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分包合同范本(通用5篇)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米,共约 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 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XX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 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利益和义务,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范围:
3、 桩径及型号:Φ500mm、AB型桩、壁厚125mm;具体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1)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静截压力要求 边桩锤击桩锤重4、工期要求
桩基分片施工,分片施工的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税金、包合格。
三、工程造价
1、高强预应力管桩施工单价:
2、引孔桩施工单价:
以上“含税工程单价”已包含并不限下列:
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进退场、桩位测量放线、桩孔引孔(包括入强风化岩费用)、送桩、管桩桩芯封砼(送桩前填2灰斗C25砼)、普通十字桩尖、管桩等材料的采购、管桩施打人工费、接桩、机械费、多余桩头截除、配合桩基检测(但桩基第三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预算包干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取费。
决算时,高强预应力管桩的延长米按甲方及监理核实后现场签证的有效桩长计算,有效桩长指图纸设计桩顶标高到桩尖的长度;桩引孔的延长米按甲方和监理核实后现场签证的实际桩引孔长计算。,实际桩长指现场引孔桩机施工面到高强预应力管桩桩尖的长度。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次月经甲方审核确认,并于15日前按当期已完工程之造价的80%支付相应的进度款给乙方;
2、桩基础分片(栋)验收时,该片(栋)的桩基础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片(栋)的桩基础已完工程总造价的95%;
3、分片(栋)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4、乙方申请打桩费时应负责开具正规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五、质量要求
按照合同要求及国家、省《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低于国家和行业的强制性标准。
六、甲方责任
1、 开工搞好三通一平,清理地上障碍物;
2、 提供施工期内的市政水源、电源,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
3、 提交施工图纸5套,工程地质勘探资料1份;
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5、 按照合同约定及付款方式条文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
七、乙方责任
1、签合同前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确认已清楚明白所有工作范围和内容。 2、打桩场地土方开挖及平整时,乙方须现场有人指挥回填,以保证场地达到正常打桩条件;
3、乙方材料进场必须提交材料出厂合格证,待甲方审批确认后才可以开始施工;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设计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6、必须搞好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规定,或因乙方管理的过失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凡是图纸有不完善的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乙方须及时提出,待完善后才能继续施工;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但由于地质原因,引起的断桩和补桩,甲方应负责断桩和补桩的50%费用(包括引孔桩)。
9、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承担对工程看护的全部责任;竣工验收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1、乙方必须按资料整理的相关要求,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待桩工程完成后提供甲方一份原件及工程结算书。
12、乙方须保证本桩基础工程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
1、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天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施工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乙方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按合同约定返工,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在竣工验收中采取欺诈等手段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甲方可视情形适当延长其工程期限,乙方应在该期限内按时保质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九、附则
1、执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待双方的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盖章):
签署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签署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桩基检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作范围(在所确定内容前的括号内打“√”,不选则打“╳”):
( 1)、低应变动力检测:
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
提交成果:对桩身的完整性作出评价、并指出存在缺陷的性质和部位,提供桩基的设定波速及反射波形图。
(2 )、高应变动力检测:
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
提交成果:判定桩基的竖向承载力和评价桩身结构完整性,提供实测曲线拟合法分析桩侧摩阻力值及端承力值。
( 3)、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桩型,桩径,桩数根;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试验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试验数量共根。提交成果:确定竖向抗压的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钻孔抽芯检测:
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钻孔抽芯长度米;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钻孔抽芯长度米。
提交成果:检验灌注桩桩身混凝土质量、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桩底沉渣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桩端持力层的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记录桩长是否属实等。
( 5)、单桩水平承载力试验:
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单桩水平承载力设计值,单桩水平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提交成果:确定水平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 )、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试验:
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设计值,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提交成果:确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条检测期限
1、检测期限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至乙方提交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并经甲方确认为止,共计为天。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现场签证,检测期限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而影响工程项目进度的;
(2)不可抗力。
第四条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检测费用
上述单价为含税固定综合包干单价,此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机械费、仪器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机械进退场费及移机费用、政府相关收费、用水、用电等一切按规范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桩基检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具体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任何空桩、损耗均不计入工作量。
计算公式为:
(二)付款方式(在括号内打“√”为选定项,不选则打“╳”)
1、本合同签订,且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经甲方确认并办妥结算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如下方式结算: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桩基检测结算总价款。
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桩基检测结算总价款的%,余款作为保质金,在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完成后,若实际情况与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内容相符,甲方则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则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质金。
2、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双方现场办理的工程量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甲方现场确认人员为该项目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设计代表、项目总经理。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五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负责对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检测的初验、各种验收、签证和工程量确认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检测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检测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桩基检测报告和相关文件资料后日内予以审核决定是否确认。甲方对乙方提供任何资料(含阶段性成果)的审核、确认或同意,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责任。
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5、按相关规定办理检测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桩基础平面图、地质资料、桩径、桩长及砼标号,。
6、甲方负责将计划验桩的桩头打平,清除浮浆,派名员工配合现场工作。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检测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检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检测工作开始前三天内应桩基检测方案及从事检测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检测工作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勘察人员,乙方应积极配合。
3、乙方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检测任务的资质并在合同履行期间维持该等资质;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工程检测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检测任务中的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
4、乙方须按甲方确认的具体数量进行检测,每次检测前须报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并按时提交桩基检测报告(式份),对其提交成果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5、检测所需的桩帽由乙方负责制作。
6、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桩基设计和施工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7、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及提供齐全的相关结算、检测资料。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8、按相关安全法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工作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如在检测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应做到文明工作,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同时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11、施工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福利、保险、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包括乙方擅自将勘察任务中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的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完成撤场及移交工作后两日内与甲方共同确认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检测单位进场施工。
13、在项目建设及备案验收过程中,如政府管理部门或甲方要求对工程桩检测情况提供技术意见、对检测成果进行确认或提供补充资料等,乙方应在三日内提供各种相关资料,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甲方无需向乙方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检测场地的,工期相应顺延。
2、若乙方全面实际履行其合同义务而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义务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检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的,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本合同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4、若乙方所提交的检测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检测作业、补齐有关资料,并不得另行收费。由此造成检测延误的,乙方应当按本条第3款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5、如因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存在错误,乙方应双倍向甲方支付实际勘探结算总价款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除应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全部的经济、法律责任。
6、乙方在检测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或累计停工三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预算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检测工作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以每次20__元予以处罚,并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检测期限延误及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若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包括乙方擅自将检测任务中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的人员、设备)未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撤离工作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检测资料,乙方应向支付检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未撤离施工现场的设备,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不按时进场检测,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三日内仍不进场检测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检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若乙方检测工作未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甲方有权以每次20__元予以处罚,并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11、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甲方人员、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2、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检测任务中的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乙方应按本合同检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13、若乙方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桩基设计和施工错误或不合理时,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向甲方双倍退还实际检测结算总价款作为违约金且承担赔偿责任。
14、在项目建设及备案验收过程中,如政府管理部门或甲方要求对工程桩检测情况提供技术意见、对检测成果进行确认或提供补充资料等,乙方未在甲方提出要求三日内提供各种相关资料的,乙方应全部退还检测结算总价款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结算时若甲方实际支付的金额超出结算应支付金额的,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乙方应予返还,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返还未返还款项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第六条执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检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九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桩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经甲方确认的检测方案,并不代表全部细节均已受认可,甲方仍然有权对检测方案细节提出质疑和修改要求直至符合甲方及审批部门的验收标准。
2、甲方通讯地址为:;乙方通讯地址为:。甲乙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下提交的住所地址、通讯地址及其他登记文件等的合法有效性;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提交的资料不实或相关资料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对方通知送达不到的后果,其风险责任自行承担。一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另一方通讯地址寄出的函件在寄出后五天即视为送达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和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桩基施工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项下的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省____市马浦镇1高架桥桩基工程
2、工程基本情况:桩基总量1500根,孔深35至60,工程单价280元。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施工工程所需的吊车、下笼、三通一平,并应当提供施工工人住房,本施工工程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该尽快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而迟迟不能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该在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____日内提供好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所规定的内容,超过____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该为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条件,包括工作面、征地等,保证乙方按照正常的工期进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暂停或者不能施工等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保证按照相关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其应该向乙方提供标准的工程质量报告,否则即视为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6、如工程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组织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合同签订后,如因工程施工难度增加、质量标准提高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的____日至____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总量80%的工程款,结算依据为上月工程总量和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规定的工程单价,否则甲方应该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后3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下的工程款,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规定,应该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款%的违约金,如甲方继续违约,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甲方在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该月施工工程款%的违约金,累计数月未结算的,总违约金由各月违约金相加计算,超过3个月未按照要求结算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应向乙方承担未结算工程款%的违约金,并同时向乙方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以完成钻孔灌注桩施工劳务工作任务为协议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并最终结算之日即为劳务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 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具体从事工作内容如下:
a、钢筋班主要劳务工作内容:钢筋笼的吊装、沉放、定位、校正、焊接用工;
b、钻孔班主要劳务工作内容:挖泥浆池、沉淀池,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钢护筒安装用工、钻机及钻具安拆、移位、造浆、换浆、清孔、清除废浆渣用工;
c、混凝土班主要劳务工作内容:桩基砼的浇注、清理浮浆用工;导管的安装及拆除、冲洗、堆放、保管用工;桩头凿除混凝土、废渣清理、外运用工。
各工班除完成以上主要工作外,还必须各自做好:
1)各自生产所需的所有材料卸运到库房或甲方指定地点的场内搬运;
2)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现场清理、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按“标准化”管理等全部劳务工作;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组织生产工人完成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劳务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 。
3、乙方劳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甲方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甲方安排乙方劳务人员从事钢筋笼接长、焊接、下放安装、钻孔配合劳务、混凝土导管安拆、混凝土浇注等劳务工作,甲方对乙方劳务人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2、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劳务人员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劳务人员加班加点的,乙方应同意,乙方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工资由乙方负责,甲方适当时候安排乙方劳务人员补休。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向乙方劳务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3、乙方劳务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劳务人员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乙方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1、甲方对乙方的劳务费以工日计量的方式进行中间计量和结算(结算单价:钢筋工120元/工日,混凝土工100元/工日,钻孔配合及其他杂工80元/工日)。计量工日数量以甲方签字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所用工日为准。劳务费用已经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安全健康。
2、因乙方劳务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工作不予计工。
3、支付:实行按月结算支付,按当月经甲方审核完成的劳务费金额的95%支付给乙方,预留5%作为工资保证金。
4、结算方式:全部劳务工作完成后,乙方能有效证明劳务工工资都得以足额发放后,甲方及时返还工资保证金。
六、材料设备管理
甲方提供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管理,剩余废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提供施工设备,乙方提供配合用工,乙方劳务工必须服从甲方指挥调度,爱惜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设备。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乙方劳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由甲方统一进行管理,作业队队长、技术主管、领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材料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由甲方内部正式职工担任,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管理;乙方指派劳务负责人负责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2、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管理和工程施工的质量监控检查、隐蔽工程检查签认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3、甲方为乙方劳务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负责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技术标准、操作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能够按项目部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负责征地拆迁及协调外部关系,解决施工用电、用水等。
6、负责对乙方劳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劳务人员,乙方代表必须在职在场,有特殊事情需外出离开的必须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并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否则甲方有权给予20__元/次的罚款。
2、乙方须按承诺配足人员,并保证按时进场。甲方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要求
乙方随时增加人员,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推托,否则给予20__元/次罚款。
3、乙方劳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不得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对怠工人员予以清退。
4、乙方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检查与指导。
5、认真按甲方劳务培训计划参加相关的学习和培训,特种工须持证上岗。
6、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兑现所雇佣的劳务工工资以及支付劳务人员的“三金”,乙方劳务工工资标准由乙方与其劳务工协定。如发现乙方拖欠或克扣劳务工工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劳务费中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劳务工工资。进场后乙方必须提供进场人员名单,在申领劳务费时必须提供经劳务工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劳务费。
7、乙方应与进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交一份给甲方存档。
8、乙方劳务人员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机具、工程材料和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按价赔偿。
9、乙方不得倒卖甲方供应的材料物资,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0、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当地发生的债权债务以及治安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1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劳务人员日常管理、经济签证工作,乙方负责人应出具委托书。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1、严禁录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员。
2、乙方工人按规定统一着装,配齐劳保用品,其费用甲方承担。
九、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与解除,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
1、由于本协议所涉及的工程停建,使之无法履行。
2、因不可抗力使协议无法履行。
3、乙方劳务人员不能完全履行协议,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所需的成本费用。
2、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及乙方劳务人员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3、协议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协议,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在履约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工作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结清账款后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中交二航局成渝客运专线乙 方:四川集力建筑劳务CYSG-3标第二项目分部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