此种命令或指示。
(e)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类似战争的行动、革命或民众骚动之中,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均可解除本租船合同。除另有协议者外,船舶应在目的港还给船舶所有人,或者,如由于(a)款规定的情况,船舶不能抵达或进人目的港,则在卸完船上任何货物后,在船舶所有人选择的附近一未封锁的安全港口还船。
(f)为服从本条规定而为或不为任何行为,均不得视为违约。
(g)款供选择,并且,除非根据第22栏另有约定外,否则应视为删除。
22.解约
如船舶未能在第23栏规定的日期之前交付,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如船舶未能在解约日之前交付,则如经要求,承租人应在收到此种通知后48小时内作出其解除合同还是接受船舶的声明。
23.仲裁
本租船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在伦敦(或第24栏约定的其他地点)提交仲裁。船舶所有人指定一名仲裁员,另一名仲裁员由承租人指定,如该两名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决定,则以由其指定的首席仲裁员的决定为准。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的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4.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根据1974年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进行理算,租金不分摊共同海损。
25.佣金
船舶所有人按根据本租船合同支付的租金,以第25栏规定的费率,向第25栏规定的当事人支付佣金。但在任何情况下,佣金不少于补偿经纪人的实际开支和其工作的合理报酬的必要数额。如由于任何当事一方违约而全部租金未付,则对此负责的一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
如当事双方协议解除本租船合同,则船舶所有人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但在此种情况下,佣金不超过按一年的租金计算的经纪人费用
出租人: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20__年5月26日
合同签订订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就乙方租用甲方船舶一艘从事长江内河航线拖轮作业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条款如下:
一、船舶说明
船名“张港8号”;船舶登记国:中国;船舶种类:全旋回拖船;船籍港:张家港;船长:30米;型宽:10米;型深:4.5米;功率:1764KW(2400HP);航区:沿海及长江A、B级。
二、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的船舶用于给靠离靖江港口的船舶提供常规拖轮辅助作业及船厂大轮进出坞等作业。
三、租期
租期为一年,自20__年5月26日起至20__年5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续签,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继续有效。
四、租金
年租金双方约定人民币312万元整(大写为:叁佰壹拾贰万元整),每月租金为26万元人民币。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季末至7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发票及指定的银行帐户通过银行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超期日则按日1‰偿付滞纳金。
六、船舶维修保养
1、租期内,甲方负责船舶日常的维修保养,并负责船舶物料的供应,保持船舶适航。如船舶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理,确保船舶正常营运。
2、租期内,应船舶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对船舶的结构、设备进行改造、换新、添置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甲方每月享有贰天的船舶停航维修保养时间,并可累计使用,船舶停航保养天数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每年的停修时间超过24天,超过部分按日扣除租金。
七、船舶的检查
租期内,甲方负责做好航行日志,并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情况及船舶的状态,按时接受艇检验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状况造成船舶停航,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保证船舶适航。
2、负责办妥有关航运手续,在租期内,有关证件到期,甲方必须负责办妥,包括(年检、定检、坞检)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如果由于合同一方或其他工作人同,雇佣人员违反合同,疏忽或其它过失造成双方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或损害则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甲方负责为出租船舶配备持有效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的合格船员,并负责船员的日常管理。
5、甲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船舶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6、租期内,船员发生工伤事故,在保险范围内的,由甲方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范围外的,双主应根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7、租期内,乙方享有对甲方船舶的经营权和调度权,甲方船舶必须服从乙方的调度指挥,如甲方船舶不服从乙方调度指挥,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如甲方不能满足乙方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
1、合格营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租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甲方船舶损失或被查扣,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期内,船舶的燃油、淡水、岸电、港口使费、签证费等地方性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款约定的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使用船舶,如需变更船舶用途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船舶提供安全可靠的停泊位置,并保证在适合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船舶。
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向甲方付清租金,如不按时付清租金,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款
在合同租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发生的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自船舶灭失或者得知最后消失之日起,停止支付,免除乙方责任。
十、交还船
交还船地点为张家港港务集团船务分公司基地。交还船时,船存燃油差额部分由受益方,按市场价折算人民币付给双方。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偿付给对方租期内未履行完毕期间的租金20%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的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租期内双方如变更合同的租赁形式,或签订补充协议就确定的租赁形式有关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请拆讼。
十四、本合同于20__年5月26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__年5月26日
乙方: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__年5月26日
甲方(存款方):
乙方(贴息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办理一年定期存款的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存款要求:
1、 存款性质及期限:个人款。办理一年定期存款,存款利息按央行规定的同期利率执行,存款利息归甲方所得。
2、 存款金额:存款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首单操作5000万人民币,在首单操作无误后,接着操作剩余9。5亿人民币资金。
3、 贴息方式:乙方保证按实际到账的金额一次性支付贴息款。甲方贴息为存款总额 ,所有贴息必须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居间方费用由乙方另行承诺支付。
4、 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指定的银行自由开户,自由存款,自由转定,在vip办理转定手续。
5、 接款银行: 银行 支行。
6、 存款凭证及支取方式:转定后由银行开出个人大额存款单,由甲方带走。该笔存款到期后,甲方凭个人大额存款单到银行提取本金及利息,银行需无条件支付,不得设任何障碍。
7、甲方的存款承诺:“此批存款(按实际存款总额)在一年内不掛失、不抵押、不转让、不提前支取、不查询、不开通网银,承诺书直接交给存款银行。
8、甲方及居间方所得贴息及居间费用均为税后合法收益,均有任意支配和使用的权利,不因此收益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及居间方不出具任何票据给乙方,所得收益属乙方自愿馈赠。
二、操作流程:
1、甲方个人银行存款10亿元人民币做直存,乙方带个人存款卡(贴息人本人卡或网银)来京让甲方验证有足够贴息 款额后,(帖息款至少足够2亿元直存款贴息需求,不低于20xx万人民币),批存批结,贴息款到位转定 ,乙方要说明已经和银行做好手续,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到乙方指定城市操作存款。
2、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在乙方指定银行存款,(操作细节如下)
乙方到京甲乙双方认可协议后,乙方提供100万,甲方提供200万,在律师事务所对保(为确保甲乙双方资金的真实性,特设此条款)。此条款适用于第三款《违约责任》
乙方在同行开新个人账户,将第一笔存款数额的贴息、佣金从原贴息账户划出到乙方自己新开账户内,
甲方显账后,乙方即将新账户内的贴息款依次按资金分流表内的账户及分配数额划入甲方及居间人指定账户。
第二、三笔存款按上述操作程序依首单流程进行,直至10亿人民币操作完毕。以实际收到的帖息数额无误后,向银行开出在存单副本注明(六不承诺)。
三、违约责任:
1、 若乙方的原因或存款银行不配合导致此单业务不能履行或乙方无贴息或不足额交割贴息(不能同台支付足额贴息及足额的居间费用),属乙方违约,甲方撤走全部资金,并没收已收取的贴息款及对保资金100万。
2、 若甲方不开户、开户后没有资金进账或每批不能完成转定手续或不做出六不承诺,则属甲方违约,甲方退还所收取的所有贴息款,并双倍赔偿对保资金200万。
3、 乙方如不按照协议的规定操作或者在甲方到达操作地后提出协议以外的要求则属乙方违约,甲方没收乙方对保资金100万,任何人不得干涉或阻拦。
4、 甲、乙双方不管哪方违约与居间方无关,违约金的40%归居间方所有。
四、协议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书的签字人为最终责任人,签字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网签的扫描件及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批存款操作完毕,此协议书失去法律效力,双方当场销毁)。
甲方:
代表:
日期:20xx年2月16日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20xx年2月16日
甲方:
乙方:
项目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协助银行引进存款额度,由甲方提供资金存入乙方指定银行甲方的个人帐户,就存款操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存款银行:
_____银行_____分行
二、存款金额:
五亿元人民币(分批操作,首批存入4900万元以内)。
三、存款方式:
期限:定期存款一年。甲方拿个人大额存款单保管单。
四、存款利率及贴息: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一次性贴息;一年12%(平台1%)。
五、操作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证、项目批文、贴息水单等一套扫描件,按本存款协议书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支付操作费用,甲方平台收到费用后资金隔日到达,乙方查验甲方资金真实性、甲方验证乙方贴息能力,经双方查看无误后,甲方委托第三方在乙方指定银行开户,乙方预付首批存款的6%保证金后。同时将第一笔款 万元汇入甲方帐户。
2、款到账户后收到全额贴息即转一年定期,存款银行开出一年定期存款单保管单交给甲方,与此同时甲方同台交割全额贴息,(贴息支付依据甲方的分流表)甲方拿走大额存单保管单,甲方向银行书面承诺、在本账户的存款一年期限内不提前支取,不挂失,不抵押。首批存款操作完后,后批资金按以上程序继续操作,直至把本协议中的约定存款操作完毕。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接存款企业保证金后,如无资金存入,属甲方违约,立即退还乙方已收保证金,甲方并双倍赔偿乙方在接款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乙方无能力支付操作费用和保证金或不能支付一次性贴息款,违反本协议条款约定,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此业务。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乙方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乙方无权追索,甲方有权即把到帐户的资金撤走。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署日起生效,双方严格遵守执行,均不得节外生枝,提出新的条件,否则,应视为违约。正签协议后不论任何一方违约,均与平台公司和中介方无关,平台公司和中介方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平台公司一份。本协议按上述条款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向乙方定期提供 ,并与乙方达成以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 乙方获自甲方的赠与只得用于 ,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 甲方于每年至分两次向乙方无偿赠与人民币各 元整。
第三条 前述赠与自 年 计日时至 时止。
第四条 合同履行其间若乙死亡,可继承其受赠者地位。
第五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获赠与的使用,若乙方不当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第六条 如乙方疏于 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或周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盛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并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盛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盛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盛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盛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向乙方定期提供 ,并与乙方达成以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 乙方获自甲方的赠与只得用于 ,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 甲方于每年至分两次向乙方无偿赠与人民币各 元整。
第三条 前述赠与自 年 计日时至 时止。
第四条 合同履行其间若乙死亡,可继承其受赠者地位。
第五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获赠与的使用,若乙方不当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第六条 如乙方疏于 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一方执行 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研究所人事处备案一份。无部门公章和___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甲方: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处公章 (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