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墙合同合集10篇

砌墙合同十篇

砌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江西省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加快进度、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施工工作范围:

1、 甲方将28#、29#、30#、31#、32#、33#楼内外墙砌筑项目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按实际砌体每立方86元包干。包括二次构件砼浇捣,清理楼面等全部工序。柱、梁爆模除外。

2、 除甲方提供机械、翻斗车、照明设施、钻头外,其它工具乙方自备。 本工程完工后,所有使用过的全部材料,乙方必须清理至本建筑物50M以内的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二、 付款方式:

1、 乙方工人进场后,每人每天付给生活费30元/天,工程完工甲方按实际工程量80%付给乙方。剩余2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三、 工程质量要求:

1、本工程为合格工程,如达不到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若不及时返工甲方有权请其它人员进行施工,工资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无条件听从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调节及安排和指挥。

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中途退场,后果自负。甲方有权不给予决标。

四、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排生产,严禁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严禁乘座升降机等,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2、乙方不得使用16岁以下童工,55岁以上老人以及患有不适本工程作业的疾病人员在本工地施工。

3、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听从仲裁部门的仲裁,各负其责。

五、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砌墙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挡土墙砌筑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四、工程造价

1、挡土墙达到施工要求标准,每方按 元计价。

2、正常开挖基槽以内的土方,包括回填、整平全部由乙方负责。超出部分按每方 元计价,由土地规划建设局、财政局、乙方现场认定。

3、工程竣工之后,以实地丈量为准。

五、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质量标准

合格

七、工程质量要求

1、挡土墙要求基础深1.5M,所有砌体均采用U30毛石,MU7. 5水泥砂浆砌筑,外露面整砌勾缝,完工后修复坍塌区河堤、河道。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操作规程要求施工。

3、清理基槽、回填整平等。

4、1:2水泥沙浆抹面。

八、工程验收质量保修

1、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部门制订相关规定及施工要求、设计图纸为依据,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2、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该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终身负责制,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与甲方签订保修书。

九、付款方式

本工程竣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同 协商解决。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准确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2、做好隐敝工程的监督记录。

3、配合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予以制止。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施工,不能盲目施工及擅自更改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经劝阻不改正的,甲方可以要求办理停工;误工期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服从建设单位现场工地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3、对于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行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正确施工作业,严格遵守本地区及国家的安全事项施工。如果在施工中造成人员伤亡,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附则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同时有效。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建设工期,否则每延期一天,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减工程总额的1%作为罚款,并予以没收。如遇自然环境靠造成的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2、乙方向丙方交纳 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丙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3、本合一经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否则由违约方向对方交付中标金额的5%的违约金。

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别行商定解决。发生争议达不成共识,依法进行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 局一份,甲方驻工地代表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

砌墙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砌筑围墙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达成共识,协议如下:

一、砌筑范围:按甲方给的尺寸为准.

二、砌筑工期:定于20xx年5月11日开工,于20xx年6月6日竣工。

三、质量要求:按照砌筑工程验收标准。

四、结算方式: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砌筑手工费每立方米造价为人民币85元整,挖土方每立方米50元整。

五、材料方式:砌筑过程中所用的水泥、砂、石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疏通完善跟本工程有关联关系。监督安全及文明施工。 2、乙方在砌筑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认真执行《安全规范》和《安全条例》,扎实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听从甲方安排,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处理好友邻关系,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如遇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报告说明,并共同协商解决。

八、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在场人:

时间:

砌墙合同 篇4

总承包: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括: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

1.5工程造价: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承包方式: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治安保卫、包小型机械、包相关辅材、包材料节约分成和成品保护。

3、 承包范围:

3.1工程内容:

施工图所示的 房所有二结构工程中砌筑工程(包含导墙、腰梁、构造柱、砼、绑扎钢筋、扎丝、及砼面修理、清凿、墙顶三公分细石砼嵌缝)包括但不限于:

3.1.1 垂直运输、超高等费用;

3.1.2 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进出场周转材料、钢筋及二结构材料的装卸、归堆;

3.1.3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敷设、调整(场地内及各楼层)施工通道。

3.1.4 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所需的用工(包括施工区域内所有空间的保洁工作);

3.1.5 因现场条件等特殊因素而发生的二次驳运所需的用工;

3.1.6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二次收头完成单实物量不增加的工作

3.1.7 特殊产品保护所需的用工(如地平砼养护、楼梯踏步保护、铝门窗保护、楼梯栏杆及阳台栏杆保护等)。

3.1.8配合业主指定分包、配合水电安装进行吊洞、补槽、门窗侧边堵缝、保温板下刮糙、栏杆安装后粉刷、现场场容场貌等施工过程中验收前全部除一结构土建相关工作。

3.3施工质量

3.3.1质量目标:确保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黄山市优质结构标准。

3.3.2安全、文明目标:达到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3.3质量标准的评定以黄山市相关政府评定的质量等级和业主物业验收标准为依据;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交付治安保证金5万、质量、安全文明保证金5万给甲方(在首次支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甲方出具单位的正式收据,如乙方在施工期间完全达到甲方的合同要求,则待全部工作款支付完成后三天内返还乙方。(治安保证金:乙方发生打架斗殴、不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处罚所发生的费用从治安保证金扣除,如费用不够再从工程款中扣除;质量、安全文明保证金:乙方在本工程发生质量、安全文明及不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处罚或由于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甲方要求的有关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方面的要求而致使甲方需请第三方完成时,从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如费用不够再从工程款中扣除)。

3.3.4乙方应认真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3.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工期人工费用,或甲方请第三方采用补救措施的任何费用。

3.3.6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报甲方、业主、监理三方验收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3.7乙方工程质量因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在甲方的通知时间24小时内派人进行整改,并使之达到合格或优质工程验收条件,乙方24小时内末予以答复和安排专人整改,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其发生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4施工工期

3.4.1施工工期为 月 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4.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要求计划的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若达不到合同工期,承担每拖延一天1000元/天的罚款。

3.4.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乙方所需周转材料时间达24小时以上者及不可抗力原因,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但甲方不予承担相应的任何人工费、赔偿、补助费用。

3.5施工安全:

3.5.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火等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重大安全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工程项目安全达为100%、危害场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为90%等目标;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5.2甲方在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进场 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资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3.5.3乙方必须按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

3.5.4乙方人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上报至工程所在地劳动局及政府相关部门,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工伤事故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或家属。

3.5.5乙方在施工期间动用明火时,需办妥动火允许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违者造成的井架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6文明施工:

3.6.1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达到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并承担由乙方造成的.来自甲方、社会及有关部门因“文明施工”违规造成的罚款。末工完场清每发现一次罚50元,未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50元,材料及周转材料从高处下抛一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大小便每发现一人次罚100元,进入现场未佩戴胸卡每发现一人次罚10元以上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结账款中扣除。

3.6.2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所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健康证、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从业人员手册、并按时交纳行业相关费用等。乙方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向甲方申报,未向甲方办理申报手续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于劳务用工不规范引起的罚款费用由乙方负责。

3.6.3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配备管理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相应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书(附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且使实际管理符合总包之标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否则每发生一次质量、安全事故将罚款20元。

3.6.4乙方应加强人工费分配管理工作,按政府规定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

3.6.5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乙方在本工程中应使用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不得使用外来流氓及甲方单位职工,如发生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6.6乙方在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寝室卫生,不得损坏寝室的公共物品,乙方住宿的卫生保洁工作和人员工资由乙方安排。

3.6.7乙方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至工地住宿,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煤油炉等炊具。如有发现将没收上述炊具,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6.8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清场,如有遗留材料或垃圾未清理,乙方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否则除按3.6.1款予以罚款外,甲方安排人员清理的费用按100元/八小时由乙方承担。

3.6.9乙方需按劳动法规定与乙方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提交甲方备案,同时乙方应按劳动法规定为乙方员工交纳养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此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结算的综合价格中。如发生劳动用工不规范引起的纠纷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承担费用。

3.7材料设备管理:

3.7.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甲方预算部门编制的施工预算进行材料限额领料控制。如果造成超支浪费,其超过部分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节约部分奖励其节约量的40%。

3.7.3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提供乙方现场住宿及食堂。

3.7.4甲方负责安置吊车、电梯机械,并负责配备吊车司机、指挥工、机修工和一名电工负责二级箱(含二级箱)以内的现场电工作业,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其余机械操作工包括电梯司机和现场三级箱以外电工(含三级箱,包括开关线路维护、现场值班、照明)作业由乙方提供,且均需持证上岗。工资已在单价中考虑。

3.7.5各种材料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7.6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严禁把现场材料用来垫路。

3.7.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

3.7.8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违者由甲方材料部门按原物市场价加倍处罚。乙方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应先进行登记。

3.8现场环境管理:

3.8.1对施工现场粉尘排放措施到位率为80%,乙方应及时进行洒水降尘,现场尘土尽量堆放在一起,且小土堆表面要拍紧,必要时洒水保温或表面覆盖,运送土方、尘土、渣土时拍时,并将车轮携带物清洗干净。

3.8.3施工现场噪音防范措施到位率为80%,乙方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合理布局、安排在工作棚内,模板支拆应轻拿轻放等。

3.8.4项目施工扰民重大投诉率为零,由于乙方的施工原因造成的施工扰民重大投诉由分包方承担。

3.8.5节能降耗、合理利用材料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8.6危险废弃物按规定处理率为零,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队环境无害无危险的一般废弃物由乙方清理运至甲方指定位置,由甲方统一安排外运;对外环境有害的化工新产品可单独存放并标志,由项目部通知供货方回收或联系环卫公司进行处理。

4、结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4.1结算依据:

本工程施工图纸、相关的设计文件、经济签证单和本合同相关条款,为结算依据按实结算。

4.2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4.3结算单价: 平均价 及砼面修理、清凿、墙顶三公分细石砼嵌缝 )计取以政府部门核定的质量等级为依据进行结算。乙方单位工程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全部工作内容,质量核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4.3.2材料到现场装卸时没有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速派人装卸,卸车按10.00元/吨、装车按10.00元/吨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4.3.3合同明确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辅材或工具有甲方办理调拨的按甲方采购价加10%采保费进行调拨;合同中明确的机构工作内容如线条、清扫、压顶、吊模、堵洞、结构修凿等由甲方那排第三方施工则按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书加10%管理费在乙方结算书中扣除,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书以施工内容为准其价款无须得到乙方的认可。

4.3.4以上单价已包括3.4.6条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乙方在满足甲方要求完成3.4.6条款中所有工作内容同时且不再另行计取。

4.3.8因乙方中途退场,不得向甲方素要路费、补助等无理要求,乙方因中途退场由可能导致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是乙方自行退场还是因质量或工期问题甲方指令退场)。

4.3.9施工阶段经甲方确认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甲方需要乙方作业的零星用工,木工、钢筋工按80元/工日结算,砼工及普工按80元/工日结算。

4.4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承包范围以外工程量乙方应在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现场生产经理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在合同承包以外的工作内容当月不结算即为乙方自行放弃,甲方将不予确认。(在次月5日前结算完毕)

乙方承包范围以内的工程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预结,最终结算在工程完工后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一次性进行结算。

4.5付款方式:

施工前期无预付款, 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特殊情况可以打申请报告给项目体予以解决,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并且结算完毕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个人所得税按结算总价的 %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提供企业收据。

4.6工作内容参照3.1条款,以下工作内容已包括,乙方在满足合同要求完成外不得向甲方另行结算或发生计时工:

4.6.1乙方的管理人员费用;

4.6.2与承包范围相关的电焊工作业;

4.6.3电梯司机及负责三级电箱、开关线路维护、现场电工值班、照明的乙方电工工资;

4.6.4乙方按标化工地管理发生的现场内完场清用工和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二结构材料、模板、钢筋等材料整理堆放标准化、落地灰清理、验收前的清扫、承包区域内清扫等发生的用工;

4.6.5乙方承包范围内所需各类材料在工地现场内转运装卸用工;

4.6.6成品保护所发生的用工(含楼梯、砼角的保护);

4.6.7各种周转材料保养用工(含模板起钉、修补、刷隔离剂等);

4.6.8配合测量放线弹线用工、甲方提供控制线,每个单元提供一个水平点。其它与工程有关的线均由乙方负责,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用工;

4.6.9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工程中断施工的间隙时间,施工中临时停工、停电、机械发生故障,钢筋、商品砼供应及其他建筑材料有可能中断的时间及兄弟单位配合所引起的材料机械等的间隙时间;

4.6.10乙方在施工期间个人安全设施、小型工具、劳保用品及防暑降温、保暖抗寒、雨具等费用;

4.6.11乙方人员调配至工地发生的车旅费、路程工资等相关费用。

4.6.12合同中明确的乙方需提供的工具、辅材及加工机械等费用。

4.6.13乙方人员交纳的养老金、待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福利工资。

4.6.14此楼层超高和建筑超高已包含在综合价格内,甲方不再另行补贴或结算超高费。

4.7竣工验收与结算

4.7.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与甲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4.7.2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在28天内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甲方结合验收的质量标准和文明施工达标情况,以及双方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专用条款,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付款计划。

4.7.3甲、乙双方对工程完工结算价款发生异议,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有关部门仲裁执行。

4.8由于甲方原因书面通知乙方整体联系停工3(含3天)当天以上,当月累计数整体停工达7(含7天)天以上(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提供经甲方项目经理现场验收的当天乙方现场实际人数确认数证明为准,如乙方不能当场提供,或自行提交报告甲方不予认可,乙方由于甲方工作量增加或减少应自行增减劳动力,由于乙方提交的工作量不饱满要求停工补助甲方将不予认可,经认可的停工数甲方给予20元/天的停工补助。甲方要求乙方退场或安排部分员工退场则从即日起乙方要求的停工补助甲方将不予认可。

5、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金预留比例为乙方人工结算款的5%此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月内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后一次交付给乙方。

6、违约、索赔和争议:

6.1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结账,或不按结账款付款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2如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乙方工作内容参照3.3.2款执行。

6.3如乙方不能按条款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参照3.2.2款执行。

6.4如乙方为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5如乙方未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经责令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消减分包项目或终止合同。

6.6.如乙方承包后再行分包他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6.7乙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8违约责任手续:

甲乙双方项目代表根据合同条款违约事项进行书面签发、牵手,双方在收到签收后48小时应予以答复并提出整改意见,如甲、乙双方现场代表执意不签收,双方可将违约书面报告传真至双方公司总部并作为违约凭证,结算时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6.9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7、不可抗力因素:

7.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有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损失情况。

7.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按下方法分别承担:

7.3.1工程本身的损害和设备的损害由甲方负责承担。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双方单位自行处理。

7.3.2提供期间,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留在施工现场管的管理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7.3.3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补充条款:

8.1乙方进场首先做一层样板,待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8.2乙方过来的夫妻队伍一律在外面租房住宿

8.3砌筑搅拌砂浆由我们公司统一安排,最终费用由每个班组实际完成工程量均摊。

8.4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单价要确保墙体全部结束,中途任何一方不作调整单价,否则后果自负。

8.5甲方提供乙方电箱、太阳灯、振动泵,保养、维修一切由乙方承担,其他工具设备乙方自理。

8.6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负责70%,乙方承担30%费用。

8.7乙方每月发生点工单,需每月上报项目部施工员、项目经理书面签字确认,过期作废。

9、合同生效与终止:

9.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9.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完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9.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9.4本合同正式签字后,甲方委派乙方委派双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实施。

甲方: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乙方: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签约时间:

砌墙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围墙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滑县新区新飞路与孙王庄西路东北角

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临时围墙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施工用电、水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范围:围墙砌墙及外侧抹灰

五、承包价格:按_____元/米。工程量以实砌围墙长度计算。

六、付款方式:

七、工程质量:按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八、工程工期: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须做好安全管理,严格按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文明、规范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工程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砌墙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计量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范围:

五、施工费计算办法:

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 ,计工程款约为 。

六、第五条承包价格系乙方的施工质量达到甲方质量目标要求的完全价格。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提供 等施工机具外,其余操作工具由乙方自备。

七、工期要求:

本砌筑工程乙方应在甲方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通过甲方与监理阶段性的质量检验和甲方、开发商、监理或质监部门的成品验收,如乙方逾期完成,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甲方对乙方的工程质量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与定价:

1、甲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评分,以分定价。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完全价格的标准分,工费按完全价格计算,90分以下(含90分)每下降一分,扣 元;验收得分在 分以下,由乙方限期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承包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所承包的工作内容在进入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在适当部位完成一定工作面的样板工程,并以检验合格后的样板工程为标准进入大面积施工。未能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样板工程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整改,并与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既成的样板工作量按完全价格的80%计价结算,从中扣除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整改的费用。

3、乙方在毛石挡墙砌筑中应组砌方法正确;拉石设置合理;填芯材料密实,勾缝顺直美观,养护及时;现场文明整洁。

4、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必须经认真的自检、互检合格,才可报甲方核验,未经自检或自检不合格的工程,甲方可拒绝核验。

5、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包括预留孔洞、接线箱、盒,面板等)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必须服从甲方的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乙方承包的工程在竣工后 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而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无偿修复。

九 付款办法:

1、乙方进场当月在无完成工作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施工阶段,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的应得工费的 %。甲方在付款时扣除当月为乙方代付款项和因故罚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发放借支和其他生活费用。

3、乙方承包的砌筑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再向乙方支付承包应得工费总额的 %。其时,如乙方无后续工程施工,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的施工驻地。

4、乙方剩余部分的施工工费,如在年终春节前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结构验收评定单,由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扣款项后,向乙方一次性兑现。如乙方施工的工程至年终春节前未最终通过结构验收,则乙方承包的总工费只能收取90%,余款待结构验收合格后的二个月内,除预留2%的保修金外全部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在扣除甲方代付的保修费用后归还。

5、乙方应建立完整的工费结算台帐,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并由领款的签名。其中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6、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劳务款中,已包括乙方及所属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费用,均有乙方负责自理。

十、限额用料: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实行限额用料,限额材料的种类和数量,由甲方在施工任务单中另行确定。超用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节约部分材料,甲方按节约额的 %奖给乙方。

2、乙方必须根据当天的施工进度来控制胶凝材料(砂浆或混凝土)的搅拌用量,不得使用隔夜的胶凝材料。在砌筑过程中要随时清理落地灰、石,投入二次搅拌后继续使用。

3、乙方在运输砌筑块料时严禁野蛮装卸,要注意人身安全,减少材料损耗。

十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砌筑材料的水平运输提供劳动车,并为垂直运输提供方便。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十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 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 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 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 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用具,损坏与遗失照价赔偿。

6、每天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打扫宿舍内外环境,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7、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乙方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5、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6、乙方承包人经常擅离工作岗位,或乙方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的。对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和中止合同等处罚。

(二)因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如变更费用在 元以外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在上述金额内的变更费用甲方已在乙方的工价中考虑,不再补偿。

十四、其他:

1、为创建文明工地需要,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雨天施工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由甲方统一采办发放,费用由乙方承担。

2、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乙方特殊工种上岗培训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拒绝办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公司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除保修条款继续履行外,其他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亦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砌墙合同 篇7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本工程甲方愿意将双桥文化休闲广场工程的浆砌石挡土墙这一项目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能如期完成,明确甲、乙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双桥文化休闲广场工程的浆砌石挡土墙工程。

2)工程地点:双桥

3)工作内容:挡土墙人工支砌,包括支砌、勾缝、压顶、做沉降缝、泄水孔等工作。

2、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方式

3、承包单价:

上述工程内容包含人工、材料每方75计算。

4、计算方法:

乙方完成工作量据实计算。由于挡土墙走向落差高低不一,砌筑高度大约在4—5米之间,基础底部宽度2米,高度4米,顶部宽度0.6米。砌筑长度约25米,工程量按实际方量试计算。

5、拨款方式:

工程结束按现场已完成的工程量的100%支付给乙方工程款项。

6、工期:

13天

7、标准规范

按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8、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设计、地勘、监理关系。

2)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所施工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导致的返工、停工所造成的材料及其他损失均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施工期内,甲方有权力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并经甲方多次提出后仍不知整改的,甲方有权利要求退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的所有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施工期内的工作安全事故及休息时间所发生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本合同自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6)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挡土墙完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款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砌墙合同 篇8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3、 承包范围: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法

工程款:砌体180元/M,砼 元/M

工程量计算:完工后以据实计算。 结算方式另行约定 3 3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检查验收合格。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必须返工,返工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将对浪费的材料进行200﹪的罚款。

2、服从甲方对材料限额领料制度,严禁超领,浪费现象。乙方必须确保每天工完场清,如发现有过夜砂浆、干水泥、隔夜砂浆等,按原价的5倍罚款。

第四条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自20xx年 月 日至竣工验收。

2、本合同工期以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为准,乙方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总体进度要求,以甲方进度计划安排为标准,乙方无条件按甲方计划要求执行。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 发包方工作责任

负责施工现场材料的供应,提供施工电梯、搅拌机等施工机械,并与其他工种的关系协调及其它事宜,负责技

术、质量、进度等。

2、 承包方工作责任

承包方派 为驻工地代表,保证24小时在现场,有特殊情况向发包方工地代表请假。服从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承包方负责施工中的除发包方提供以外的所有施工机具。严禁乙方对本工程施工项目进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付款办法

工程款支付:另行协商约定。

第七条 安全

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因自身违章操作,野蛮施工所造成伤及自身和他人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争议

本合同签约生效后,双方必须认真执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可以和解或请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约定的工作完成自行终止。

发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砌墙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计量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范围:

五、施工费计算办法:

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 ,计工程款约为 。

六、第五条承包价格系乙方的施工质量达到甲方质量目标要求的完全价格。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提供 等施工机具外,其余操作工具由乙方自备。

七、工期要求:本砌筑工程乙方应在甲方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通过甲方与监理阶段性的质量检验和甲方、开发商、监理或质监部门的成品验收,如乙方逾期完成,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甲方对乙方的工程质量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与定价:

1、甲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评分,以分定价。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完全价格的标准分,工费按完全价格计算,90分以下(含90分)每下降一分,扣 元;验收得分在 分以下,由乙方限期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承包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所承包的工作内容在进入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在适当部位完成一定工作面的样板工程,并以检验合格后的样板工程为标准进入大面积施工。未能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样板工程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整改,并与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既成的样板工作量按完全价格的80%计价结算,从中扣除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整改的费用。

3、乙方在毛石挡墙砌筑中应组砌方法正确;拉石设置合理;填芯材料密实,勾缝顺直美观,养护及时;现场文明整洁。

4、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必须经认真的自检、互检合格,才可报甲方核验,未经自检或自检不合格的工程,甲方可拒绝核验。

5、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包括预留孔洞、接线箱、盒,面板等)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必须服从甲方的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乙方承包的工程在竣工后 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而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无偿修复。

九 付款办法:

1、乙方进场当月在无完成工作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施工阶段,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的应得工费的 %。甲方在付款时扣除当月为乙方代付款项和因故罚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发放借支和其他生活费用。

3、乙方承包的砌筑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再向乙方支付承包应得工费总额的 %。其时,如乙方无后续工程施工,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的施工驻地。

4、乙方剩余部分的施工工费,如在年终春节前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结构验收评定单,由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扣款项后,向乙方一次性兑现。如乙方施工的工程至年终春节前未最终通过结构验收,则乙方承包的总工费只能收取90%,余款待结构验收合格后的二个月内,除预留2%的保修金外全部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在扣除甲方代付的保修费用后归还。

5、乙方应建立完整的工费结算台帐,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并由领款的签名。其中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6、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劳务款中,已包括乙方及所属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费用,均有乙方负责自理。

十、限额用料: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实行限额用料,限额材料的种类和数量,由甲方在施工任务单中另行确定。超用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节约部分材料,甲方按节约额的 %奖给乙方。

2、乙方必须根据当天的施工进度来控制胶凝材料(砂浆或混凝土)的搅拌用量,不得使用隔夜的胶凝材料。在砌筑过程中要随时清理落地灰、石,投入二次搅拌后继续使用。

3、乙方在运输砌筑块料时严禁野蛮装卸,要注意人身安全,减少材料损耗。

十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砌筑材料的水平运输提供劳动车,并为垂直运输提供方便。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十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用具,损坏与遗失照价赔偿。

6、每天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打扫宿舍内外环境,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7、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乙方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5、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6、乙方承包人经常擅离工作岗位,或乙方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的。对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和中止合同等处罚。

(二)因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如变更费用在 元以外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在上述金额内的变更费用甲方已在乙方的工价中考虑,不再补偿。

十四、其他:

1、为创建文明工地需要,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雨天施工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由甲方统一采办发放,费用由乙方承担。

2、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乙方特殊工种上岗培训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拒绝办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公司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除保修条款继续履行外,其他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亦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砌墙合同 篇10

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中国家俱CBD-批发城二期北面砖砌围墙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围墙施工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概况:批发城二期北面砖砌围墙,总长约 米。

1.4承包范围:

⑴普通围墙(蒸压灰砂砖)120厚砖砌围墙高度约1.9米,条形砖基础,围墙单面1:2.5水泥砂浆粉刷(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

⑵鱼塘、壕沟填土及零时施工道路按现场测量签证为准。

1.5工期:总工期为 天(日历 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风霜雨雪天)工期:开工时间20xx年1月29日,30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1.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本合同所约定工程全费用包干单价为每米 元,围墙长度约 米,工程暂定总价为 万元(大写元整),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第三条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4.1涉及到建筑及装修的项目执行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补充定额》,涉及拆除项目执行《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xx)相关分册,涉及到水电安装的项目执行20xx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单位估计表》相关分册。实际施工中发生上述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双方做工料机分析协商套用相近的定额子目。

4.2取费文件: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文【20xx】216号文),总价下浮个点(其中甲方核定的主材价格的价差不参与下浮)。人工费按湖北省20xx年80号文调整,人工价差计取3.6914%费率;材料价差计取5.6914%的费率。以上费用在付款时均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正规税务发票,税金乙方承担。

4.3施工中发生的签证单:按直接费x(1+10%)计算,不再收其他任何费用。

4.4经过以上取费方式计算出的本工程造价包含以下部分:

4.4.1包含施工图中全部工程施工内容所需费用。

4.4.2包含材料的采保费、运输费、装卸费、上下力资费、施工现场材料保管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货、保管的费用。

4.4.3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内容所必须的开办费用(含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深化设计费以及一切施工所必须因素的所需费用。

4.4.4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验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建管规费、检测费用等费用已含在本工程综合费率中(除税收以外的各种费用按不超过1%计取)。

4.4.5包含施工期间利率、税率、国家政策性调整、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变化的因素。

4.4.6包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赶工补偿费、成品保护措施费、临建搬迁、施工及生活临时水电线路拉接、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建筑超高引起的人工、机械增加、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安全挡板、停电停水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其他文明工地措施、其他技术措施等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因交叉作业导致的成品/半成品损坏需修复的费用。

4.4.7总包配合费由乙方自行与总包单位协商(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并向总包单位支付,如有纠纷甲方应尽力组织双方协商。

4.5、工程结算依据为:

(1)本合同;

(2)取费标准为本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的条款;

(3)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4)招投标文件;

(5)建设方和本工程项目监理认可签字的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日志;

(7)甲方核定的材料核价单;

(8)工程竣工图;

(9)设计变更单(须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盖章);

(10)现场签证单(须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盖章);

(11)加盖施工方公章的正式的工程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据实计算工程总价。

4.6工程结算复核:

4.6.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劳务人员工资已结清声明》(见附件三)、完整的工程结算报告后(报告内容须符合《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标准清单》之要求。(见附件一),甲方受理结算资料后90日内出具结算初审意见。

4.6.2乙方在提交工程结算书15日后,应联系甲方初审部门的相关人员,具体确定校正、复核有关工程量和价格的时间安排,并无条件出席校正、复核,直至乙方与甲方造价人员有初步一致的结算书面意见。

4.6.3最终结算造价以建设方集团复审部门与乙方双方核对量价后,双方签字盖章的复审金额为准。工程结算最终价款的确认见《告施工单位书》(附件四)。乙方对甲方造价人员提出的数量、单价异议或疑义以及结算会商、洽谈应无条件的予以配合、复核、求证,并按照合同的规定予以调整;若乙方在协商期内未实质响应甲方复审结果,视同乙方认可甲方的复审结果。复审计价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6.4工程结算时,在甲方造价人员未向乙方提交意见前,乙方没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第五条甲方工作职责

5.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2甲方有权建议撤换认为不合适本工程的乙方任何人员。

5.3由甲方协助乙方向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会审,双方认可方案。

5.4为乙方提供施工电源、水源接口,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工程职责

6.1选派得力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监理规范实施管理,建立质量自检制度、工程报监制度、认真按照相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按时参加设计交底及现场协调会。

6.2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施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

6.3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工作,向甲方送交完整的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四套(含乙方一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6.4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需达到备案要求。若因乙方竣工资料有遗失、错漏等问题,致使甲方因此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5施工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承担,单独挂表,据实结算,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并由监理方及甲方签证及加盖公章作为结算依据。

6.6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7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害、工伤、人身损害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8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乙方负责,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进度计划、延期开工

7.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场组织施工(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收工程款,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公司对进度的检查。如果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7.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按天承担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合同包干总价的0.5%承担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7.3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不可抗力、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准确答复。

第九条检查和返工

9.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检查检验。

9.2以上检查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合格如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十条设计变更

10.1乙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规格、型号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变更文件,并阐述变更理由、变更内容、相应措施,提交变更预算造价书,并经设计单位、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同时双方必须明确材料变更价差。

10.2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认为有必要对设计图纸及材料、设备进行修改,经甲方书面签发后,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下述方式支付工程款:

11.1工程全部完工,乙方人员及设备退场,经甲方相关部门初验合格后,在7日内付至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0%;

11.2工程验收合格、资料交接完毕、办理完工程备案(如需备案),经预算部初审、审计部复审计算完毕后一年内分四次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5%,在每季度末分批支付;

11.3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1年,质保期满经甲方使用部门签字认可无质量问题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11.4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甲方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合法、合规发票。

第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2.1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将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12.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双方发生其他合同纠纷,甲方认为需对完工率及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时,甲方通知乙方共同进行鉴定或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鉴定,乙方如接通知3日内不参加,甲方可自行计量,鉴定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结果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完工率、质量鉴定的标准及价款支付依据,相关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算。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和质量奖罚

13.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如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期不得超过工期的三分之一),如返修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返修验收合格,扣减合同暂定总价款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罚金。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4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如有修改,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5.2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完毕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并再经验收达到要求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重新验收合格的日期。

第十五条工程返修

16.1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从甲方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

16.2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并在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4小时内进行维修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或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未能联系上乙方,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除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外并处罚500元/次(从质保金中扣除);3日内不能到场维修或者三次不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维修时,甲方有权取得剩余质量保证金所有权,乙方应在3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并由乙方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

17.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自超过约定付款日期15天次日起,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同期银行利息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17.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进场日期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收甲方工程款,按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7.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或未经甲方同意停工超过3日,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7.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500元/天承担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可从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按合同工程总价的1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7.5乙方施工经验收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不得超过原工期三分之一),如返修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返修验收合格,扣减合同总价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罚金。

17.6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行为,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继续承担本工程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消减工作量直到解除合同,并请乙方退场;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7.7本工程不得分包;经甲方书面许可分包的,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送甲方,并保证分包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如乙方未经甲方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完工部分不承担付款义务,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0%违约金,并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7.8如发现乙方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向相关司法

第十七条争议

18.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发生争议后,除依据本合同约定中止或解除合同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第十八条其他

19.1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本合同正本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1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明事项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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