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集装箱合同十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工地生活及临时办公型移动板房集装箱租用给乙方使用,(产品性质:住人)其附件的品种、数量、应交押金额及租金计算方法如下:
二、租赁费计算方式:乙方租用的集装箱由甲方全部吊装到位(含楼梯安装完成),经乙方验收符合住人条件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其中:
1)集装箱租赁时间在360天以内的,上下层箱体每间每天统一按 元计算;
2)集装箱租赁的时间超出360天部分至年春节前,由乙方缴纳第二笔押金,计人民币 整;
3)年月日前,由乙方缴纳第三笔押金,计人民币 整;
4)甲方出具押金收据向乙方收取集装箱押金。甲乙方间至退箱结束实际发生的租金结算额,如乙方要求甲方出具正式发票时,均由乙方承担发票额度4.5%的开票费用。
三、遵照昆山当地消防与安监规定要求,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集装箱体必须是岩棉阻燃材料,反之,因箱体阻燃材料不合格产生后果,其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集装箱出厂和退箱回厂的运输吊装费用。乙方负责集装箱安放场地及平整基础,(因场地问题不能放箱的,运输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集装箱及附件的安装,每个集装箱的进出场运输、吊装费用为人民币元,该费用由乙方在押金中支付:
五、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时间节点将集装箱送达现场: 年月日前,第一批80个箱体(上下各40个);年月年月日前,第三批25个箱体(上12个,下13个)。
逾期送达,乙方按每个每天xx年春节前30天内不办理退箱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装载机租赁合同8、如因乙方擅自吊(移)箱或应使用不当,造成箱体部件损坏或变形,甲方不予退箱,视乙方购买处理,单价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并开具收据(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给乙方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乙方: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集装箱移动板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租用甲方所提供的宿舍型集装箱(规格:下层长6米,宽3米,高2.6米,上层长7米,宽3米,高2.6米)及其附件的品种、数量、应交押金及租金日(具体起租时间以甲方将集装箱运至乙方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成之日起算),最短的租期不少于120天,低于120天按120天计算。
3、租金交纳:乙方退回所租集装箱或附件时,甲方按乙方应交租金在其所交的押金中扣除。
4、乙方负责集装箱安放地的平整或打好基础,并承担集装箱出厂和还箱回厂的运输及吊装费用,运输及吊装费用为每个集装箱500元(单边),并由在吊运前向甲方交纳。甲方负责集装箱运输及吊装至乙方工地现场指定位置,负责集装箱及其附件的安装。
5、乙方租用集装箱期间,应严格遵守城管、消防、安全、卫生、治安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集装箱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严禁储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在箱内燃放鞭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租用集装箱及附件期间,其所有设施或部件(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床、楼梯等)发生故障或所坏,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为其修理。集装箱防腐维护由甲方负责,费用甲方承担。
7、乙方退箱时,集装箱的编号必须与本合同所填写的`箱号一致才能退箱。乙方退租时需将房间打扫干净,经甲方验收,在集装箱各项设施无损坏的情况下,办理退箱手续,甲方收回合同及押金收据后,将押金(扣除租金后)无息(不含税)退还给乙方。甲方给乙方所开发票的含税价定为加收租金的6%的税金。(注:每年春节前30天内不办理退箱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8、如因乙方擅自吊(移)箱或应使用不当,造成箱体部件损坏或变形,甲方不予退箱,视乙方购买处理,单价另行协商。
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人民币1,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并开具收据(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给乙方后生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出租目的地: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出租目的地: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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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发展铁路集装箱门到门运输,加速铁路集装箱周转,保证铁路集装箱货物运输安全,经甲方与乙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状态良好的铁路集装箱空箱供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前必须检查箱体状态,发现箱体状态不良时,甲方应予以更换。
对到达的铁路集装箱甲方应及时发出催领通知,并在货票(丁联)内记明通知方法和时间,必要时应再次催领。
2.乙方应由专人负责铁路集装箱门到门运输业务,并配备固定的能够保证集装箱运输安全的专用车辆。
3.乙方受托运人(收货人)委托办理铁路集装箱门到门运输业务时,必须与托运人(收货人)签订委托书,承担托运人(收货人)相应责任,未签订委托书的不得办理门到门运输业务,委托书在办理托运(领取)时向车站提交。
4.乙方应确保门到门运输集装箱在门到门运输途中的安全,做到爱箱爱货。
5.乙方对门到门运输的发送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真实性负责,甲方对乙方门到门运输的集装箱货物品名有疑问时,有权要求乙方开箱检查,乙方应主动开箱配合检查。
6.甲乙双方应加强对集装箱的交接检查,责任划分为交接前由交方负责,交接后由接方负责。
7.发送的集装箱应于甲方指定的进站日期当日进站完毕。到达集装箱应于甲方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货物,并于领取的当日内将箱内货物掏完或将集装箱搬出。
重去空回或空去重回的铁路集装箱,应于领取的次日送回;重去重回的铁路集装箱应于领取的3日内送回。
二、保证金管理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铁路集装箱门到门运输前,将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专用于支付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铁路集装箱损坏、丢失的赔偿。保证金按预付款管理。
2.保证金因发生赔偿而不足时,乙方应于结算之日起两日内补足差额。双方互不清算利息,终止协议后保证金退还乙方。
三、违约处罚
1.集装箱货物(含空自备箱)在车站存放超过免费暂存期限,甲方按规定核收货物暂存费。铁路箱超过免费使用期限,自超过之日起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2.利用到达集装箱装运发送货物,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装箱进站的,返回的集装箱按空箱接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发现乙方有集装箱超重、夹带违禁品、危险品、匿报品名、装载状态不良危及集装箱箱体及运输安全等情况时,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并处以_______元/箱的罚款。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集装箱破损或丢失,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赔偿费在保证金中扣除。
四、协议的终止
1.乙方发生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①伪造具备门到门运输条件的;
②未按规定支付保证金的;
③发生集装箱匿报品名装运货物的;
④发生路风事件和社会投诉较多的;
⑤发生集装箱超载情节严重的;
⑥恶意修改箱号及相关标志标记的;
⑦门到门运输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公司、个人);
⑧发生铁路箱责任被盗、丢失的;
⑨其它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
五、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有关规定,如违反上述协议,双方终止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时,协议续签。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工地生活及临时办公型移动板房集装箱租用给乙方使用,(产品性质:住人)其附件的品种、数量、应交押金额及租金计算方法如下:
二、租赁费计算方式:乙方租用的集装箱由甲方全部吊装到位(含楼梯安装完成),经乙方验收符合住人条件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其中:1)集装箱租赁时间在360天以内的,上下层箱体每间每天统一按 元计算; 2)集装箱租赁的时间超出360天部分至7xx年春节前,由乙方缴纳第二笔押金,计人民币 整; 3)xx年5月30日前,由乙方缴纳第三笔押金,计人民币 整;
4)甲方出具押金收据向乙方收取集装箱押金。甲乙方间至退箱结束实际发生的租金结算额,如乙方要求甲方出具正式发票时,均由乙方承担发票额度4.5%的开票费用。装载机租赁合同四、遵照昆山当地消防与安监规定要求,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集装箱体必须是岩棉阻燃材料,反之,因箱体阻燃材料不合格产生后果,其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负责集装箱出厂和退箱回厂的运输吊装费用。乙方负责集装箱安放场地及平整基础,(因场地问题不能放箱的,运输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集装箱及附件的安装,每个集装箱的进出场运输、吊装费用为人民币800.00元,该费用由乙方在押金中支付: 六、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时间节点将集装箱送达现场: xx年5月30日前,第一批80个箱体(上下各40个);
xx年6月xx年7月10日前,第三批25个箱体(上12个,下13个)。
逾期送达,乙方按每个每天xx年春节前30天内不办理退箱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装载机租赁合同8、如因乙方擅自吊(移)箱或应使用不当,造成箱体部件损坏或变形,甲方不予退箱,视乙方购买处理,单价另行协商。
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并开具收据(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给乙方后生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市得劳斯集装箱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出租目的地: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集装箱租赁一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宿舍型集装箱租给乙方使用,如下表格:
二、乙方交租方式:甲方按集装箱及附件的价值收取押金,乙方退箱时租金在押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无限期,最低租期120天。
四、乙方交完押金后,集装箱使用权归属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承担集装箱的出厂和回厂运输吊装费用,并负责将集装箱放置地平整或做好基础。
六、严禁用勾机吊装集装箱,如果集装箱箱体及吊头处变形损坏,可按乙方购买处理,甲方有权不予退箱。
七、租赁期间,集装箱内外设施,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窗户、床、楼梯等发生故障损坏的,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
八、退箱时箱体编号必须与合同所填箱号一致,并持合同、押金单原件回甲方公司办理退箱手续。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大写人民币:¥:元并
十、吊、运费由乙方承担。起步费每只箱子6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双方签订的《集装箱码头作业协议》就乙方经甲方码头进出口的集装箱码头之费用确认,达成如下协议:
1.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客户代码:)因自身业务需要或受收发货人委托进入甲方码头办理集装箱疏运所产生的码头费用的确认及结算事宜。
2.费用确认
i.乙方凭在进口提货单或作业申请书以及在出口装货单或设备交接单上加盖乙方结算章作为码头费用确认的凭证,并承担该箱的所有码头费用;乙方凭申请的车辆通行IC卡刷卡具有相同的确认功能;
ii.甲方认可与乙方结算章配套使用之单证更改章,乙方承担因使用该更改章而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
iii.乙方提供确认章样本如下;
结算章样本单证更改章样本
3.确认范围
i.乙方承担经上述确认方式确认的集装箱在甲方的码头费用,包括退载及验货费用;
ii.以上之费用确认方式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变更。
4.费用计算
i.码头费用按照《交通部港口费收规则》和厦门港口管理局和甲方的相关费收标准计算;
ii.码头费用泛指在码头内产生的一切营运费收及政府规定之代收代付费用。
5.费用结算
i.所有结算之款项必须付往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ii.乙方必须事先根据业务量提供足额的押金,押金金额人民币元,乙方缴纳的押金应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转帐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iii.乙方结算时需提供一张印鉴完整、足额有效的、收款人为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支票,并提供其结算银行名称和账号,便于甲方结算托收;如乙方提供无效支票或出现两次支票空头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其月结资格而采用现金缴纳方式。
iv.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本合同约定的码头业务费用。
当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出具发票并自行使用乙方提供的支票转帐至甲方指定的结算账户;乙方须在当月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处领取发票并同时提交一张新的空白有效支票。
v.乙方应将转帐支付的开户行和帐户号码在本协议签字栏下方列明。
vi.对溢收和短收的各项费用,应在结算后180天内提出退补要求,逾期互不退补。
vii.乙方在收到甲方欠款通知超过5个工作日而未结清费用时,甲方可先行使用乙方的押金抵用结算款,同时通知乙方补足押金。
在乙方补足押金前,甲方暂停对乙方的服务;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押金时,应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在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相应退补。
6.违约责任
i.乙方拒不履行结算义务,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码头费用结算资格和进入甲方码头办理业务的资格。
ii.乙方若未能按上述约定的日期付清结算款项的,逾期自结算的次日起按日交付迟付款项额5‰的滞纳金。
iii.乙方虚抬码头费用或篡改码头费用清单和发票,由此给甲方和包括货主在内的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iv.乙方需要提前打印码头费用清单,并需甲方商务部门在清单上盖章的,若甲方认为可行,可以为乙方提供,由甲方打印,并盖甲方业务章。
但此清单仅供乙方参考之用,不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仍以甲方开具的发票以及所依据的清单为准;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要求不合理的,有权予以拒绝。
甲方原则不提供纸质码头费用清单,乙方可自行下载或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接收电子清单。
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需纸质清单,应事先书面说明,甲方视情况给予配合。
7.争议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及分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8.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满后如双方希望延续协议,双方应以书面盖章确认,否则本协议逾期无效。
9.协议生效及其他
i.本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集装箱码头拖车作业协议》的附件,其生效日期和有效期与主协议相同。
ii.如乙方不按本协议条款履行本协议,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iii.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份。
iv.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代表签署: 乙方授权代表签署: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乙方结算银行账户:
乙方结算银行帐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集装箱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xx项目的工人生活区内一幢三层的306、308和二幢一层的102号集装箱(简称本房产)出租给乙方,二幢102号集装箱作办公使用,一幢三层作员工宿舍使用。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共计2个月。
二、三个集装箱每个月租金:¥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两个月租金共计:¥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一次付清。
三、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以现金支付租金¥6000.00元。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水费5.3元/吨,生活用水30元每人每月按人包干,卫生管理费按人头每人每月10元,电费1.2228元/度,电损耗按每月用电总数的31%结算,以上费用每月30号收取。
附:电表起底读数0000度。电表限额100度,使用当中未超过限额免缴电费,超过部分按上述第四条当中相关内容收取费用。
五、房屋出租保证金
首次交付租金时,乙方应另付水、电保证金¥20__.00元(大写:贰仟元整)。退租时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乙方租用集装箱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有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火、防盗、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集装箱财产损失,有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有乙方全额赔偿第三方,并按违约处理。
3、集装箱配有窗户、电表、漏电开关、空调及遥控器不得故意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集装箱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七、乙方对租用集装箱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集装箱。
八、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集装箱,不再签约续租。
九、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保证金可视情况给予退还。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集装箱和所有有关物品,如果所租集装箱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十、合同解除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集装箱。
(1)擅自将集装箱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他人调换;
(2)利用承租集装箱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工作日3天。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项约定解除合同,将同时罚没保证金作为最少赔偿金,并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十一、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执壹份、乙执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受托租用甲方集装箱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集装箱的类型、规格、数量:
1个40英尺普通集装箱
二、租赁期限为30天,各个集装箱的租赁期限分别按该箱的实际起租日计至退租日止。
三、用途: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应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租赁集装箱的交付
1.时间、地点、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乙方凭甲方的提箱通知单到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场提箱(按SEAWORTHY标准);甲方将集装箱交付至乙方(包括乙方的代理人,乙方雇员或其雇用的独立卡车司机);由乙方在交箱单上签收,并标明箱体状况。
2.上下车费、制冷费等费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时,集装箱在甲方堆场所发生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担。
40英尺普通集装箱-人民币100元每箱每次
五、押金/担保:该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租金按日计算,自交箱日起计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40英尺普通集装箱日租金-人民币200元每箱
2.支付方式:付款应在交箱日7天内将租金支付到下述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人民币账号:
七、集装箱在租赁期间的保养和维修
乙方在租用期限内应正常使用并妥善维护集装箱。如果集装箱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按集装箱的技术支持手册进行检查后,并予以维修。
八、集装箱的退还
1.在退箱期内,乙方凭甲方的退箱单将集装箱退还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场,且乙方应保证退箱时集装箱完好如初,并以乙方签收的`交箱单上标明的状况作为退箱依据。
2.退箱时由甲方负责检验(按SEAWORTHY标准)。若甲方发现集装箱损坏需要修理的,则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在修理前应将估计的修理费金额、修理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并允许乙方进行检验。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检验,也未对该修理费金额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
3.若集装箱在租赁期间丢失、损毁或甲方确定已不能修复时,乙方须根据集装箱重置费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即集装箱的重置费自出厂日起按每年4%折旧,但最少不得低于重置费的60%。
每箱重置费:40英尺普通集装箱——人民币50000元
九、租赁集装箱的转租或转借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集装箱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抵押集装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则应每日按日租金的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的约定条件而擅自提前退租,则仍应支付至少30天的租金;租期满30天,租金率按第六条第1款,乙方支付甲方实际租箱天数的租金即可。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达三个月,或擅自转租、变卖、抵押租赁集装箱,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数收回全部集装箱,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每箱。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二、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甲乙双方需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或终止;如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日的30天前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合同可继续有效,直到任何一方提前30天提出终止为止。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物
要求箱体结构完好,外观整齐,机组PTI通过,达到乙方行业规定的标准。
二、租箱数量及箱型
租箱总量:
集装箱型:
租期:双方协商一致后,箱的起租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租箱确认》载明的租期起算时间为准。
四、租金费率及结算方式
1、租金费率:
2、租金结算方式: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签约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